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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威震群雄

就当此时,那原本百丈开外的一道人影已是逐渐地变得清晰起来,却是邓停儿。原来她一直跟在艺云的身后,尽管,她与艺云之间经历了太多的悲欢与离合,坎坷与波折。可是邓婷儿心中依旧无法否认,她一直在期盼着艺云,能有心想事成的一天,能有快快乐乐的一天。

此刻她心中之念头,自然是想尽快地帮助杨艺云,实现他多年以来之愿望。

然而,每当他想道《凤天剑》法至今未逢敌手的时候,可是杨艺云,却对自己的决心没有丝毫之动摇,心头又不由感到几分不安。

“婷儿!”一声大喊,在邓婷儿将要起步之时突然穿来。邓婷儿急忙回头,见来人是父亲邓孝天,刹那之时,只感到既兴奋,又意外。迫不及待地问道:“爹!近日艺云一心只想着跟李小卿比剑,难道,您就不想阻止他吗?”

“杨公子决定的事,不管是谁,恐怕都是难以阻止。难道婷儿姑娘还不明白吗?”这时万玉宁突然出现,见到此景,却似乎也已感到几分无奈,同时也不由有些愤怒起来。道:“艺云这小子行事,也的确太过鲁莽。”

“爹!”万春香此时此刻,却似乎更是感到心慌意乱。终于拉了拉父亲得手臂,道:“现在说这些已无益处,我们还得早想对策才是。”

傻丫头心中自然知道,小姐心目中的艺云公子,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完美无缺的,都是那么尽善尽美的。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哪怕是说到艺云任何一点瑕疵的时候,都会令她伤心,令其难过。甚至于,令其无法接受。

“杨公子是不愿见到无辜之人受到伤害吗。”傻丫头想到这里,接过话来说道:“其实这才是人们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似乎,傻丫头的这般言语正合万春香之心意,可是此刻的他却早已无法沉默下去。此时的杨艺云,究竟身处何处?难道,他当真为了“行侠仗义”这四个字,可以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思量至此,万春香好似突然感到无法掌控自己的脚步,迅速地离去。

一直以来,万玉宁都在为近日江湖上发生的琐事而鸣不平。与此同时,他却又无法否认,自己今生只所学的确不能胜过《凤天剑》。

只是如今,眼看杨艺云,万春香好似在转眼之间忘却生死。投身至一场武林风波之中,万玉宁又岂有等闲视之之理?

可却未曾想到,在他步伐迈出不过百丈之时。有人突然出现,挡了去路。

挡路之人,自然。是王仲贺。

这时万玉宁显然感到几分惊讶,可是更多的却是厌烦。挥挥手道:“让开,我万某人还有正事要办,没闲功夫与你纠缠。”

“有正事要办?去平息这场武林风波,然后作个让世人崇拜的大英雄。你真的有这份把握吗?我看你不过只是想逞英雄罢了。”

“王仲贺,你这是什么意思?”万玉宁听到此言,突然忍不住大嚯一声。

可王仲贺却并未答话,心道:二十年前,若不是你助冰山大师一臂之力,或许,我王仲贺根本不会受之蒙骗。又或许早已拿到《凤天剑》。

“什么意思用不着你操心。”王仲贺道:“你只需牢记,你的这一辈子,不配作英雄。”

“很好!”万玉宁终于耐不住性子。说道:“二十年前之恩恩怨怨,你我今日就作个了断。”

二人刀剑之往返,自是各不相让,持续将近千招之久。与此同时,杨艺云却早已离开很远。

尽管前方之凶险令人难以预料,可是杨艺云却依旧手持长刀,信心十足,大步而极速地前行着。他早已暗下决心。即使是万剑穿想心,粉身碎骨。他也绝不能容忍红发怪道,李小卿这等恶人继续为非作歹,为所欲为。

李小卿手持《凤天剑》数月之内横扫天下,如此一来,不知有多少无辜之人深受其害。更何况,一向信心十足的杨艺云,在未曾亲身经历之前又岂能够轻易言败。

心想至此,杨艺云突然感到有些不安起来。突然,前方一阵杀声,顺风飘来。紧跟而上,却忽然见到红发怪道的身影一闪,眨眼之间,却已是不见踪迹。

在杨艺云的心中,此人向来多行不义,时常为夺取武林地位而不顾一切。莫非,红发怪道今日之行,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可是有谁想到,此刻的怪道,正遭围困之中。而此次围困他的人,正是金剑门。

红发怪道一身之最大喜好,莫过于将自己比作一位德高望重之武学大师。自然,想到今日如此遭人围困,还是他出道江湖以来的第一次。

这时红发怪道虽然早已是感到万分之愤怒,只是眼前之现状,让其早已没了选择之余地。只听得“呼!”的一声响,一名男子已是立于他的前方。

目光过去,红发怪道却已认出来的人是司马忠。见到怪道的身影,司马忠顿时大喊一声,道:“怪道,你休得再逃!”

见来人是司马忠,红发怪道显然吃了一惊,可是心里却又感到及为不甘,心道:“我红发道人即使再走入逆境之中,也轮不到你这无名小卒前来称火打劫。”

红发怪道心想至此,不由得发出一阵狞笑。道:“臭小子,又是你。不过也来得正是时候。我红发道人今日正好心情不快,就先拿你消消气,算你倒霉了。”

毫无疑问,红发怪道抢先发招。一连三招,尽管来势凶凶,直扑对方。可是这时的司马忠,却似乎早有防范。红发怪道心中不仅暗暗吃惊。他心中自然知晓,虽然不过短短几招,他几乎用尽毕生所能。

“看来,你这无名小卒的武功,倒是有些长进。”红发怪道虽然带有阴笑,可是心中却在暗自地盘算着。这个司马忠的确不大简单,今日若不好好收拾,他日势必后患无穷。

自然,这时怪道突发狠招,连连相击。怎料正当此时,一柄快刀突然闪过,“唰!”的一声,又快又准。红发怪道虽然生手敏捷,可那一刀飞来,刀速之快却似乎依旧出乎他的意料之中。

立地站稳,红发怪道很快定下神来。这时他突然发现,虽然,自己全身上下安然无恙,可是半片外衣,却已早早掉落在地上。

杨艺云称着上峰之势,一连发招,却更是得心应手。这时他突然觉查到,那刀法与剑法自是各不相同,但却是各有所长。分别吸取各自之忧势,势必达到取长补短之目的。

红发怪道一生之中,自认熟悉的武功虽然不下十数种。可他却始终无法否认,一直以来都对《龙阳刀》心存畏惧。再加之杨艺云的这种“刀剑合并”的打法,更是令其感到难以应对。

红发怪道以一敌二,必然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一时之间,取胜更显无望。情急之下,也只得草草收场离去。

这刀剑合并,各取所长,的确是一种理想的打法。杨艺云经历一般亲身体验后,却已体会到这刀剑合一不失为一种绝好的方法。从而也更是坚定了他一往直前之决心。

《凤天剑》真乃绝世之神剑,李小卿独自一人盘坐于地上,不停地抚摸着手中的那柄剑,不时得意地想着。

我李小卿手中的这柄剑绝非上天之所赐,而是我经历了九死一生,用鲜血,甚至生命换取的。自然,我应当用手中这把剑,去击败一切阻碍我的人。去争取应当属于我的一切。

一旁红发怪道看在眼中,却似乎更是感到焦急。见李小卿似乎有些按捺不住,终于又向李小卿迈进了一步。说道:“杨艺云这小子真是太过张狂,太不识时务。时至今日,还自以为学会《龙阳刀》便可仗势欺人。”

“一个不自量力,自已为是的毛头小子又算得了什么?”李小卿听到这里,却好似终于按捺不住,一骨碌地站起身来。说道:“就算是要出人头地,威震群雄,只怕也轮不到他杨艺云。”

李小卿说道这里,再一次情不自禁地望了一眼紧握在手中的剑,道:“那小子既然要逞英雄,尽管逞好了。到时候,天下之人自然会明白,随才是真正的武林至尊。”

成为一代武林至尊,高高在上,手臂挥动,统率群雄。这一念头,自然,从李小卿见到《凤天剑》的第一眼时,就已萌生。

听到红发怪道如此一说,李小卿那原本焦急的心情,却似乎更是迫不及待了。又似乎,他感到时机已经来临,终于不再领会红发怪道,急冲冲地离去。

年过不或,不立大业,又待何时?这段日子,云贺鹏一直都是跟在李小卿之身旁。他心头之所想,自然,是有朝一日,成就大业。即使是大器晚成,也是无可厚非。

或许,在大丈夫的这一生中。也只有在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才能受到他人的爱戴与尊敬。才能得到应有的自尊。

李小卿用他那自信而又狡诈的目光偷视了云贺鹏一眼,却自认看出了对方几分心思。心道:看来,想成就功业之人,还真不少。只可惜,天下之大,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实现自己的梦想。

一个成就大业之人。不仅仅需要无敌的武功,远大的志向,更需要过人之智慧与胆识。眼下云贺鹏的,功成名就的欲望虽然强烈。可是在李小卿看来,此人不论是文韬武略,才智武功都无法与自己相提并论。

若要成就大业,势必大敌当前。我何不暂且借他之力,为己所用。

“云兄,你我建立功业只时机终将开临。”李小卿道:“我自想干出般惊天之大业,就看云兄有无诚意合作了。”

《凤天剑》举世无双,当今江湖之上,几乎没有人可以否认。突然之间,云贺鹏却似乎有了更深刻地认识。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若不能抓住时机,或许,自己这一生一世,将不会再有出头之日。

“请李道长直言吩咐。”终于,云贺鹏鼓足了浑身之勇气。说道:“道长若是不嫌弃,兄弟自愿有福共享,有难同当。”

其实,在云贺鹏之中,又何尝不知晓。天下之大,并非每一个人都有出人头地之一日。否则,出人头地一说,由何而来?只是时至今日,他却似乎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身为大丈夫,若要得到他人的器重于尊敬,也只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那一日。

年过四十,云贺鹏自然痛恨这些年来自己的“平庸”。可是他却似乎更加痛恨那些歧视“平庸”之目光。

眼下时机,似乎终于降临在他的面前。所以,云贺鹏痛下决心,宁可粉身碎骨,不可错失良机。

因此从那天起,对李小卿的一言一行。云贺鹏全盘听从,以至于,不敢有一丝制抗拒。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使得李小卿之处事为人更加得意,更加横行。

近一段时日以来,李小卿一直感到这样的日子,好是惬意,好是愉快。显然在他的一生之中从来未曾有过。

自从有了手中这把剑,李小卿只感到自己的人生大道,一片光明。以至于,这把剑让自己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自然,李小卿不会让自己的人生被如此“平庸”的日子所消灭。显然,他不甘心,也不愿意。人的一生,是何等之平凡,何等之短暂。因此,他发誓自己的一生,要在轰轰烈烈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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