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辉说道:“她是网店的功臣,当初那个企划案就是她的手笔,怎么可能少得了她。”
所以我就看不懂阿辉的套路,有时捧有时踩。
总是那么随心所欲,又漫不经心。
卢安安并没放在心上,她想的是另外一件事:“也好,到了庆功宴上有她照顾我,我也安心。”阿辉搂着她的肩膀:“不是还有我吗?难得给她放一天假,让她好好放松放松吧。”
“你,你又向着她,林玉辉,到底安的什么心啊。”
卢安安越说越气愤:“哼,我不管,一定要让她照顾我,否则不让她参加庆功宴。”
“那是阿力的安排,怎么能说不让她去就不让她去?”
“那不可以撒谎说她病了啊。”
。。。。。。
哎,我在心里感叹。
我不介意是否能够参加这次盛宴,因为我一向也不喜欢凑那个热闹,她不让我去更好,我一个人窝在家里没人吵没有烦,悠哉地过上一整天。
第二日,正当我像往常一样还在酣睡时,阿秀来敲我的房门,她用了很大的力道,敲得门梆梆梆的响,我费力的睁开眼。对于用眼过度的人来说,早上睁开眼睛也是一件颇为费力的事情,我一脚蹬了被子从床上爬起来。
“我的姑奶奶呀,你怎么还在睡大觉,所有的人都在等你呢。”她急得什么似的,只一个劲的催,“倒是快点去洗脸啊。”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今天参加庆功宴,贴子都给你了,你不会没看吧,就算没看吧,我在你耳朵边说了多少遍,一次也没记住吗?”她一直跟在我后面,等着我刷牙洗脸。等到要出门了又拍着脑袋皱眉直嚷:“哎,你怎么能穿成这样,你当是去菜市场逛街呢?妙妙啊,你真的好笨啊,咱们是做服装生意的,你看看安安,她要穿啥衣服直接就在屋子里翻。你倒好,有现成的在面前你还大公无私的当没看见,老披着你这破衣服。难怪阿力指明要你出席,光你一个人就为她省了多少钱。”
哦,我们做员工的还有这种福利,直接在库存里挑衣服?
倒是从来没听说过。
“行了行了,我替你找衣服,你去挑一双合脚的高跟鞋,要亮一些的。”
阿秀又风风火火地往她的房间跑,从房间里搂了一大堆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比得差不多的都塞我身上,也不让我试穿,话说她的身材一直保持良好,我已经胖成球了。
她的衣服我能穿。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赶紧的啊。”
拽着我往外边跑。
在小区的外边停着一辆豪车,孤陋寡闻的我根本没见过这种标志,阿秀推着我上车,上了车以后她看着我的脸又焦虑了:“这么重的黑眼圈啊,得遮一遮。”
这个遮一遮竟然成了直接给我画了个淡妆,刚开始她是觉得眼睛要修饰一下,后来,又看,发现怎么看都不协调,索性在行走的车上给我画起妆来。她这过度的追求完美的态度让我一度怀疑她是处女座的。坐在车上的卢安安和阿辉以及阿辉的父母都看着她。
最心存不满的是卢安安,她在仓库挑了一件很漂亮的当季新款,但是,因为怀孕林家人不允许她画妆,在妆容的修饰下,我的光彩已经盖过了她。也难怪她生气,谁能容忍在自己眼里一直毫不起眼的丑小鸭突然成了白天鹅呢?
“闷!”她一直嚷着。
“来,我给你扇扇。”
“待会进场以后我再带你去换衣服。”阿秀收了化妆盒,她终于满意了,可从不化妆的我只觉得脸上特别不自在,总觉得粘的东西太厚重,恨不得马上揭开。
庆功宴啊,又不是赶着去结婚,为什么要搞得这么隆重。
等到阿秀领着我们进了宴会现场,我才惊觉地发现这个地方好气派,宽敞豁亮,金碧辉煌的大厅,两盏吊灯我在某本时尚杂志上见过,我抬起头看那两盏构造很奇特的大灯,阿秀使劲地拽我:“别东张西望的,看前面。”
呃,看前面,我一眼就见到大理石圆桌上的装饰,纯金的。
NND,我在内心里默默计算,一克金子现在是什么价位,每张石头桌子上的摆饰都在几斤以上,也就是人民币上百万以上的装饰。
闪瞎双眼。
我目不转睛地看那桌上的装饰品,阿秀又一次掐我:“有点出息行吗?”
要是这些装饰品都是我的,要什么出息啊我。
“快,跟我上楼换衣服。”
楼下的大厅见过了,接着看二楼,二楼的是古典风,与其说古典,不如说古董,我也知道广州这个地方卧虎藏龙,有多少稀世珍宝出现在一个宴会上都不稀奇,可我真是井底之蛙,又太久没被放出来,所有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是新奇的。
直看得我两眼发亮。
以至于阿秀到底什么时候给我换上衣服的我都没印象。
只记得迷迷糊糊的被她牵着走,从宴会开始之后,她拉着我从一楼的大厅一直走到三楼,所到之处,尽是她的热情寒暄和永远不掉的微笑。
跟在她身边不需要说话,有人问起我,她总会抢先一步告诉人家我有某方面的缺陷,实在听不懂的,她会附在对方的耳边很直白的告诉人家。
所有人都是微笑,笑啊笑的。
只有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了,脸上的妆不舒服,这衣服不是我的码,都快把我的肉勒出血印子来了,还有脚上这双鞋子,以疼痛感来判断,铁定已经有血泡了。趁着她跟一圈人谈笑没注意到我的时候,我偷偷的从那个人口密集的地方溜了出来。
溜出来的我先去了连接大厅的后边院子,这边清静,比较少人来这里,此处有一块小山坡,小山坡的右边还有几块小方地,小方地里种满了绿树,光线过来的时候,树影子影影绰绰很是有趣。我许久不出门,看到任何事物都觉得新奇有趣。
在这树荫底下我坐了下来。
我几乎忘了,我身上穿的是一件礼服,怪道这样难受。想办法将这一身给换下来才好,可我的衣服都在阿秀那里,要去她那里拿衣服几乎不可能。
走在路上的三三两两的几个服务员引起了我的注意。
对啊,可以换服务员的衣服。
那件马甲就免了,只要一件白衬衣和一条黑色西裤就好了。我主意已定,小坡后边服务员休息的场所正是她们换衣服的地方。
我找过去的时候,可能刚好是她们的换班时间,并没有人待在那个房间,我在里边转了一圈,找了一套看起来半新不旧的套装掩上门迅速的换了下来。又拿了桌上的纸笔写了一句话:借用两天。至于换下来的衣服,这是阿秀的,将这些衣服都拿到她的储物柜就可以了。
换了衣服的我顺便将头上别的发卡也都一一拿了下来,随意挽了一个简单的马尾,依旧踩着高跟鞋出去。
阿秀的储物柜在二楼,服务员可以通过内部电梯去二楼。
到了二楼,我将她的衣服和鞋子放在一个包装袋子里,找了一双平底鞋换上了。
这下,轻松自在多了。
这样的场合,果然不适合我这种人参与。
我坐在阳台边看着外面的风景,微风吹来,有丝丝凉意,已经是傍晚了,周围陆续亮起了灯,我的肚子咕咕咕地响了起来。
这时,我才意识到光跟着阿秀到处乱走,都忘了拿东西吃。可我,身上的衣服都换下来了,待会去哪里找东西吃。
想想都头疼。
去大厅,我身上是服务员的套装,那种高档次的地方服务员不能够去拿桌上的东西吃,要想进大厅拿东西吃就必须将刚才的礼服给换回来,且不说这礼服是把我身上的肉塞了又塞也勉强穿起来的,我一个人根本穿不起来。就算是我好不容易将这礼服硬塞进去了,头上阿秀给我扎了一把的夹子,我自问我能将她给我绑的贵妇发型给还原回去吗?万万不能。再退一步讲,这些换衣服,拆发型的举动刚才都没发生过,我依旧还是阿秀刚才领着的那个号称是掌管了网络营销的第一负责人在里边转悠。吃东西不够优雅会被人当成怪物来看,多吞几口,丢的那是阿秀的脸。
不管怎么想这条路已然行不通。
另一条呢?
去服务员的饭堂,我记得某些地方服务员们的餐具都有自己的标志,偷吃一顿饭不要紧,要是被眼尖的给捉住了当贼抓,到时候面上无光的可不仅仅是阿秀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自个出去混个吃的再混回来,但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还得多做一个动作。留张纸条放在阿秀的这套礼服上。我确保的万一是,万一我回来了,他们已经散场了,都各回各家了,他们通过这张纸条可以了解到我已先他们一步回家。至于回到家以后他们若找不到我,我可以解释是在楼下散步。
不管他们是否在意我的去留,他们带我来到这里,用这种方式打个招呼,这好歹表示我对他们的尊重。
嗯,就这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