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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采花贼

“不必解释,”包冷昭摆摆手,“你要是能看出来,就不用待在这儿当掌柜了。这两人乃是被朝廷通缉的采花贼,她们曾在一个月之内坏了十几位公子的名节,其中还有两名是大州城的官家公子。”

她狠狠一脚踹在女人的肚子上:“倒是狡猾得很,害本捕追了一个月才终于踩到她们的尾巴。”

难怪她一进来就坐到她们那张桌子上……众人恍然大悟。

被抽晕又被踹醒的女人蜷缩在地上,捂着肚子闷哼痛呼。

闻名京城的白发皇捕包冷昭乃是天玄武尊,谁受得了她这泄愤一脚啊!

然而,对于不杀人不罢休的名捕来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包冷昭接着又伸脚踩在她的脑袋上,然后脚底力量缓缓加大,让女人不由惊恐大叫起来,生怕她下一刻就将自己的脑袋一脚踩爆!

“梁艺,严惟中,你们不但结伴破坏数十名良家公子的声誉,还害本捕风餐露宿奔波了一个多月,你说,你们该不该死?嗯?你们想坏,找个夫郎也好,去青楼也罢,没人管你们,可为什么偏偏要去糟蹋良家男子?为什么还敢往官家公子头上打主意?嗯?向官府示威吗?”

说着便是一脚踩下去,根本就没打算给她开口回答的机会,虽然没有使用属于天玄武尊的内力,却让严惟中感觉自己的脑袋要爆掉一般。

“你们毁了那么多良家少男,不仅仅是害人,也是在打官府的脸。你们染指了不该染指的公子,更是打朝廷的脸!他们跟你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们为什么要去毁他们?嗯?”

她的目光变得锋利刺人,表情也犹为冷酷,‘砰’的又一脚踩下!

“是谁给你们勇气,是谁给你们信心去干那种只图自己快活的变态缺德事?你知不知道,他们中已经有十三人自杀了!知不知道?知不知道?嗯?”

砰砰砰!又是连续几脚跺下去,严惟中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只能勉强地呻.吟着。

“为什么不回答我?为什么有勇气去害人、没勇气死硬到底?嗯?”

包冷昭的双眼燃烧着荆棘之火,脚压根儿就没停过,严惟中的眼珠子都快要爆出来了。

在场之人,无论是食客还是掌柜、店小二,都被她的样子给吓到,那一声声的询问就像神经质的自问自答,根本没给对方留一丝说话的空隙,完全颠覆了她出现在饭庄门口时的脱俗形象!

那一脚又一脚毫不留情地非踩即跺,让人丝毫不怀疑,她是打算硬生生把严惟中给踩死!

现在的包冷昭在她们眼里,像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初时的云淡风轻,只是欺骗世人的假象!

看着已经快要有进气没出气的严惟中,店掌柜咽了几口唾沫,小心翼翼道:“包大人,小民能不能恳求您移一下贵脚,我们帮您把这该死的犯人弄到外面宽敞的地方处决?”

伤人跟死人不一样啊,若是店里一次惨死两人,以后被客人嫌弃晦气,谁还来这儿吃饭啊?

瞟了眼店掌柜那明明害怕却又讨好巴结的脸,包冷昭终于把脚从严惟中的脑袋上拿下来。

店掌柜长出了一口气,但还没等她这口气出完,包冷昭便一脚踩在严惟中的手上,直接把那只手碾得粉碎!

已经昏迷的严惟中,硬生生地疼醒!

“好了,现在,拖出去吧。”用残酷的方式将人弄醒之后,包冷昭又恢复了淡然模样,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般。等店掌柜和小二姐将一活一死清出饭庄,她才用严惟中自己的剑将其杀死,并割下她的头颅,再将起干燥作用的石粉和头颅一起装入木盒。之后又特地重回饭庄,看了鹿角灵兔片刻,才出门打马离去。

千若付了饭钱,楚晗一行重新蹬上马车。

至于鹿角灵兔……高调就高调吧,反正在那梅姓老妇不遗余力地宣传下,已经没几个家族和门派不知道它的存在了。

而她的碧霄剑法突破九层的消息也肯定早已传到碧霄宫,只要楚语然知道了,皇宫里那位肯定也已知道,再加上年前的几次打杀,还有右相,高调还是低调已经无所区别了。

队伍这一动身,消失了一夜加半日的舒聊又突然出现,还给楚晗带来一个消息:玄元剑派掌门人大女儿的正夫正带着孩子朝相同的方向骑马赶来,但目的不是去往京城,而是追她楚梦晗。

至于找她做什么,舒聊没有讲得太详细,只说应该是有求于她,具体的也不是太清楚。

楚晗没有多问,别说是有求于她,就算是替金铁帮报仇,她也不惧。

三月桃花,粉红妩媚,美得醉人,路过有桃林的地段时,连空气都是香的。

孕夫为大,马车的车速并没有放到最快,以舒适不颠簸为主。

想通了一些事,楚晗便没有再把赚钱看得那么重要,起码不能比夫郎儿子更重要。

男子嫁了人,妻主不疼谁来疼?难道要留机会给隔壁老王吗?

由于这段路上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山水风景,马车便走了整整一个下午,到天黑时,队伍来到一家野外客栈。虽是野外,但却是三层木楼,一楼的用餐空间很大,二楼和三楼全都是用来住宿的房间。

见是野店,店主也是一对妻夫,下了马车的无忧便探头探脑地到处张望,生怕又是一家剁人肉给客商吃的黑店,直到看见店主的三个孩子,他和千若等人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店主的大女儿有十二三岁了,二儿子也刚八九岁左右,小女儿则只有三四岁,正是可爱又调皮的年龄,婴儿肥的小脸儿,嫩嫩滑滑红扑扑,谁见了都想摸上几把逗一逗。

大概是见多了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她竟是一点也不怕生,谁来搭话,她都能奶声奶气地跟人家聊上一会儿,小大人儿似的,让前来住店的客人个个心情愉悦,面容愁苦的都能展开笑颜。

当楚晗等人吃饭时,那小人儿竟坐在大门边开始洗脚,水是她爹爹端来的,脚则是她自个儿洗。

据那带着幸福笑容不停操劳的男子说,这洗脚的地方是她自己选的,估计是为了既能看到门外来的商旅,又能看到大堂吃饭的客人。不过,刚开始时,她曾非要卡在进进出出的大门中间洗,后来跟她解释会挡路、给客人造成不便后,她才退让一步,同意往里挪挪。

众人看她坐在小板凳上,放在木盆里的脚丫只泡了几息时间的水,便左脚搓右脚、右脚蹭左脚地不停动起来,让两条白嫩嫩、肥嘟嘟的小腿儿也跟着不停的动。

那小人儿一边洗,还一边不断朝外望、朝里笑,活脱脱一个两头兼顾的小商人样儿!

千若见了,不由笑道:“这孩子现在就这么聪明,长大后怎么得了!”

他摸摸看看自己的肚子,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楚晗温声道:“不需要成凰成凤,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常在你身边,比什么都重要。”

千若笑得温柔:“我刚刚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妻主和我想的一样!”

两人私语了一阵,那边便传来无忧的扑哧笑声,随后秋蝉也笑出声来,千羽、秋音等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见他们的目光都在洗脚的小人儿身上,千若连忙微微倾身去看,也不禁扑哧出声。

原来,那小人儿的眼睛只顾看众人,手里的擦脚布巾不停地擦着小脚丫。擦了左脚后,又把左脚放回水盆,去擦右脚;擦净右脚上的水后,右脚又踏回水里,再接着擦左脚。

不停地擦,不停地放回去,再不停地擦,所以结果就是,两只脚丫上的水永远都擦不完。

关注她的一楼食客都哄然大笑,有的笑得前仰后合,有的笑得直扯嗝,连二楼都有人趴在木栏上朝下望着,发出猪一般的笑声。

待众人快笑够,她爹爹才无奈地摇着头走过去,蹲下身帮她擦脚。看那样子,对此趣事已是司空见惯。

刚才还猛夸她的千若抿着嘴笑,楚晗道:“人不能太聪明,自古以来,神童没几个有好下场。”

她这么一说,满桌人的目光便都转投过来,小丫头的爹爹和其她食客也看向她。

呃……她可没有针对这孩子的意思……

千羽见此情况,连忙出声问道:“妻主能不能讲讲她们的故事?”

楚晗知道他的用意,便先讲了项橐的事,只是,在这历史不同的女尊异世,她依然要进行性别和其它方面的改动:“项橐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神童,在七岁时就做了一位圣人的老师。”

千若讶然:“圣人的老师?这么厉害?”

楚晗点点头:“有天,项橐跟小朋友在路边玩,在路上建了一座土城,当圣人路过时,车辆被这座土城给挡住。于是圣人就对几个孩子说,赶紧把你们的土城推倒让路。没想到,项橐竟说,一直都是车绕城,哪有城让车的呢?圣人听了,竟无语反驳,还立即拜其为师。只是,项橐的结局却不好。”

无忧真的听出了兴趣,问道:“那,后来怎么了?结局怎么个不好?”

楚晗叹息:“项橐有了名气之后,各个国家都争相邀请,并由此引起争斗。于是项橐就跑到山林里面躲起来,结果在十二岁时,被人放火烧山给活活烧死了。”

众人听后,都唏嘘不已。

在几人的相问下,楚晗又讲了曹冲,曹冲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够观察到各种很细节的事物,最有名的就是称象经历,“后来,曹冲得了非常严重的病,所有医师都治疗不好,在十三岁时就死了。”

“还有一位叫方仲永的人,”楚晗微微顿了顿,稍稍回想一下才继续道,“方仲永家原本世代都是用耕田来作为生活来源,但他在五六岁时就能写诗作词,而且还能凭此赚钱。其父觉得孩子可以用这项本领来养活整个家庭,便整天带着方仲永去一些有名的文人家里作诗,却忘记送其去学堂念书,结果,方仲永的智力一天天下降,等到十六七岁时,聪明完全没有了,变成一个智力普通的平凡人,只好重操家族旧业,回到田地里做农民。”

好可惜……所有人都摇头叹息。

楚晗却道:“不过也正因如此,方仲永活到了六十八岁,成为历史上活得最久的神童。”

这……众人面面相觑,然后响起越来越多的讨论声。

掌柜夫郎则微微蹙眉,垂目思索,最后却是抱紧了自己的孩子。

吃过饭,用华蕊石帮夫郎搓了背,楚晗将裹了浴袍的二人抱上床。

然而,当万籁俱寂的后半夜来临时,楚晗猛然睁开了眼!

因为,一黑一白的两道身影,如幽灵般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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