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白衣。
将军烈马。
“咕度刚”“咕度刚”一阵阵马蹄声传来,夕阳把飞扬的尘土染成金黄。
猩猩红的披风被山风吹开,象一团红色的火焰。
“玄姬!本公子带你,驻马山巅!”庆忌附在玄姬耳旁说道,秀发抚弄他的嘴唇,舒服至极。
“嗯。”玄姬靠在庆忌怀里温柔作答,声音轻到,连瑾萱都听不清楚。
“唏律律律!”烈焰浑红兽一声长嘶,四蹄翻飞,象一道红色的闪电,往高山之巅急驰而去。
玄姬为什么要下山?又为什么要和庆忌交好?
前阵子,断了臂膀的要离来到庆忌军中,趴在地上,磕头磕到满脸鲜血。
肥岸和公孤父都怀疑他是阖闾派来的刺客,公孤父就是那位满脸络腮胡子的威猛将军。
公子庆忌,却对眼前的断臂侏儒深信不疑,因为玄姬的一滴泪。
妇人心软,见不得苦难之人。要离容貌丑陋,脸上疤痕交错,面目狰狞。
趴在地上好一通哭诉,发誓要助公子杀回藩篱,扫除乱臣贼子。
说到阖闾伍子胥杀他妻儿,暴尸于闹市之上,更是语声泣血,听者无不动容。
玄姬早已泪如雨下,掩面奔入内帐而去。
今日庆忌高兴,明天就要兴兵伐吴,五万大军整装待发,势必诛杀公子光和伍员一党,替父王报仇雪恨。
刚刚安排好军务,带了玄姬出来,透透气松松筋骨,顺便说些体己的碎话。
瑾萱一直弄不明白,庆忌对玄姬疼爱有加,为什么她还要帮着要离刺杀公子?
人心都是肉做的,要不是她的一滴泪,庆忌无论如何不会留下要离,更不会听信这个断臂侏儒的连篇鬼话。
其实这侏儒倒也没有说谎,他说的都是真的,包括妻儿被杀,焚尸街头,还有他自己满身的伤和一条断臂。
但是这些都是他自己要求的,对自己都这么狠,瑾萱实在无法理解。
老话说“虎毒不食子”,这要离却主动提出断了自己的后,当真是惊世骇俗。
看他面目狰狞,瑾萱不由得一阵恶心,偏偏玄姬喜欢,从她的眼神里早就看得出来。
对要离的每一瞥,都含着无尽的情。
难道这断臂侏儒真有过人之处?
莫非真如史书记载,他是为了国家而舍弃自己的小家?难道除了屠杀妻儿残害自身之外,就没有别的计策可以除去庆忌?
春秋大义,吴人血性,实在参悟不透。至少瑾萱不这么认同,每每看到要离,甚至让她讨厌起石海天来。
自打要离来到军中,接连献上伐吴十策,每条计策都精心谋划,确有可行之道。
于是庆忌再也不怀疑要离,让他每日操练兵士,修治舟舰。
这要离确实不是等闲之人,庆忌也早有耳闻。昔日在都城时,就听吴人传说。
藩篱东北,鸿山要离,身高不足五尺,腰围仅仅一束,有万人之勇,尤精剑术。
这些记载,瑾萱早已熟知,初见要离,根本想不出,他还是个剑术高手。
身材矮小,不及庆忌的一半身高,就这猢狲模样,还能使剑?如果真会剑术,估计用的也是定制的短剑。否则,就凭他的身段,还没有剑高。
玄姬极得庆忌喜欢,经常带着她巡视军营,瑾萱这才有机会,通过玄姬的眼睛见到要离。
一看之下,果然名不虚传,这人起初训练军士时,众人不服,从没见过这么丑陋矮小的东西,他有什么资格来训练部队?
要离倒也不慌不急,把宽大的袍服掖到腰间,卷起袖子往军营当中的空地上一站。
吩咐军士尽管上来,若能把他打倒,每人赏十金。
“乖乖!这小子怎么这么能吹呢?哪里练出来的嘴皮子?”瑾萱躲在玄姬体内暗暗好笑。
不知道石海天在特战队里,是不是也这么干?如果陀淘林正,老余张剑宋玟月他们,合力进攻,海天是否能赢?
军士们起初以为他吹牛,任他胡吹海侃,没人理他。谁知道这小子越来越狂妄了,竟把赏金加到一万金。
一万金按当时的消费水平,足够一大家子人,买宅置地颐养天年了。
玄姬站在庆忌边上,伸出玉葱般的芊芊玉手,捂住性感小红唇不敢说话。
庆忌轻抚她的乌发,站在高台上望着人群,连连点头。自古英雄惺惺相惜,古今皆同。
瑾萱决定,回去之后,一定给要离画幅像,让石海天看看,他的前世就是这个样子。
军士们听到赏一万金,个个争先恐后。百八十人挽起袖子一拥而上。
“啊!”玄姬张口轻呼,这要是被他们压上了,要离还有命在?
庆忌微笑不语,瑾萱也在玄姬体内,替这个狂妄得好笑的要离着急。
玄姬的惊呼声还没结束,庆忌的微笑仍在嘴边,瑾萱在玄姬的瞳孔里大叫。
就听得“轰”“噼里啪啦”“啊”“哇呀呀”好一阵喧闹,军营里人影翻飞,哭爹叫妈声不绝于耳。
定睛一看,百八十名军士,个个鼻青脸肿,摔倒在地。要离站在原地,气定神闲。
山风扬起地上的尘土,也吹起要离的一头乱发。
“好!赏要离百万金,各参赛军士一万金!”庆忌站在高台之上鼓掌喝彩。
公子庆忌名不虚传,一掷千万金,天下豪男子。
“玄姬,明日出征,你且暂住于此,已和南子夫人打过招呼,她自会照顾于你。”庆忌轻轻拥着玄姬,说不尽的离愁。
“公子但请放心,玄姬自会照料自己。此去征战,万分凶险,公子须时刻提防。”玄姬早已泪眼婆娑,轻轻帮他掖好脖子上的衣领,说到“提防”二字,更是泣不成声。
“贱人!明知道庆忌是去送死,你还在这里装模做样!都是那个要离!”瑾萱在玄姬体内大声怒骂,抡起拳头狠狠砸向她的心脏。
不知是瑾萱砸得狠了,还是玄姬真的于心不忍,只见她一直按住心口,伏在庆忌胸膛上轻声哭泣,弯弯长长的眼睫毛上挂满泪水。
“玄姬不必牵挂,此去多则两年,少则一载,庆忌势必诛杀乱臣贼子,亲来卫国接你入吴。”公子轻轻撩起玄姬的下巴,帮她擦去粉面上的泪痕。
看两人恩恩爱爱,瑾萱也如痴似醉。当年在古城时,她和天泽也是这样,特别是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
北园的旧城墙边上,有一汪碧水,夏日的微风驱不走心里的离愁,两人坐在池塘边的土坡上,望着护城河里过往的小船。
“吱咧咧”“吱咧咧”摇橹的声音吵得人好生心烦。自打幼儿园开始,两人就没有分开过,一直同班到高中毕业。十五年的感情,如细密的网。
“进了大学,可不许花心!”瑾萱一把揪住天泽的耳朵说道。
“去去去,我哪花心啦?”天泽总是这么不肯低头,明知是女孩儿说的矫情话,他也要争辩几句。
“反正我不管,你要是花心了,我就杀了你。”瑾萱趴在天泽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留下两排齿痕。
“哎哎哎,怎么这么狠?我还没花心呢?”天泽疼得直咧嘴,捧住瑾萱的脑袋,又不敢用力。
那是儿时的誓言,对爱情至深的诠释。如萤火虫的断翅,和那场在暴雨里,也舍不得熄灭的微灯。
从没分开过,一去就是四年,自此天南地北,还真适应不了没有天泽的日子。
“先给你点警告,等你花心就来不及了!”瑾萱伏在天泽身上,不肯抬头,弯弯长长的眼睫毛上挂满泪水。
“放心吧放心吧,四年后我就娶你。”这是从天泽嘴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娶”字。
为了这个字,瑾萱等了好多年,女孩儿比男生懂得早,天泽还在练九节鞭的时候,瑾萱就懂了。
只可惜他是个榆木脑袋,根本不理解小女生的心思。
华灯初上,北园老城墙的河对面,已经是万家灯火。护城河里的小船晃晃悠悠,不知摇去了哪里。
偶尔有飞过的白色水鸟,在水面上掠起一串涟漪。
时间好像凝固了一般,小虫子的叫声叽叽喳喳,象催眠的夜曲。瑾萱靠在天泽的肩膀上,手里拿了根狗尾巴草,轻轻的转着。
“哎,知道狗尾巴草吗?”瑾萱用狗尾巴挠挠天泽的下巴。
“当然知道了,我还能傻到不认识狗尾巴草?”天泽对瑾萱提出的问题有些诧异,这草小孩子都认识,他都成年了,还能不知?
吴奶奶的故事又开始了,在毛茸茸的狗尾巴草里。
据说狗尾巴草里住着好多小狗,那一粒粒的黑子就是一只只小狗崽。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短短十几年生命,尽情呵护主人,即使知道是死,也在所不惜。
吴奶奶经常用狗尾巴草编成一个个小环,套在瑾萱的手指头上。瑾萱好奇地问奶奶,这草环套在手上,是什么呀?
“傻丫头,这是戒指呀。”吴奶奶说。
“戒指又是什么呀?”小女生的问题没完没了。
吴奶奶从来不嫌瑾萱麻烦,总是耐着性子跟她解释。她说狗尾巴草的戒指,是关于爱情的向往。
那时瑾萱还不懂爱情,有人问她喜欢谁呀,她也说不出来。因为喜欢的人太多了,比如中午谁给她吃了一个桔子,比如谁把积木收拾整齐了,都是她喜欢的对象。
等到长大了,她才知道,爱情是亲情之外最美丽的感情。生活因为爱情而圆满,人类因为爱情才壮大。
朦朦胧胧的好感不一定是爱情,当两个人了解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蹦出爱情的火花。
她和天泽已经相交十五年了,直到毕业来临时,才感受到离别的苦楚,那种不适应,是她从没有过的感觉。
就像庆忌要离开玄姬。
从此,永无再见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