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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银月之弓

沉香木所制的木匣散发着幽香,纹饰很是精美,老板的表情如丧考妣。哭丧着脸看着哲冯,哲冯却敲了敲匣子,说了句,“这匣子倒是不错,希望里头东西别再让我失望了。”

盒子慢慢的被老板开启,首先印入眼帘的是黑色的天鹅绒,铺满了整个木匣。接着就看到一把银色的弓,静静的躺在天鹅绒上。盒子开启的瞬间,那银色的光泽就流溢出来。并不耀眼,是那种很柔和的光泽,细密的黑色天鹅绒再把那银色的光泽映衬的更加流光溢彩。

看到那把弓之后,恨歌的眼睛里就透射出一种光亮来,哲冯看着恨歌的眼睛,微笑了起来。想必恨歌的心情他非常能理解,任何一个战士看到称心的武器都是这种眼神。而这种眼神则是任何一个工匠都最希望看到的,那种眼神叫做满意。这种眼神比起酬金来,对工匠而言是最珍贵的酬谢。

“这把弓名字叫做银月,是真正出自矮人工匠之手,虽然不是矮人制造大师白龙普的作品,却是矮人族中的高手工匠所制。弓的长度二尺七寸,重量为二十一磅,您可以试试。”老板的声音中已经带有那种拼命掩饰,却掩饰不住的得意。

恨歌小心奕奕的将弓取出,触手之处有些冰冷,是那种坚硬的金属质感。这弓难道竟是金属所制?恨歌暗自惊叹!握手处的形状很是怪异,有些不太规则的凹凸,可是手握上去,却觉得称手无比,这些凹凸居然是特地为了弓箭手的抓握而有意为之。

两侧的弓臂如弯刀般的向内延展,形如一轮弯月,银色的弓身仔细看有很多细密的纹饰,是长春藤的图案。入手初时觉得有些稍重,一握上去这种感觉却立刻消失了。弓弦也呈银色,应该是用低等魔兽蛮牛的筋和雪蚕丝混合而成,很是坚韧。

恨歌取过一支铁箭,搭在弓弦上,微微一发力弓已成满月。

老板脸上的表情变成了惊恐,连声说道:“您千万小心,箭可千万别指着人。这弓平常的弓箭手根本拉不开,太难掌控,一不小心拉不住脱手,很容易就伤人。”

“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吧,这弓射程也就一千五百尺的样子,他要用不了,就没人能用了”哲冯气定神闲的说道。

恨歌很轻松的将弓回复到原状,恋恋不舍的放回匣子里。看样子很是喜欢,这把弓比之紫杉短弓可是强了太多了,不过恨歌心里很是有些忐忑,这样一把弓,估计价钱不会便宜。

“这弓也就凑合,老板,开个价。”哲冯开口问价。

老板本来以为这次总该是赞不绝口了吧,却听到哲冯说也就凑合的时候,脸都气的变了形。却犹豫了一会,上下打量着恨歌和哲冯,心中颇有些愤愤不平。

“这弓可是我十几年前不远万里去到休加特雪山,再三求恳,一个矮人工匠才卖给我的。当年买来就花了我五十个金币,还没有算上一路的盘缠和请佣兵护送的费用。”老板不阴不阳,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哲冯。

“哼,就这破玩意,那你想卖多少吧?”恨歌这时成了摆设,讨价还价本就非他所长,因此也就老老实实的站在一旁,哲冯此刻成了主角。

“没一百个金币,不卖!”老板回答的斩钉截铁。

哲冯征询着看了看恨歌,恨歌委实有些吃惊,一把弓居然要卖一百金币,这矮人制造的武器也太贵了。想当初,那把紫杉弓,只不过才花了一张狐狗皮,也就值几个银币而已。心里又确实喜欢,盘算下戒指里的金币跟上次任务剩下来的酬金大概也就一百来个金币,一时之间,不免有些犹豫。

可是转念一想,钱可以再赚,这把弓实在是称手,一咬牙说:“行,成交!”

“等一等,外加二百支三棱破甲的铁箭,要钢制箭头、铁木箭杆,雕翎箭羽,加在一起一百个金币。”哲冯赶忙插上一句,埋怨的瞪了恨歌一眼,明显对恨歌的直肠子感到窝火。

老板也是无可奈何,这弓十几年前从休加特雪山,购来不过花了二十金币,加上一路的盘缠和雇请佣兵的费用也就在三十个金币左右。恐怕是瞒不过这十分内行的矮人战士,可是这三棱破甲的铁箭,可不是一般的贵,还一开口就是二百支。老板颇有些头晕。

这三棱破甲箭也的的确确是好东西,钢制的箭头,铁木制成的箭杆,雪白的雕翎做的箭羽。箭头锋锐无匹,呈三翼三棱的锥体,三条凸起的棱刃一头汇聚成锋,另一头形成三根尖锐的倒刺。做工十分精良,倒刺使箭射入体内无法拔出,而三棱则增加了穿透力,钢铁的质地很是坚硬,专门用来对付身穿铠甲的敌人,不过若是没有银月弓这样的弓,射程相对普通的木箭就会缩短很多。

“您真是行家,这三棱破甲箭一个银币一支啊,二百支可就是二十个金币!得得得,谁让您是行家呢,这弓十几年也没人能用。原本就是想镇镇您二位贵客,让你们知难而退。那就不是我店里没有好货色了!您既然能用的了,那我也只好卖您了!不过,本店可概不赊欠!”

“您稍等一会,我去去就来。”恨歌走出店外,找个没有人的角落,自不死鸟戒指内将金币取出,仔细数了数。加在一起一共一百零二个金币。买完这弓和箭,古鲁丁城就多了两个穷光蛋。

钱货两讫,老板丁零当啷的数着金币。恨歌将银月弓背在身上,沉香木匣子嫌累赘就不要了。箭囊内放满也不过放了三十二只箭,剩下的分做了两捆,两个穷光蛋一人抱了一捆。这两捆箭抱着实在太麻烦,又不方便当着众人的面放进戒指,因此只得先回一趟风车客栈。

穷的叮当响,只剩下两个金币的恨歌,一路忧心忡忡,哲冯也不操心这些,反而拿恨歌开起了玩笑:“我说团长,够有钱的啊,这么一把也就还凑合的弓,一百个金币啊,你眼睛都不眨的!看来我加入血羽佣兵团可是正确的选择,怎么我喝酒你就那么抠门呢?”

恨歌没有搭理他,心里想的是,这把弓一下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两个金币能支撑多久呢?两个佣兵和那只瘌痢火鸡,没有钱,那就都得饿死。不知道今天佣兵工会有没有酬金丰厚一些的任务,靠完成那些普通任务和D级任务,实在是有些杯水车薪。

注一:休加特雪山,大陆最东北端的雪山,矮人族聚居之处,山势陡峭,终年积雪,人迹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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