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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孝至卷第十四

汉德其可谓允怀矣。〔注〕允,信;怀,至。黄支之南,大夏之西,东鞮、北女,来贡其珍。汉德其可谓允怀矣,世鲜焉。〔注〕明此奕世之所致,而莽一旦行诈以取之。〔疏〕“黄支之南”者,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应劭云:“黄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师三万里。”地理志:“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珠 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一),多异物,自武帝以来皆献见。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欲耀威德,厚遗黄支王,令遣使献生犀牛。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黄支之南有己程不国,汉之译使自此还矣(二)。”“大夏之西”者,史记大宛列传云:“大宛之迹,见自张骞。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之,曰:‘大夏在大宛西南二千余里妫水南。其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无大王长,往往城邑置小长。其兵弱,畏战。善贾市。及大月氏西徙攻败之,皆臣畜大夏。大夏居民多可百余万,其都曰蓝市城,有市,贩贾诸物。其东南有身毒国。’天子乃令骞发间使四道并出。其后,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东鞮、北女”者,音义:“东鞮,都奚切。”按:地理志:“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孟康云:“音题。”晋灼云:“音鞮。”东鞮即东鳀也。北女未闻。司马云:“女,女国也。”按:后汉书东夷传:“又说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此东夷之女国也。文献通考四裔:“东女亦曰苏伐剌拏瞿咀罗,羌别种也,东与吐蕃、党项、茂州接,西属三波诃,北距于阗,南属雅州、罗女蛮、白狼夷。又西女国在葱岭之西,其俗与东女略同。”此西羌之东、西女国也。三者并不得谓之“北女”。惟山海经海外西经:“女子国在巫咸北。”又大荒西经:“西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其地域不可考。或以在西北陬,而有北女之称。然事涉荒诞,不足置信。法言此文,皆据当时史事为言,信而可征,非若瀛谈稗说,浮夸无实。今以事实方舆度之,于北当言匈奴。王莽传:“元始五年,莽奏云‘太后秉统数年,恩泽洋溢,和气四塞,绝域殊俗,靡不慕义。越裳氏重译献白雉,黄支自三万里贡生犀,东夷王度大海奉国珍,匈奴单于顺制作,去二名,今西域良愿等复举地为臣妾’云云。”于北惟举匈奴,是其明证。吴胡部郎玉缙云:“北女者,北匈奴也,省称曰北奴。‘奴’字断烂,脱右旁,遂为‘女’耳。匈奴在光武时分南、北二庭。东观汉记有匈奴南单于列传,范晔后汉书仍之,为南匈奴列传。南对北立文。今杨子称北奴者,疑匈奴此时已分南、北,后南单于始求内附耳。杨子单举北匈奴,所以明其远也。然匈奴之分南、北,自奥鞬日逐王比自立为南单于始,事在建武二十四年冬,见后汉书光武帝纪及南匈奴传。前此虽有五单于争立之乱,固无南、北匈奴分立之事。则以‘北女’乃‘北奴’之误,而为北匈奴之省称者,亦与史未合。”荣按:下文“55北夷,被我纯缋,带我金犀”云云,称匈奴为北夷,疑此文“北女”或即“北夷”之误。“夷”字漫漶,传写因改为“女”欤?来贡其珍,珍与西为韵。古音西读如“先”,与“ ”声相近。尚书大传:“西方者,鲜方也。”白虎通五行:“西方,迁方也。”此汉时读西如先之证。匡谬正俗:“今俗呼东西之‘西’音为‘先’。”按:王延寿灵光殿赋云:“朱柱黝儵于南北,兰芝婀娜于东西。祥风翕习以飒洒,激芳香而常芬。神灵扶其栋宇,历千载而弥坚。”晋灼汉书音义反西为洗,是知西有先音也。则此音至唐时犹存矣。再言“汉德其可谓允怀矣”者,与下文“鸟夷、兽夷,郡劳王师。汉家不为也”及“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云云意同,皆于王莽篡国以后盛称汉德,以明人心之攸在。旧君故国之思,有不觉长言之不足者也。“世鲜焉”者,音义:“世鲜,息浅切。”注“允,信;怀,至”。按:并尔雅释诂文。伪伊训:“惟我商王,布昭圣武,代虐以宽,兆民允怀。”传云:“兆民以此皆信怀我商王之德。”则训怀为思。弘范解此允、怀字绝不据彼为说,此亦伪书晚出之一证矣。(一)“口多”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二)“还”字原本作“远”,据汉书地理志改。

芒芒圣德,远人咸慕,上也;〔注〕芒芒,大也。武义璜璜,兵征四方,次也;宗夷猾夏,蠢迪王人,屈国丧师,无次也。〔注〕宗夷者,四方群夷也。〔疏〕“芒芒圣德”,秦氏影宋本作“荒荒”,注同。按:音义:“芒芒,谟郎切。下同。”是音义所据本此与下文“芒芒天道”字同。司马云:“李本‘芒芒’作‘荒荒’,今从宋、吴本。”则温公所见李本与音义本不同。钱本亦作“荒荒”,盖当时所传李注别本如此。今检治平原本,此正文及注均作“芒芒”,正与音义合。秦本作“荒荒”者,盖据集注语改之耳。“武义璜璜”者,音义:“璜璜,音黄。”吴云:“璜璜,犹言煌煌也。”王云:“尔雅曰:‘洸洸,武也。’释文:‘洸,舍人本作“ ”。’诗谷风篇:‘有洸有溃。’江汉篇:‘武夫洸洸。’毛传并与尔雅同。盐铁论繇役篇引诗作‘武夫潢潢’。洸、潢、 、璜古同声通用。”陈氏乔枞鲁诗遗说考云:“考古文苑班固车骑将军窦宪北征颂‘光光神武’,注引诗‘武夫

’;又舞阳侯樊哙赞‘

将军’,注亦引诗‘武夫

’,是三家诗‘洸洸’皆作‘潢潢’。桓宽盐铁论繇役篇引诗‘武夫潢潢’,段氏玉裁云:‘盖

之误。法言孝至篇:武义璜璜,兵征四方。乔枞谨按:此作‘璜璜’,疑即‘

’转写之误。”荣按:重言形况,以声为义,本无正字。 、潢、璜并一声,子云说诗皆用鲁义,此作“璜璜”,盖亦鲁诗异文。“宗夷猾夏”者,尧典:“蛮夷猾夷。”此云“宗夷”者,湘乡曾编修广钧云:“魏英义夫人碑书‘蛮’作‘ ’,与‘宗’形相近。此文本作‘京夷’,传写误作‘宗’耳。”吴王吏部仁俊云:“宗读为賨。说文:‘賨,南蛮赋也。’因以为南蛮人之称。晋书音义:‘巴人呼赋为賨,因谓之賨人。’是也。故左太冲蜀都赋‘奋之则賨旅’,注引风俗通云:‘巴有賨人慓勇。’然则賨夷即蛮夷也。”按:尧典“于变时雍”,孔宙碑作“于 时廱”。书蛮为“ ”,犹书变为“ ”,皆俗书之省也。五帝本纪集解引郑云:“猾夏,侵乱中国也。”“蠢迪王人”者,迪读为妯。尔雅释诂:“蠢、妯,动也。”左传昭公篇:“今王室蠢蠢焉。”杜注云:“蠢蠢,动扰貌。”方言:“妯,扰也,人不静曰妯。”是蠢、妯皆动扰之义。妯本有迪音,方言郭音云:“妯音迪。”尔雅释文云:“妯郭,卢笃反,又徒历反。”徒历即迪字之音也。“屈国丧师”者,屈犹竭也,详重黎“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疏。“无次”者,司马云:“言最下也。”按:此文亦为王莽而发。汉书匈奴传:“莽大分匈奴为十五单于,遣中郎将蔺苞、副校尉戴级将兵万骑,多赍珍宝,至云中塞下,招诱呼韩邪单于诸子,欲以次拜之。单于闻之,怒曰:‘先单于受汉宣帝恩,不可负也。今天子非宣帝子孙,何以得立?’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是岁,建国三年也。是后,单于历告左、右部都尉、诸边王入塞寇盗,大辈万余,中辈数千,少者数百,杀雁门、朔方太守、都尉,略吏民畜产不可胜数,缘边虚耗。莽新即位,怙府库之富欲立威,乃拜十二部将率,发郡国勇士,武库精兵,各有所屯守,转委输于边。议满三十万众,赍三百日粮,同时十道并出,穷追匈奴,内之于丁零,因分其地,立呼韩邪十五子。莽将严尤谏曰:‘臣闻匈奴为害,所从来久矣,未闻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后世三家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汉得下策,秦无策焉。当周宣王时,猃允内侵,至于泾阳,命将征之,尽境而还。其视戎狄之侵,譬犹之螫,驱之而已。故天下称明,是为中策。汉武帝选将练兵,约赍轻粮,深入远戍,虽有克获之功,胡辄报之,兵连祸结三十余年,中国罢耗,匈奴亦创乂,而天下称武,是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耻,而轻民力,筑长城之固,延袤万里,转输之行,起于负海,疆境既完,中国内竭,以丧社稷,是为无策。’”此文即本严尤语而约言之,所谓无次,即无策之说。匈奴传又云:“初北边自宣帝以来,数世不见烟火之警,人民炽盛,牛马布野。及莽挠乱匈奴,与之构难,边民死亡系获。又十二部兵久屯而不出,吏士罢弊。数年之间,北边虚空,野有暴骨矣。”此真所谓动扰王人,竭国丧师者也。注“芒芒,大也”。按:诗长发:“洪水芒芒。”又玄鸟:“宅殷土芒芒。”毛传并云:“芒芒,大貌。”注“宗夷,四方群夷也”。按: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广雅释诂:‘宗,众也。’李注正得其义。”

麟之仪仪,凤之师师,其至矣乎!螭虎桓桓,〔注〕仁少威多。鹰隼

,〔注〕攫撮急疾。未至也。〔注〕未合至德。〔疏〕“麟之仪仪,凤之师师”者,广雅释训:“仪仪,容也。师师,众也。”司马云:“仪仪、师师皆和整尚德之貌,以喻德服四夷。”按:即芒芒圣德之喻。胡云:“皋陶谟伪传、汉书叙传邓展注、东京赋薛综注,皆训师师为相师法。然则凤之师师,谓凤飞,群鸟随以万数,如相师法也。”“螭虎桓桓”者,音义:“螭,丑知切。”按:此用今文书牧誓语也。伪孔本作“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周本纪作“如虎、如罴,如豺、如离。”集解引徐广云:“此训与螭同。”字亦作“螭”。班孟坚西都赋李注引欧阳书说云:“螭,猛兽也。”说文作“ ”,云:“山神兽也。”引欧阳乔说:“ ,猛兽也。”段氏撰异云:“欧阳尚书,唐初已不存,李盖于各家注记得之,与说文引欧阳乔说正合,正牧誓说也。‘ ’正字,离、螭皆假借字。”陈氏今文经说考云:“说文所引欧阳乔说,即欧阳章句也。欧阳尚书今文作‘ ’,说文所称,其正字也;文选注引欧阳说作‘螭’,其假借字也。螭为龙之无角者,与龙同类; 为兽之浅毛者,与虎同类也。”按: 者,古文;螭者,今文。许引欧阳说作“ ”者,以欧阳书之“螭”即古文书之“ ”也。此作“螭虎桓桓”,正与选注引欧阳书说合,此子云用欧阳尚书之明证也。“鹰隼

”者,易解集解引九家易云:“隼,騺鸟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音义:“ ,财千切,又侧板切。”广雅释训:“桓桓、

,武也。”司马云:“以喻用兵,威服远方。”按:即“武义璜璜”之喻。桓、 亦韵语。注“攫撮急疾”。按:淮南子说山高注云:“攫,撮也。”是攫、撮同诂。李斯列传索隐云:“凡鸟翼击物曰抟,足取曰攫。”

或曰:“北夷,被我纯缋,〔注〕纯,缯;缋,画。带我金犀,〔注〕金,金印;犀,剑饰。珍膳宁餬,〔注〕宁餬,餬其口也。不亦享乎?”〔注〕嫌礼胡如此,太盛也。曰:“昔在高、文、武,实为兵主,今稽首来臣,称为北蕃,是为宗庙之神,社稷之灵也,可不享?”〔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礼待之也。〔疏〕“55北夷”者,音义:“55,许容切,又翔拱切。”按:说文:“5,讼也。”(据六书故引唐本,今本作“说”。)

,重言形况,喧哗之意。字亦作“ ”,荀子解蔽:“听漠漠而以为晴

。”杨注云:“

,喧声也。”亦以“匈”为之,荀子天论:“君子不为小人匈匈也辍行。”注云:“匈匈。喧哗之声。”汉书高帝纪:“天下匈匈。”颜注云:“喧扰之意。”“被我纯缋,带我金犀”者,匈奴传:“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朝。三年(按:宣帝甘露三年。)正月(一),汉遣车骑都尉韩昌迎(二)。单于正月朝天子于甘泉宫,汉宠以殊礼,位在诸侯王上。赞谒称臣而不名,赐以冠带、衣裳,黄金玺,盭绶,玉具剑,佩刀,弓一张,矢四发,棨戟十,安车一乘,鞍勒一具,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縠、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又明年,(按:黄龙元年。)呼韩邪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百一十袭,锦帛九千匹,絮八千斤。竟宁元年,单于复入朝,礼赐如初,加衣服、锦帛、絮皆倍于黄龙时。呼韩邪死,复株絫若鞮单于(呼韩邪子。)立,上书愿朝,河平四年正月,遂入朝。加赐锦绣、缯帛二万匹,絮二万斤,它如竟宁时。乌珠留单于(复株絫弟。)立,元寿二年,单于来朝,加赐衣三百七十袭,锦绣、缯帛三万疋,絮三万斤,它如河平时。”“珍膳宁餬”,御览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按:“宁餬”于义难通,当依御览作“曼”。楚辞招魂王注云:“曼,泽也。”后汉书杜笃传章怀太子注云:“曼,美也。”世德堂本“餬”误作“餬”,注文同。按:尔雅释言:“餬,饘也。”庄子人间世释文引李云:“餬,食也。”然则曼餬谓精米之食,与珍膳对文,曼、宁形近而误。宣帝纪:“甘露三年,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是也。“不亦享乎”者,俞云:“享字无义,乃‘厚’字之误。隶书‘厚’字或作‘ ’,娄寿碑‘高位 禄’是也。亦或作‘ ’,度尚碑‘惠以 下’是也。 、 二形均与隶书享字作‘ ’者相似,因误为‘享’耳。此言单于来臣,礼之太厚也。”按:俞说是也,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正作“厚”。“昔在高、文、武,实为兵主”者,谓三朝以来,匈奴常为兵祸之主,承“55北夷”为答,故省“匈奴”字也。匈奴传载子云谏哀帝勿许单于朝书云:“北地之狄,五帝所不能臣,三王所不能制。汉初兴,以高祖之威灵,三十万众困于平城,士或七日不食。时奇谲之士,石画之臣甚众,卒其所以脱者,世莫得而言也。及孝文帝时,匈奴侵暴北边,候骑至雍甘泉,京师大骇,发三将军屯细柳、棘门、霸上以备之,数月乃罢。孝武即位,设马邑之权,欲诱匈奴。使韩安国将三十万众,徼于便墬,匈奴觉之而去,徒费财劳师,一虏不可得见,况单于之面乎?其后深惟社稷之计,规恢万载之策,乃大兴师数十万,使卫青、霍去病操兵,前后十余年。于是浮西河,绝大幕,破寘颜,袭王庭,穷极其地,追奔逐北。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以临翰海,虏名王、贵人以百数。自是之后,匈奴震怖,益求和亲,然而未肯称臣也。至本始之初,匈奴有桀心,欲掠乌孙,侵公主。乃发五将之师十五万骑猎其南,而长罗侯以乌孙五万骑震其西,皆至质而还。时鲜有所获,故北狄不服,中国未得高枕安寝也。”此高、文、武三朝,匈奴常为兵主之事也。“今稽首来臣,称为北蕃”云云者,匈奴传载竟宁元年郎中令侯应对云:“今圣德广被,天覆匈奴,匈奴得蒙全活之恩,稽首来臣。”宣帝纪:“甘露二年,诏曰:‘今匈奴单于称北藩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又匈奴传载光禄大夫谷永等议云:“今单于诎体称臣,列为北藩。”蕃即藩也。说文:“藩,屏也。”经典通以“蕃”为之。子云谏哀帝书又云:“逮至元康、神爵之间,大化神明,鸿恩博洽,而匈奴内乱,五单于争立,日逐呼韩邪携国归死,扶伏称臣。自此之后,欲朝者不距,不欲者不强。今单于归义,怀款诚之心,欲离其庭,陈见于前,此乃上世之遗策,神灵之所想望,国家虽费,不得已者也。”即此文之义。“可不享”世德堂本作“可不享乎”,御览八百四十九引作“不可不厚也”。司马云:“高帝得天下之后,文帝、武帝承平之时,兵所以不得息者,正以匈奴之故也。今幸而得其臣服,岂可不厚抚之,使之离叛,爱小费而就大患乎?”按:此章亦追论汉事,以见莽之轻开边隙,为驭夷失道之至也。注“纯,缯;缋,画”。按:说文:“纯,丝也;缯,帛也。”故训纯为缯,谓杂帛也。说文:“缋,织余也;绘,五采绣也。”经典多以缋为绘,此训缋为画,亦读为绘也。绘谓锦绣也。注“金,金印;犀,剑饰”。按:上文“金朱煌煌”,金谓金印,朱谓朱绶,故此亦解金、犀为二事。匈奴传:“赐黄金玺、玉具剑。”金即谓玺,则犀当是以犀角为剑饰也。然玉具剑摽、首、镡、卫尽用玉为之,(彼传孟康注。)不得以角为饰。弘范此注,亦想当然语。荣谓犀者,犀毗之略。孝文前六年,遗单于服物有黄金犀毗一,见匈奴传。彼颜注云:“犀毗,胡带之钩也。亦曰鲜卑,亦谓师比,总一物也,语有轻重耳。”史记匈奴列传作“胥纰”,索隐云“胥、犀声相近”,引班固与窦宪笺云“赐犀比金头带”是也。然则金犀即黄金犀毗,谓带钩,故云“带我金犀”也。注“宁餬,餬其口也”。按:注未及“宁”字之义,当作“餬,餬其口也”,“宁”字乃后人妄增。御览引正文作“曼餬”,当是旧本如此,则李本不必作“宁”也。(一)“正月”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二)“迎”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龙堆以西,〔注〕白龙堆也。大漠以北,鸟夷、兽夷,〔注〕鸟夷、兽夷者,衣鸟兽皮毛。郡劳王师,汉家不为也。〔注〕皆在荒忽之外,不为郡属者也。若使劳王师而郡县之,汉家不为此也。〔疏〕“龙堆以西”者,汉书西域传赞云:“且通西域,近有龍堆,遠則 嶺。”匈奴传孟康注云:“龙堆形如土龙,身无头尾(一),高大者二三丈,埤者丈余,皆东北向,相似也,在西域中。”按:亦作“陇堆”,王逸九思:“踰陇堆兮渡漠。”注:“陇堆,山名。”徐氏松西域传补注云:“即今顺沙碛千余里,无水草。”“大漠以北”者,说文:“漠,北方流沙也。”古书亦以“幕”为之。史记匈奴列传云:“信教单于益北绝幕。”汉书武帝纪:“卫青复将六将军绝幕。”应劭云:“幕,沙幕,匈奴之南界也。”臣瓒云:“沙土曰幕。”子云谏哀帝书云:“浮西河,绝大幕。”“鸟夷、兽夷,郡劳王师,汉家不为也”者,王云:“郡,仍也。仍,重也,数也。言数劳王师于荒服之外,汉家不为也。”尔雅云:“郡、仍,乃也。”乃与仍同。小雅正月篇:“又窘阴雨。”郑笺云:“窘,仍也。”窘与郡同。按:此与上数章义同。莽传云:“始建国元年,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其东出者至玄菟、乐浪、高句骊、夫余。南出者踰徼外,历益州,贬句町王为侯。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单于欲求故印,陈饶椎破之,单于大怒。而句町、西域后卒以此皆畔。”此莽构怨四裔,重劳师旅之事。云:“汉家不为”,则子云之痛心于新室者。深矣。注“白龙堆也”。按:西域传:“楼兰国最在东垂,近汉,当白龙堆,乏水草。”是龙堆乃白龙堆之略言也。注“鸟夷、兽夷者,衣鸟兽皮毛”。按:钱本作“衣鸟兽皮也”。禹贡:“ 夷皮服。”夏本纪、地理志引皆作“鸟夷”。夏本纪集解引郑注云:“鸟夷,东北之民,赋食鸟兽者(一)。”地理志颜注云:“此东北之夷,搏取鸟兽,食其肉而衣其皮也。”并与弘范义同。王制:“西方曰戎,被发衣皮。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孔疏云:“以无丝麻,惟食禽兽,故衣皮。东北方多鸟,故衣羽。正北多羊,故衣毛。”注“皆在”至“此也”。按:“荒忽”世德堂本作“荒服”,又“不为”下无“此”字。周语:“戎、狄荒服。”韦注云:“荒忽无常之言也。”匈奴传赞引萧望之云:“戎、狄荒服,言其来服,荒忽无常,时至时去。”是荒忽即荒服之谓。但解郡为郡县属之,于义似未安。(一)汉书匈奴传“身无头尾”作“身无头有尾”。

朱崖之绝,捐之之力也。〔注〕朱崖,南海水中郡。元帝时背叛不臣,议者欲往征之。贾捐之以为无异禽兽也,弃之不足惜,不击不损威。元帝听之。事在汉书。否则介鳞易我衣裳。〔注〕否,不也。言不然,则介鳞之类易我衣裳之民也。〔疏〕“朱崖之绝,捐之之力也”者,朱崖,汉书作“珠 ”。武帝纪颜注引应劭云:“崖岸之边出真珠,故曰珠 。”又引张晏云:“珠崖,言珠若崖矣。”按:前汉纪武帝纪亦作“朱崖”,与此同。音义:“捐之,与专切。”地理志:“自合浦、徐闻南入海,得大州,东西南北方千里,武帝元封元年,略以为儋耳、珠 郡。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男子耕农,种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亡马与虎,民有五畜,山多麈、 。兵则矛盾刀木,弓弩竹矢,或骨为镞。自初为郡县,吏卒中国人多侵陵之,故率数岁壹反。元帝时遂罢弃之。”贾捐之传云:“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孙也。元帝初即位,上疏言得失,待诏金马门。初,武帝征南越,元封元年立儋耳、珠 郡,皆在南方海中洲居,广袤可千里,合十六县,户二万三千余。其民暴恶,自以阻绝,数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数年壹反,杀吏,汉辄发兵击定之。自初为郡,至昭帝始元元年,二十余年间,凡六反叛。至其五年,罢儋耳郡,幷属珠 。至宣帝神爵三年,珠 三县复反。反后七年,甘露元年,九县反,辄发兵击定之。元帝初元元年,珠 又反,发兵击之,诸县更叛,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使侍中驸马都尉乐昌侯王商诘问捐之曰:‘珠 内属为郡久矣,今背畔逆节,而云不当击,长蛮夷之乱,亏先帝功德,经义何以处之?’捐之对云云。对奏,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前日兴兵,击之连年,护军、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还者二人,卒士及转输死者万人以上,费用三万万余,尚未能尽降,今关东困乏,民难摇动,捐之议是。上乃从之。遂下诏罢珠 郡,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之;不欲,勿强。珠 由是罢。”“否则介鳞易我衣裳”者,言病中国以事 夷,是弃冠带之族,以求鱼鳖之民,所得不偿所失也。捐之对云:“今陛下不忍悁悁之忿,欲驱士众挤之大海之中,快心幽冥之地,非所以校助饥馑,保全元元也。骆越之人,颛颛独居一海之中,其民譬犹鱼鳖,何足贪也?臣愚以为非冠带之国,禹贡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无以为。”即此文之义。后汉书杨终传载终上书云:“孝元弃珠崖之郡,光武绝西域之国,不以介鳞易我衣裳。”语本此文。彼章怀太子注引此,“朱崖”作“珠崖”,“介鳞”作“鳞介”。注“朱崖,南海水中郡”。按:今广东琼州府地。朱崖故郡治,在今府治琼山县东南三十里。注“贾捐之以为无异禽兽也,弃之不足惜,不击不损威”。按:皆捐之对语。(一)史记夏本纪集解引郑玄曰“赋”作“搏”。

君人者,务在殷民阜财,〔注〕殷,富;阜,盛。明道信义,致帝者之用,成天地之化,使粒食之民粲也,晏也。〔注〕粲,文采;晏,和柔。享于鬼神,不亦飨乎?〔注〕实受其福。〔疏〕明道信义,“信”读为“伸”。本书五百:“诎身,将以信道也。如诎道而信身,虽天下不为也。”又重黎:“亲屈帝尊,信亚夫之军。”并以信为伸,此亦同伸义,谓伸大义于天下也。“使粒食之民粲也,晏也”者,司马云:“粒食谓中国之民。”按:王制云:“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有不粒食者矣。”郑注云:“不粒食,地气寒,少五谷。”大戴礼少闲云:“粒食之民,昭然明视。”吴云:“粲然明盛,晏然安和。”按:广雅释诂:“粲,明也。”说文:“ ,安也。”经传多以“宴”或“晏”为之。粲也、晏也,谓能明上之教化而各安其业也。粲、晏亦韵语。“享于鬼神,不亦飨乎”者,说文:“享,献也。”尔雅释诂:“享,孝也。”广雅释言:“享,祀也。”左传哀公篇:“其使终飨之。”杜注云:“飨,受也。”此承上文而言,谓王者能使其民既明且安,如是而后孝祀鬼神,则鬼神受之也。享、飨字古亦互通。孟子云:“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吴云:“民,神之主也。民之丰阜,则神飨其祀也。”按:此亦刺莽不能务民之义,而妄言符命之事。注“殷,富;阜,盛”。按:说文:“殷,作乐之盛称殷。”引伸为凡盛之称。殷、阜同诂。诗:“大叔于田,火烈具阜。”毛传云:“阜,盛也。”张平子西京赋云:“百物殷阜。”注“粲,文采;晏,和柔”。按:广雅:“粲,文也。”文、明义同。尔雅释训:“晏晏,柔也。”故注以晏为和柔。注“实受其福”。按:礼器云:“我战则克,祭则受福。”

天道劳功。或问“劳功”。曰:“日一曰劳,考载曰功。”〔注〕日一,犹日日也。考,成也;载,岁也。周而复始,以成其岁,故曰功。或曰:“君逸臣劳,何天之劳?”〔注〕言于人事则君逸臣劳。天为君,四时行,百物生,以喻无劳也。曰:“于事则逸,于道则劳。”〔注〕于事则逸,无功可名;于道则劳,运转机衡。〔疏〕“日一曰劳”,各本皆误作“日一日劳”。按:此承上文“天道劳功”而分释其义。日一曰劳,是释劳义也;考载曰功,是释功义也。二句相偶为文。各本作“日一日劳”,义不可通,此形误之显然者,今订正。“日一曰劳”者,干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虞云:“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故自强不息。”李氏道平篹疏云:“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昼一夜,不及天一度,故曰天一日一夜过周一度也。”“考载曰功”者,尧典云:“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白虎通巡狩云:“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于事则逸,于道则劳”者,司马云:“天则无为自然,而万物生成;君则垂衣端拱,而百姓乂安,是其事逸也。天则阴阳往来,生生日新;君则求贤访道,一日万机,是其道劳也。”注“日一,犹日日也”。按:“日一”各本皆作“日一日”,此因正文既误,遂并改注文以应之也。天一日过周一度,日日各过周一度,故云“日一,犹日日”。若正文本作“日一日”,则日一日之为日日,又何烦解释耶?注“考,成也;载,岁也”。按:谷梁传隐公篇云:“考仲子之宫。考者,成之也。”白虎通四时云:“或言岁,或言载,或言年,何?言岁者以纪气物,帝王共之。载之言成也,载成万物,终始言之也。二帝为载,三王为年。”是考载即成岁也。司马云:“载,事也。天运行不息,是其劳也;成造化之事,是其功也。”训载为事,义固可通,然李义为优矣。注“周而”至“曰功”。按:世德堂本割裂正文,自“或问劳功”至“考载”为一段,以“曰功”二字为一段,因割裂此注“日一”至“岁也”,次正文“考载”之下,而以“周而”至“曰功”次正文“曰功”字下。此因正文既有误字,乃至失其句读,强析注文,分隶之也。注“四时行,百物生,以喻无劳也”。按:世德堂本“无劳”作“其劳”。论语:“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无言即不劳之义,故云喻无劳也。作“其劳”,误。注“于事”至“机衡”。按:名、衡韵语。

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也,勤劳则过于阿衡。〔注〕汉公,王莽也。或以此为媚莽之言,或以为言逊之谓也,吾乃以为箴规之深切者也。称其汉公,以前之美耳,然则居摄之后,不贬而恶可知,杨子所以玄妙也。发至言于当时,垂忠教于后世,言蔽天地而无惭,教关百代而不耻,何逊媚之有乎?〔疏〕“周公以来,未有汉公之懿”者,王莽传:“元始元年,群臣盛称莽功德,致周成白雉之瑞,千载同符。圣王之法,臣有大功,则生有美号,故周公及身在而记号于周,莽有定国安汉家之大功,宜赐号曰安汉公,益户畴爵邑,上应古制,下准行事,以顺天心。太后乃下诏以莽为太傅,干四辅之事,号曰安汉公,以故萧相国甲第为安汉公第,定着于令(一),传之无穷。莽受太傅、安汉公号,让还益封畴爵邑事。”是汉公者,安汉公之略言也。“勤劳则过于阿衡”者,诗长发:“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郑笺云:“阿,倚;衡,平也。伊尹,汤所依倚而取平,故以为官名也。”莽传:“元始四年,有司请采伊尹、周公称号,加公为宰衡,位上公。”音义引柳宗元云:“伊尹之事,不可过也,过则反矣。”宋云:“成王幼,太甲昏,势亦殆矣。然周公居叔父之尊,伊尹当阿衡之重,二公可取而不取,卒以忠勤复辟而正之。夫举其可取不取之因,明其不可取而取之事,则子云之罪莽亦大矣。”吴云:“班固曰:‘莽知汉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惮,生其奸心,因母后之权,假伊、周之称。’子云因其假也,故以伊、周为言。”司马云:“法言之成,盖当平帝之世,莽专汉政,日比伊、周,欲兴礼乐,致太平,上以惑太后,下以欺臣民。附己者进,异己者诛,何武、鲍宣以名高及祸,故杨子不得不逊辞以避害也。亦犹薛方云:‘尧、舜在上,下有巢、由也。’当是之时,莽犹未篡,人臣之盛者,无若伊、周,故杨子劝以伊、周之美,欲其终于北面者也。或曰:‘杨子为汉臣,汉亡不能死,何也?’曰:‘国之大臣,任社稷之重者,社稷亡而死之,义也。向使杨子据将相之任,处平、勃之地,莽篡国而不死,良可责也。今位不过郎官,朝廷之事,无所与闻,柰何责之以必死乎?夫死者,士之所难。凡责人者,当先恕己,则可以知其难矣。’或曰:‘杨子不死,可也。何为仕莽而不去?’曰:‘知莽将篡而去者,龚胜是也。莽聘以为太子师友,卒不食而死。杨子名已重于世,苟去而隐处,如揭日月潜于蒿莱,庸得免乎?’或曰:‘杨子不去则已,何必誉莽以求媚,岂厌贫贱,思富贵乎?’曰:‘昔晋袁宏作东征赋,不序桓彝、陶侃,犹为桓温、陶胡奴所劫,仅以敏捷自免。况杨子作法言,品藻汉兴以来将相名臣,而独不及莽,莽能无耻且忿乎?此杜预所谓吾但恐为害,不求益也。且杨子自谓‘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始为郎,给事黄门,与王莽、刘歆并。哀帝之初,又与董贤同官。当成、哀中间,莽、贤皆为三公,权倾人主,所荐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此岂非言行相副之明验乎?古今之人能安恬如此者几希!而子乃疑其求媚而思富贵,不亦过乎?使杨子果好富贵,则必为莽佐命,不在刘、甄之下矣。”俞云:“王莽居摄三年,刘歆与博士诸儒议莽母功显君服,称‘殷成汤既没,而太子蚤夭,其子太甲幼少不明,伊尹放诸桐宫而居摄,以兴殷道。周武王既没,周道未成,成王幼少,周公屏成王而居摄,以成周道。是以殷有翼翼之化,周有刑错之功。’然则伊尹、周公者,莽居摄以前所以自比者也。至始建国元年,莽曰:‘王氏,虞帝之后也,出自帝喾。刘氏,尧之后也,出自颛顼。’则不自以伊尹、周公,而以为虞舜矣。杨子此言,与阮嗣宗为郑冲劝晋王笺同意。笺曰:‘昔伊尹,有莘之媵臣耳,一佐成汤,遂荷阿衡之号。周公借已成之势,据既安之业,光宅曲阜,奄有龟、蒙。’是亦以伊、周比之也。末曰:‘今大魏之德,光于唐、虞,明公盛勋,超于桓、文,然后临沧洲而谢支伯,登箕山以揖许由,岂不盛乎?’是亦不许其为虞舜也。此皆古人之微辞,后人鲜或能喻矣。或疑杨子既不谄莽,何必为此言。温公释之曰‘晋袁宏作东征赋’云云,温公之论,亦属肤浅。杨子特着此文,盖有微意矣。法言一书,终以孝至,是篇论唐、虞、成周,而终之以汉。上文曰:‘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又曰:‘汉德其可谓允怀矣。’下文曰:‘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终之曰:‘唐矣夫!’盖以汉德上媲唐尧也。中间特着此文,以见汉祚中绝之由。且上言允怀,见民心之思汉也;下言中天,见汉祚之方半也。若无此文,则前后文之微意皆不见矣。故依杨子之文观之,自唐、虞、成周而汉,汉绝于新,新复为莽,历历可数。至诚前知,杨子之谓矣。”荣按:法言此文,最为后儒诟病。困学纪闻云:“法言末篇称汉公,斯言之玷,过于美新矣。司马公虽曲为之辩,然不能涤莽大夫之羞也。”其为子云解脱者,或以此为出于后人之附益,张氏澍蜀典云:“太平御览扬子恬淡寡营,以卖文自瞻。文不虚美,人多恶之。及卒,怨家取法言援笔益之曰‘自周公以来’云云,缮写多行于世,至今无有白其心迹者。按抱朴子云:‘王莽之世,卖饼小人皆得等级;斗筲之徒,兼金累紫。’扬子云确然忠贞之节形矣。亦可见莽大夫之诬题目也。”凡此皆未达古人立言之旨,而谬为之说。窃谓欲明此文之义,有不可不最先明辩者,即法言之成,果以何时是也。温公谓此书之成当在平帝之世,而弘范发挥本书微旨,多云病篡之辞,则以此书为成于莽世。愚考子云自序历述生平著书,至譔法言而止,且此后更无它文,则法言必为子云晚年之作。其成书之年,去卒年当无几。以本书各篇明文证之,如本篇称“汉兴二百一十载”,明用始建国元年,莽策命孺子婴“昔皇天右乃太祖,历世十二,享国二百一十载”之语。又称“复其井、刑,免人役”,莽制井田及禁民买卖奴婢,均始建国元年事。而重黎篇称“羲近重,和近黎”,莽之分置羲仲、和仲、羲叔、和叔,在天凤元年,详见重黎疏。则法言之成,乃在天凤改元以后,辞事明白,无可疑者。是时莽盗窃已久,普天率土,同蜷伏于新皇帝威虐之下,而此乃用其居摄以前称,称莽为公,系之于汉,其立言之不苟为何如?孟子言:“无伊尹之志,则篡也。”今谓过于阿衡,即不啻直斥其篡逆之恶。故使此言而发于孝平之世,则不免于逊媚之讥;若发于莽称新皇帝以后,则正名之义,谓之严于斧钺,可也。注“言蔽天地而无惭,教关百代而不耻”。按:此用本书五百语。(一)“令”字原本讹作“今”,据汉书王莽传改。

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注〕言人民众多富盛也。辟廱以本之,校学以教之,礼乐以容之,舆服以表之,服其井、刑,勉人役,唐矣夫!〔注〕言若尽此诸美以侪勉人者,无羡唐、虞之世也。〔疏〕“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者,音义引柳云:“杨子极阴阳之数,此言知汉祚之方半耳。”按:前汉起高帝己未,至平帝乙丑,凡二百十二年。后汉书张衡传云:“衡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常好玄经,谓崔瑗曰:‘吾观太玄,方知子云妙极道数,乃与五经相拟,非徒传记之属,使人难论阴阳之事,汉家得天下二百岁之书也。复二百岁,殆将终乎?”此即子厚说所本,然实未当。宋云:“子云虽学极阴阳,然亦不当逆知汉祚方半也。夫中天者,犹中兴也。盖子云睹莽之强篡而立,复暴桀如是,天下思汉德未已,知赤氏之运未去,必有中兴而王者,言庶几乎近也。”吴云:“子云上称汉德之允怀,中言王莽之不正,下言汉载之中天,是睹民思汉德,莽为不道,必有中兴之义,且明德之不可已也如是。孔子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以礼明之也。子云曰:‘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以德明之也。是知子云其圣人之徒欤?”二说虽与子厚小异,然其以此文为子云逆知汉道之当复兴则同,但不言数而言理耳。荣谓中天犹云极尽。子云不与莽之篡汉,故虽玉步已更,犹视为天命未改。下文辟廱、校学云云,皆圣人治致太平之事,非极盛之世不能有此,而汉兴二百一十载始见其盛,故云中天也。司马云:“庶者,庶几于治也。”“辟廱以本之”者,说文:“廱,天子飨饮辟廱。”王制云:“天子曰辟廱。”郑注云:“辟,明也;廱,和也。”古亦通作“雍”。白虎通辟雍云:“天子立辟雍何?所以行礼乐,宣德化也。辟者,璧也,象璧圆。又以法天于雍水侧,象教化流行也。”俞云:“后汉书:‘世祖建武五年,初起太学。中元元年,起辟廱。’杨子之言,至是验矣。”按,俞说非也。平帝纪:“元始四年,安汉公奏立明堂、辟廱。”莽传:“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群臣奏言:‘昔周公奉继体之嗣,据上公之尊,然犹七年制度乃定。夫明堂、辟雍,堕废千载莫能兴。今安汉公起于第家,辅翼陛下,四年于兹,功德烂然。’”剧秦美新云:“明堂、雍台,壮观也。”“学以教之”者,平帝纪:“元始三年,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礼乐以容之”者,莽传:“元始四年,莽奏立乐经。五年正月,祫祭明堂。于是莽上书曰:‘臣以外属,越次备位,未能奉称。伏念圣德纯茂,承天当古,制礼以治民,作乐以移风,四海奔走,百蛮并轃。愿使臣莽得尽力毕制礼作乐事,事成以传天下,与海内平之。’”广雅释诂:“容,饰也。”“舆服以表之”者,平帝纪:“元始三年,安汉公奏车服制度。”美新云:“式軨轩旗旗以示之,扬和鸾肆夏以节之,施黼黻衮冕以昭之。”“复其井、刑者”,井谓井田,刑谓肉刑。先知云:“井田之田,田也;肉刑之刑,刑也。”即井、刑之说。莽传:“始建国元年,莽曰:‘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为无道,厚赋税以自供奉,罢民力以极欲。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幷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予前在大麓,始令天下公田口井,时则有嘉禾之祥,遭反虏逆贼且止。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丼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此莽复井田之事。美新云“经井田”,是也。莽复肉刑,未闻。按:先知云:“夏后肉辟三千,不胶者,卓矣。”又云:“肉刑之刑,刑也。”是子云以肉刑为刑法之正。孝文罢肉刑,其后议者,以为名轻而实重刑法志云(一):“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盖当时儒者之说皆如此。莽喜言古制,必尝有复肉刑之事。美新云:“方甫刑。”甫刑乃今文尚书吕刑之称,为经典言肉刑之最详者,美新言“方甫刑”,即莽复肉刑之证,但史传无文以实之。美新李注引汉书云:“莽分移律、令、仪法。”此误读莽传文耳。彼文云:“始建国三年,莽曰:‘百官改更(二),职事分移(三),律、令、仪法,未及悉定,且因汉律、令、仪法以从事。”言官识更移,而法令未定,姑用汉法为之。“更”“移”字不属下读。崇贤割裂文句,以当“方甫刑”之说,误甚矣。“勉人役”者,宋云:“‘勉’当为‘免’字之误也。”按:勉、免古字通。人役谓奴婢也。孟子云:“人役而耻为役,由弓人而耻为弓,矢人而耻为矢也。”是人役乃古语。莽传:“始建国元年(四)莽曰:‘秦为无道,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兰,制于臣民,颛断其命。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誖人伦,缪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义。书曰:予则奴戮女。唯不用命者,然后被此罪矣。今更名天下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美新云:“免人役。”字正作“免”。“唐矣夫”者,说文:“唐,大言也。”引伸为凡大之称。太玄玄冲云:“唐,公而无欲。”玄错云:“唐,荡荡。”皆其义。班孟坚典引:“唐哉皇哉!皇哉唐哉!”唐、皇叠韵,皆美大之辞,与此文同意。此章之旨,宋注以为为后之中兴者而言。今以美新及汉书纪、传诸文考之,“辟雍”以下皆谓莽制,辞事甚明。然子云象论语为法言,而于终篇盛称诈伪之政,义似可疑。不知章首明言“汉兴二百一十载”,见汉祚之未绝,则此辟廱、校学诸事,凡莽之所为,皆归之于汉,使若汉之所为。盖出之于莽,则为饰六艺以文奸;出之于汉,则固王者治定功成之所宜有事也。是时莽既即真,世已无汉,而此于国亡之后,犹着“汉兴”之文,位号可移,而忠臣孝子之心终不可变,子云著书之意,于是见矣。注“言人民众多富盛也”。按:“其庶矣乎”,用系辞“其庶几乎”,非用论语“庶矣哉”,注失之。注“言若”至“世也”。按:弘范读勉如字,而解为“济勉人”,则“役”字无义。又以唐为唐、虞之世,则因唐为托名 帜字所专,而本义久废,故亦不得其说。宋云:“以是道而化天下,则唐尧如矣。”吴云:“孔子删书,始于唐尧,而子云法言以是终之,盖百王之表则也。”司马云:“用唐尧故事。”俞云:“盖以汉德上媲唐尧也。”其误皆与弘范同。(一)“志”字原本作“制”,音近而讹,今据汉书改。(二)原本“更”下有小书“句”字,以示句读,今删。(三)原本“移”下有小书“句”字,以示句读,今删。(四)“元”字原本讹作“三”,据汉书王莽传改。

法言序〔注〕子云历自序其篇中之大略耳。〔疏〕世德堂本法言序分冠各篇之首。按:古书序录皆缀篇末,或自为一卷,如史记、汉书、潜夫论、说文之属并是,淮南要略亦即其类。子云此序总列孝至之后,其例正同。以之分冠各篇者,乃宋咸所移,而温公从之,非其旧。四库全书总目云:“法言十卷,司马光集注。时惟李轨、柳宗元、宋咸、吴秘之注尚存,故光裒合四家,增以己意,各以其姓别之。旧本十三篇之序列于书后,盖自书序、诗序以来,体例如是。宋咸不知书序为伪孔所移,诗序为毛公所移,乃谓子云亲旨反列卷末,甚非圣贤之法,今升之章首,取合经义。其说殊谬。”按:治平本序在书后,卷数为十三,皆旧本相承如此,今一仍之。

天降生民,倥侗颛蒙,〔注〕倥侗,无知也;颛蒙,愚顽也。恣乎情性,〔注〕触意而行。聪明不开,〔注〕闇塞之谓。训诸理,〔注〕训,导。譔学行。〔疏〕汉书杨雄传:“法言文多不着,独着其目。”以下全载此序,文字与今法言各本颇有异同,每篇目下皆有“第若干”字,盖孟坚所见旧本如此。“倥侗颛蒙”,音义:“侗,音通。说文:‘大貌。诗:神罔时侗。’”一曰侗,未成器之人。汉书颜注云:“倥音空,侗音同,颛与专同。”按:倥、侗叠韵,颛、蒙叠义,皆连语,不可析言。音义引诗,非此文之义。“恣乎情性”,汉书“乎”作“于”。“训诸理”,颜云:“训,告也。”“譔学行”,颜云:“譔与撰同。”(见“譔以为十三卷”下。)说文无“撰”,古止以“譔”为之。祭统:“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释文:“譔音撰。”按:子云论性,皆兼性情而言,故云:“学者,所以修性也。”又云:“人之性也,善恶混。”恣乎情性,即不知修性之谓。不知修性,则视、听、言、貌、思五事皆失其正,而日趋于下愚,故曰:“聪明不开。”举视、听以该五事耳。“学以修性”一章,为学行一篇之要旨,故其序云尔。凡序言各篇之作意,皆举其尤要者言之。注“倥侗,无知也;颛蒙,顽愚也”。按:汉书注引郑氏云:“倥侗颛蒙,童蒙无所知也。”与弘范义同。注“触意而行”。按:学行云:“鸟兽触其情者也。”触意即触情,犹云恣意。注“训,导”。按:诗抑:“四方其训之。”毛传:“训,道也。”道、导古今字。

降周迄孔,成于王道,〔注〕礼乐备也。终后诞章〔注〕诸子应时而作诡世之言。乖离,诸子图徽,〔注〕贵此圣人坦荡之夷路,贱彼百家秽杂之邪路。譔吾子。〔疏〕“降周迄孔,成于王道”,音义:“迄孔,许讫切。”司马云:“宋本‘迄’作‘讫’。”颜云:“言自周公以降,至于孔子设教垂法,皆帝王之道。”“终后诞章乖离,诸子图徽”,各本“终后”并作“然后”。司马云:“汉书及李本‘然’作‘终’。”是温公所见监本法言作“终后”,与汉书同。今治平本作“然”,盖亦修板据通行本改之,今订正。李注于“诞章”绝句,以“乖离”字属下读。宋云:“然后诞章乖离,当为一句。言自仲尼之后,诡诞之章作,而乖离于道。”按:宋读甚是,而以“诞章”为诡诞之章,则非。刘敞云:“诞,大也;章,法也。言王道息而诸子起也。”为得其义。汉书叙传云:“国之诞章,博载其路。”颜注云:“诞,大也,谓宪章之大者。”班语正用此。终后大章乖离,谓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也。说文:“ ,帜也。”经传通以“徽”为之。礼记大传:“殊徽号。”郑注:“徽号,旌旗之名也。”诸子图徽,谓诸子各图画徽帜,自张一军,以与周、孔之道为敌也。汉书作“图微”,“微”即“ ”之误,盖孟坚承用旧本法言作“ ”,传写者少见“ ”,遂改为“微”也。注“诸子应时而作诡世之言”。按:弘范训诞为诡,故云“诡世之言”。颜云:“言其后浇末,虚诞益章。”亦以“诞章”绝句,与李读同。注“贱彼百家杂秽之邪径”。按:弘范读“乖离诸子图徽”六字为句,而释之如此。盖解乖离为违,为去;读“图”为“ ”,而以为鄙陋;读“徽”为“微”,而以为幽隐也。韩敕修孔庙后碑以“ ”为“图”,是汉时隶俗二字互通,然于义已纡。颜同李读,而解为“乖于七十弟子所谋微妙之言”,尤为支离。法言用“诸子”字,从无作七十弟子解者,何得此序独有异义耶?

事有本真,陈施于意,动不克咸,〔注〕克,能;咸,皆。本诸身,〔注〕自求之义。譔修身。〔疏〕“事有本真”者,吴云:“凡事有本有真。真,正道也。”按:古诗十九首:“识曲听其真。”李注云:“真犹正也。”“陈施于意”,汉书作“陈施于亿”,李奇云:“布陈于亿万事也。”俞云:“温公不言诸本有异同,是其所据本皆作‘意’。然秘曰:‘言陈施之动成万法。’则吴司封本固作‘亿’也。”按:作“亿”,是也。“事有本真,陈施于亿”,言事得其本正,则能推行于亿万事而无不通也。“动不克咸,本诸身”者,司马云:“咸,感也。动而不能感人者,盖由外逐浮伪,内无本真,不能正己以正物,故当先本诸身也。”按:温公义是也。“咸,感”,易咸彖文。本诸身谓反求诸身。动而不能有所感,则当求其本于身也。注“克,能;咸,皆”。按:汉书李奇注云:“不能皆善也。”义同弘范。然与上下文意不能融洽,恐非。注“自求之义”。按:中庸云:“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

芒芒天道,〔注〕洪荒混芒之初。昔在圣考,〔注〕圣人作而万物睹,谓宓羲肇画八卦,六位成章。过则失中,不及则不至,〔注〕二五得中,然后利见。不可奸罔,譔问道。〔疏〕“芒芒天道”,世德堂本“天道”作“大道”,此承集注依宋、吴本改。汉书亦作“天道”。“昔在圣考”,汉书作“在昔圣考”,李奇云:“圣人能成天道。”则训考为成。胡云:“说文:‘考,老也。’独断:‘老谓久也,旧也。’圣考犹言古圣。”按:绥之说是也。古圣谓伏羲、尧、舜、文王。问道云:“适尧、舜、文王者为正道,非尧、舜、文王者为它道。”又云:“法始乎伏羲,而成乎尧。匪伏匪尧,礼义哨哨,圣人不取也。”考与道为韵。“过则失中,不及则不至”者,吴云:“河出图也,大易明二五之中;洛出书也,洪范贵皇极之义。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孔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不可奸罔”者,苏林云:“罔,诬也。言不可作奸,诬于圣道。”司马云:“奸谓侵坏,罔谓诬罔。言圣人大中之道,莫能易也。”按:奸谓若申、韩,问道云“由其小者作奸道”是也;罔谓若庄、邹,问道又云“周罔君臣之义,衍无知于天地之间”是也。注“洪荒混芒之初”。按:孝至:“芒芒圣德。”彼注云:“芒芒,大也。”此以为洪荒混芒者,剧秦美新云:“爰初生民,帝王始存,在乎混混茫茫之时,舋闻罕漫而不昭察,世莫得而云也。”混芒即混茫也。注“圣人”至“成章”。按:宓羲,世德堂本作伏牺,又上脱“谓”字。言天道者莫备乎易,易始伏羲,故注以宓羲为说,举最初作易之圣人,以该后圣耳。宋以此注独指伏羲画卦为谬,未达其旨。注“二五得中,然后利见”。按:此仍据易义为言。先知云:“龙之 亢,不获其中矣。是以过中则惕,不及中则跃。”即此注所本。宋亦訾为非类,可谓不善读书。

神心忽恍,经纬万方,事系诸道、德、仁、义、礼,譔问神。〔疏〕“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惚怳”。汉书作“曶怳”。按:忽恍双声连语,忽、曶同声,恍、怳同字。说文无“恍”。颜云:“曶读与忽同。”萧该汉书音义:“怳,韦昭:‘熙放反。’今音‘况’,为是。”司马云:“忽恍无形。”按:老子云:“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为忽恍。”又云:“道之为物,惟怳惟忽。忽兮怳兮,其中有象;怳兮忽兮,其中有物。”忽恍字用此。“经纬万方”者,司马云:“方,道也。”按:即问神云“潜天而天, 地而地,天神天明,照知四方”之义,不必以方为道也。恍、方为韵。“事系诸道、德、仁、义、礼”,汉书“义”作“谊”。问道云:“道、德、仁、义、礼,譬诸身乎。”彼注云:“不可无之于一。”按:儒与道之异同在此。神经万方,儒、道之所同也;事系诸道、德、仁、义、礼,儒之所以异于道也。说详问道疏。子云言神言心而必系之于此五者,是其学之所以为醇乎醇,而异于黄、老者也。朱子语类云:“扬雄全是黄、老。”又云:“杨雄真是一腐儒,他到急处,只是投黄、老。”又云:“雄之学似出于老子,如太玄曰:‘ 心于渊,美厥灵根。测曰: 心于渊,神不时也。’乃老子说话。”可谓一言以为不智者也。

明哲煌煌,旁烛无疆,逊于不虞,以保天命,譔问明。〔疏〕“明哲煌煌,旁烛无疆”者,颜云:“煌煌,盛貌也。烛,照也。无疆犹无极也。”宋云:“明哲之人,逆见微隐,故施照无穷。”按:煌、疆亦韵语。“逊于不虞,以保天命”者,李奇云:“常行逊顺备不虞。”司马云:“虽有明智,旁照无极,不能思不虞之患而预防之,使坠失上天福禄之命,犹未足以为明也。”按:明烛无疆,处常之事也;逊于不虞,应变之道也。明足以处常,又足以应变,则能全其性,而顺受其正也。程子遗书云:“‘明哲煌煌,旁烛无疆’,悔其蹈乱,无先知之明也。其曰‘逊于不虞,以保天命’,欲以苟容,为全身之道也。使彼知圣贤见几而作,其及是乎?”此于昔贤立言之意无所体会,而妄以轻薄施其谤讪,乃晚宋陋习,不足为训。

徦言周于天地,〔注〕徦,远;周,遍。赞于神明,幽弘横广,绝于迩言,譔寡见。〔疏〕“徦言”,治平本作“遐”;汉书作“假”,温公集注从之,世德堂本因承作“假”。按:寡见:“吾寡见人之好徦者也。”又“徦则偭焉。”治平本作“徦”。音义:“好徦,音遐,下同。”汉书此序作“假”,疑本亦作“徦”,传写改“假”耳,今改与寡见一律。“周于天地,赞于神明”者,系辞云:“夫易广大配天地。”又云:“幽赞于神明而生蓍。”荀爽云:“赞,见也。”干宝云:“赞,求也。”幽弘横广,治平本“横”作“撗”,世德堂本承集注“广”作“度”,汉书作“横广”。俞云:“宋、吴及温公本均作‘横度’,当从之。广即度字之误耳。‘横’与‘光’同,书尧典:‘光被四表。’后汉书冯异传作‘横被四表’是也。‘度’与‘宅’同,‘五流有宅’,史记五帝纪作‘五流有度’;禹贡‘三 既宅’,夏本纪作‘三 既度’,是也。然则横度即光宅也。书序:‘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此即杨子所本。”荣按:横、广与幽、弘对文,幽、弘皆深也。修身云:“其为中也弘深。”幽弘即弘深之谓,弘读为宏,说详彼疏。横亦广也,皆叠义连语。幽弘承“赞于神明”而言,横广承“周于天地”而言。若依俞说,则“幽弘光宅”,义不可通矣。“绝于迩言”者,李奇云:“理过近世人之言也。”司马云:“绝于近言,言去之辽邈也。”注“徦,远”。按:对迩为文,故训为远。汉书作“假”,其义亦同。彼颜注云:“假,至也。”似并寡见篇首数语未见矣。注“周,遍。”按:治平本“遍”作“遍”,今依世德堂本。

圣人聪明渊懿,继天测灵,冠乎群伦,经诸范,〔注〕范,模。譔五百。〔疏〕“经诸范”汉书作“经诸范”,颜云:“经,常也;范,法也。”按:范者,“笵”之假。汉书作“范”,疑本作“笵”,传写改“范”耳。司马云:“圣人以聪明深美之德,继成上天之功,测知神灵之理,首出群类,立之法度,以为万世之常道。”注“范,模”。按:详学行疏。

立政鼓众,动化天下,莫尚于中和。中和之发,在于哲民情,〔注〕哲,知。譔先知。〔疏〕“立政鼓众,动化天下”者,邓展云:“鼓亦动也。”司马云:“鼓谓鼓舞。”按:先知云:“何以治国?曰:‘立政。’”又云:“鼓舞万民者,号令乎?”又云:“化其可以已矣哉!”又云:“圣人乐陶成天下之化。”此即摘取彼语,隐括为文者也。“莫尚于中和”,汉书“尚”作“上”,古字通。先知篇自“甄陶天下”以下,皆论中和之德,义见各本文。“中和之发,在于哲民情”者,民情即思斁之事,所谓为政有几也。然则知几其神者,无他道焉,知民情而已。注“哲,知”。按:“知”各本皆作“智”,误也。本书多以哲为知闻之“知”。问明:“允 尧儃舜之重。”注语:“ ,知也。” 、哲同字,孝至:“知哲圣人之谓俊。”注云:“深识圣意。”识亦知也。此文颜注云:“哲,知也。”即用李义。各本作“智”,乃校者妄改,今订正。司马云:“‘哲’当作‘ ’。 ,明也。言将发中和之政,在先明民情也。”此因不知哲有知闻之训,故以为“ ”之形误耳。

仲尼以来,国君将相,卿士名臣,参差不齐,〔注〕患世论之不实,褒贬之失中。一概诸圣,〔注〕一以圣人之道概平之。譔重黎、渊骞。〔疏〕“参差不齐”,颜云:“言志业不同也。参音初林反。”“一概诸圣”,汉书“一”作“壹”,颜云:“概音工代反。”“譔重黎”下,各本皆别有渊骞序云:“仲尼之后,讫于汉道,德行颜、闵,股肱萧、曹,爰及名将,尊卑之条,称述品藻,譔渊骞。”此乃校法言者据汉书增补,绝非其旧。音义引柳宗元云:“按:汉书渊骞自有序,文语俗近不类,盖后人增之,或班固所作。”宋祁校汉书,于渊骞序下云:“李轨注法言本无此序,云与重黎共序。”又引张慈云:“慈疑弘范不见汉书中序,故云共序。”是则李本别无渊骞序,较然甚明。盖重黎、渊骞皆论春秋以后国君、将相、卿士、名臣之事,本为一篇,以文字繁多,故中析为二。于是渊骞虽亦为一篇,然非别有作意,故不为之序。汉书此文,乃浅人见此篇有目无序,疑为缺失,遂妄撰此二十八字窜入,不独文语俗近如子厚所云,又且意义与重黎序复重,了无所取,固非子云旧文,亦并不得以为班固所作也。自汉书窜入此序,后校法言者因悉据汉书增补,并以颜注定其差品及文质也。八字 入,而柳注、宋校所谓“渊骞无序,与重黎共序”之语不可解矣。然则子京校汉书何以于“讫于汉道”句下,又云李轨注法言本“讫”作“迄”耶?盖当时通行法言均已补入此序,其云李本无此序者,据旧本言之;云李本“讫”作“迄”者,据通行本言之也。集注于此亦云:“宋、吴本‘迄’作‘讫’,今从李本。”是温公所据,正即子京所见之通行本。今治平本作“讫”,则又修板据汉书改之,非宋初之旧矣。注“一以圣人之道概平之”。按:颜云:“以圣人大道概平。”即用李义。韩非子外储说:“概者,平量者也。”俞云:“旧读皆于‘齐’字绝句,非也。诗载驰篇毛传曰:‘进取一概之义。’正义曰:‘一概者,一端。’然则此云一概诸圣,不可通也。疑当于一‘字’绝句。淮南子修务篇:‘故立天子以齐一之。’是‘齐一’连文之证。惟其参差不齐一,故必概诸圣也。学行篇序曰:‘训诸理。’五百篇序曰:‘经诸范。’此云:‘概诸圣。’句法正同。”荣按:孟子:“禹、稷当平世。”章指云:“上贤之士得圣一概。”又:“鲁欲使乐正子为政。”章指云:“好善从人,圣人一概。”似皆一端之义,足为曲园说之证。然弘范解“一概”固不用此义。古书中文字相同,而解释各异者甚多,未可执一求之也。

君子纯终领闻,〔注〕纯,善也;领,令也;闻,名也。言善于终而有令名也。蠢迪检柙,〔注〕蠢,动也;迪,道也;检柙,犹隐括也。言君子举动则当蹈规矩。旁开圣则,〔注〕开,通也;则,法也。譔君子。〔疏〕“纯终领闻”者,国语周语:“纯明则终。”韦注云:“终,成也。”“蠢迪检柙”者,尔雅释诂:“蠢、迪,作也。作,为也。”此与孝至“蠢迪王人”异义。彼文谓动、扰,即释诂之“蠢,妯”;此文谓作为,则释诂之“蠢,迪”也。“检”治平本作“捡”,今依汉书改。“柙”各本及汉书皆作“押”,今正。司马云:“‘检押’当作‘检柙’。检柙犹云法式,荀子儒效:‘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注“纯,善也;领,令也”。按:纯、善古音相近,方言:“纯,美也。”美、善义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非德不纯。”索隐云:“纯,善也。”领、令亦同声通用。李奇云:“领,理所闻也。”读领为理,于义未安。注“言善于终而有令名”。按:颜云:“言君子之道能善于终,而不失令名。”全同李义。司马云:“君子既乐善以终,又有令名闻于后世者,以立言不朽故也。”亦与李义相似。此皆未得“终”字之义。纯终领闻,谓善成其令名,非善终与令名为二事也。注“蠢,动也;迪,道也”。按:此析蠢、迪为二义,似亦未得。注“检柙,犹隐括也”。按:“隐括”说文作“檃栝”,矫曲木之器。引伸之亦为法式,说详修身疏。故此以释检柙之义,颜注同。

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宁神,宁神莫大于四表之欢心,〔注〕言尊祖考,安神灵,故四方驩心。譔考至。〔疏〕“宁亲莫大于宁神”者,司马云:“神者,祖考之神,大孝宜若周公然。”按:孝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即其义。“宁神莫大于四表之欢心”,汉书“欢”作“驩”。按:孝经:“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欢”正字,驩、欢皆同声通用。注“言尊”至“驩心”。按:颜云:“安,宁也。言大孝在于尊严祖考,安其神灵。所以得然者,以得四方之外驩心。”即本李语而敷衍之。

附录一刘师培杨子法言校补[[学行卷第一]]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

李注:“驾,传也。”案:文选陆机吊魏武帝文注引作“仲尼之驾税矣”;又引李范(上脱“弘”字。)曰“税,舍也”。是李本“驾说”作“驾税”,上有“之”字;“者也”作“矣”。今本挩李注诂“税”之词,正文复异,(古“税”字亦作“说”。或李本正文亦作“说”,选注所引,亦用正字。)知非李本之旧。又案:注文“驾,传也”三字如系李注,似“传”字当读传遽之“传”,今下注又云“传言”,知非李注。

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

李注:“金宝其口,木质其舌,传言如此,则是仲尼常在也。”案:李本“说”字亦当作“税”。驾其所税,谓驾其既息之道也。今注以传言为训,明系以“言”训“说”,亦非李注。

螟 之子殪而逢,蜾臝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

李注:“肖,类也。蜾臝遇螟 而受化,久乃变成蜂耳。七十子之类仲尼,又速于是。”案:文选刘伶酒德颂注引“ ”作“蛉”,(太平御览九百四十五、广韵十五青、叶大庆考古质疑六、史容山谷诗外集注二引同。广韵二十四果又作“臝”作“蠃”。)引“速哉!七十子”作“速哉!若二三子”。又引李轨注云:“螟蛉,桑虫也;蜾蠃,蜂虫也;肖,类也。蜂虫无子,引桑虫蔽而殪之,幽而养之,祝曰:‘类我。’久则化而成蜂虫矣。速疾哉!二三子受学仲尼之化疾也。”据彼引,是李本“七十”作“二三”,注文亦殊。今本惟“肖,类也”三字与同,嗣外均非李注,即正文亦非李本也。

羿、逢蒙分其弓。

案:分当训裂。

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

李注:“桐,洞也。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制命于师也。”案:嘉佑本注文“洞也”作“侗也”,下“桐子”亦作“侗子”,当据正。汉书礼乐志:“桐生茂豫。”颜注训桐为通。刘攽刊误云:“桐,幼稚也。杨子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据彼说,盖以“桐”谊同“僮”。俞正燮云:“桐读为僮。”(癸巳存稿。)本此。

师者,人之模范也。(徐养原考异云:“一本无‘也’字。”)案:初学记十八引有“也”字,“也”非衍文。

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

案:孟子尽心上篇疏云:“杨子云:‘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如,仰天庭而知天下之居卑。’”

为其不舍昼夜与?

案:王观国学林九引此文及问道篇“不舍”字并作“舍”,谓舍字之意与论语“不舍”不合。是所据本作“不舍”。

满而后渐者,其水乎?

李注:“水满坎而后进,入学博而后仕。”(考异云:“宋刻一本无。”)案:事类赋注七引“渐”作“进”,疑涉注误。御览五十九引注“学博”作“博学”,当据订。

吾未见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世德堂本作“欤”。)案:文选女史箴注、王融曲水诗序注所引并无“好”字,御览百八十八引同。(戴望校本引。)“好”疑后人所增。盖既言斧藻,不必更着“好”字矣。

睎骥之马,亦骥之乘也。睎颜之人,亦颜之徒也。或曰:“颜徒易乎?”曰:(世德堂本无“曰”字。)“睎之则是。昔颜常睎夫子矣。”

案:文选运命论注、御览八百九十七引“睎”并作“希”。运命论注又引李轨云:“希,望也。言颜回尝望孔子也。”谢朓辞隋王笺注亦引“希骥”语,复引李轨云:“希,望也。”与运命论注引同。今本并挩。

吾不睹参、辰之相比也。

案:文选苏武古诗注引“睹”作“睹”,又引宋衷曰:“辰,龙星也;参,虎星也。我不见龙、虎俱见。”疑宋衷注本作“辰、参”。

百川学海,而至于海;丘陵学山,不(世德堂本上有“而”字。)至于山。

案:御览六百七引“至于海”作“归于壑”。事类赋注引“不至”作“而不至”,“而”字当有。

是故恶夫画也。

李注:“画,止。”案:御览六百七引“也”上有“者”字;五十三引“画也”作“住者”,引注“画,止”作“住,止”。

使我怀金纡紫,其乐不可量已。(世德堂本作“也”。)案:文选鲍明远拟古诗注引无“不”字,“已”作“也”;宦者传论注、让平原内史表注及后汉书宦者传注亦引“已”作“也”。(“也”与“邪”同,“不”字当衍。)宦者传论注引李轨曰:“朱,绂也。”拟古诗注引李轨曰:“金,金印也。”后汉书注并引之。(“朱”字叠。)今本并挩。

颜苦孔之卓之至也。

案:温公从宋、吴本无“之至”二字,非也。修身篇云:“公仪子、董仲舒之美之邵也。”此文句例正与彼同。之卓之至,犹云卓且至。

曰:“有教立道,无心仲尼;有学术业,无心颜渊。”(音义云:“天复本并作‘无止’。一止云天复本‘心’作‘止’。”案:音义一本云云,盖谓他本校引天复本。)案:两“心”字嘉佑本并作“止”。“无止”即下文所云“孰御”。彼文李注云:“孔子习周公,颜回习孔子,无止之者。”是其说。(“术”与“述”同。)[[吾子卷第二]]童子雕虫篆刻。

案:颜氏家训文章篇、后汉书杨赐传注、文选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杨修与临淄侯笺注并引“雕”作“雕”,(白帖八十六引同。惟王观国学林九引此并下文“雕刻”作“雕”,引“玉不雕”作“雕”。)或问景差。(音义云:“旧本作‘景 ’。”)案:嘉佑本正作“ ”。又史记屈原传“景差”,索隐云:“杨子法言及汉书古今人表并是‘景瑳’。”足考唐本异文。

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

案:意林引“用赋也”作“而用赋”,(御览五百八十七引同。)引“如”作“若”,“淫”作“媱”。

或问苍蝇红、紫。

李注:“苍蝇间于(世德堂本作“乎”。)白、黑、红、紫,似朱而非朱(世德堂本作“紫”。)也。”(世德堂本“也”上有“非朱之义四字。)案:俞樾平议云:“苍蝇则何间白、黑之有?疑原本本作‘苍駹’。”其说非也。李注所言本属古训,诗小雅青蝇郑笺已标此谊。楚辞九叹云:“若青蝇之伪质。”王注云:“青蝇变白成黑,变黑成白。”文选曹子建赠白马王诗亦曰:“苍蝇间白、黑。”盖蝇淆白、黑,红、紫乱朱,同为有害于色,故杨子并言。艺文类聚九十七及御览九百四十四并引此文入蝇部,足证李说非讹。又案:类聚引注无“也”字,亦作“非朱”,明本注误,疑非李本之旧。

多哇则郑。

李注:“多哇者,淫声繁越也。”案:文选东京赋注、谢灵运拟陈琳诗注、养生论注并引李注云:“哇,邪也。”今本挩。(李既训哇为邪,或此注“淫声繁越”亦非李注。)如玉如莹,爰变丹青。

李注:“如玉如(世德堂本作“之”。)莹,磨而不磷。今屈原放逐,感激爰变,虽有文彩,丹青之伦耳。”案:龚鼎臣东原录云:“嘉佑中,予在国子监,与监长钱象先进学官,校定李轨注杨子法言。后数年,乃于唐人类书中见‘如玉如莹’一义,惜其未改正也。‘或问:屈原智乎?曰:如玉如莹,爰见丹青。’轨注云:‘夫智者达天命,如玉加莹(一),磨而不磷。’往日不知其误,遂改轨注以就文义耳。”据龚说,似以作“加”为正。今考此语本于佚论语,说文引之,近儒考辨甚详。古籍所称,多作“如”字。如隶释十一高阳令杨着碑云:“其德伊何?如玉如莹。”又蔡邕集幼童胡根碑云:“实有令仪,而气如莹。”是“如莹”本非误字,故初学记廿一、山堂考索前集二十一并引此作“如”。惟李以磨而不磷为释,似注本作“加”。(初学记亦引作“如”。)加、如形近,惟不得以“如”为误字耳。又案:考索引注“之伦”作“之论”,亦通。(一)“加”字原本讹作“如”,形近而误,今改。

观书者譬诸观山及水。

案:文选吴质答东阿王书注引“诸”作“如”。

升东岳而知众山之峛崺。

案:文选褚渊碑文注引“升”作“登”,“峛崺”作“迤逦”。(答东阿王书注亦引作“迤逦”,惟袁本作“峛崺”。)据慧琳一切经音义七十八云:“‘峛崺’或作‘逦迤’。”(文选甘泉赋:“登降峛崺。”李注云:“邪道也。”)是两文古通。(御览六百十三引邹子曰:“夫观书者,譬犹登东岳而知丘陵之 也,浮沧海而知江河之不广也。”意与此同。)舍五经而济乎道者,末矣。

李注:“末,无。”案:御览七百七十引注作“末,无之也”。

山 之蹊。

案:御览百八十八引“ ”作“径”,(戴校引。)二字古通。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

案:御览引无上“曰”字;“户哉”作“我户哉”,无下“户哉”二字。“我户哉”与“子户乎”相应,似属古本。

见草而说。(音义云:“天复本作‘见羊而悦’。”)案:文选枣据杂诗注、御览七百六十六、九百二并引“说”作“悦”。

绿衣三百,色如之何矣?

李注:“绿衣虽有三百领,色杂(世德堂本作“杂色”。)不可以入宗庙。”案:类聚十五引裴頠女史箴云:“绿衣虽多,无贵于色。”说本此。据裴说,盖为绿为贱色,即诗邶风绿衣毛传所云“绿,间色”也。李云:“领色杂”。盖以绿衣为缘衣。缘谓缘饰,即礼记深衣篇所云:“纯袂缘纯边。”与裴似异。

震风陵雨。

李注“陵,暴。”案:御览十、洪兴祖楚辞九章补注引“陵”作“凌”,文选陆机连珠注引注作“陵雨,暴雨也”。

然后知夏屋之为帡幪也。

李注:“帡(世德堂本“帡”上有“夏,大也”三字。)幪,盖覆。”案:文选连珠注引“夏”作“厦”,御览十引注亦有“夏,大也”。三字,当从明本。又案:连珠注引此文,下有“帡,莫经切;幪,真公切”八字,亦古音。

[[修身卷第三]]或问“治己”。曰:“治己以仲尼。”

案:御览八百九十七引此文,夹注云:“问治己何用?益以用孔子之道。”疑李注挩文。

仲尼奚寡也。

案:御览引此文,夹注云:“言学孔子道多,而成者何少也。”疑亦李注。

荧魂旷枯,糟(音义云:“李轨读‘糟’如字。”)莩旷沈。

李注:“莩,孰(考异云:“一本作‘熟’。”)也。”案:“糟”字当从柳注易“精”。淮南淑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一),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彗”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荧、营古通。(“营”即老子“营魄。”后汉书寇荣传:“营魂识路之怀。”李注云:“老子曰:‘载营魄。’犹营魂也。”)荧魂、精莩,即淮南所谓“精营”。又荀子赋篇云:“血气之精也,志气之荣也。”成相篇云:“思之精,志之荣。”管子内业篇曰:“精存自生,其外安荣。”精、营对文,亦与此文荧、精意合。(李注不改字者,盖以“糟”犹淮南道应训“糟粕荧魂”,糟粕别精粗言之。)(一)“营”下原本有旁书小字“句”,盖校补作者以之示句读,今删。

敢问四轻。

案:意林引作“何谓四轻”。

[[问道卷第四]]或曰:(音义云:“天复本无‘或曰’二字。”)“事虽曲而通诸圣。”

案:“或曰”二字衍。

请问礼莫知。(音义云:“天复本作‘请问莫知’。”)李注:“言已有礼制,则有尊卑。”案:“礼”字涉注而衍,温公从天复本,是也。

或问:“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

案:北堂书钞百四十九引“雕刻”作“刻雕”。(引“曰”作“因”,误。)如物刻而雕之。

案:御览二所引叠“物”字,是也。

及搥(音义云:“旧本皆从手。”案:据此则音义所据本不从手,当作“槌”。)提仁义。

案:宋云翻译名义集半满书籍篇引“搥”作“槌”。

惟圣人为可以开明,佗(考异云:“一本作‘他’。”)则苓。

案: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曰:“奋,盛;苓,落也。”彼文明、苓对文,(此文“开明”,“开”与“闿”同。李注训发,似非。)与此文同,即此文所本。苓义诂落,当从彼说。

或问(世德堂本作“曰”。)“太古涂民耳目”。

李注:人以为太古不(世德堂本作“下”。)如绝礼乐以涂塞人之耳目。”案:文选剧秦美新云:“弛礼崩乐,涂民耳目。”亦即绝礼乐言。彼注引六韬云:“先涂民耳目。”据李云,涂塞似亦读“涂”为“ ”。

御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

李注:“失其御则反间(考异云:“宋刻一作‘闻’。”)背叛。”案:范祖禹唐鉴六引“敌”作“逆”,与注义合。

刀不利,笔不铦,(音义云:“或作‘钻’,误。”)而独加诸砥,不亦可乎?

李注:“刀钝砺之以砥,笔秃铤削(世德堂本作“铦之”。)以刀,申、韩行法,欲以救乱,如加(世德堂本无“欲”字、“加”字。)刀砥,亦所以利也。”案:意林及御览三百四十六引“独加诸砥”作“宜加砥(御览作“ ”。)削。”据注,以砥释刀,以铤削释笔,“削”字应有。

[[问神卷第五]]李注:“心能测乎天地之情。”案:嘉佑本缺处乃“心”字。

天精天粹,万物作类。

李注:“天以精粹覆万物,各成其类。”案:书钞百四十九引注“类”下有“也”字。(“成”作“色”,误。)龙蟠于泥,蚖其肆矣。

案:玉烛宝典二云:“韦昭所注国语,一本云‘化为玄蚖’。昭解云:‘蜥蜴类’。杨子法言云‘龙蟠于泥,蚖其肆矣’,即是此虫。李轨同。”今注无诂蚖之词,疑挩。

圣人以不手为圣人。

李注:“手者,桎梏之属。”案:“手”疑“ ”误,即古“ ”字。荀子富国篇:“垂事养民。”杨注:“垂,下也。”是 为降抑之义。盖或人以不受拘执为不制,杨子以志不降抑为不制也。说苑权谋篇“东郭垂”,韩诗外传“垂”作“牙”,“手”即“ ”误,知古籍“垂”恒作“ ”也。

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有五(世德堂本误“四”。)十九,故曰过半。”案:李合伪古文数之,故曰“五十九”。若杨子所言,自指今文二十九篇,故曰“不备过半”。

今亡夫。

案:王观国学林一引“夫”作“矣”。

周书噩噩尔。

李注:“不阿附(考异云:“宋刻作‘阶’。”)也。案:御览六百八引注“阿附”作“可名”,是也。

下周者,其书谯(音义云:“俗本作‘谁’,旧本皆作‘谯’。”)乎?

李注:“下周者秦,言酷烈也。”案:御览六百八引“谯”作“憔悴”,“悴”字疑衍。憔、谯古通。温公从宋、吴本作“谁”,误矣。

大哉!天地之为万物郭,五经之为众说郛。

案:书钞九十五引“郭”亦作“郛”。

君子小人见矣。

案:文心雕龙书记篇引“见”作“可见”。

人病以多知为杂。

案:“以”字疑衍,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无。

育而不苗者,吾家之童乌乎!

李注:“童乌,子云之子也。”案:王楙野客丛书八云:“童乌,旧说谓杨子云之子小名。有一老先生读法言,谓‘吾家之童’为句,‘乌’连‘乎’字,作‘呜呼’字读,谓叹声。似亦理长。仆观后汉郑固碑曰:‘大男有杨乌之才,年七岁而夭。’苏顺赋:‘童乌何寿之不将?’是时去子云未远,所举想不谬。于是知童乌为子云之子小名。”其说是也。童乌见御览所引刘向书。

九龄而与我玄文。

李注:“童乌九龄而与杨子论玄。”案:音义云:“与音预。”白帖二十及八十七两引并作“预”,预谓参预,义较李注为长。(如李说,必增字乃通。)或问经之艰易。

案:文选连珠注引“艰”作“难”,下同。

盍势诸名卿,可几也。

李注:“盍,何不也。势,亲也。名卿,亲执政者也。言何不与之合势而成名也。”案: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势”作“执”。势无亲训,疑李本旧作“执”字,执即“ ”省。国语周语云:“居寝有 御之箴。”韦注:“ ,近也。” 有近训,故李注诂亲,谓亲近名卿也。(注文“亲执政”,“亲”字衍。)今本作“势”,与韩非子有度篇“ 在郎中”今作“势在”例同。注文“言何”以下又以势为合势,与亲训殊,疑非李注。汉书颜注引韦昭说云:“言有势之名卿,庶几可不朽。”与李异。

不屈其志。

案:文选颜延年侍游蒜山诗注引“屈”作“诎”,与汉书合。辨命论注引作“不诎其节”。

而耕乎岩石之下。

案:文选注两引“乎”作“于”。御览八百廿二引“岩”作“岩”,叶梦得避暑录话上引作“岩”。

名振于京师。

案:文选侍游蒜山注引“振于”作“震乎”,避暑录话亦引作“震”,(与汉书合。盖据温公本。)史容山谷诗外集注五引作“而名震于京师”。

愆语,君子不出其口。

李注:“欲闻其义。”案:此注应在“何谓德愆”下,今本误移此文“愆”字下。此文“愆语”联词,犹云过失之语,非愆为或人所问之词也。

[[问明卷第六]]匪天也夫?

案:御览二引“匪”作“惟”。

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

李注:“君子潜神重玄之域,世网不能制御之。”案:“慕”字惟宋衷本作“篡”,温公言之甚详。后汉书逸民传:“弋人何篡?”注谓诸本或作“慕”,法言作“篡”,又引宋衷注,训篡为取。文选逸民传论注引法言作“弋者(或作“人”。)何篡”,亦引宋衷注。(音义引后汉书注所载宋注,与今选注所引悉同。)又云:“今‘篡’或为‘慕’,误也。”并据宋本。野客丛书六云:“杨子云法言:‘鸿飞冥冥,弋人何慕焉。’一本作‘纂’,故退之诗云:‘久嫌弋者纂。’(案:韩集酬崔十六少府三十韵诗云:“久嫌弋者纂。”字不作“纂”。王伯大音释引方崧卿云:“杨子:‘鸿飞冥冥,弋人何纂焉。’古本及后汉书均然,盖篡取之义也。然今本杨子亦作‘慕’,非也。”)仆观后汉逸民传序及注云云引节乃是‘篡’字,非‘纂’字也,故陈子昂碑曰‘弋人何篡,鸿飞高云。’张曲江诗曰‘今我游冥冥,弋者何所慕’,则用元字。梁肃四皓赞曰‘弋者何思,鸿飞冥冥’,又转为‘思’字,是‘何慕’宋本或作‘纂’也。据李云不能制御,与宋注训取不同,李本自不作‘篡’,类聚九十引作‘慕’,自据李本。白帖九十四引作‘弋者何篡’,据宋说改”。(梁肃云:“何思”亦据作“慕”之本。)凤鸟跄跄,匪尧之庭。

李注:“匪尧之庭则不降步也。”案:周礼考工记:“且其匪色必似鸣矣。”郑注:“故书‘匪’作‘飞’。”是飞、匪互通。此文“匪”字疑亦“飞”假,若如李说,必增字而后通。蜀庄沈冥。

案: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作“蜀严湛冥”。(世说新语注十八引此亦作“沈”。)举兹以旃。

案:旃当诂表。汉书颜注云:“旃,亦之也。”非是。

灵场之威,宜夜矣乎?

李注:“灵场,鬼神之坛祠也。(世德堂本挩“祠也”二字。)灵场所以为威,可冥(世德堂本作“宜”。)夜,而不可白日。”案:灵场盖即受禅灵坛。(“灵坛”见魏受禅碑。)此节谓禅让至重,尧无轻禅许由之事。其曰“灵场之威”云云者,“威”与“严”同。盖谓授禅之际,厥典至严,不得于幽隐行之。若如或说,不啻于昏夜私为授受也,故曰“宜夜矣乎”?

朱鸟翾翾,归其肆矣。

李注:“朱鸟,燕别名也。肆,海肆也。”案:御览九百二十二引此文,又引侯苞(即侯芭。)注云:“朱鸟,燕别名;肆,恣肆也。”说与李殊。(音义亦云:“注非也。朱鸟往来以时,不累其身,放肆自遂。”与侯注同。)而卒死于说难。

案:“难”字当衍。

[[寡见卷第七]]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

案:书钞九十五引“辩”作“辨”,下同。意林引“事”作“地”。

春木之芒兮,援我手之鹑兮。

李注:“春木芒然而生,譬若孔氏启导人心,有似援手而进。”案:温公从宋、吴本“芒”作“芚”,当从之。注云“芒然”,亦“芚然”之误。

美言不文。

案:御览三百九十引“美”作“至”。

古者之学耕且养,三年通一。今之学也,非独为之华藻也,又从而绣其鞶帨。

李注:“鞶,大带也;帨,佩巾也。”案:后汉书儒林传论引“学也”作“学者”,文选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御览八百十五引同。后汉书注云:“‘鞶’或作‘幋’。”选注引注文“巾也”下有“喻今之文字烦多,非独华藻也。巾、带皆文之如绣也”二十字,今本并挩。又案:“三年通一”下,李刻据卢校本无“经”字,嘉佑本有之,当据补。

雷震乎天,风薄乎山。

案: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乎”作“于”。

使起之用兵每如斯。

案:温公从宋、吴本无“用”字,疑非。史记吴起传集解引有“用”字,“如”作“若”。

航人无楫,如航何?

李注:“虽有舟航,而无楫棹,不能济难;虽有人民,而无礼乐,不能熙化。”案:御览七百七十一引“楫”作“烜”,引注作“喻有民无礼乐治也”,系约引,“治”上有挩字。(疑今注“熙化”,“化”本作“治”。)航安,则人斯安矣。

案:类聚七十一引“则人”作“而民”,御览七百七十亦引作“人”。

[[五百卷第八]]李注:“五百,非通经之言。”案:嘉佑本作“五百岁一圣”。

仲尼开迹,将以自用也。

李注:“欲行其道,制素法也。”案:“素法”疑当作“素王法”。

曰:“知之则曷为不用?”曰:“不能。”曰:“知圣而不能用也,可得闻乎?”

案:类聚二十、御览四百一引“曰知之”作“若知之”,类聚引无“也”字。

逆其所顺。

案:类聚、御览并引“顺”作“从”。

捐其所能。

案:御览引“捐”作“损”。

非天下之至。(音义云:“天复本‘至’下有‘德’字。”)案:御览引“至”下有“圣”字。

关百圣而不惭。

案:“关”与“贯”同,犹礼记杂记下“关毂”即“贯毂”也。

占天地。

李注:“言皆(世德堂本作“能”。)占之。”案:注文“皆”字当作“能”,盖正文衍“地”字,校者易注以就之。

月未望则载魄于西。

李注:“渐东满。”案:嘉佑本注文“渐”上有“以”字。

既望则终魄于东。

案:书钞一百五十引“终魄”作“魄落”。

之而已矣。

案:礼书一百十二引“ 之”作“亦檠之”。

庄、杨荡而不法。

案:晋书王坦之传载所着废庄论引“荡”作“放荡”。

邹衍迂而不信。

李注:“迂回不可承信。”案:史记封禅书云:“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说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此文“迂”字即怪迂之“迂”。汉书郊祀志颜注云:“迂谓回远也。”

[[先知卷第九]]忽眇绵作 。

李注:“眇绵,远视。”案:文选江赋注云:“ 眇,远视貌。法言曰:‘眇绵作炳。’” 音绵,与李说同。学林六引作“忽忽眇绵作炳”,疑非。

政善而吏恶,一勤也;吏善而政恶,二勤也;政、吏骈恶,三勤也。

李注:“政,君也;骈,并也。”案:书钞七十七引作“一曰善政,二曰吏善政恶,三曰政、吏戒恶,此曰三勤也”。“戒”乃“咸”讹。(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李注:“骈,并也。”)之谓恶政。

案:御览八百十九引作“此谓恶政也”。

圣君少而庸君多。

案:文选辨命论注引“庸”作“乱”。(裕孚案:“文选各本多作‘庸’。”)修之以礼义。

案:“修”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犹云顺之以礼义也。(古籍修、循互讹,弗具引。)吾见玄驹之步。

李注:“玄驹,蚍蜉子也。”案:“孙诒让札迻云:“‘步’当作“走’。”今考玉烛宝典十二引“步”作“ ”,(似“走”字艹书之误。)又引郭璞蚍蜉赋云“感萌阳以潜步”。文心雕龙物色篇亦云:“盖阳气萌而玄驹步。”据郭、刘二文,似“步”非误字。

象龙之致雨也,难矣哉!

案: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无“也”字,“难”作“艰”。

君之不才。

案:御览九百二十八引作“君乏才”。

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

案:文选景福殿赋注引此文,又引李注曰:“埏埴为器曰甄陶,王者亦甄陶其民也。”今本挩。(选注又有“埏,失然切”四字,盖隋、唐以前李注音义文。)刚则甈。

案:学林八引杨子音义曰:“甈,五计切,破罂;又力制切,破瓦。”今本音义挩。(学林引本文“甈”误“甔”,又云:“太刚则有玻裂之患也。”)譬犹日之中矣。

案:事类赋注一引“矣”作“乎”。

什一,天下之中(世德堂本无“中”字。)正也。

李注:“什一税民,天下之中赋正法也。”案:事类赋注一引作“什一之税,天下正也”,亦无“中”字。据李注,“中”字应有。

[[重黎卷第十]]羲近重,和近黎。

案:书尧典疏引此文,申之曰:“是羲承重,而和承黎矣。”

盖哉!盖哉!应难未几也。

李注:“再言‘盖哉’者,应难以事,未有近其理哉。”案:事类赋注一、御览二引无“应难”二字。北史信都芳传载芳四术周髀宗自序云(一):“汉成帝时,学者问盖天。杨雄曰:‘未几也。’问浑天。曰:‘几乎!’言盖差而浑密也。”亦无“应难”二字,当系衍文。(注云“应难以事”,盖谓杨子难盖天八事。)(一)“宗”字原本讹作“周”,据北史本传改。

至蠡策种而遁,肥矣。

案:“肥”即易下经“肥遯”之“肥”,肥与蜚同。

六国蚩蚩,为嬴弱姬。

案:后汉书袁绍传载沮授引此文,注云:“方言:‘蚩,悖也。’”

守失其微。(音义云:“本或作‘徽’。”)案:作“徽”是也。嘉佑本亦作“徽”,尔雅释诂:“徽,善也。”守失其徽,犹言伤其美。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令陨之者,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案:嘉佑本注文“令”作“今”。

故天之胙,为神明主。

案: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引作“故天因而瑞之”,王命论注引作“故天因而胙之”,又引“天因胙之”,是古本当有“因而”二字,今本挩。

胎籍三正。

案:此语盖本书甘誓“怠弃三正”。胎、怠同声假用。

越与(音义云:“俗本作‘兴’。”世德堂本亦作“兴”,从宋﹑吴本。)亢眉,终无桡辞,可谓伎矣。

李注:“有才伎也。”案:伎众亢眉及无桡言,与曲对文。疑与史记项羽传“枝梧”义同。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司马彪云:“枝,柱也。”是其谊。李说非。

自令之间而不违。

案:“自令之间”,犹云独善其间。

不能移。

案:学林二引“不”上有“项”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谷诗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张辟疆之觉平、勃。

案:学林八引音义:“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义挩下四字。(学林二又云:“观辟疆启陈平之语,殆非十二龄所能言,当从汉书作‘十五’也。”)始六之诏。(音义云:“天复本作‘始元之初’。”)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谓高帝至武帝计六君。(李刻据卢校本无“世”字,与宋、吴本同。)事得其宜之谓义。

案:孟子题辞解疏引作“谓之义”。

四皓、韦玄。(音义云:“天复本作‘四皓、韦玄成’。”)案:嘉佑本正引“韦玄成”。

栾布之不涂。(音义云:“天复本作‘不倍’。”)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涂,犹云弗伪饰。

左氏。曰:“品藻。”

案:类聚五十四引“氏”下有“传”字。

[[渊骞卷第十一]]攀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

案:戴校云:“据温公集注,则古本无‘巽’字。今考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请(世德堂本下有“问”字。)孟轲之勇。

案:御览四百三十七引“请”作“或问”,“问”字当有。

鲁仲连 而不制,蔺相如制而不 。

案:学林九引作“ 而不剀”,“剬而不 ”,释云:“皆读音旨兖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则所据之本不作制。陈骙文则上引两“制”字亦作“剬”。(引“ ”误“伤”。)使知国如葬,则吾以疾为蓍龟。

案:文选三国名臣序赞注引“如”作“若”,“龟”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顺、(音义云:“俗本作‘周之倾’”。)赧以成周而西倾。

案:音义云:“顺靓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说亦同,(癸巳存稿。)其说似确。惟书钞四十二引“顺”作“从”,立义似别。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 ”讹。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 ’。说文:‘ ,高貌。’”此文讹“ ”为“相”,与彼例同。忠不足 ,犹云功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乎?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难”,当从之。

实刺客之靡也。

案:文选吴都赋刘注云:“靡,美也。杨子法言曰:‘聂政、荆轲,刺客之靡。’”盖本书古训。

角(世德堂本作“甪”。)里先生。

案:洪括隶释十六、陈骙文则上亦引作“甪”,与温公所引或本同,当从之。

菑(世德堂本作“灾”。)异董相。

案:文选辨命论引“灾异董相”,又引李轨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孙通。曰:“椠人也。”

李注:“见事敏疾。”案:椠无敏训,疑与荀子“渐诈”义同。

陈平之无悟。

李注“内明奇画,外无违悟。”案:李注盖读“悟”为“啎”。据文选长笛注引法言注:“遻,触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并古通。或李本旧作“遻”,陈揆文则上引作“无 ”,与温公所据宋、吴本同,则俗本也。又案:文选陆机汉高功臣颂注引宋仲子法言注云:“张良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画四,皆权谋,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张子房语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汉书朔传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选颜延年陶征士诔曰:“依世尚同,诡时则异。”疑据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志”,“累”作“辱”。华阳国志“意”亦作“志”,国志称:“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正为志。”(又国志赞云:“仲元抑邦家仪形。”)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云:“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沦。”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讹作“又”,据法言正文改。

则西山之饿夫与东国之绌臣。

案:文选陆机连珠注引“绌”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人以巫鼓。(音义云:“天复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犹妄说也。”案:“鼓”疑“瞽”省,犹云巫史。

或问:“圣人之言,炳若丹青。”

案:后汉书来歙传注引“炳”作“明”,公孙述传注引“圣人”作“王者”,疑误。(文选王融曲水诗序注亦引,同今本。)如回之残,牛之贼也,焉德耳?

李注:“言复甚也。”案:谢应芳辨惑编一引“德”作“得”。据宋咸注云:“假令颜行之残,冉行之贼,则安得不朽之业如此?”似“德”字旧亦作“得”。

[[孝至卷第十三]]故孝子之于齐,见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宾。

李注:“夫齐者,交神明之至,故致齐三日,乃见其所谓齐者。”案:俞樾平议云:“‘祭’疑‘齐’字之误。”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齐”,“祭”涉下文“不祭”而误。礼书七十六正引作“齐不宾”,当据订。

死生尽礼,可谓能子乎!

案:上四字乃答词,下五字乃或人问词。

无已泰乎?

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泰”作“太”,下同。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

李注:“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案:李说迂曲,必增字而后通。以意揆之,此中三“得”字似均“中”字假文。周礼:“师氏掌国中失之事。”郑注云:“故书‘中’作‘得’”吕氏春秋行论篇:“以中帝心。”高注云:“中犹得。”淮南齐俗训:“天之圆也,不得规。”文子自然篇“得”作“中”。此均中、得互通之证。斯文作“得”,与周礼故书例同。天地之中斯民,即礼记礼运篇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斯民之中一人,又缁衣篇所谓民以君为心也。心矣之“心”,指君心言,李以百姓之心为释,亦非。

或问群言之长。

案:文选文赋注引此文,又引宋衷曰:“群,非一也。”

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

案:文选宋元后哀策文注引“泰”作“太”,七启注、求自试表注亦引作“太”,“乎”作“也”。又七启注引注文云“天下太和也”,求自试表注亦引“天下太和”四字,今本挩。

珍膳宁餬。(世德堂本作“ ”,注同。)李注云:“宁餬,餬其口也。”案:御览八百四十九引作“曼餬”。(书钞百四十二亦引作“宁”。)不亦享乎。

李注:“嫌礼胡如此,太盛也。”案:平议云:“‘享’当作‘厚’。”其说是也。据李注,似亦作“厚”,故云“太盛”。御览八百四十九正引作“厚”,当据订。

可不享。(世德堂本下有“乎”字。)李注:“言如此不可不以盛礼待之也。”案:御览引作“不可不厚也”,当据订。注云“盛礼”,似亦以盛训厚。

否则介鳞易我冠裳。

案:后汉书杨终传注引“介鳞”作“鳞介”。

或问“劳功”。曰:“日一日劳,考载曰功。”

李注:“日一,日犹日日也。考,成也。周而复始以成其岁,故曰功。”案:此节劳、功并文,正文“日劳”当作“曰劳”,与“曰功”对文。注文“日一日”当作“日一”,日一即日省言,故曰“犹日日”。今本“一”下衍“日”字,因误正文为“日劳”,误矣。

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

案:此乃杨子自述其作书之岁也。以史考之,当为平帝三年。此书成于居摄前,故称新莽为汉公。互相勘验,厥证益昭。李注不察,以汉公为称其前美之词,并杂引新事缘饰杨书,以为慨寄微言,箴规深切。所谓本无其意,妄欲强合也。(或以重黎篇羲和为莽官。今考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置羲和官,秩二千石。”杨子所云,即属此秩,非王莽所改大司农也。)[[序]]案:序篇引入汉书本传。其文字小有异同者,如“恣乎情性”、“冠乎群伦”,汉书“乎”并作“于”;昔在圣考,作“在昔”;“忽恍”作“曶怳”;“莫尚”作“莫上”,“一概”作“壹概”;以及“遐”字作“假”,“范”字作“范”,“欢”字作“驩”,是也。或古字两通,或字体稍别,具详温公所引,兹不悉着。

恣乎情性。

案:黄氏日钞引“乎”作“于”。

终后诞章乖离,诸子图徽。

李注:“诸子应时而作诡世之言。”案:温公从宋、吴本“终”作“然”,与汉书合。李读“终后诞章”为句,似非。“诞章”二字当连下文“乖离”读六字为句。徽、 古通,当从俞正燮说。汉书作“微”,亦假字。

陈施于意。

案:汉书“意”作“亿”。颜注引李奇曰“布陈于亿万事也”,系本书古谊。

动不克咸,本诸身。

李注:“克,能;咸,皆。”案:李读“动不克咸”为句,似非。“咸”当下属。孟子离娄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即此所本。咸本诸身,犹彼文皆反求诸己。动与行同,不克犹不得也。

神心忽恍。(世德堂本作“忽怳”。)案:罗大经鹤林玉露三引作“忽恍”。

譔先知。

案:汉书亦作“先”。宋祁引景本作“光”,似误。

[[法言逸文]]或问:“屈原、相如之赋孰愈?”曰:“原也过以浮(一),如也过以虚。过浮者蹈云天,过虚者华无根。然原上援稽古,下引鸟兽,其着意子云,(或本作“虚”,是也。)长卿亮不可及。”(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案:“然原”以下,似非本书。)周穆王少不好学,至乎耄长。(御览八十五引杨子法言。)(一)原本“浮”下有“过”字,据文选宋书谢灵运传论注引法言,此“过”字当在“如也”下,今正之。

[[杨子法言校补校勘记]]裕孚既校杨子法言校补讫,复得先生手 数页,亦题“法言校补”,与前互见异同,有足资参证者。不忍割弃,因刊诸校勘记中。片玉碎金,都为瑰宝,固不妨兼收并载也。郑裕孚记。

吾未见好斧藻其德若斧藻其楶者也。(学行。)李注:“斧藻犹刻桷丹楹之饰。楶,栌也。”案:“好”字后人所增也。既言斧藻,则不必更有“好”字。太平御览一百八十八引此文无“好”字,此古本无“好”字之确证。

然亦有苦乎?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

考异云:“宋、吴本无‘之至’二字,温公从之。”案:“之至”二字非衍文。修身篇“公仪子、董仲舒之才之邵也”,与此句词例正同。之卓之至,犹言卓且至也。盖或人以颜子所苦为问,杨子答之谓颜子所苦在于孔子之道既卓且至,难于跻及,故曰:“颜苦孔之卓之至也。”不得以“之至”为衍文。

或问苍蝇红、紫。(吾子。)李注:“苍蝇间于白、黑。”俞云:“苍蝇则何间白、黑之有?疑原文本作‘苍駹’。”案:俞说无他证,且蝇、駹字形匪近。李注所言,本属古训,诗小雅青蝇郑笺已标此义。文选曹子建赠白马王诗曰:“苍蝇间白黑。”盖苍蝇能淆黑白,故凡黑白相淆者,以苍蝇为喻。苍蝇能淆黑白,与红紫之乱朱物异,而有害于色则同,故杨子并言之。俞盖未达斯旨。

曰:“子户乎?”曰:“户哉!户哉!”

案:御览一百八十四引此无上“曰”字,“户哉!户哉”!作“我户哉”!无下“户哉”二字。“我户哉”与“子户乎”相应,似属古本。

它则苓。(问道。)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云:“奋盛苓落也。”

宋注:“‘苓’当为‘蒙’。”吴注:“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无聆闻之实。”俞云:“当读为笭,言如车笭也。”案:吾子篇云:“好说而不要乎仲尼,说铃也。”李注:“铃以喻小声。”此文之“苓”,盖即彼“铃”字之假字也,言惟圣人能开明,余皆所闻弗远也。李于此文无注,盖以“铃”字已注释于前,“苓”与“铃”同,故不加释训。此“苓”当作“铃”之确据。(此条改前作。)圣人以不手为圣人。(问神。)李注:“手者,桎梏之属。”宋注:“当作‘干’。”吴注:“手,持也,执也。虽以非礼见囚,终不能执而戮之。”俞云:“‘手’当为‘午’。午,啎也。不午者,不逆也。”案:上云“龙以不制为龙”,其上又言“圣人不制,则何为乎羑里”,则手义当与制近,“手”乃“ ”之误也。“ ”即古“ ”字,见说文我部。说文云:“ ,草木华叶下 。” 恒作“垂”,荀子富国篇:“垂事养民。”杨注:“下也。”则 有降抑之义。不 者,犹言不屈不抑也。言文王虽囚,终不因囚而诎,故曰“不 ”,盖或人以不受拘执为不制,扬子以志不屈抑为不制也。古“ ”字恒书作“ ”,故说苑权谋篇“东郭垂”,吕览重言作“牙”,牙即“ ”字之讹。是古籍恒用“ ”字也。

至书不备者过半矣,而习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过半。”案:李合后世伪古文尚书数之,故曰五十九。若扬子所言,则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备者过半。然其说足破汉博士以尚书为备者之妄。

九龄而与我玄文。

李注:“童乌九龄而与扬子论玄。”案:与犹举也。举训左传襄二十七年“使举此礼”之“举”。与我玄文,犹言记诵太玄之文也。李说非。

议其教化。(先知。)案:“议”读若“仪”。仪为仪型之“仪”,犹言准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礼义,则下多德让。

案:“修”当作“循”,循与顺同。(说文:“循,顺行也。”淮南本经训:“五星循轨。”高注:“顺也。”)循之以礼义,犹言顺之以礼义也。古籍循、修互讹,说别见。

守失其微。(重黎。)音义:“微或作徽。”案:作“徽”是也。尔雅释诂:“徽,善也。”书尧典:“慎徽五典。”徽亦训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者,犹言失其善也。宋嘉佑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令(当作“今”。)陨之者,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案:“明”借为“盲”。贾谊新书大政篇曰:“萌之为言也,盲也。”明假为盲,犹萌之训盲也。与望诸即萌都, 通作(诗墉风载驰毛传:“,贝母也。”尔雅释草作“ ”。)同例。白虎通八风篇云:“清明者,青芒也。”亦其证。吕氏春秋音初篇云:“天大风晦盲。”高注:“盲,瞑也。”则明忒之义与光德相反。光德者,明而善也;明忒者,闇而恶也。言天于明而善者赐以福,闇而恶者覆其位。明忒与光德对文。李说非是。

自令之间而不违。

李注:“自令与始皇并心为无道。”案:“令”与“善”同,“之”与“是”同。自令之间而不违,犹言独善于无道之朝而不去也。“之间”指秦之朝廷言。

始六之诏。

考异云:“温公曰:‘李本作始六世之诏。宋、吴本作始六之诏。’音义曰:‘天复本作始元之初,今从之。’卢云:‘宋本作始六之诏。’案:如天复本,文理最顺。但未知李本如是否。宋、吴本尚可通。若监本,则不可通矣。宋刻既与宋、吴同,今姑从宋、吴本。”案:作“始六世之诏”是也。六世者,汉由高祖至武帝,计六君也。诏谓制令之属。尔雅释诂训“基”为“始”,始犹基也。始六世之诏者,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制令为其基,犹言本六世之令也。与贾谊新书过秦篇“奋六世之余烈”词例相似。作“始元之初”者,则俗儒不达“始”字之义所妄改也。宋嘉佑本亦作“始六世之诏”。

栾布之不涂。

案:不涂犹言不伪饰。言布哭彭越,顺情而发,对于高祖,不饰伪言也。嘉佑本作“倍”,疑后人所改。

龙鳞,附凤翼,巽以扬之。(渊骞。)考异云:“案:温公曰:‘宋、吴本作巽以扬之,今从李本。’而今本仍与宋、吴本同。卢云:‘李本巽作翼。’又云:‘有误,今姑缺疑。’”(以上考异。)俞云:“李本无‘巽’字,亦无他字。今各本皆作‘巽以扬之’,盖据宋、吴本。”案:“巽”字系衍文,即“翼”字讹文之并入者也。今当据李本删。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俞云:“相与观近。”案:“相”当作“ ”。晏子春秋杂下:“望之相相然。”王氏杂志云:“‘相’当作‘ ’。说文:‘ ,高’。”此文讹“ ”为“相”,与彼同例。忠不足 ,犹言忠不足崇也。

焉可谓之义也。

李注:“义者,臣子死节乎君亲之款也。”案:李注“款”字系“难”字之讹,宋嘉佑本正作“难”。

有李仲元者,人也。

案:李仲元见华阳国志,名弘,成都人,志载其事甚详。又三国志蜀秦宓传载宓与王商书论严君平、李弘立祠事,即其人也。又下文“不屈其意”,华阳国志引“意”作“志”。

或问“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孝至。)案: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李注引此文,“泰”作“太”,“乎”作“也”。此系故本。“也”与“邪”同,后人不达其义,改“也”为“乎”。文选注引李注有“天下太和”四字,今挩。

附录二刘师培法言补释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学行篇。)李注云:“驾,传也。”案:驾说犹淮南子所谓腾词。淮南缪称训云:“子产腾辞。”高注云:“腾,传也。”而说文亦说腾为传。腾、驾二字义同。

羿、逢蒙分其弓。(同上。)俞氏樾曰:“分读为焚。”案:俞说非。说文训分为别,引伸之则为离析之义。庄子渔父篇:“远哉!其分于道也。”司马彪注云:“分,离也。”素问五常政大篇云:“分溃痈肿。”王砅注云:“分,裂也。”则羿、逢蒙分其弓犹言裂其弓耳,不必改“分”为“焚”也。

有教立道,无心仲尼;有学术业,无心颜渊。或曰:“立道,仲尼不可为思矣。术业,颜渊不可为力矣。”曰:“未之思也,孰御焉?”(同上。)音义云:“天复本‘无心’并作‘无止’。”俞氏樾从之,谓:“立道不止,则为仲尼;述业不止,则为颜渊也。”(俞读“术”为“述”,是也。)案:“无心”当作“无止”,是也。而俞氏所解则非。无止仲尼,犹言有教立道者不独仲尼也;无止颜渊,犹言有学术业者不独颜渊也。“无止”与“岂惟”同,故或人以为难,谓“立道仲尼,不可为思;术业颜渊,不可为力。”其意无非谓圣贤不可跻及耳。扬子答之,则“学未之思也,孰御焉”,“孰御”上疑脱一“思”字,言果其能思,虽欲为仲尼,无御之者。所以申明上文“无止仲尼”之语,言欲为仲尼,只在能为。非仲尼之后无仲尼也。

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吾子篇。)案:“劝”字不可解,当读为“倦”。古“卷”字作“倦”,(汉书严助传:“士卒罢倦。”即罢倦也。)卷、雚古通。庄子天运篇云:“淫乐而劝。”“劝”即“倦”字。此文亦然。礼记乐记云:“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即此文“倦”字之确解。盖扬子之意以为赋词仅可施于讽诵,舍讽诵而外,则令人观之思卧矣。

绿衣三百,色如之何矣?纻絮三千,寒如之何矣?(同上。)李注云:“绿衣虽有三百领,色杂,不可入宗庙。”案:色字与寒字对文,则必为误字,疑“色”当作“炎”。(毛诗传云:“炎,热气也。”尔雅释训云:“炎炎,熏也。”)炎字古与焰通。(左传庄十四年“其气焰以取之”,汉书五行志作“炎”。)焰字从 ,色字篆文之形与 字相近,故由 字误为色字,实则 字即炎字也。绿衣者,衣之丰厚者也;(绿训为饰,见尔雅注。)纻絮者,物之单薄者也。故绿衣不宜于暖,纻絮不宜于寒,二语为对文。李注失之。

孔子之事多矣,不用,则亦勤且忧乎?(修身篇。)案:此“勤”字当训为苦。本书先知篇:“或问民所勤。”注云:“勤,苦也。”此文勤字与彼义同。

荧魂旷枯,糟莩旷沈。(同上。)李注云:“莩,熟也。”柳注以“糟”为“精”之误,而训莩为目精之表。俞氏樾曰:“荧魂以喻轻清之气,糟莩以喻重浊之气。糟者酒之汁,莩者米之皮也。其轻清者日以枯,其重浊者日以沈,斯盲矣。”案:众说均非。惟柳改“糟”为“精”,则其说甚确。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慧然而有求于外,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精营二字正此文“荧魂精莩”之的解。(高注以“营慧”连文,失之。)“荧”当作“营”,老子云:“载营魄。”注云:“神之常居处也。”法言之“荧魂”,即老子之“营魄”。(素问调经论云:“取血于营。”与老子“营魄”同义。)盖神之养于中者谓之营,神之显于外者谓之精。凡从孚声之字均含有外字之义。(如“浮”字、“郛”字、“烰”字之类是。)精莩者,精之浮露于外者也。柳注以为目皮,失之矣。考扬子此文,盖以神之内蓄者日以枯,神之外著者日以沈,(沈即消减之义。)则其智日昏。以此为学,是皆冥行索途也。(荧、营古通。淮南原道篇:“精神乱营。”注云:“营,惑也。”汉书礼乐志云:“以营乱富贵者之耳目。”注云:“营犹回绕也。”案:乱营、营乱,与庄子齐物论“黄帝之所听荧”、史记孔子世家“以匹夫而荧惑诸侯”之“荧”字同义,则“荧”字当作“营”。此荧、营古通之证也。)其为外也肃括。(同上。)李注云:“括,法也。”案:薛君韩诗章句云:“括,约束也。”则括即约束之义,与肃字略同。(说文:“括,絜也。”案:絜亦约束之义。)惟圣人为可以开明,它则苓。(问道篇。)“苓”字义不可通。宋咸以为“蒙”字之误。吴秘曰:“苓,苓耳也。苓耳徒有其名,而无聆闻之实。”俞氏樾曰:“苓读为笭。说文:‘笭,车笭也。’释名:‘笭横在车前,织竹作之,孔笭笭也。’此言惟圣人可以开明,其它则如车笭,言所见者小也。”案:宋、吴之说固非,俞说亦穿凿。开明为智字之义,则苓字必当愚昧之义。古字“令”与“民”通。说文:“笢,竹肤也。从竹,民声。”而仪礼士丧礼作“靲”,此其确证,则“苓”当作“民”。郑注:“民,冥也。”春秋繁露:“民者,暝也。”贾子新书:“民之谓言萌也,萌之谓言盲也。”荀子注云:“民泯无所知。”则扬子所谓“苓”,即泯无所知之义。书吕刑“泯泯焚焚”,汉书“泯”作“湎”。湎亦昏昧之状,与开明之义相反。

龙以不制为龙,圣人以不手为圣人。(问神篇。)李注云:“手者,桎梏之属。”俞氏樾云:“手,‘午’之误字。午,啎也。”案:二说均非。古文“手”字作“又”,说文云:“又,手也,象形。”而“又”字复通作“有”,诗终风“不日有曀”,既醉“昭明有融”,郑笺皆训有为又。仪礼士相见礼“吾子有辱”,周礼考工记弓人云“有三均”,郑注亦训有为又。(又“宥”字亦通作“又”,礼记王制:“王三又。”郑注云:“又当作宥。”)皆其确证。且古文“囿”字亦作“有”,风俗通云:“囿犹有也。”而商颂“九有”即“九囿”之假文。均囿、有古通之证。此文“手”当作“囿”。盖“囿”字古文作“有”,有、又二字古通,复由又字误为手字也。不囿与不制义符,言龙无所制,圣人亦无所囿。与前文“圣人不制”相应。

至书之不备者过半矣,而习者不知。(同上。)案:此说可以破汉博士以尚书二十八篇为备之证。

下周者,其书谯乎!(同上。)案:“谯”当作“ ”。礼记乐记云:“其声 以杀。”又云:“志微 杀之音作。”“ ”即“遒”字,其书谯者,言其文促急,无安雅之音也。此节系扬子论尚书文体之变迁,故由浑浑而灏灏,由灏灏而噩噩,均文词由厚而薄,由微而显之证。故至周以下,其文迫促,正与浑厚相反。李注以酷烈解谯字,盖训谯为杀,其义稍晦。

或曰:“君子病没世而无名,盍势诸?名,卿可几也。”(同上。)李注云:“势,亲也。名卿,亲执政者也。言何不与之合势以成名也。”洪氏颐烜、俞氏樾均读“势”为“埶”,均以“盍势诸”三字为句。俞氏又谓“名卿可几”,名与卿各为一事。案:李氏之说近是。名卿者,与名王、名相、名臣同例,乃有名之卿也。或人之意以为若与有名之卿相亲附,则名可几。下语“可几也”三字,犹言名可几也。不言名者,以上文既有“无名”二字,故省其文也。若扬子答或人之问,均言名不必由卿而获。如郑子真者,乃不附名卿而亦成名者也。

凤鸟跄跄,匪尧之庭。(问明篇。)李注云:“言凤降步于尧之庭,非尧之庭则不降步也。”案:李说非是。果如其说,则本文必需增字而后明。盖“匪”字即古“飞”字也。古匪字与飞同,考工记:“且其飞色必似鸣矣。”先郑注云:“飞读为匪。”此其证也。盖匪从非声,非字亦从鸟飞取义,故古飞字皆作“蜚”。如史记周本纪“蜚鸿满野”、司马长卿封禅文“蜚英声”是也。此文匪字盖即蜚字之异文,义与飞同。(汉稿长蔡湛颂:“飞陶唐氏。”孔耽碑:“飞其学也。”此两飞字,其一即“非”字,其一即“匪”字也。亦匪、飞通用之确证。)李氏不知古字通假之例,以匪为非,失之甚矣。

举兹以旃,不亦珍乎!(同上。)宋注云:“旃,之也。言举此诸德以议之。”俞氏樾曰:“‘旃’疑‘称’字之误。称犹言也。”案:“旃”字不必改字,说文:“旃,旗曲柄也,所以旃表士众。”盖旃为军中之 识,引伸之即为旃表之义,犹旌字用为旌表之旌也。此文“举兹以旃”,犹言举两龚、蜀庄之行以为师表也。岂必改“旃”为“称”乎?

或问“哲”。曰:“旁明厥思。”问“行”。曰:“旁通厥德。”(同上。)李注云:“动静不可由一涂,由一涂不可以应万变。应万变而不失其正者,惟旁通乎!”案:旁当训广。说文:“旁,溥也。”广雅:“旁,大也。”又曰:“旁,广也。”故荀子“旁魄”,(性恶篇。)杨注训为广博;庄子“旁礡”,(逍遥游。)司马注训为混同;而吴都赋“旁魄论都”,文选注亦训为宽大。盖旁明者,犹言光明;旁通者,犹言横通。古字“横”、“光”二字均与“广”同。如书“光被四表”,汉书作“横”;诗“缉熙光明”,传训为广,是也。李说未晰。(又案:“或问哲”之“哲”,与前文“允 尧儃舜之重”之“ ”,古亦通用。彼文李注训为知。方言云:“晓、哲,知也。”则允 之“ ”当作“哲”矣。此文之哲则系“知”字之代词。)假则偭焉。(寡见篇。)李注云:“至于圣人远言远义,则偭然而不视听。”案:偭者,背也。离骚云:“偭规矩而改错。”王注云:“背也。”汉书贾谊传应邵注同。又夏侯婴传曰:“面雍树驰。”集解曰:“面,偝也。”盖假“面”为“偭”。此文言今人所视者迩文,所听者迩言,若远文远言,则背之而驰。即上文“寡见人好”之义也。李注未晰。

春木之芚兮,援我手之鹑兮。去之五百岁,其人若存兮。(同上。)李注:“春木芒然而生。”宋、吴本“芒”作“芚”,温公从之。案:易“芒”为“芚”,斯与下语协韵。序卦传曰:“屯者,物之始生也。”说文曰:“屯象艹木之初生。”是屯象春木初生之形。古“芚”字均作“屯”,后人加艹为“芚”,遂由芚而误作“芒”矣。

秦之有司负秦之法度,秦之法度负圣人之法度。(同上。)李注曰:“秦法已酷,吏又毒之。”案:负犹背也。战国策秦策云:“魏必负之。”注云:“负,背也。”释名:“负,背也。”礼记明堂位郑注云:“负之言背也。”史记五帝纪:“负命毁族。”正义云:“违也。”违义亦与背同。故凡以背任物皆谓之负。(如论语“负版”,方言“负佗”,以及尔雅之“负丘”,皆是也。)此言秦有司所行者,非秦之法度;秦所行者,又非圣人之法度。(古音负与否同。否又与非为双声,故负字兼有非义。)下文言“秦弘违天地之道”,即指背圣人之法言也。

若是,则仲尼之开迹诸侯也,非邪?(五百篇。)宋咸曰:“开,开布也。”俞氏樾曰:“开,通也。以孔子历聘诸侯为通迹也。”案:尔雅释言:“恺、悌,发也。”郭注云:“发,发行也。”此恺悌与释诂乐易之训不同。诗齐风云:“齐子岂弟。”笺云:“此岂弟犹言发夕也。岂读为闿。弟,古文尚书以为‘圛’。圛,明也。”孔疏申其义曰:“上言发夕,谓初夜即行。此言闿明,谓侵明而行。”(案:闿亦有明义,方言:“暟,临昭也。”盖侵明而行,义取临昭,故曰闿圛。)盖“闿”即“岂”字之正字。又与“开”通,方言云:“阎、苫,开也。楚谓之闿。”是开、闿古通之证。此文开迹与发轫同,言孔子历聘诸侯,数往来于列国也。

关百圣而不惭。(同上。)案:“关”读为“贯”。礼记杂记云:“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关毂即贯毂。又孟子“越人关弓而射之”,史记陈涉世家载贾生过秦论作“士不敢贯弓报怨”,贯弓即关弓。此关、贯古通之证。广雅云:“贯,穿也。”诗齐风“射则贯兮”,易剥卦“贯鱼以宫人宠”,贯均训穿。贯百圣者,言其贯通百王之道也,即论语“一贯”之“贯”。

周之人多行,秦之人多病,行有之也,病曼之也。(同上。)李注曰:“行有之者,周有德也;病曼之者,秦无道也。”盖以德与道训两“之”字。不知道、德二字未见于前文,此文安得用“之”字以为代?案:前文云:“则载而恶乎之?曰:‘之后世君子。’”此“之”字与彼“之”同。尔雅:“之,往也。”小尔雅:“之,适也。”战国策齐策曰:“之其所短。”注云:“之犹用也。”此文两“之”字,意与“用”近。周人所以多行者,由于有所用;秦人所以多病(病,李训为屈沈,是也。)者,由于无所用也。李说非。

申、韩险而无化。(同上。)李注云:“险克所以无德化。”案:“险”当作“检”。古检、险二字均与“佥”同,(如尔雅释言“检,同也”,“检”即“佥”字。书“其勿以佥人”,“佥”即“险”字。)故可通用。仓颉篇云:“检,法度也。”荀子儒效篇云:“礼者,人主之所以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注云:“检,束也。”后汉书仲长统传:“是妇女之检柙。”注云:“规矩也。”又周黄徐姜申屠传云:“执法以检下。”注云:“犹察也。”检而无化者,言其以法制束民,而不知以德化之也。即重法律而轻道德之义。史记自序:“名家俭而难遵。”“俭”亦“检”字,盖苛察缴绕乃名、法二家所同也。

邹衍迂而不信。(同上。)李注云:“迂回而不可承信。”案:迂当作夸。史记孝武纪云:“事如迂诞。”注云:“夸诞也。”此迂字通夸之证。佚周书谥法解云(一):“华言无实曰夸。”吕览本生篇云:“非夸以名也。”注云:“虚也。”夸而不信,犹言虚夸而不信也。史记封禅书言邹衍以阴阳五德显,又言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怪迂之“迂”,亦当作“夸”。此亦“邹衍夸而不信”之确证。

若污人老。(先知篇。)李注:“污,慢也。”案:左传昭元年:“处不辟污。”注云:“劳也。”诗周南:“薄污我私。”传云:“烦也。”污人老者,言不知古人安老之义,以劳苦之事役之也。孟子云:“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是古代之老休而不劳,今反其道,故扬子以为讥。李注非也。

或曰:“正国何先?”曰:“躬工人绩。”(同上。)李注云:“躬,身也;工,官也。言先正身以临百官,次乃览察其人,考其勋绩也。”案:李说非是。说文云:“工,巧饰也,象人有规矩也。”是人有规矩亦谓之工。躬工犹言身正,谓己身能循规应矩也。绩字尔雅训为继,而左传昭元年“远绩禹功”,注亦训绩为续。躬工人绩,犹言己身既正,则人循之耳。论语曰:“其身正,不令而行。”董子春秋繁露亦谓“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四方”。均以正己在先,正人在后,即法言“躬工人绩”之义也。法言文词隐奥,李注望文生义,可谓失扬子之旨矣。(一)“谥”字原本作“证”,形近而讹,今改。

吾见玄驹之步,雉之晨雊也,化其可以已矣哉!(同上。)案:此数语之旨,前儒多未分析。吴注训步为行,俞樾训步为步马之“步”,实则此即步趋之“步”也。盖玄驹之步,言蚁有君臣之谊也;(言其相随不乱。)雉之晨雊,言雉有夫妇之谊也。(诗曰:“雉鸣求其牡。”又曰:“雉之朝雊,尚求其雌。”)物尚如此,则民间之化安得从缓?此扬子以物之有化,慨民之无化也。前儒均未达此旨。

刚则甈,柔则坏。(同上。)李注云:“甈,燥也;坏,湿也。”案:李注未穷甈、坏之本训。广雅云:“甈,裂也。”(释诂二。)说文亦云:“甈,康瓠破罂也。”甈、劓均从臬声。广雅训劓为断,则甈即破裂断折之义矣。说文云:“坏,一曰瓦未烧也。”史记张释之传云:“盗长陵一坏土。”索隐云:“砖未烧之名也。”太玄云:“或锡之坏。”注云:“未成瓦也。”是坏为未烧之瓦。未烧之瓦,其体未坚,则坏又为不坚致之义矣。

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重黎篇。)李注云:“俗巫多效禹步。”案:巫、步皆为官名。周礼夏官校人:“冬祭马步。”郑注云:“马步神为灾马者。马神称步,谓若玄冥之步、人鬼之步。”步与酺同。地官旅师祭酺,故书作“步”。郑注云:“酺者,为人物 害之神也。”盖害人物之神谓之步,祭害人物之神亦谓之步。洪范五行传云:“帝令大禹步于上帝。”(下言“方淮用咎于下”。)此禳除灾害名为步祭之证也。由是掌禳除灾害之祭者,其官亦谓之步。淮南子云:“羿除天下之害,死为宗布。”(除害者,即除害人之物。如楚词言羿射日乌是。)而汉书郊祀志亦有诸步之官。诸步即宗布之转音。盖巫主降神,步掌禳物,因禹有降神除物之奇,故后之为巫、步之官者,遂多托大禹之说。扬子巫、步并言,亦据当时之有步官耳。自步官既废,而法言之旨亦失矣。

夫欲雠伪者必假真。(同上。)李注:“雠,类也。”案:雠当作售。诗谷风云:“贾用不售。”郑笺云:“如卖物之不售。”文选西京赋注云:“售犹行也。”均即此“雠”字之的解。

请问“盖天”。曰:“盖哉!盖哉!应难未讥也。”(同上。)李注云:“再言‘盖哉’者,应难以事,未有近其理者。”俞樾曰:“‘应难’二字涉注文而衍。”案:此乃扬子自言其难盖天八事也。“未几”承上文“几乎!几乎”言。“应难”为句,“未几也”为句。言盖天之说当加以辩难,非若浑天之近理也。俞说非。

至蠡策种而遁,肥矣哉!(同上。)李注:“美蠡功成身退,于此一举最为善。”案:“肥矣哉”三字为句,与先知篇“难矣哉”一律。易遯卦“肥遯”,汉本多作“飞”,或本作“蜚”。此“肥”字亦与飞同。汉书五行志云:“慧孛飞流。”注云:“飞绝迹而去也。”扬子以肥称范蠡,即指其超然高举言也,与“肥遯”之“肥”同。李说非。

始皇方虎 而枭磔,噬士犹腊肉也。越与亢眉,终无挠辞,可谓伎矣。(同上。)李注:“伎,有才伎也。”案:李注望文生意。“支”与“搘”同。国语注(国语“天之所坏,不可支也”注。)云:“支,柱也。”国策注(西周策“魏不能支”注。)云:“支犹拒也。”(后汉书郭泰传注又训支为持。)枝从支声,义亦训拒。(庄子齐物论:“师旷之枝策也。”司马氏注云:“拄也。”史记项羽本纪云:“莫敢枝梧。”注引瓒说曰:“小柱为枝。”)此伎与支、枝义同。言越能与始皇相支柱也。史记鲁仲连传云:“技桓公之心。”亦与此文之“伎”同。

周之顺、赧,以成周而西倾。(渊骞篇。)案:顺、慎古通。顺即周之慎靓王也,故与赧王并言。

实蛛蝥之靡也。(同上。)李注:“若蛛蝥之虫小巧耳。”案:下文言聂政壮士之靡,荆轲实刺客之靡,若此文以虫类为喻,则与下文不一律。蛛蝥即侏儒之异文耳。方言云:“

, 蝥。”尔雅注作“蝃蝥”,本即侏儒之转音。侏儒义训为短,因蜘蛛形短,故假侏儒以为名。考短人谓之侏儒,而梁上短柱亦谓之侏儒,或谓之棳。(凡从 声之字均训为短。)侏儒之合音为竖,人之短者谓之竖,贱者亦谓之竖,故人之短者为侏儒,贱者亦谓之侏儒。(此由古代体愈长者愈贵,如君长之“长”及丈人是。体愈短者愈贱,如童是也。)左传襄四年称臧孙为侏儒;汉高祖称人为竖儒,或称为竖子。此蛛蝥义与竖子同,犹孟子斥人为贱丈夫耳,与下文壮士、刺客一律。若靡字,吴训为披靡,司马兴训靡为娴(一),其说均非。惟俞樾据广雅训靡为“为”,其说最确。蛛蝥之靡,犹言此乃竖子之所为耳。下文两“靡”字亦然。(一)“兴”字于此义不可解,疑当作“则”。

“叔孙通”。曰:“椠人也。”(同上。)李注云:“见事敏疾。”吴注云:“叔孙通杂采秦仪,着汉仪,简牍之人也。椠犹牍也。”俞樾曰:“‘椠’疑作‘ ’。温公注太玄,以

为锐进躁急之志。叔孙通未知礼乐必百年而兴,急欲兴之,故以为 人。”案:椠与渐同。盖古“渐”或书作“椠”,与椠相似,故尔致讹。书吕刑:“民兴胥渐。”王引之解渐为诈。又荀子不苟篇云:“知则攫盗而渐。”议兵篇曰:“是渐之也。”正论篇曰:“上幽险则下渐诈矣。”庄子胠箧篇曰:“知诈渐毒。”诸“渐”字均当训诈。盖扬子以叔孙通为诈人也。夫叔孙通之所为,无一而非谲诈。又五百篇以鲁二臣不受通征,称为“大臣”,则扬子之嫉通也久矣,故以渐人斥之。

非夷尚容。(同上。)李注云:“非夷、齐,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此指东方朔戒子之诗,言朔诗言首阳为拙,柳下为工。此“容”字疑“禽”字之讹。禽即柳下惠之名,尚禽指柳下为工言,非夷指首阳为拙言。“尚禽”与“非夷”对文。

或问:“航不浆,冲不荠,有诸?”(君子篇。)李注云:“楼航不挹浆,冲车不载荠。”俞樾云:“‘荠’当为‘齐’,齑之假字。郑注周礼,曰:‘凡醢浆所和,细切为齑。’此言楼航不可挹酒浆,冲车不可盛齑醢也。”案:“浆”当作“桨”。方言云:“所以隐棹谓之 。”注云:“ ,摇橹小橛也。”荠训为“采荠”之“荠”。礼记孔子燕居篇言君子之在车也,“和鸾中采荠”。采荠为乐名。周礼乐师云“趋以采齐”,而夏官复有齐右之官,是采荠为行车之音也。盖航为大舟,冲为行军之高车,此言大舟不必恃橹棹之用,兵车不必合采荠之音也。故或以“大器不周于小”为问,即言大器于小者有所不备也。采荠单称为荠,与周礼钟师“齐夏”一律。李、俞之说均非。

孙卿非数家之书,侻也;至于子思、孟轲,诡哉!(同上。)李注云:“弹驳数家,侻合于教。”案:侻、诡二字乃方言。今人心有所是则称为兑,俗书作“对”;心有所非则称之若丫。侻即“兑”字之音,诡即“丫”字之转音。盖以荀子非数家为允,而以斥思、孟为非也。李注未晰。

或曰:“甚矣!传书之不果也。”曰:“不果则不果矣,人以巫鼓。”(同上。)俞樾曰:“说文:‘果,木实也。’淮南高注:‘果,诚也。’传书之不果,犹言传记之书多失实耳。”案:俞解不果诚确,惟下二句则未解。“不果则不果”者,则训为法言后世之书,记事失实,均以承袭古书之故。古书不能征信于前,斯后世之书不能垂信于后,犹近人所谓以讹传讹也。(不果则不果,犹言后世不实之书均效则往古不实之书耳。)若“人以巫鼓”,李轨解巫鼓为妄说。不知巫即巫觋之巫,鼓即瞽瞍之瞽也。古代巫主降神;瞽主掌乐,亦主降神。故国语言瞽史知天。古代荒渺之谈,神语之史,大抵出于巫、瞽二官。“人以巫鼓”者,言传记之书既多失实,遂使人人逞荒渺之说,与巫、瞽同。李说非也。

语乎者,非嚣嚣也与?(同上。)案:此“乎”字系代词。语乎者,犹言语此也,即指语仙术者言也。与古籍各“乎”字均殊,非语助词,亦非状事、状物之词。

天地之得,斯民也;斯民之得,一人也;一人之得,心矣。(孝至篇。)李轨注“天地之得”云:“得养育之本,故能资生斯民也。”注“斯民之得”云:“得资生之业,是故系之一人也。”注“一人之得”云:一人之得统御天下者,以百姓之心为心。”其说均望文生训。初疑“得”当作“德”,自今观之,则“得”字盖即“中”字也。中、则双声,东、得双声,而“得”字又读若登。登、东、中均一声之转。又诗旻中与频韵,读中为真,与职韵同转。今川、蜀之人于职韵之字多读若东部之音,扬子为蜀人,故据方土之音,书中为得。礼运云:“人者,天地之心也。”此即扬子以斯民为天地之中所从出也。缁衣云:“民以君为心。”此即扬子以一人为斯民之中所从出也。孟子云:“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又云:“一正君而国定矣。”此即扬子以心为一人之中所从出也。盖扬子之意,以为天下之治乱,系于君心之邪正。一人者,即君之谓也。

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习治也。齐桓之时缊,而春秋美邵陵,习乱也。(同上。)案:上节用齐、鲁诗之说,下节用公羊之说。时今文立学官,扬子不得不从也。

或曰:“55北夷,被我纯缋,带我金犀,珍膳宁餬,不亦享乎?”(同上。)李轨注云:“嫌礼胡如此,太盛也。”司马光曰:“‘享’当作‘亨’。”俞樾云:“‘享’当作‘厚’,厚、享二字隶文相似而讹。”案:享字不误。下文云:“是为宗庙之神,社稷之灵也,可不享?”又自序云:“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宁神,宁神莫大于四表之欢心,譔孝至。”则孝至一篇所言以祀鬼宁神为主,而祀鬼宁神又以得四表欢心为主。昔孝经以“四海之内以职来祭为孝”,即扬子此文所本。“55北夷”四语,言匈奴臣服于汉,无异汉民,即序文所谓“得四表欢心”也。“不亦享乎”,“享”即神不享此之“享”,言既得四表欢心,则鬼神亦必来享。故下文又云:“是为宗庙之神,社稷之灵也。”惜注家未明此义。

郡劳王师。(同上。)李轨注曰:“劳王师而郡县之也。”王怀祖云:“郡者,仍也;仍,重也,数也。言数劳王师。”案:“郡”当作“群”。上文言“龙堆以西,大漠以北,鸟夷、兽夷”,则边外之夷非仅一族,故言群劳王师也。郡、群均从君声,故借“群”为“郡”。

降周迄孔,成于王道,终后诞章乖离,诸子图徽。(序。)李注读“终后诞章”为句,“乖离诸子图徽”为句。宋咸云:“图徽,图善也。”案:“终后诞章乖离”为句,“诸子图徽”另为句。终后诞章乖离者,终后犹然嗣是。言孔子以降,而乖离之说大章也。(“乖离”即“华离”,即下文所谓“差参不齐一也。荀子:“四方之国有侈离之德,则必灭。”亦即此乖离之义。)“徽”与“ ”通。诸子图 ,犹言诸子自谋树帜也。即各立一说,自相旌异之义。李、宋二说均非。

动不克咸,本诸身。(同上。)李注读“动不克咸”为句,“本诸身”为句,训克为能,训咸为皆。案:“动不克”三字为句,“咸”字当连“本诸身”读。考修身篇云:“君子不动,动斯得矣。”此序文即综括前文之旨。动不克者,犹言不能行也。孟子有言“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动不克”与“行有不得”同,“咸本诸身”即彼书所谓“皆反求诸己”也。盖扬子之意以为不能行道,由于不能正身,故用孟子之义而稍变其词。李说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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