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忧天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现在楚欢与人偶们,联系愈加密切,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彼此帮了很多忙,对此状况,楚欢抱着的态度是顺其自然,但又不想掺杂太深,因为他还是不理解人偶们的最终意图,虽然看起来每个人偶,都有自己的追求,但是,这些追求各种极致的人生目标,放在一起,总让人感觉有点不安。
在楚欢要去参观巴顿主持的武器实验室之前,小爱忽然提醒楚欢一件事。
“那块逆火结晶的切割已经完成,提取遗传DNA证明那里有四具尸体,两女两男。”
“哦?”这个消息让楚欢微微愕然,“不是说那结晶的硬度超越地球上所有已知物么,怎么切得开?”
“因为发现了它的一个特性。”小爱眨眨眼睛,那表情带着一点不可思议。
什么?楚欢静待下文。
“……融于水。”小爱继续说。
楚欢也下意识眨眨眼睛,这答案听起来,好滑稽。
最硬的结晶,竟然会在水里融化?
“应该说,在它的半衰周期过掉之后,它变成一种仍然坚固,但是会被水融化的结晶体,它的半衰周期应该是九十天,这种物质很罕见,在地球上绝无仅有。”小爱又添了几句。
哦。楚欢点头,这还比较像话,如果说,真正燃烧的逆焰,竟然会被一盆水浇灭,那鬼神家的最强之火,未免太像个笑话。
“因为形质转换成固体,所以这个半衰周期变长,如果仍然是元素质,那么极有可能是在十个小时以内,就进入半衰期。”
“有辐射么?”
“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竟然没有,这种火好像是从在另一维度完成能量与质量的转化……”
“这样的话……”
楚欢也算小半个科学家,小爱是完整一大个,当两人进入科学讨论时,其话题的艰涩程度,就超过了一般人可以接受的上限,也带着催眠效果,原本兴致勃勃来旁听的小要,在十几分钟之后,终于被逼得陷入午睡状态。
等到小要被楚欢叫醒,说带她出去溜达溜达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
“逆火结晶里分解出的DNA,留做样本,将来可能有用。”楚欢跟小爱说。
另外就是,当时在场明明有五个鬼神族人,神老、小武、鬼神焰还有两个打酱油的,现在逆火结晶中分析出的有两男两女,其中肯定有那打酱油的女人,还有鬼神焰,至于男人,少了谁?
神老确凿无疑已经死亡,楚欢亲手割掉他的脑袋,于是,最有可能逃生的,变成了那个小学生……
逆火爆炸的状况下,怎么可能逃得掉?
答案很简单,鬼神家的鬼神挪移术,就可以了。
小武没死,事情大概就会有点麻烦……,不过无所谓了,楚欢既然在那一刻痛下杀手,就有准备承担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结果,如果鬼神族人要来报仇,他全部都接着。
事实上,如果不是鬼神家暴起杀意,楚欢还没想过要与他们势不两立。
可是,孔老夫子都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在楚欢这里,就是面对敌人,痛下杀手兼带着斩草除根,虽然与鬼神焰曾经有过来往,可一旦鬼神焰站在家族立场,想要致他于死地,那么楚欢的无双刃锋,就随即准备饮尽她的血,不会犹豫。
至于将鬼神族四人的DNA留样本保存,楚欢不说,小爱也会这样做,但楚欢提点的另外一重含义,就是以备将来生命实验室DNA超弦理论彻底成熟,这些DNA样本,都将是一些筹码……
楚欢自己都没有查觉,他的思想模式,正在慢慢发生转变。
带着小要,开着敞篷车,一路在阿布扎比宽阔街道上急驰。
这是三个月以来,小要第一次走出生命实验室,对性格好动的她来说,在一个实验室里闷上整整三个月,简直就是个巨大奇迹,唯一解释,就是对于拳术的热爱,让无聊这种情绪变得无关紧要。
可一旦看到沙漠中城市阿布扎比的盛景,小要就开始蠢蠢欲动。
“哇!LV、GUCCI……,PRADA!”小要惊呼,各样奢侈品商店让她惊喜万分。
楚欢一直不理解女孩子和女人们,对于包包的追求,那不就是一个可以拿来装东西的包么?
不过,对于小要停车兼购物的要求,楚欢既然有空,就满足一下也无所谓,就当是师父对于徒弟的福利了。
于是楚欢把车停在路边,拍拍小要的头。
如何做好一个师父,楚欢没概念,他觉得,至少不像是许忧天待他那样,大概就算是不错。
圆命师一脉,执掌天下命运,本来就不应该被金钱之类的东西困扰,之前许忧天过得那么清贫,一是怕招来上天之忌,那所谓的灭绝之说。二是怕惹来仇家,现在楚欢天不怕地不怕,人也不怕,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少来了!别忘了师父大人你还比我小一岁呢!”
小要边兴奋的跳下车,边回了楚欢一句话,以做为楚欢刚才亲昵动作的回答。
楚欢摇摇头,也下车,跟着小要进了路边一家百货商店。
对这些奢侈品,楚欢没半点兴趣。
但小要却是双眼冒光。
阿布扎比的时尚奢侈品店,虽然门面很大,而且装修高贵,可是店铺中并没有几个顾客,即便如此,那几个身高样貌都在水准线以上的售货员,还是站得笔直,一见小要和楚欢进来,立即满面笑容的迎了上来,而在她的眼神一低,在楚欢与小要衣服领口转了一圈之后,那略带职业化的笑容,立即变得真诚起来,同时,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手势,立即又有两个导购员,热情的围了上来。
“您好,请问有什么要帮助的?”
对于周遭导购的热情,小要有些惊讶,特别是在她看中一款鞋,只是眼神搭上,还没说话,就有导购过去拿来,单膝跪地想要帮她试穿时,这惊讶达到了巅峰。
“喂,你们干嘛,我只是随便看看……”
小要虽然家里挺有钱的,但那种有钱程度,却只是停留在国内水准,偶尔出国血拼一下,也常去纽约第五大道、巴黎香榭丽舍大街、香港铜锣湾等购物圣地,但在购买奢侈品时,仍然要刷老爸的卡,并且还要掂量一下价格,远没有达到那种随拿随走、打包回家的境界。
而在那些奢侈品店中,小要更没有享受过这种……,嗯,国王级的待遇,整个店铺内,仿佛所有的导购员都是行星,在围绕着她这颗太阳旋转。
“呵,只要您喜欢,看多久都没关系。”那导购笑语盈人。
楚欢当然知道,那导购说得是实话,之所以有这种态度,就是因为,楚欢与小要此刻所穿服装,都是人偶们统一提供,领口或者袖口,会携着阿布扎比王室特有的徽记,在阿布扎比,戴着这种徽记的人,走进任何一家店铺,都会受到国王般的待遇,楚欢早就习惯,对此,小要却没有概念。
因此,小要忽然觉得被羞辱了。
这种情绪来得很莫名其妙,直接导致她想要离开。
“哼!”小要扔下那双鞋就要走。
“不买了?”楚欢在后面悠哉游哉的问,他刚刚掏出那张黑金卡,准备买单呢,虽然这张卡在约翰内斯堡的逆火大战中,化为灰烬,不过只要*****明,补办非常容易,并且是运通公司派专人特意送到楚欢手上,这些都是李想一手经办,而楚欢主要是需要他提供的那张护照。
“哼,不买……,咦?百夫长!”小要一眼瞥见楚欢手中的卡,眼睛骤然一亮,像是黑暗里小猫的眼睛。
“别人送的。”楚欢态度很随便,他最近没什么大型消费活动,因此这张卡一直没有用武之地,不过拿来刷刷机票,立即可以走贵宾通道这一点,还是非常方便。
“什么人会送百夫长卡给人啊!”小要惊叹。
“算是你的一个师兄吧。”楚欢说,李想以及其他神降士,虽然不是楚欢的徒弟,但也算是兄弟了。
“师父……”小要立即靠上去,摇着楚欢手臂,嗲声嗲气,声音中的糖份,足够好几个加号的。
呃……,楚欢皱眉,感觉浑身上下都要起鸡皮疙瘩。
“……拿去刷。”楚欢把百夫长卡,交给小要,忽然觉得心疼,虽然这卡的消费,不是由他来还,但是天生的本能,还是不忍心看到大笔金钱消费在无意义项目上——比如奢侈品。
“知道了知道了!”小要蝴蝶一样飞了出去。
接下来两个小时,楚欢终于知道了,拥有一张无限消费能力黑金卡的女人有多可怕,楚欢怀疑小要想将店铺都搬回家去。
最终,在一番彻彻底底的血拼之后,小要将大包小包塞进敞篷跑车时,跑车几乎无法容纳这些商品,于是楚欢摇摇头,留下一个地址,让店员将全部商品都送到那边去,算是结束了这一场完全胜利的大血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