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姿离开时,余小天和卓云专门来送行。
千姿穿一身雪白的长裙,发髻飘散,眼神美丽而忧郁,别有一种撩人心魄的风情。慕容不凡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们告别。可他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千姿片刻。
她的清纯与美丽如同荷花饱含珠露,让人怜爱,不忍采撷。相比之下,余小天如同路边无名的小花,根本无法引起别人的关注,只能独自在时光中静静开放。
小天有些伤感,有些拘谨,还有些自惭形秽。她准备了许多临行话别之词,可真到伤心之时,一个词也想不起来,只能默默垂泪。
青衣小轿翩然而去,空余羊肠小道寂静无声。
“我真为千姿妹妹高兴,她有了这么好的归宿!”小天许久才轻声说道。
卓云却叹了口气,“她一入纷扰的江湖,从此恩怨难了。是福是祸,还言之过早!”
小天闻听小吃一惊,反问道:“那个上官真已经亲口证实九世圣女是他杜撰?难道千姿妹妹还会遇到什么麻烦?”
卓云摇头否认,“这是江湖人惯用的障眼法,欲盖弥彰。也是给在场人士一个台阶。弱小者自然借坡下驴,退出竞争。那些不愿意放手的,就会转入暗处。”
“这么说千姿妹妹真是九世圣女?”
“别人怎么认为我不知道,但我确信无疑。因为慕容世家将她收入门下就是最好的佐证!”
“难道这就是江湖?”余小天说着,望向千姿离去的地方,荫荫古道,芳草凄凄,她的心里竟升起一股浓浓的向往之情。
“别看了,这个江湖离我们太遥远了!”卓云说着习惯性抚摸她的头顶,“我还要去洗我的被单了,你也该回去磨豆腐了!”
九世圣女的风波已经过去半月,柳镇早已恢复宁静。春花依旧,燕雀纷飞,平静的日子让余小天略感无聊。
她在街上闲逛,想找些能引起兴趣的事情。人头攒动,人流如织。一个熟悉的人影映入她的眼睑。“小哑巴?”她忍不住自语道。人群中那个身材瘦削,满脸孤傲的少年,不正是上次在“金叶”赌坊被痛殴的少年吗?
“喂?”小天急步走过去轻轻呼唤他。
少年使了个白眼,并不屑搭理她。他行走时,左腿一瘸一拐有些不便。
“小哑巴,你的腿怎么了?”小天禁不住问道,话一出口,她感到有些多余。既然是哑巴又怎么可能回答她呢?
谁知少年又白了她一眼,竟然开口说话,而且口齿清晰,声音悦耳。“这不关你的事,不要跟着我!”
这小哑巴的古怪行径顿时勾起小天的好奇之心,他是什么来头?为什么时而哑时而瘸?还有他那种孤傲之气,让小天越发想探寻他的由来。
余小天远远跟着他,不出意料,少年又直奔“金叶”赌坊。等小天跨进赌场的大门,这少年已经在押大小的桌子前开始酣战。
到处是喧闹之声,混合着浓重的汗臭,小天暗自作呕。可好奇心还是最终战胜生理上的不适,她在一个角落站定,仔细观察少年的一举一动。那少年一入赌场兴奋地两眼放光,鼻尖见汗。他将手中碎银随意押下,毫不犹豫,竟然连赢五把。在他面前已经堆起大把的碎银,庄家有些坐不住了。于是使了眼色,有几名彪形大汉立刻挤了过来。
“这不是上次出老千的小子吗?还敢在这里捣乱?”
少年一点也不害怕,反唇回击,“我碰都没碰你们的色子,你哪只眼看见我出老千了?”这哑巴忽然说话,让大汉也吃了一惊,一时间不知如何反驳他。
人们见少年手气火爆,也想跟其赚上一把,于是有人说道:“赌场赢了钱就说出老千,这是哪门子的道理?赶紧继续,别妨碍我们赌钱!”
此言一出,引来众多附和催促之声。庄家无奈,赌局继续开始。大家跟着少年下注,又赢了两盘,庄家赔惨了,脸色更加难看。小天一看事情要闹大,赶忙挤过去,大声说道:“我兄弟今天还有事,到此为止,大家见谅!”
少年扭捏挣扎还不想离去。小天抓住他的衣领,低声说道:“你不见好就收,还想招来一顿群殴胖揍吗?”
两人匆匆收拾赢来的碎银,逃出赌坊。来到没人的街角,少年愤然甩开她的手,还是一脸冷漠与傲气,“我被人打我愿意,谁让你多管闲事?”
小天有些恼了,再次揪住他的衣领,少年脚跟离地,脸憋得通红。“你是哪里蹦出的野小子?不知死活,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先让我教训你一下!”小天说话时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真是霸气侧露。
少年终于露出心底的怯意,连连告饶,“姐姐我错了!”
“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装酷耍横。你三番五次招惹‘金叶’那些瘟神,会祸及家人的!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从实招来!”
少年完全被她的气场所震慑,象一个犯错的小孩子,神情惶恐,“姐姐我叫丁轶,家住城南白松岭。我错了,再也不敢了!”
小天见将其收拾得服服帖帖,心里高兴,暗想:“小毛孩,还治不了你?”可她依然板着脸,转向她最感兴趣的话题:“你为什么逢赌必赢?有什么秘诀?”
一提到这个话题,丁轶忽然沉默了,表情有些纠结。
余小天扯住他的耳朵,“你敢骗我,揪下你的猪耳朵凉拌!”
丁轶疼得呲牙咧嘴,再次求饶。“姐姐我告诉你,其实我全靠赌神保佑!”
余小天曲中指狠敲他的脑壳,“还敢跟我胡扯?”
两人正纠缠时,旁边传来一个阴阴的声音:“看看你的赌神能否保佑你过了我们这一关?”两人一愣神,有五六个彪型大汉已经围了过来。
余小天的武功十分稀松,对付一两个大汉还行,这五六个人可只有受虐的份了。她抱着头大喊一声:“是好汉就不准打脸!”
两人被大汉们围殴,只有抱头呻 吟的份了。一顿拳脚过后,忽然有一人说道:“这小丫头是‘芳苑’那个母夜叉的徒弟,差不多就行了,别打坏了惹得母夜叉发彪!”
众人吆喝一声散去了。小天和丁轶挣扎半天才爬了起来。还好双手护头,脸上没有受伤,小天的心里还暗自庆幸。只可惜丁轶赢的银子连本带利都被抢走,连小天身上的碎银也没有幸免。两人现在两手空空,只剩下不住叹息。
忽然,旁边的房顶传来一声轻笑:“我看你替人出头,还以为什么侠义英雄?谁知只有挨揍的本事,真是让人笑掉大牙!”话音未落,有一人从房顶飘然落下。
这是一个年轻的公子,锦衣华服,纶巾阔袖,脸上还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小天心中生气,反唇相讥,“你是侠客?看见我们被人欺负,为什么不出手相救?我看你也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那公子用手指点二人:“你们是市井泼皮加无赖,满嘴谎言,根本不值得本公子出手!”
丁轶一听有些恼了,大声说道:“我不是泼皮无赖,我说的都是实情,真的有赌神保佑我!”
他的话重新引起余小天的兴趣,她把丁轶拽到一边,低声问道:“真的有赌神吗?”
那公子还在一旁阴阳怪气煽风点火,“这街头小混混的话你也相信?”
丁轶一听更恼了,上前拽住他的衣袖,“你不相信,我就带你们去看看!”
城南山脚下的一座土地庙,毗邻小河,立于荒草之中,早已破败不堪。神像歪倒,遍结蛛网,一进来扑鼻而来的是霉败之气。那公子一皱眉,下意识抚摸自己的鼻子。估计象他这种贵公子,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
丁轶麻利地钻到神龛下面,片刻拿出一物。此物比拳头略大,方方正正,通体漆黑,四周白色的点数十分醒目。
“姐姐,就是它!”丁轶说道,神情严肃,没有丝毫调侃的意思。
余小天接过此物,觉得十分沉重。它经过仔细打磨,光滑温润。质地似玉又非玉,象是骨制品,但又过于沉重。“臭小子,你骗我?这不就是个大号的色子吗?与赌神能扯上什么关系?”
丁轶刚要解释,那公子在一旁冷冷说道:“看来你不仅是个泼皮无赖,而且还是个贼,这东西很明显是你偷来的!”
丁轶脸一红,并没有反驳,而是羞怯地低下头。
“说吧,你从哪里偷来的?”公子继续追问道。
“我爹爹在大户人家里当差,有一次带我进府,我偷偷到后院玩耍。有一个屋子里放了好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这个色子就在其中。当时我看着它喜欢就拿了回来。”丁轶诺诺说道:“我开始只因为好玩,可是时间长了,里面总有一个声音劝我,让我和它赌一把……”
那公子忍不住打断他,“这个东西十分危险,再也不要靠近它!”
“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啊!”小天一边把玩一边说道。
“你个小丫头懂什么?”那公子低声斥道:“此物名叫‘天色’,又叫命运之色。它是天下最大的赌局,据说只要你的赌注足够大,就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甚至能改变命运。”
“那不是很好吗?”小天插言道。
“可你知道它的赌注是什么吗?并非金银钱财,而是你自己的身体和命运!”公子说着望向丁轶,“你能逢赌必赢,肯定下了大注。前段时间你押上自己的舌头所以不能说话。如今又押上左腿,于是成了瘸子。我猜的对不对?”
丁轶一脸惊愕,并未回答他,可他的表情已经给了肯定的答复。
公子劈手从小天手中夺过色子,抬手扔进河里。“如此不祥之物,就应该从人间消失!”
小天猝不及防,望向河面时只剩下一圈圈散去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