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市市刑侦总队的法医解剖室,是东北三省中为数不多的高标准尸体解剖研究工程项目,其中就包括那道双开的金属门。几个警察持枪守在门边,一点不敢放松。二队长紧张兮兮的问:“他是变成僵尸了吗?危险不?”
小凝翻翻眼睛,“危险,会咬人的!”
二队长一听,连忙很谦让的把最前面的位置留给了我们。
李队长撇了撇嘴,懒得去看二队长,拉住我,说道:“我和你们一起进去!告诉我,要我怎么做?”
我朝他一笑,晃晃手里的刀。说:“不用。该谁管的谁管。”面对未知的危险,毫无惧意,这倒让我对这个李大队长高看了几眼。
李某点点头,自己也拔出枪表示给我作掩护。然后去拉那道铁门。门没动。他有些尴尬,对一旁的下属呵斥道:“还愣什么,开门。”
“老大。门是从里面锁的。外面打不开……”
“谁在里面?”
“那个死人……”
我和小凝相视苦笑。在这行这么久,尸变的收拾了不少,我倒是没见过哪家的粽子会自己锁门的。会把自己反锁在警局里的只能是人,还是个做贼心虚的人。我收起刀,用力拍着门,朝里面喊道:“把门打开吧。你很安全!他们不会开枪的。”
沉重的脚步声停在门口,却没有开门。我继续拍门,叫他有事出来说。绝对保证他的生命。李某也发觉里面的应该是个活人,上来帮我擂边鼓。里面却始终没有打开门的意思。
李某已经想把设计的这道门的人找出来审讯了。这门坚固异常,估计不上爆破组都没法子强行打开了。也不知道当时的设计锁的家伙是个什么想法,难道真有谁会特意跑到警察局来偷尸体不成?
小凝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伸出四根玉笋,在门上拍了三下。可能是她想在这么多人面前保持淑女形象吧。并没用多大力,就像是拍打一个入睡的孩子。
然而,“咔吧”一声,门开了。那个枯瘦的老头从门里栽了出来。李队长眼疾手快将他扶住。此时他脸上恢复了些血色,嘴唇还是青紫的渗人。喉结上下咕噜着,人已经失去了意识。
“快快!急救,送医院!”李队长深知这个老头是整件事的重要知情人,他可不能让这个好不容易“活”过来的家伙,在自己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同样是沙发,咖啡店里的就比警察局的舒服很多。我躺在警局会客厅的沙发上擦刀。今晚还有一屁股的事需要李某去处理。而我的确被他弄得够惨,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所以他把我们安排在局里的会客厅,还很关心的派了十多个警员在门口“保护”我俩。
“鬼?”小凝坐在我旁边,她已经脱掉了马靴,把双小脚丫放到了沙发上。双手抱着膝盖,身子陷入沙发里。她把头埋在怀里,让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你在怀疑我吗?”
“没有。”
“那你怎么一句话都不和我说?”
“我累了。”
“鬼……”
我没答话,将刀压到头底下,单手垫住发酸的脖子,合上眼睛假寐。会客厅的灯光很亮,就算我闭上眼,眼前还是有无数细小的光晕在晃晃跳动,恍惚的组成无数光链,然后拧结,最后成为数个模糊的光影,在我面前徘徊着,如同最近纠缠我的那些怪事一般。我没有怀疑小凝,更主要的是不愿怀疑她吧。我本来一直在自责,总觉的是自己拖累了她,把她卷进麻烦之中。可就在刚刚,那个老头子开门摔倒时,已经完全丧失了主观意识,可是他还在喉咙里不断低语着。
“大小姐,对不住了……”他那含糊的声音在我脑中回响,如同一颗石子激起了无数涟漪。我紧锁着眉头。在外人看,我现在的表情就像是在一场噩梦中急切的想醒来一般。的确,这就是一场噩梦。联想之前李某说的那条微信内容,“大小姐”难道不是指小凝吗?
迷迷糊糊的我睡了一夜,醒来时最先映进眼里的就是小凝的沉睡的俏脸。然后我才注意到,自己正枕在她的大腿上。小凝脸上的淡妆花了,眼影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似乎昨晚哭过。想起昨晚自己那不冷不热的态度,不觉有些愧疚。我小心翼翼的挪动身体,不想小凝还是醒了。
“睡得好吗?”小凝小心翼翼的问道。她这种态度很少见,就像是一只淘气后被主人抓到的猫咪。这让我又是一阵过意不去。我轻柔的抚摸着她已经披散开的长发,尽量温存的说道:“你再睡会儿吧。我去看看这里早餐吃什么,给你弄回来点。”
“恩。”小凝听话的点点头,然后又抱住双膝,蜷缩身子躲进沙发中。
出了会客厅,门口的警察也是睡眼惺忪,看到我后立马就精神了。他们都愣了下神,其中一个轻声笑了一下,问道:“有什么事吗?”
“哦。有早饭吃吗?饿醒了。”我诚恳的说。
我本以为那个警察会有些为难,或者让我在屋里等下。不成想他很是殷勤的说道:“食堂应该还有饭,我带你去吧。”
警局的的餐厅在我们下面一层,所以我要和他穿越整条走廊,走楼梯下去。现在应该正是警局正式上班的时间,走廊里来来往往很多人,着实比昨晚夜班时活络不少。可能是这个警察在警局的人员很好,或者是因为有我这个生面孔在身边,路上遇到的警员都会微微愣神,然后再笑眯眯的和他颌首打招呼。有些人在我们走后,还要回头看我两眼,小声和身边的人嘀咕两句。搞得我好一阵莫名其妙。
餐厅里,李某挂着熊猫眼,毫无生气的喝着碗里的粥。看到我们时,他们和那些路人的态度也是出奇的一致。李某回应了我一个标志性的贱笑,说道:“睡得不错嘛。架子上的碗可以用。”
我应了声,也盛了碗白米粥,坐到李某对面问道:“那人怎么样了?”
“还在昏迷中,正在医院抢救。他的情况很不好,整个人严重脱水,医院也不敢保证他还能否醒过来。”他看到我诧异的眼神继续解释说。“这个家伙的生命力异常顽强,正常人失去身体百分之十五的水分便会休克甚至死亡。我们把他送进医院时,他已经失水超过了百分之二十,就和块腊肉差不多了。人能活着就是个奇迹了。”
后来小凝分析,其实我们在棺材中发现他时,人并没有死,而是因为身体在某段时间内开始急速失水,触发了生物的自我保护机制,进入了一种假死的休眠状态。此时他体内新陈代谢基本停止,身体甚至发生僵直,体征和死人没什么区别。而在送到警局验尸时,某种刺激让他再度醒来,而我们误以为是诈尸了。不过这些都是推测,因为整件事情的诡异让我们无心去考虑这些。
我喝了粥,又麻烦厨房帮忙热了碗牛奶,准备了煎蛋,请和我同来的警察给还睡着的小凝送去。之后李某很贴心的拍拍我的肩膀,说道:“我的大专家,你还是先去厕所洗把脸吧。一会儿我要去见个知情人。你也来吧。”
卫生间里,我瞪着镜子中的自己哭笑不得。很显然,昨晚我被精细的“打扮”了一番,眉眼都被描画过一遍,嘴唇被图的鲜红,脸加上还用口红画了两个简笔的太阳,就是漩涡鸣人的那种。脑袋后面被一条素白的发带束了一个小辫。最后我又在后脖领子上扯下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奴才知错了”……
王大拿,是个很对的起自己名字的渣滓,见什么都拿。他就是李某带我见的知情人,江湖上得号“神偷王”,是个在警界都挂了号的大贼。此人宽目大耳,唇上细髯。整个人就如同是一层皮包着骨头,瘦的连身上的背心都撑不起来。四肢骨节十分明显,手指修长,如果不是李某提前和我说了,我还以为他是丐帮帮主呢。李某说,千万别小看这个贼头子,道行深,风声灵,而且会本事。传家的缩骨功夫,只要是个脑袋能伸进去的洞,人就能钻过去。如果不是亲眼得见,他都以为那是武侠小说里编出来的。
李某和他约在一个快餐店里。我们刚一进屋,几个吃饭的家伙便都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李某朝他们摆摆手,那些人释然的和他打了招呼,然后避瘟神般匆匆离开了。李某对我笑着说:“这店就是王大拿开的,就是个贼窝。”
“这你不抓他们?”我好奇的问。
李某耸耸肩,“我是管刑侦的,小偷小摸规地方派出所管。再说,他们又没犯到我手上,我凭什么抓他们啊?”
我和李某找了个位置坐下,王大拿拿来了花生米和啤酒,坐到对面,笑道:“李大队怎么有时间上我着赏光啊?这位兄弟新面孔啊,是来尝尝我的手艺的?”
李某也笑骂道:“少和我扯犊子,找你自然有事。他叫鬼,你听说过吧。”
王大拿一听,脸色黑的跟他那盘炒糊了的花生一个颜色。严肃的说道:“李大队,不是我不给你面子。不过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诶,我还没问你,你怎么就不知道了!”李某眉毛一瞪,那审犯人的劲就上来了。
王大拿不愧是大贼,不为所动道:“只要和他有关的事,我就都不知道。我也不怕和你直说,道上的人都默认的事,要是想活命,就别扯进他们圈子里,就算进局子蹲个把个月也没什么的。更何况,他还是那个‘鬼’……”
“诶!我怎么……”其实我还自认为名声不错呢,童叟无欺的。怎么从他嘴里,就跟坨排泄物一样,还是那种消化不良的产物。
李某拦住我,露出一个贱笑,说道:“我们也打了好多年交道了,你觉得我是那种会参与鬼圈的警察吗?”他特意咬重了警察的字音。王大拿没吱声,李某便继续说:“是昨天的那起碎尸杀人案,你听到什么没有?”
王大拿明显犹豫一下,然后叹口气说道:“只是这个吗?知道的。人是伙外地来的盗墓贼杀的。他们住在霍家村。你现在可以去抓人,不过……和我无关。你自己去弄口供吧。”
“这我知道,不过她们也都死了!”
“什么?死了!”王大拿的惊愕不亚于别人告诉我小凝是男的。
“对,都死了。所以,你说吧。你知道什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和我回去说。”
王大拿这才看出李某的圈套,一开始不说霍村出了杀人案,而说的是碎尸案。他用牙咬开了一瓶啤酒,灌了一口,带着酒气说道:“李大队,听兄弟一句劝,如果连他们都死了,那这事你还是别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