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飞云子得了琥珀夜光杯,尾随着施公到了山东,准备将宝杯交下,远走高飞。忽见施公在琅琊驿住下,知道他为访这案件,也就自己拣了客店住下,夜间出去探问消息。你道他为何不就去寨中?只因他并非是杀人放火的强盗,知道施公是个好官,此次进京,也是出于无奈。总因他有这身本领,加之与王朗又有深交,如不前去,反说他失了义气。此时见施公在此,深恐一到了山上,王朗复将他绊住,请他害施公,所以想暂避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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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有万语千言
一切故事的肇始都是黑,不用很正式,反而显得过于简洁,就像我们知道每秒新生四点一个人,死亡一点八个人。幸运的两者相安无事,在手术台上,孩子眼光处闪着宿命的温顺,他将给一个家庭带来一点色彩——一个孩子,总能放大了生命的尺寸。不幸的一者的家属被告知保大还是小,父亲决定把这个决定给与母亲,毋庸置疑,保小,她降落于这个世界时,第一眼不是父母,而是爷爷。春夏秋冬,一丝一毫地挪动着,但仍常驻光明里。两个人相依的长大,也谈起被桃花迷了眼的恋爱,他考上了外地的音乐学院,她只考上当地的专科,他去国外进修,她在国内等他,一切的变化本总是在隐隐约约,不知不觉中发生……一切故事的末尾都是白,不仅是可能我们同葬于那冰冷的泥土,距离恒定,亦或是撒于大海,四海为家,那一刻,什么颜色都亮了,却又好像只能看到白,云白的浩浩汤汤,这一秒,天又安排了一次生与死的见面。当一棵树与另一个树相爱时,但中间的距离是永远的遥不可及的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