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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就要离开这城市

他原本打算晚上接了唐婉下班,先去一家叫做“音乐厨房”的酒店吃饭,然后去海云街散会儿步。如果唐婉不累的话,他再带她去迪厅泡几个小时,最后,再送她回家。

他站在唐婉所在公司对面的人行道上时,特别沮丧。在他脚前的一个大旅行包里,装着他现在的所有家当——几件换洗的衣服、洗漱用品、一条红杉树牌香烟、一把网上邮购来的多用瑞士军刀和一些零碎玩意儿。

想到明天一早,他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离开这城市,他心里便酸涩极了。

他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二十三年,熟悉这城市就像熟悉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他讨厌这城市里日益增多的高楼大厦,它们越来越金碧辉煌,越来越故作深沉。而走进这些大厦,他时常会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商场里那么多的人来去匆匆,服务小姐脸上抹着一层浆糊般的微笑,货架上的商品大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去过几次唐婉的公司,大大一间办公室,被隔成了许多个小隔断,唐婉跟其他人一样,蜗居在那一方小小的空间里。

他脸上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

唐婉当天晚上笑眯眯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你知道有多少人想得到那个格子间,能在格子间里工作,是多少人的梦想。”他摇头不语,知道唐婉说的都是事实,因而心里有些黯然。

他跟唐婉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知道能在格子间里工作,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城市白领,但他知道唐婉每个月的薪水很高,而工作只需要坐在电脑跟前。她可以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最时尚的服饰,在工作之余,去美容院和健身房,去酒吧和迪厅。这种生活方式在最初真的诱惑了他,在唐婉的鼓励下,他也试图走进这样的生活中去。但没用多久,他就深刻地明白,不是你的世界,你无论如何也不能进入。

这是个现实的世界,它为每个人设定好了生活轨迹,要想逾越这种生活的秩序,你需要付出太多的艰辛和苦难。

唐婉开始时试图把他介绍到她的朋友圈中,但每次他总会做出些不合时宜的举止来,唐婉并没有放在心上,但他却先不能忍受了。

“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我们的相遇只是两条直线的偶尔交会。”他痛苦地说,“或许我永远也进入不了你的世界。”“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开心就好。”唐婉还是笑眯眯地说,“既然你进入不了我的世界,那我就进到你的世界里好了。”他的世界是什么呢?

他第一次带唐婉去那个天台,站在城市的高处,城市的风光尽收眼底。城市的格局显而易见,东部城区背靠一座不算很高的山脉,放眼望去,尽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它们在落日的余晖下,像一群衣衫鲜亮的贵妇,尽情招摇着这城市的妩媚。交错其间的马路像一条条绷紧的飘带,无论何时看去都凄白且雄壮;城市的西北城区,旧式的筒子楼与年代久远的平房胡乱堆积在一处,经过风雨沧桑,它们已经蜕去了颜色,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灰暗颜色。那些纵横其间的小巷胡同,像是一根根血管,杂乱无章却四通八达。

他指着那些小巷说:“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他的父亲是个酒鬼,留给他的记忆就是深夜纵酒归来,在院子里撞翻了瓷盆的清脆声响,还有他与母亲无休止的争吵与战斗。那时每当父亲殴打母亲时,他便会习惯一个人溜到院子里,听着父亲的咒骂与母亲的哭泣,胆怯地蜷缩起身子,蹲在一株老的栀子花树后面。

那株栀子花树在他记事起便生长在院子里了,在他十六岁之前,满树的枝叶比他个子还高。栀子花树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他还记得每到夏天的早晨,点点白花缀在碧绿的叶间,那浓烈的香气弥漫在整个院子里。他在夏天的早晨,经常摘上好多栀子花藏在书包里带去学校,班里最骄傲的女生都会因为栀子花对他露出微笑。

唐婉不喜欢栀子花,因为每到夏天的早晨,在街边路口,总会有一些郊区的妇女叫卖这种廉价的花。城市里的每个人,都可以花上几毛钱买上几朵,别在衣领上或者胸前。唐婉是个追求与众不同的人,所以她不屑于让栀子花在她生活里出现。如果想要花的话,她会让他陪她去花店,买那些昂贵的康乃馨、马蹄莲、百合和他叫不上名来的花。

他跟唐婉的不同表现在生活里的很多细节中。

那株栀子花树在他高中毕业那年消失了,他回到家中,看到本来是栀子花树的地方只剩下一个大坑,周围还有些未扫净的泥土。父亲把栀子花树卖了三百块钱,这天傍晚时买了二斤猪头肉和一瓶洋河大曲,正在堂屋里自斟自饮。

在他记忆里,那个黄昏他应该满腔愤怒,但事实上他只是站在那个土坑边上,默默伤心了一会儿,便回屋去了。

父母已经下岗在家半年多,家里生活拮据。花对于穷人来说实在是件奢侈的物品,它远不如三百块钱,或者二斤猪头肉与一瓶洋河酒来得更现实。

高中毕业之后,他开始浪迹街头。那时他心中的偶像是成为像黑三一样的街头英雄。黑三是西北城区的风云人物,他成天带着一拨街头少年舞枪弄棒,帮一些做生意的老板解决些他们不能解决的问题。那段时间,他跟在黑三的后面,开始练习拳击,两年下来,身子虽然没见魁梧多少,但却练得一身肌肉,随便往哪儿一站,双臂微抡,让人轻易便能感觉到一种力量的存在。

黑三在一九九七年国庆节那天的公审大会上,被判死刑。当他站在囚车上游街时,没有了昔日的英雄气概,需要借助两个武警架住他胳膊才能站稳。

那一次,他知道了黑三身负数条命案。

黑三已经成为过去,新的街头少年很快取代了他的位置。

他就在黑三被枪毙那一年,明白了这世上没有真正的英雄,英雄的举止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他开始变得低调起来,而在那之前,他的名字足以让很多才出道的少年心生敬畏。

他需要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来充实每天那么多无聊的时间。

他换过很多工作,但每次都干不了多长时间,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让他离开刚刚熟悉的地方。他在煤气站送煤气,只干了两个星期,便有客户家里丢了钱找上门来;他在工地搬材料,第四天便打爆了一个中年人的鼻梁;他在一家小区物业管理当保安,当大伙齐心协力抓住两个贼后,他却私自将两个贼给放了……这些,他在认识唐婉之后并没有隐瞒,唐婉对此却并不在意。唐婉知道,他送煤气绝不可能拿客户家里的钱,他在工地打爆那家伙的鼻梁,是因为那人看他是新来的欺负他,至于他私自把那两个贼放了,因为那两个贼曾经是他的哥们儿。

在社会大的秩序之外,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有时候,这二者是相违背的,但你不能以此简单地来判定善与恶。

唐婉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她的目光可以越过事物的表象直达本质,所以,她才会不顾家人与朋友的反对,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而他对于唐婉能爱上自己,始终存有一些疑虑。当然他并不是怀疑唐婉的感情,而是觉得这一切原本只应在童话故事中出现的情节,自己何其幸运,居然能够让它成为现实。

但他与唐婉的爱情注定不能像常人那样一帆风顺。

唐婉家里人知道了他的存在,竭力反对唐婉跟他来往。唐婉不从,她的父亲便每天下班的时候去她公司接她,休息的时候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出门。

唐婉是个聪明的女孩,她常常会想出一些精灵古怪的点子摆脱父亲。唐婉与父母的关系因此闹得很僵,每天一回到家中,就把自己关在房里。

如果唐婉的父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粗人,他也许不会放在心上,但他亲眼见到一对鬓发皆白的老人在自己面前神情黯然,一番义正言辞地指责过后,老太太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女儿,而唐婉的父亲,则在边上不停地抽烟,那脊背都似在瞬间伛偻了许多。那时,他的心里矛盾极了,他不忍伤了一对老人的心,更不愿就此失去唐婉。

是唐婉的坚持让他下定了决心。

事情的发展正如同他的预料,唐婉父母的决心好像比他还要大,他们坚决不同意像他这样的人成为自己的女婿。他们在这城市里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不能让他,一个徘徊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来破坏他们苦心经营的社会形象。

故事的发展符合我们从影视剧中获得的想象,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把他逼到了悬崖的边缘。

他这时居住在租来的一处平房里,半夜敲门声过后,几个黑影伫立在门外的黑暗中。街头厮混的日子让他不惧怕任何人恶意的挑衅,但那晚他面对的不是拳头,而一叠钞票。

钞票是他离开唐婉的报酬。

那晚有风,后来那些钞票便在风里纷纷扬扬地飞舞起来。他站在门边,心里涌荡着些愤怒。如果站在他身前的是他的敌人,他会毫不犹豫地冲之抱以老拳。

但那几条黑影代表的却是唐婉的父母,他的愤怒无处宣泄。

另一个深夜,他与唐婉分手后回家,有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已经在小巷里等他了。唐婉的父亲在这城市能量很大,他只要稍微动用些许手上的权力,便足以致他于死地。

那一次,当地派出所一位副所长对他提出严厉警告,他浪迹街头时的一些劣迹被再次提起。那位所长说:“如果你再执迷不悔,那么你只有一个去处。”他明白那去处是哪里,在穿制服的人抛下他离开后,他愤怒得握紧了拳头。但他依然寻找不到让力量宣泄的途径,而且,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他与之对抗的力量太强大了,根本不是他所能抵御的。

唐婉不知道这一切,她依然快快乐乐地打电话给他,把逃避父母当成一种游戏乐此不疲。他跟唐婉在一起的时候,会不自主想起她的父亲说过的话:“唐婉现在只有二十三岁,她还年轻,过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她还不知道生活里饱含的艰辛。现在爱情在她的生活里无比重要,所以她选择了你,而一旦有一天,她真正弄懂了生活并非风花雪月,她一定会后悔今天的选择。”军旅出身的老人脊背挺得笔直,他双眼如炬望着面前的年轻人:“如果你是真的喜欢唐婉,就应该希望她幸福,而她的幸福,却不是你能给予的。”幸福的涵义原本在他心里极其简单,两个相爱的人能够在一起,便能创造出幸福的感觉。但他现在知道或许自己错了,幸福并非如自己所想那样简单。而终于有一天,当他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即将离开这个城市,他心头漾起的酸涩滋味,又让他无所适从了。

——就要离开心爱的女孩去往他乡,他怎能抛下心中的思念?

——长路漫漫,人在旅途却浑然不知终点,他心里该有怎样一种惶惑?

他在街边沉思,这时已是黄昏,如血的夕阳将西天映衬得如锦缎般华丽,而阳光这时变得极其柔和,淡淡地泼洒在城市里,泼洒在人的身上。他前方的大厦异常高大,此刻,正让一些阴影缓缓向他靠近。

他因为心事而走神,却蓦然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声音叫他的名字——谭东谭东!他抬起头,看到马路中央正有一个女孩急速向他奔来。

那女孩身材修长,肤白如玉,长发自然地垂在肩上,一身米黄色的职业套裙,看着清爽宜人。这女孩自然就是唐婉了。

每次见到唐婉,他的心里都会有种隐隐的痛,即使在俩人最快乐的时候,他仍然消不去这种深藏在他心底的痛感。他听人说,当你无时无刻为一个人心痛的时候,那么你便确凿无疑地爱上了她。

现在他的痛感又生出来了,并且,这次的痛与往日不同。因为就在明天,他将离开这城市,离开深爱的女孩。他在瞬间也变得冲动起来。他迎着女孩奔过去。

四车道的马路并不算很宽阔,下班的车潮却如奔涌的河川。

他与唐婉仅有一步之遥,他看到唐婉已经迫不及待向他伸出了双臂。

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他的面前凭空停下一辆黑色的子弹头面包车,唐婉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蓦然感到一阵晕眩,只觉得漫天的恐惧扑将下来。

那面包车吞蚀了唐婉。

他想他不能在离开这城市前便失去心爱的女孩。

他发出一声低吼,飞快地转到车头的方向。他看到唐婉侧着身子躺在地上,双眼紧闭,一动也不动。煞白着脸的司机哆嗦着凑过身来,竟似已经吓傻了,连上前察看的勇气都没有。

他没有犹豫,一拳重重地击在司机的鼻梁上,转身扑过去抱起了唐婉。

——唐婉唐婉你醒醒!

——唐婉唐婉你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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