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52400000214

第二百一十二章 名之解意

日暮将晚,天乞垂头丧气而归,这一趟丰阳山可谓是白跑了,居然连一条蛇都没能抓来。

“小姐,九当家回来了。”

府邸墙壁破洞外,丫鬟兴奋地叫道。

金蝶白了她一眼,“我眼不瞎,没想到他居然能活着回来。”

“小姐,你不想九当家活着回来啊?”

“你能不能不说话?”

金蝶看着丫鬟无语,怎么什么事都要插嘴。

天乞缓缓走来,抬头只看了两人一眼,便独自进院。

“天乞,你眼睛瞎啊,没见我站在这吗?”金蝶朝院中天乞大叫。

脚步停下,天乞呼了口气,“我要是瞎,就不会看你一眼。”

金蝶指着天乞道:“你这是什么态度,枉我爹要我跟你好好相处,你就这么做的?”

“大小姐啊,我是真服你了,我也特别想和你好好相处啊。”天乞转身,指着破院和墙壁,“这就是你要和我好好相处的方法吗?”

金蝶看着两处,有些心虚,当初确实是她先把天乞赶到这间小院来的。

“那我,现在我可以给你个机会,只要你愿意,从今天起,府邸上下除了东福院是我的,其他地方你都可以住。”

天乞一听来了兴趣,“要我做什么?”

“把你抹额给我。”

金蝶说完,天乞转身便走,若是这破开的墙壁有门,天乞能一把将门关上。

抹额给你,这不是开玩笑吗?金斧老大亲自让带的,还不知取不取的下来,岂是说给就给的?你想讨好花无枯直说嘛,何必绕这么大弯子,非把自己兴趣提上来,又摔下去。

“你给还是不给?”金蝶有些急了。

天乞摸摸肚子忽然一喜,“给,没说不给啊。”

“那太好了,你现在就给我。”

金蝶闻言激动的笑了,这应是金蝶第一次在天乞面前笑,笑起来比她冷清或是愤怒的样子好看多了。

天乞摸着抹额蹙眉道:“我这抹额是当年出村子时,我娘亲自为我带的,说是让我自律独立。后来每每我想放弃时,我就想起我头上的抹额,想起我娘,我绝不能就这样妥协!所以我才走到今日,有这般成就。”

金蝶信以为真,没想到他也有这样感人的故事,如果拿了他的抹额,他回去该怎样和他娘交代啊。

“那你,还给不给我?”

天乞目光坚定的看向她,眼圈泛红。

“给!”

金蝶缓缓伸手,天乞则一把握住。

“我给你之前,你能不能先给我吃顿饭,我感觉自己好饿啊。”

“哦哦,快去拿饭菜来。”金蝶对身旁的丫鬟说道。

丫鬟点头,往府邸大门跑去。

天乞低头一想,大步追出去喊道:“记得带酒,我只喝桃花弹,其它什么都不喝,菜得全是肉,素的不吃!”

“好~”

丫鬟叫了一声,人已经跑进府邸大门。

天乞走回小院,看着金蝶微微一笑。

金蝶也回他一笑。

两人就这般站着,也不说话,场面有些尴尬。

“我可以......”

“你进来吧。”

两人说话几乎同时,金蝶想问的便是,我可以进去吗?

金蝶走进小院,看着天乞道:“对不起,之前都是我的错,我不该一开始就让你住这小院。”

天乞嘿嘿傻笑,“没关系,我原谅你了。”

金蝶睁大眼睛一懵,说点好听的,你还真不要脸的接下去了。

天乞又道:“对了,你要我这抹额干嘛?”

金蝶闻言有些不好意思道:“送人。”

“送人?”天乞指着脑袋上的抹额道,“就这个?你再买一条就是了。”

金蝶有些激动,“你有所不知,整个风雨城我都派人问过了,没有你这样的抹额,但也只有你的抹额和他一模一样了,所以......”

“所以,你就要我的抹额送给你喜欢的男子?”天乞疑问道。

听到喜欢,金蝶脸颊羞红,“恩,但他也说喜欢我。”

天乞傻眼,抓抓头发,自己什么时候说喜欢她了,自己记得当时说的是想追求她吧,追求和喜欢是一回事吗?追求那是看见好看的都可以追求,喜欢那是必须追求,不一样的吧。

“你确定他也喜欢你?”天乞张嘴问道。

“不确定。”金蝶闻言有点不自信了,“对了,你把抹额给了我,你以后怎么跟你娘交代啊?”

天乞笑着搓动手掌,“啊没事,我还不知什么时候回去呢,等到时候再说吧。”

“你就这样随意?我都觉得你若是把抹额给了我,都对不起你娘,你的态度......”金蝶蹙眉摇头。

“金蝶,你的饭我不吃了。”天乞抬头看向她,面露苦涩笑道,“我觉得你说的很对,可能是我这些年有所好转,便忘了以前吃的苦。抹额是我娘给的,也是我坚持下去的理由,所以抹额,不能给你了。”

“我觉得你喜欢的那个人,之所以戴上抹额肯定也是有理由的,而且不会更换其他抹额的,就如同我一样,除了我娘给我这条,我不会戴其他的。”

天乞咬着嘴唇沉稳道,就如同他自己都相信了自己编造的故事一样,将内心的情感讲述出来。

金蝶看着天乞,眼神中轻微的打转,低头一笑,“谢谢你天乞,我明白了。”

“你这是不要我的抹额了?”天乞伸头问道。

金蝶缓缓点头,“你都说了,换了条抹额就没有之前的情感寄存了,我相信他也是,既然如此我还要你的抹额干嘛呢?”

“那我的桃花弹和饭......”天乞话风一转。

“这不都来了嘛,我还能拦着你?”

金蝶看向墙外,丫鬟已经端着酒菜过来了。

天乞上前将酒菜接过,院中没有桌椅便直接放在地上。

“要不要一起吃点。”

金蝶有些沮丧,摇了摇头道:“不了,思路断了,哪有心情吃饭啊。”

天乞开心的斟了一杯酒酒,“要不你和我说说呗,说不定我能帮的到你呢。”

“你?”金蝶质疑,“你又不是他,你怎么帮我?”

天乞把酒杯举向她道:“世上啊,就有这么一些人,他的一个动作,一个笑,或是一个眼神便能让他人沦陷。我猜的不错的话,你应该就是那个被沦陷的人,你相信你遇到了那个令你一见钟情的人是不是?”

金蝶有些吃惊,“你怎么知道我是一见钟情?”

天乞笑着把酒喝完,“因为我见过你这样的女人。”

“那你真的能帮到我?”金蝶激动的抓住天乞的手臂。

天乞放下酒杯道:“那你得说说,你印象中的他是个什么样子了。”

金蝶松开手,仰天望道:“很潇洒,很英俊,修为很高。”

“你这说了不等于白说吗,我要是女的,我也喜欢这样的男人啊。”天乞听了一脸无语道。

“那你让我怎么形容嘛,我也就今天才认识的他。”金蝶说着有些气馁。

“你至少让我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吧。”

“他说他叫花无枯。”

天乞站起身来,手里拿着一壶桃花弹,嘴里轻声念叨着花无枯三个字。

“天地生万物,独‘花’最撩人,花象征这一切美妙的事物;无枯,自然是想永存,代表着事物的极致。这人喜欢美丽的事物,也喜欢将他所认为的美发挥到极致,由此可以推出结论,他是个喜爱完美的人。”

金蝶听着有些茫然,不知天乞在说些什么,“名字不都是长辈起的吗?这其中还能有自身的道理存在吗?”

天乞转身一掌拍在金蝶的肩膀,意味深长道:“女娃娃,你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是跟随自己一生的,这一生多长,名字便跟了多长。所以一个人的一生,多多少少都会受到名字的影响,就比如你,金蝶,你可喜欢蝴蝶?”

天乞说到这,问的声音小了很多,编到这自己都差点找不着边了。

金蝶低头不知想些什么,反是一旁的丫鬟兴奋道:“我家小姐可喜欢蝴蝶了,小时候还说自己也是一只蝴蝶呢。”

天乞大喜,深吸一口气接着吹道:“所以你放心,花无枯是一个喜欢完美的人,我天乞敢用生命发誓,他一定还会再找你的。”

丫鬟在一旁吃惊道:“九当家,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花公子与小姐说,还会再见的?”

金蝶抬头看向天乞笑道:“那你呢,天乞又怎么解释?天上的乞丐?”

天乞嗤之以鼻,“我是上天派下来怜悯众生的。”

金蝶起身,绕着天乞鼓掌,“好啊,好一个天乞,没想到你还有这方面的本事,好一个金斧寨的,九当家。”

天乞咬着鸡腿不动,转头看着金蝶道:“你什么意思?”

天乞以为自己的说辞被金蝶看穿了,那身份岂不是会暴露?

哪知金蝶躬身对着天乞笑着说:“重新认识一下吧,我是金斧寨的公主,光头金斧的女儿,金蝶。”

天乞把鸡腿放下,喝口酒压压刚涨起的血压,这女人可把自己给吓坏了。

“天乞,金斧寨九当家。”

金蝶看起来心情很好,背着手走出院墙,“如果有需要随时喊我,先前的约定不变,这座府邸有你的一半。”

“不用,我还是住我的小院好了。”

“那我帮你把院里的墙拆了?”

“也不用,我喜欢那堵墙,还有这个洞,这加起来才像是我的地盘。”

“好吧,反正有需要再叫我吧。”

金蝶拗不过天乞,便随他去了,此番交谈也对天乞的态度有所好转,最起码不是敌对的关系了。

天乞挥舞着鸡腿作别。

“哎呀不容易,终于前进一步了。”

同类推荐
  • 造化归一

    造化归一

    宇宙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鸿钧老祖,仅掌鸿蒙;如来佛祖,稍逊风骚。一代魔头,黄泉老祖,只知领魔族乱扰。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陆昊。这是一部将古典仙侠和流行玄幻巧妙融合并发挥到极致的小说。在这里,三千大世界自有我主宰。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你就是造物主,将历史创造!
  • 九璃盏之再续前缘

    九璃盏之再续前缘

    《九璃盏》丛书系列第三部,详情请参见前两部《九璃盏之师徒禁恋》《九璃盏之摧心化骨》。一个人若是没有了心,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生来无心无泪,淡笑盈盈却未至真心,他说她此生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他是她的师父,九天之上不容亵渎的仙,他伤她至深,她便睡了五十年,他在世界尽头找到了她,从此她再无心。——小竹,你当真不会再爱上师父了吗?他醉酒后的喃喃碎语,她不过置之一笑。十年之约,纵然千般不舍万般眷恋,他仍是不得不将她割舍,她的身影消失在朦胧迷雾中,那是他继六十年前再一次的噬骨之痛。再次相见,她是魔族公主,他仍是九歌上仙。上阳湖亭,他折一枝青莲予她;寺外桃林,他那一眼万年,她永生难忘。他问,你这里,有没有心?她依然淡笑如初。——墨子离,我们重新开始。
  • 重生洪荒之屠圣灭道

    重生洪荒之屠圣灭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大道不仁,立圣人;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因如此,圣人者,是为天地至尊!究竟,修士苦修是为了明悟至道真理,还是为了脚踏万物生灵?
  • 武尽碧落

    武尽碧落

    修炼一途,本就逆天而行。聚日月之精华,夺天地之造化!太古帝皇天尊,上古诸子百家,破碎虚空,羽化成仙,如今现代,帝皇不出,圣尊不显,为何?昔日的天才沦为废柴,沉寂八年后再度逆天而行!破碎虚空能否做到,虚无缥缈的神和仙又是否存在?本书带有玄幻以及异界大陆的色彩,但是终究是走上封神的路线!=======================================================================本书废柴流开端,前面几章有些慢热或许大家看得不是很过瘾,但是,后面的才是激情澎湃。亲们,踊跃些吧,有你们的支持小二才会有更大的动力,更多的激情在后面等着你们!!!
  • 洪荒:我哥们儿是鸿钧老祖

    洪荒:我哥们儿是鸿钧老祖

    没有谁是一顿火锅搞不定的,鸿钧也一样,我说的!开局一个鸳鸯锅,鹅肠鸭血毛肚金针菇,统统摆上!配上夺命大乌苏,就不信喝不明白你!指导女娲补天,阻止共工怒撞不周山!经营洪荒美食城,引领洪荒新潮流!九婴做刺身,鲲鹏做烧烤!大哥是鸿钧,洪荒随便跑~
热门推荐
  • 我是灵异探索师
  • 十八岁的不可思议

    十八岁的不可思议

    最刻骨铭心的花样年华,可能是一阵风吹过留下最温柔的气息,可能是一地白雪里那深深印烙的脚印,也可能是闭眼瞬间的热泪中,那百分之二十。
  • 太极天尊

    太极天尊

    这里不是净土,这里有阴谋,有厮杀,有热血,当然还有亲情。一个少年,背负血海深仇!在报仇途中却发现这世界居然还有另外一些人,他们食天地灵气,他们御剑飞行,他们缩地成寸,翻云覆雨无所不能,他们叫做修真者!且看这少年怎般在这神奇世界崛起!(作者保证每天一更,不定期爆发,咳咳,不定期哈!喜欢的可以收藏,可以签到啥的)
  • 遏零

    遏零

    天若不高,触手即可得,有会有何人想去征服?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不会被他人所践踏。纵横天地路曲折,一路向天为不凡,我命由我不由天。
  • 跨界成仙

    跨界成仙

    跨两界,破逆势,追仙道,除道,灭佛,弑神,杀仙。苍天、大地、日月、星辰匍匐我脚下,看谁敢笑我为蝼蚁。本书是写少年林惊雨,困两世之局,破开两世局,成仙道,灭万世,最后只为心中的那份执著。有愿意交流的朋友加QQ:3466440834,非常期待。
  • 全知之眼,我到处坑人挖宝

    全知之眼,我到处坑人挖宝

    作为一名仙侠资深小说迷的吕跖,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雷劈死穿越到了修仙界,发现自己有一双全知之眼,只要看一眼,就能知道所有信息。于是吕跖开始在虞尔我诈,残酷冷血的修仙界里到处坑蒙拐骗,挖财寻宝,撬人棺材板……
  • 艾洛的国度

    艾洛的国度

    “哦,亲爱的你可算来了,我等了你100年啊。快,快跟我来。”眼前有一只洁白的独角兽,居然口吐人言。“啊!等一下这是上哪里呀?”洛洛十分懵。“什么。艾洛你已经忘了这里了吗?”独角兽十分诧异的说。“这里是你的国度啊!”
  • 曾胡治兵语录

    曾胡治兵语录

    全书分将材、用人、诚实、勇毅、严明、公明、仁爱、勤劳、和辑、兵机、战守、治心等,系统地反映了曾国藩胡林翼的军事思想。比较系统地反映了清末湘军统帅曾国藩、胡林翼的治军思想和治军方法。
  • 寒山十五年

    寒山十五年

    我愿入苦寒山十五年,无论前方的路多么泥泞不堪,我必将用我的血和汗泪打开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路!从现实世界穿越到异界大陆阿留斯特的秦情在原本的生活之中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富二代,每天泡泡妞,做做乐,挥霍一下他家族那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雄厚资产。但是来到异世界之后,他才终于发现以前的自己是有多么愚蠢。荒废光阴失去的永远不是时间,而是时间内所带来的所有的爱与人。“我错了,是错的如此离谱……”“只有足够的勇气,才能面对惨淡的人生!”
  • 春庭归

    春庭归

    她重生为侯府的小侯爷。为了报仇,为了立功承爵,她进入军营。却没想到事出有因,放弃报仇,最后同大帅同肩并战。小剧场:她一直认为内心还是娇滴滴的姑娘,可是经过军营的魔鬼训练,某一天,她翻开衣服。八块腹肌,尽显无疑。她哭了……她不想那么男人。众人:矫情虐文……虐文……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