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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似曾相识(三)

第二百八十章 似曾相识(三)

一头体重超过三百斤的黑熊,眼里射着凶光,嘴里淌着白沫,一步一步向莫晓生走来。

黑熊距离莫晓生不足十米,是从莫晓生背后的树洞钻出来的,事先毫无征兆,以至于莫晓生毫无提防。

如此近的距离,莫晓生即使是长枪在手,重创黑熊。黑熊临死一击,也可以把莫晓生撕成碎片。

更何况莫晓生的枪是横挎在肩上的,要开枪射杀黑熊。他必须先摘下厚厚的棉手套,从肩上摘下长枪。打开枪的保险机,拉动枪栓,然后才能瞄准射击。

他做好这一切,虽然只需要五秒多钟。但是在这五秒钟内,黑熊完全可以冲到他的面前,将他击倒,乃至将他杀死。

莫晓生没有犹豫,纵身而起,目标不是黑熊,而是栓鸡的松树。他的想法很简单,离开黑熊的攻击范围,从容的取下枪,击毙黑熊。

黑熊看到莫晓生爬上树,微微顿了下。看到莫晓生站在松树的树枝上,取下肩膀上的枪。忽然发疯似得扑过来,人立而起,一双厚大的熊掌,狠狠地扑在松树上。

莫晓生背靠树干,双脚站在松树枝上,刚拉开枪栓。却在黑熊扑树的那一刻,因松树剧烈晃动,站立不稳,只能伸出双手死死地抱住树干。

人是没有被狗熊晃下树,刚推上子弹的枪却在黑熊的一推之下,跌落到雪地里。

黑熊没有震落莫晓生,后退几步,猛地又向松树一扑,大有不把莫晓生从树上扑下不甘心的决心。

莫晓生双手紧抱剧烈晃动的树干,像是坐在惊涛骇浪里的小船中,稍一不慎,就会遗憾终生。

“嗷--”黑熊忽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声。狗熊的后掌踩到了捕兽夹。

莫晓生制作的捕兽夹,是用来对付狼的,对付黑熊就显得有些单薄。

但这也是个机会,如果不趁此时猎杀黑熊,受伤的黑熊会凶性大发,更加凶猛。

莫晓生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飞身跳下,坠落点就是长枪落地的位置。

他要在黑熊摆脱捕兽夹前瞬息之间,将黑熊击毙。

世间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莫晓生也不例外,他选择的位置肯定没错,但在落地时脚底一滑,一个踉跄甩了出去,距离三八式步枪有三米多,和黑熊的距离在十米以上。

“嗷--”黑熊发出怒吼,用力的蹬着后掌,要从捕兽夹中把后掌拽出来。

摔在雪地上的莫晓生,翻身爬起时,碰到了自制的猎叉,那根绑着刺刀的长杆。

他把自制的猎叉攥在右手中,慢慢举过头顶,忽然发力,把猎叉像标枪一样抛向黑熊。接着飞扑到步枪落下的位置,操枪在手。

绑在长杆上的刺刀,从黑熊右侧的软肋间插入,只剩下长杆留在体外。

受伤后的黑熊狂躁愤怒,从捕兽夹中硬生生的把后掌拽出。捕兽夹撕下黑熊后掌血淋淋的皮肉,黑熊后掌的骨骼,血淋淋的裸露出来。

狂躁中的黑熊,似乎没有疼痛感,嚎叫着疯狂的扑向莫晓生。

跑绝对不是个好主意,双方的距离不超过十米,莫晓生跑不过发疯的黑熊。

莫晓生也没打算跑,他已经操枪在手,指向黑熊。

“啪--”子弹呼啸出膛,射进黑熊的额头,从后脑炸开。红白相间的脑浆,从黑熊的后脑喷溅而出。

被击中的黑熊,在惯性的作用下,依旧想莫晓生冲撞过来。

莫晓生闪身躲向一边,他可不敢让这家伙压在身。黑熊体重超过三百斤,加上它凶猛的冲击,少说也会超过六百斤。让这样的重量砸在身上,及定会伤筋动骨。

莫晓生虽然躲过黑熊致命一击,右肩还是被黑熊的左前掌扫中。他肩膀的衣服被撕裂,肩头留下几道血印。

黑熊冲出十几米,才跌倒雪地里,笨重的身体在雪地里滑行五米多后,才停下不动了。

莫晓生看了一眼右肩上的伤口,苦笑一下。轻轻活动右臂,被黑熊拍到的右肩虽然痛彻心扉,还好没有伤着骨头。

他简单的处理下伤口,把步枪斜肩背上,走进黑熊,踢了一脚,拔出插在黑熊软肋的刺刀:“奶奶的,本来想打些小点的猎物,却弄了你这样个大家伙还差点陪上性命。

他看看西坠的太阳,为难地说:“看来老子要把你弄下山,还得大费的周折。”

莫晓生用绳索捆住黑熊的后退,砍下一根y形树枝,修理成一根拐杖,提着绑在长杆上的刺刀,拉着黑熊原路返回。

好在回住处的路是下坡,莫晓生还能拉着黑熊勉强前行。可即便如此,他也摔得浑身疼痛,头上还撞了个大包。

在雪地下坡的路上拉着黑熊前行,力量小了,拉不动。力量稍微用大一些,又刹不住车。快速下滑的黑熊,会把走在前面的莫晓生撞翻几个跟头。莫晓生身上的伤,和头上的包,都是这样弄出来的。

回坎儿山鲜族同胞的居住地还不到一半,天就黑了。一身臭汗,伤痕累累的莫晓生,疲惫不堪的坐在黑熊身上。他真的拉不动啦,有种放弃黑熊,独自回蜗蜗洞的冲动。

就在莫晓生取舍两难的时候,山下传来的呼喊声,和一条游动的火龙,点燃了他的希望。

火光是由十几只火把组成的,呼喊声有男有女。其中一个女人的声音莫晓生很熟悉,那是朴慧发出来的。

“我在这--”莫晓生忘情的呼喊着。

听到莫晓生回应的火龙,迅速向莫晓生靠拢。

“这是你一个人打的?你真行。”见面的第一件事,朴慧就是指着黑熊,惊讶的说。

莫晓生腼腆的笑笑:“行什么?我差一点成了它过冬的口粮。”

“哦哦哦--”寻找莫晓生的几个鲜族同胞,围着黑熊呼喊着,他们为莫晓生一个人猎杀黑熊欢呼。

黑熊的攻击力很强,强悍的程度可以用恐怖来表达。坎儿山的鲜族同胞,大都是猎人出身,他们很清楚,要猎杀这种大型凶悍的猎物,一般需要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合力才能将捕杀。

而莫晓生一个人做到啦,莫晓生就成为他们心中的英雄,他们自然会为之欢呼跳跃。

“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莫晓生吃着朴慧带来的干粮,轻声问。

“我今天傍晚到你的住处送饭,你不在,我还以为你走了呢。后来族长找到我,说有个汉族猎人在山顶上见到你,让我组织及个人上来找你。”朴慧微笑的看着莫晓生:“擦擦嘴角,粘上米糕啦。”

莫晓生擦掉粘在嘴角的一小块米糕,站起来:“我们走吧。”

有了寻找他的鲜族同胞,莫晓生就清闲啦。黑熊由几个鲜族猎人抬着,他跟着走就可以啦。

莫晓生一路想着朴慧的话,有个汉族猎人在山顶上见过他。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自己没有见到他?

莫晓生下山时,也曾发现雪地上有脚印,而且这双脚印是距离他猎杀黑熊五十米左右戛然而止,又折返向山下。

这溜脚印的跨度也很大,和留在蜗蜗洞后的那串脚印差不多,看来这两串脚印是一个人留下的。这人是谁?他是在监视我还是保护我?

带着种种疑问,莫晓生在众人的拥簇下,走进族长的家中。

族长朴金武把莫晓生引进屋里,指着一大盆狗肉汤说:“来,尊贵的客人,喝点狗肉汤,暖暖身。”

朝鲜族是一个爱吃狗肉的民族。在朝鲜族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是说朝鲜族人爱吃狗肉,锅里滚开以后,那香味把神仙馋得都站不稳了。

同时,莫晓生也很清楚,在鲜族,若非尊贵的客人到来,这狗肉也是吃不上的。

莫晓生有点纳闷,就为了自己猎杀了一只黑瞎子“黑熊”,就成了他们尊贵的客人?

宴席上,朴金武不停地劝酒,给莫晓生添汤。莫晓生勉为其难的喝完碗里的汤,干掉杯中酒:“族长,我酒足饭饱了,谢谢。”

朴慧看看莫晓生喝的一滴不剩的碗,满意地点点头。

在鲜族有个规矩,剩饭不剩汤,也就是说,饭你可以不吃完,但是汤你一定要喝下,一点都不能剩下。

“莫英雄。”朴金武找了个理由,把朴慧指派出去,然后对莫晓生说:“我想和你商量的事,不知你同不同意?”

借着酒劲,莫晓生嘿嘿傻笑着:“族长有什么事情只管说,只要我莫晓生能做到的,水里火里义不容辞。”

“好,那我就说啦。”朴金武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莫英雄,你看我们的大巫医如何?”

“很不错的一个人哪。很漂亮,也很贤惠。”酒精的副作用,让莫晓生的反应变得迟钝。

朴金武微微皱了下眉:“大巫医新婚丧偶,你如果愿意,我想撮合你们成为一家。也省的你到处流浪,朝不保夕。”

“你想让我成为朴慧的丈夫对吗?”莫晓生呵呵笑着,眼泪随着他的笑声坠落:“你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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