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已经完全被无伤所讲的故事吸引住了,自己竟然是由天地间第一位化灵境强者——祖灵大人创造出来的,还有自己的母亲,竟然是一只修为高深化为人形的六翼噬天蟒,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算是个怎样的存在,但是他明白了自己的使命,便是努力的让自己变得强大,直到有一天,若那神秘人裂痕真的还存在于世间,那么他就要靠自己的力量替无伤了却这桩宿怨,也为天地间除去一个祸害。
毁灭裂痕,做一个救世主,可自己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连灵印都无法觉醒的普通人,真的可以担此大任吗?天涯甩了甩脑袋,尽量的让自己冷静下来,对无伤说道:“虽然您并没有像父亲(龙逍)那样养育我成人,可您毕竟创造了我,您所说的话已经完全吸引了我,我也完全明白了您创造出我的意图。
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但是,我愿意为了那一天的到来而努力,您是我的父亲,作为祖灵大人的儿子,我想我没有理由退却,更没有理由选择平庸,希望在那一天到来之时,我不会让您失望。而现在,我的母亲在等我,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了,她给了我生命,我愿意带着我的母亲一起领略这世间的精彩,一起去完成我的使命,让她真正的体会到作为人的乐趣。”
鸿蒙点点头:“很好,很好,你果然是我的儿子,心怀天地,壮志凌云,这十八年的委屈你也没有白受,不仅有了好的身体,而且有了成熟坚毅的品性,很好,很好,我儿很好,哈哈哈哈。”
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天涯整个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树立了崇高的目标,有了明确的前进方向,并且知道了自己的亲生父母。我想,每个孩子小的时候,都一定问过自己的母亲,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追寻生命的本源,这是人类的本能,虽然天涯心中还是很疑惑,自己要怎样才能实现这个目标,但是现在,他终于搞清楚自己是怎么来的了,他很开心,也很振奋,他知道,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天,才刚刚开始。
出了天龙城,天涯唯一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不停的赶路,一转眼已经跑了五天,储存在陨石里的烧饼已经都吃完了,天涯必须为他的下一顿饭做打算,他所选择的这条路明显与皇城的氛围有些不搭,显得荒凉而没有尽头,跑了这么久,仅仅只是见过几辆匆匆而行的过路马车。
日近黄昏,路在这里分出了两道岔口,离路边不远,有一方池塘,这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发现。天涯兴奋的朝池塘跑去,将衣服甩在岸边,一步步向深处探着,在池水深及胸膛的地方停下,将早已疲倦的身躯浸泡在微凉的池水里,真是说不出的舒服。天涯一直在池水中待了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才上岸,顺便摸了几条鱼。
从陨石里拿出换洗的衣服,又从路边搜集了一些树枝和干草,搭起了支架,将鱼略微的收拾,再用柳枝穿起,放在架子上烧烤,烤鱼的空当,天涯又在池塘边将满是汗味儿的衣服洗了洗,也拿到火堆边烘干。鱼慢慢的熟了,因为没有佐料,味道并不好,仅仅果腹而已,不过这个时候的天涯,还能有什么奢求呢,他本就不是什么懂得享受的人。
饱饱的吃了一顿烤鱼,将烘干的衣服收进陨石,在火堆边铺上一层干草,便合眼进入了梦乡。许是洗了澡之后使得疲惫的身体得到了放松,这一觉他睡得格外舒服,次日醒来的时候,已是晌午,天涯又到池塘里摸了几条鱼吃了一顿,才抹抹嘴继续上路。
这一走又是两月有余,每天迎着太阳奔跑,伴着月色入梦,天涯对于时间已经完全没有了概念,这期间他偶尔会遇到几户人家亦或是一片村落,他会在那儿吃一顿饱饭,洗洗衣服,庄户人家心性淳朴,见到天涯孤身一人赶路,多会留他在家里住上几日,给他做顿好饭,临走时再硬塞给他几个烧饼或是干肉。一路走来,虽然风尘仆仆,却也别有一番情趣。
天涯印象最深的是一处名为青陌的村庄,在这座普普通通的小村庄里,他受到了热情淳朴的村民们悉心的招待,在那里住了三天,他记得村里有个婆婆,每天都要为他做一顿饭,那味道爽口的油泼辣子面,可真是够劲儿,正符合天涯的口味。
他记得村里有个杨老伯,是青陌村的村长,他这三天就是住在杨老伯的家里,杨老伯的儿子很勤快,每天天不亮就下地干活,天快黑了才回家休息,中午都是杨老伯的儿媳将做好的饭食送到地里,杨老伯一家实在是太客气了,每次都要让天涯先吃完,才将饭送给在地里劳作的男人。他记得就在自己临走的那天,婆婆送给他一件新衣服,针线都还是新纫的呢,也是黑色的长衫,天涯喜欢极了,似乎能在衣服上闻到淡淡的女儿香,沁人心脾。婆婆将天涯的旧衣服换下,为他穿上了新衣,又塞给他许多灵币、干肉和烧饼,才千叮咛万嘱咐的送他上路,每次想起来,天涯的心里就暖暖的,就像夏日的阳光一般。
然而天气渐渐冷了,脚下的路在一点点变宽,行人也多了起来,中午时分,一道城墙渐渐出现在天涯的视野当中,走的再近些,他就看到了悬挂在城楼上的偌大匾额,上书三个大字——青州城。城门大开,有兵士站岗护卫,不断有行人进进出出,士兵们也并不做查验,天涯往四周看了看,也大步流星的向城门走去,赶了这么久的路,终于看到一座像样的城市了!
青州虽不比天龙城,却也称得上热闹繁华,道路两旁店铺林立,天涯先找了家客栈,花了几个铜币填饱了肚子,又向小二询问了附近可以买到地图的商铺,小二指给他的那家商铺离客栈并不远,朱漆的门庭,经营日用杂货,生意相当好,接待他的是店里的伙计,一个二十多岁很精干的小伙。
“这位公子,您要点什么?小的去给公子准备”。小二很热情的招呼道。
天涯略微点了点头:“这位小哥,不知你可曾听过一个叫万兽森林的地方,我想要一张可以到那里的地图”。
伙计挠着头想了一会儿,又上上下下的将天涯打量了一番:“听说是听说过,不过那地方离青州城可不远,而且凶险的很,妖兽丛生,不知有多少好汉都把性命丢在了那里,别告诉我你要一个人去那片森林”。
天涯当然知道伙计是在善意的提醒他,虽然他打量自己的目光让人觉得不很舒服:“有便好,我去那里有急事,安全之事小哥大可放心,小子还有分寸,麻烦小哥将地图拿来我看看”。
听他这话,伙计也不好再说什么,转过身从货架上取出的竟是一块二尺见方的兽皮:“这是一个曾经到过万兽森林又有幸能活着出来的狩猎团拿到这寄卖的,售价一个银币,别嫌贵,这可是拿命换回来的!”。
天涯并不计较这些,只见他右手在胸前一晃,一枚银币已经握在手心:“一枚银币,小哥收好,既然买到了地图,小子就不再讨扰,告辞”。
说完,转身离开,留下吹着银币听响儿的伙计。“这小子,不知道是那里来的愣头青,一个银币,他还真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