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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进入沙漠

当沈阔考虑了一下午,终于决定同意沈悦的计划,当夜晚降临时,众人坐在沙发上,甚至连史密斯都抽出了时间,虽然他的手上仍然握着手机。

而沈阔也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几人不禁面面相觑。

德山首先点点头,开口道:“我同意我徒弟的计划,这边暂时也没有你需要负责的地方,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你的安全问题。”德山说道,看向坐在沈阔边的沈悦:“那个虫巢是不是真的存在?”

“我百分之百的肯定”女孩点了点头回答道:“我给爸爸说过,他身体中存在着异能,仅仅依靠人类的训练方法很难将药物彻底去除,只有有更多的精华帮助,才能促进身体的进一步进化。”

“既然这样的话,那你就去吧。”冷风点点头,转头看向史密斯:“嘿,老史,你有啥嘱咐的吗?”

“嗯?”史密斯难得放下手机,抬起头,敲了沈阔一眼:“这次的比武会选手实力并不弱,这边的事务就算沈阔在恐怕也帮不上什么忙,我也同意他去。”

“反正距离比武大会还有时间还早,记得别忘了时间就行。”汉娜点头道:“这边有我们负责。”

于是在众人所有举手同意的情况下,沈阔终于放下心,马上收拾包裹准备第二天出发。

距离比武会开幕还有八天。

在伦特家的帮助下,两人先是乘坐直升飞机,然后驾驶汽车穿越了大片的森林后,终于来到了沙漠的边境,从车上下来后,望着面前广阔的沙漠。

“悦儿,你说的虫巢就在这里?”沈阔问道。

女孩站在沙漠上,闭上双眼,转动着娇小的身躯,抬起手指了指沙漠的深处:“就是这个方向,这种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但是它们的生命信号依旧很微弱,似乎在地底下?”

“地底下?”沈阔一愣,抿了一口干瘪的嘴唇:“恐怕这次又会是一场大战,问题是这沙漠这么大,去哪里找洞口?”

女孩眉头微微一皱:“爸爸,异虫根据自然环境而进化,自然他们生活在地底下,那么一定会像昆虫筑巢一样有洞口。”

“有道理。”沈阔点点头。”那咱们继续行进吧。”

两人说着便向着沙漠开始前进,这片沙漠叫做柯雷莎沙漠,按照当地人话说,这片沙漠竟然会有人走丢,有时一个不注意,身边的人就消失了,所以附近的居民很少会有人敢独自出行的,一般都是三两结伴,或成群结队相互照应。

半天前,两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村庄时,当他们知道沈阔两人的目标是柯雷莎沙漠时,都强烈的阻止他们,甚至在走之前,一位大叔还给了沈阔一把手枪自卫。

因为沙漠中有时也会有劫匪出没,虽然手枪未必管用,但沈阔还是收下了,在收集了足够的水袋和食物后,两人选择第二清晨上路。

而此时正是下午两三点,沙漠的严酷还是超过了沈阔的预料,在将脚上鞋踢掉后,在烈日的暴晒下,滚烫的砂砾仍让沈阔感觉到嘴唇在抽动。

而在狂风的虐待下,细细的砂砾砸在沈阔的脸上,生疼无比,在往前走了将近三公里后,沈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取出夹在腰里的地图。

“这片沙漠真是大,悦儿,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女孩听到这话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一路上,沈阔从未见过女儿说过苦。

“爸爸,我的一半基因可是异虫,虽然不曾感受过这样的环境,但我强大的适应能力仍不是您可以比拟的。”

虽然不愿承认,但沈阔还是点了点头,就这样顶着烈日,两人继续向前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正当两人准备休息之时,一个人影突然从对面的沙丘上略过,似乎是过于疲惫的原因,他脚下一个踉跄,从沙丘上摔了下来。

“该死!“沈阔环顾四周,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非要自己去帮他不可了,说完便向着此人跑去,跑到跟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袋水,倒在了此人的脸上。

在水的刺激下,昏厥的男子终于醒了过来,看到眼前的沈阔,用尽全身力气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只有沈阔和远处一个女孩后,终于松了口气,他似乎把沈阔当土匪了。

“我还有事,不能送你回城石,但你往西边走有一片绿洲,你多保重。”

沈阔微笑着说完,便站起身来,他并不想在此人身上多花费力气和资源,更何况自己的时间并不充裕,更没有送佛送西天的义务。

“兄弟!兄弟!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我现在真的很急!”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满脸的皱纹,看到沈阔转身走,他连忙追了上去,挡在沈阔面前

“有什么事吗?”沈阔问道,在男子的胳膊上看到了一个伤痕:“你被什么伤了?“

“嗯?”男子一愣,顺着沈阔的目光看向自己的右臂,似乎突然响起了什么悲伤的事情,脸上露出一丝痛苦:“是,是异虫干的他们袭击了我们的旅行团,除了我其他人都死了。”

“异虫,什么异虫?”

沈阔继续问道,这个信息对自己并不重要,他必须要知道具体的位置。

“是镰刀虫,他们晚上出现,杀死了所有的旅行者!只有我逃了出来。”

“你知道他们在哪吗?我正在找它们呢。”

听到这话,男子脸上抹过一丝惊骇:“你找它们干什么?我是绝对不会带你去!”

沈阔神色一秉,开口道:“你如果是个男的,就带我去,我帮你把它们全杀了!”

“这...”男子将信将疑的看向眼前这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年,再转过头看向少年身旁的女孩,犹豫道:“好吧,我带你去。”

沈阔点点头,拍了怕他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雷锋。”

就这样,队伍中又加入了一个人,雷锋并不是本地人,是一名旅行者,听说柯雷莎沙漠中有奇怪的生物出没,怀着对生物的兴趣,他来到了这里。

而三人在休息了一晚上后,终于来到了旅行者被攻击的地方。

正如他所说,除了残存的帐篷和散乱行李外,十人的尸体清晰可见,其中有商人,也有旅行家,但更多的是当地迁徙的平民。

“这些虫群下手可够狠啊。”沈阔走到一具被斩首的尸体面前,那是一个中年男人,头颅被丢在不远处,脑髓尽失:“这些该死的畜生,竟然连人的脑子都吃了。”

“他们吃掉人脑可以获得部分人类的精华,这也是人类身体中少有的精华所在了。”沈悦淡淡的说道。

“精华?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雷锋一愣,看向身边的女孩,女孩丝毫不搭理他,目光瞟向不远处的山丘上,虽然被层层的沙漠遮蔽,但女孩还是嗅到一丝异样的味道,指了指山丘的侧面:“爸爸,那边有人被异虫袭击了,要不要去帮他们?”

“嗯?”沈阔站起身来,嗅了嗅空气,果不其然有血腥味,两只手抓住沈悦纤细的身体,一脚踏在沙面上,发出声沉闷的爆炸声,身体飞掠而起,向着不远处的沙丘上冲去。

眼见沈阔消失,雷锋目瞪口呆的望着沙面上巨大的陷坑:“妈的,难道我走了大运遇到强者了。”

说完便连忙向着沈阔的方向跑去。

短短不到一分钟,沈阔两人几乎跑了快八百米,停在了一处沙丘顶端,才将女孩放下,而在沙丘下,十几只镰刀虫将几个旅行者包围在其中。

旅行者中有两三个雇佣兵拿着枪械,神情紧张,而镰刀虫长相颇像螳螂,高高抬起的上身骨刺密布,外伸出两把骨刀,锋利无比,八条长腿吃撑着地面,背部延伸出的翅膀透明而细小,一双淡绿的眼睛紧紧瞪着面前的猎物。

“这些家伙怎么白天也出来了?”沈阔眯着双眼打量着僵持不下的战场。

“似乎是因为缺少精华造成的营养不良吧?”女孩望着镰刀虫身上布满的白色斑点,开口道。

“营养不良?”

“没错,这些镰刀虫为了适应沙漠中的酷热和少食,进化出的身体形态无比轻盈,只需要短短一瞬,便可以将猎物肢体分离,但似乎他们的虫母不善管理,才会造成这样的情况。”

沈悦的话让身旁的少年点了点头,开口道:”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异虫,大开眼界。”

“爸爸,你不去帮他们?”沈悦眼睛眨了眨。“他们的实力有限,恐怕一次攻击都支持不住。”

“嘿嘿,不急不急,这些家伙应该还能抵挡一会儿。”沈阔盯着顶在阵前的一名黑皮肤战士,精瘦比武,浑身上下的肌肉通透发亮,但在对峙中,他的脚步丝毫不乱,将身后的几个年轻人护在身后。

嘶嘶嘶

领头镰刀虫终于发动了进攻,口中一根毒针射出,向着面前战士胸口而去!

“庞克,小心!”

叮!

短短一瞬,名叫庞克的黑瘦男子双眸一凝,手中的匕首顺势而出,将袭来的毒针击飞,双腿一使劲,浑身跳起,向着异虫首领刺去。

嘶!

察觉到危机的首领双臂挡在面前,使劲一挥,剔骨镰刀将庞克应声打飞,身旁两只镰刀虫找到机会,竖起镰刀,向着庞克刺去!

“小心!”

在空中,庞克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这次算是栽了。

“死!”

下一刹那,两只发动进攻的镰刀虫只感觉镰刀一颤,镰刀尽数断裂,而覆盖了黑金甲的沈阔犹如一道黑色闪电。

砸在镰刀虫首领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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