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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殇 (七 上)

第四章 国殇 (七 上)

被雨洗过后的天空很纯净,纯净地就像一整块宝玉。当然,这块宝玉是蓝色的,蓝得令人无法逼视。瓦蓝得天空下,芦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窜了起来,一边在微风中抒展腰肢,一边从叶子间上喷出细细的水柱。如喷泉般,将天空降下来的甘露再次还给天空。耀眼的阳光就在这层层叠叠的喷泉内幻化成七色、赤、橙、黄、绿……,每一种颜色都蕴藏着一种不同的意境。

李旭喜欢这种宁静的诗意,战争已经远离一个多月了。虽然六十万大军包围在辽东城外,每日还例行公事地摇旗呐喊几声,但谁都知道他们在做戏,大隋已经另遣主力甩过辽东城,深入敌后。辽东城守将乙支文慧也知道,但他送不出信去,围在城外的六十万大军虽然其中精锐不多,但凭借充足的人数绝对可以保证让辽东城内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一个多月前,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亲自下令,派遣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左骁卫大将军荆元恒等九军三十万府兵精锐绕过辽东,直扑平壤。沿途村镇部落望风而降,乌骨城守将高诩试图从背后偷袭大军,被老将于仲文将计就计,大破于马砦水畔。高诩小贼被阵斩,所部一万余人全军覆没。

接下来,远征军送回来的全是好消息。渡过马砦水的大隋兵马每战必胜,前锋已经直指平壤。而从海路进攻的来护儿大将军也溯涀水而上,在平壤以西六十里出大破高句丽军,斩首无算。

唯一令人稍感遗憾的就是东征大军放走了高句丽国相乙支文德。此贼跑到隋营来诈降,宇文述和于仲文暗布武士,准备将其生擒活捉。辽东慰抚使刘世龙却以两国交兵,不杀使节为理由,将乙支文德放走了。宇文述和于仲文两位老将军与刘世龙这位文职监军意见不和,把弹劾奏折用快马送到了皇帝面前。大隋皇帝陛下怒骂刘世龙是妇人之仁,已经派驸马督尉宇文士及带着圣旨前往军中申斥。

如果形势一直这么顺利的话,一个月后,大军就可以凯旋了吧!护粮军中,很多人兴奋地猜测。能平平安捞一笔战功衣锦还乡,几乎是每个人的期望。除了少数功利心极重的家伙,没人愿意再在辽东耗下去。

让李旭更高兴的消息来自他的家乡。父亲在最近一封信中透漏,因为教子有方,他已经被族里推为乡老,有资格参与族中大事决策了。族里几个主枝都说他见识卓越,既然能让自己的儿子被当今圣上钦点为校尉,肯定也能带领全族重现祖先的辉煌。舅舅的酒馆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至少官府的差役不敢再上门勒索。据父亲的来信中说,县城西边某个无赖上门归还了三年前的欠帐,痛哭流泣地请求宝生叔宽宏大量,别跟他小蟊贼一般见识。酒馆渐渐恢复元气后,一些多年不往来的亲戚也重新开始走动,特别是张五娃的父亲张宝贵,自从得知儿子去了李旭军中后,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曾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接连到宝生舅舅家拜访了好几次,还特地套上马车,亲自到李家来接自己的妹妹回娘家省亲。(注1)

“此皆赖唐公提携之恩,我儿且不可忘!”在信中,老李懋一再叮嘱儿子。他是个经历过风霜的人,心里面更懂得感恩。突然回归的亲情起源于哪里,老人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

“儿定不负唐公之德!”李旭在给父亲的家书中保证。唐公李渊一家对自己不错,少年人知道自己不能辜负了别人的一番栽培。何况现在,婉儿和世民两个还是他说得来的好朋友。

远处传来喧闹声,将李旭的目光从周围风景中吸引开去。是护粮军中的几伙朋友在河滩上击鞠(马球),李家兄弟和刘弘基都是个中好手。自从远征大军出发后,百无聊赖的护军将校们经常在河畔找机会杀上一局。这个拳头大小的藤球在很多人眼里比辽东战事还重要,很多人为之茶饭不思。其他各军也有将领们私下里以击鞠为乐,皇帝陛下以为击鞠有助于将士们练习马术和战斗时的相互配合,所以对此游戏一直持包容态度。(注2)

二十名骑手在沙滩上往来奔驰,场面十分热闹。在李旭看来,刘弘基、齐破凝所在的一方大占优势,李建成几次将球击出,半路上都被刘弘基斜次截了下来。刘弘基每当截住球后,旋即挥杖击给齐破凝,齐破凝所在方位与王元通之间刚好是一击的距离,因此,他不用连续奔走即可把球交到王元通手上。接应王远通的是秦子婴,他的动作以阴柔为主,出招十分狠辣…….

李建成的一方,最出色的骑手应该是李世民,他的视野很好,头脑灵活,可以将所有人调度起来。但因为年龄的关系,他的骑术和臂力都不如人,所以发挥不出致命作用。因此,虽然有李婉儿在球场为替哥哥和弟弟擂鼓助威,李家球队还是接二连三败下阵来。

“仲坚,你怎么不去试试!”猛然间,张秀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吓了李旭一大跳。经过几个月的交往,李旭发现自己这位表兄特别有做斥候的潜质,他几乎可以出现在任何你不期望他出现的地方,并且能做到绝对地悄无声息。

“我不会!”李旭轻轻地摇头。这是一句实话,论控马能力,场中任何人都不能与他相比。但论起击球技术,连李婉儿都高出他许多。

“有什么难的,我教你!”张秀毫不犹豫地自荐,看向李旭的目光中充满惊诧。

“要去你自己去玩吧,我不喜欢!”李旭摇摇头,转身走向自己的战马。他讨厌张秀那种诧异的目光,同样的目光,前几天他刚在李婉儿的眼中领教过。听说他不会击鞠,李婉儿的眼睛当时瞪得几乎可比得上鸡蛋,好像自己看到了一个跑得飞快的瘸子。

这种目光让李旭很受伤,仿佛一瞬间就在他和李婉儿、李世民姐弟之间隔开了堵厚厚的墙。没有高墙的时候,大家可以像朋友般肆无忌惮谈笑玩闹。有墙的存在,立刻让人想起彼此之间的地位差距原来是那样的大。

“只有将校才有资格上场,你又不是不知道!”张秀对着李旭的背影气哼哼地嘀咕。他不明白表弟突然间生哪门子气,不就是不会打球么,有谁天生会打来。哪个能下场的,没在球杖上花过七、八月的功夫!

他佩服表弟骑术精良,以为表弟稍为学习后,下场击鞠便可以百战百胜。偏偏忘记了在离开易县前,自己这个表弟骑的是匹青花骡子。一个家中连好马都备不起的人,怎么有空闲和钱财来玩击鞠?

李旭不理睬张秀的抱怨,骑着马慢慢走向军营。今天所有的好心情被张秀一句话给破坏了,他现在只想回帐篷里去蒙头睡上一觉。可无论马跑得多快,李婉儿在球场外的呐喊声还是缠绕在耳边,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些喜欢李婉儿,只知道自己绝对不可以对李家二小姐动半分心思。双方彼此之间家世相差太大,况且婉儿已经与柴家有了婚约在先。

旭子还小,他还不清楚,即便没有那个该死的婚约在,二人的性子也格格不入。此时的他虽然已经开始长大,却没长大到足够明白男女之间的事。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成长环境,就像一只鸟和一尾鱼,彼此之间可能充满好奇,但无论任何一方走进对方的天地,都不会得到想要的结局。

“如果我能当大将军……”有时候,李旭激动地想。但他的梦很快就被自己用冷水泼醒。已经不是在易县时那个脑袋里充满不切实际梦想的少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知道了人和人生下来彼此之间就存在差距。‘功名但凭马上取’,这句话乍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但辽东血战让他知道,一万人个普通人家的子弟中,未必有一个能活着达成自己的梦想。而那些世家子弟,他们的功劳自有别人的尸体来堆积。

“即使成了大将军后又能怎样,我来她的心思都猜不透!”李旭苦笑,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年少的梦就是一个梦,不会有任何变成事实的可能。李婉儿也许对自己很好,喜欢和自己一起玩,希望听自己讲塞外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但她对别人也一样好,在刘弘基、王元通等人面前,一样像个小妹妹。

“也许,她走到我身边,仅仅只是因为好奇!”李旭笑着自我安慰,嘴里突然感到有些苦,有股酸涩的滋味从心头一直涌上眉梢,涌到眼底。

“呜-呜-呜!”四野里突然响起了号角声,彻底打断了他的心事。‘唐公聚将议事!’李旭稍微楞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角声来自护粮军中。这可是很久不曾发生的事情,他用力一夹马肚子,风驰电掣般冲入了军营。

注1:古礼,女子出嫁后,如果非娘家派人来接,不得主动回家。

注2:击鞠,古代马球。起源年代不详,唐代最为盛行。比赛双方各为十人,以攻门进球为胜。因为有利于骑兵配合,所以在尚武的隋唐两代,皇家、贵族和富豪之间非常流行。至今有唐代以击鞠为背景的铜镜花纹流传下来。

酒徒注:锦州一带的芦苇会喷水,很多年前见过,不知道现在还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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