引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性物种。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就是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个体的人要生存于社会,就必须要出让一部分权利----哪怕有时在自己看来是极其重要的权利,比如自由的限制、自力救济的限制等等;社会要有序存在,就必须有各个方面的管理权利,这些权利的来源就是个体的人出让的权利。当个体的人认为自己出让于社会的权利不恰当,而将其收回时,就会产生:违约、侵权、违法、犯罪。作为管理方(包括机关和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不能恰当地行使个体出让的权利----社会管理职责时,也会产生:违约、侵权、违法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