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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脑子是个好东西

吴熙感觉自己受到了伤害,说到底他还是一个现代人,思想上和宋朝人还是有区别的。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这些人还真的能下的去手?

不过这就是社会的整体因素造成的,和小女孩无关,和流着哈喇子为女人宽衣解带的男人无关。

战争对于青壮劳动力的损耗非常大,而且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男人,所以,早一点结婚,能有效的补充社会青壮年劳动力。

医疗水平的底下,死于难产的女人逐渐增多,吴熙想都不敢想一个十三岁女孩儿生孩子的场景是多么的骇人。

吴老爹当然是喜闻乐见的,知识的匮乏让他一股脑儿的只知道抱孙子,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

吴熙在炒菜,厨娘就站在旁边,泪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给她说过很多回了,这是自己新发明的菜,要她站在旁边学习就好。

喜欢哭就哭吧,吴熙比她更想哭。

“想不通就慢慢想,用不着拿下人们出气。”

吴老爹不知道什么时候提着一瓶子酒站在厨房的门口,语重心长的说道。

“把盐拿过来,对,就是那个细的就好。”

吴熙根本不答话,指挥着厨娘要东西。

“你也别不高兴,知道你的出生比较诡异,和我们的思想有出入,但是既然来了,融入这个社会很重要,始终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游离在方外,不是明智之举。

我也不是非要在你的婚事上为难你,只是老汉实在是想要一个孙子,孤独怕了,你要是一走,又剩下老汉一个人了。”

吴老爹的眼睛有些泛红,声音似乎哽咽了,仰着脖子喝了一口酒,把就要喷涌而出的情绪压制在原始状态。

吴熙一下就没了脾气,把铲子扔在锅里,完全不顾锅里翻炒的油菜,厨娘赶紧接过手,手舞足蹈的炒了起来。

端起一盘子牛肉,拎着一壶酒,放在了隔壁的饭桌上,满满的喝了一大杯之后,吴老爹也进来抓起一把牛肉就放进了嘴里,贪婪的咀嚼着。

“老爹啊,一直觉得你就是我的救星,有你才有我,我吴熙不敢忘怀,亲事既然答应了,那就三媒六娉的送去就好。

但是有一点我要说在前头,女方十七岁之前,我不考虑结婚生子的事情,你要是实在觉得孤单,可以去嗣武城里居住,三进的院子,很宽敞。

孟桐我要带走,有牛婶打理,我也放心,不是说你有个相好的在嗣武城张员外家里么?正好离得近些,排解一下心里的苦闷也好。

明天我就要走了,婚是结不成了,传令兵下午就到,八成是升官了,都虞候应该跑不了,朝廷正在危难之际,不会再和我打马虎眼。

我走了你要保重才好。”

说的吴熙一阵哽咽。

“你不是在为我自作主张生气?”

吴老爹终于明白了一些什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狗子都知道的事情,你让我和你生气?那不是我的作风,如果我不愿意的话,没有人能命令我,皇帝也不行。

觉得自己要走了,好不容易有几天天伦的日子,现在又要化为泡影,这种感觉好难受。

家里我都安排好了,好好过日子才好,还是那句话,如果还想着你的二丫头的话,尽管去追求就好,曹都头是一个很好用的狗腿子。”

说完两个人的脸上总算是有了一点笑容。

“老了,不中用了,这么多年过去了,爱情早就变质,老爹看的明白,只要你好,什么都好了,老爹不强求什么,有生之年能看见你出人头地,就是对老头子最大的安慰。

从把你捡回来到现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的丰富,老头子足矣。”

把葫芦里剩下的酒一口气喝完,脸憋的通红。

“老爹啊,马上就要开春了,交给你种植土豆的方法一定要牢记,要知道种子就那么多,如果没了,那么就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获取,现在的技术根本达不到那么远。

这是我们一家保命的本钱,也是整个大宋朝百姓的福祉,你要照顾好了。

另外家里的房子很多,腾出几间给村子里的孩子们办个学堂,到附近的村落请个秀才就好,学术怎么样先不说,人品一定要好,要不然会耽误孩子们的一生。

村子里的人误会了您半辈子,现在到了我们狠狠的打他们脸的时候了。”

这一通话还没有说完,吴老爹已经泣不成声了,多好的生活啊,贼老天硬生生的说夺走就夺走了,想来佛祖是不存在的,要不然他不会看不见这些受苦的百姓。

眼泪还没有来得及擦干净,传令兵的马蹄声已经传来,早有二狗子上前把马牵住,笑呵呵的等着大哥和老爹把话说完。

传令兵很不耐烦的在等待,牛眼娃一瞪眼,传令兵瞬间偃旗息鼓,手里拿着令旗,眼神四处乱晃,脚下轻轻的搓着地上的泥渍,显得焦躁不安。

一个时辰之后,吴熙才摇摇晃晃的搀着吴老爹从饭厅里面出来,把吴老爹交给牛眼娃,对着传令兵说道:“回去告诉种大帅,吴某有些俗事需要处理,半个月之后启程,再半个月就到京兆府衙门报道。”

传令兵双手抱拳,道:“都虞候真乃神人,小的佩服,不过,种大帅的脾气你是知道的,只给了虞候半个月的时间到任,如若不然,军法从事。”

说完就把种大帅的军令双手交给了吴熙。

吴熙看都没看就递给了二狗子,说道:“将令如山,吴某自会遵从,二狗子,准备饭食,用餐之后,就请这位小哥歇息,赏银给的足些,不要怠慢了人家才是。”

这是传令兵应得的,他欣然接受。

再说了回去的时候,一千多里的路程,带不足干粮可不成。

安抚好传令兵之后,二狗子凑上来问道:“他为什么叫你虞候啊,难道我们真的要去打仗了?”

“形势使然,你我都逃不脱,如果你我不去疆场三荡三杀,我们的亲人就要蒙难,你说我们能不去么?”

“大哥说的是,我二狗子誓死追随大哥,不知道这次我们要对付的是谁,能有多少人调遣?”

二狗对于打仗的事情向来是热衷的,举着指挥刀,瞄着敌人的方向,身后千军万马便会上前冲锋,把敌人杀的片甲不留,这是他的梦想,不是吴熙的。

“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按照编制,虞候手底下的兵力总共是一千人,还有一些诸如你个牛眼娃之类的空饷兵,算下来能征善战的恐怕只有六七百人,我们初来乍到的,人心不服,是个问题。”

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所得到的结果定然是不同的,二狗子的将军梦只做了一小会儿便胎死腹中,让他很不爽。

“谁敢不服,不服我们打到他服为止!”

牛眼娃刚去传令兵回来,听到了一些谈话,马上就发起狠来。

“就知道打,脑子是个好东西,真希望你有。”

吴熙气坏了,一脑门子的事情想不通,心烦意乱的厉害,可能和身边少个女人有关系,好长时间没有女人的安慰,醉意未消的吴熙觉得吴老爹给他的婚事真的很不错。

家里是该有个女主人了,虽然还没有腰缠万贯,养个女人总该没问题。

“啊!大哥,你们这是在做什么?不是好事么?为啥一个个都愁眉苦脸的?”

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吓得二狗子和吴熙撒腿就跑。

“你们跑杀啊,我又不吃人。”

“我们去后山锻炼,你帮吴老爹收拾我们明天启程的行礼,记得,要长脑子。”

吴熙指着自己的脑瓜子说道。

两人哈哈大笑着跑远了,牛眼娃摸着头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脑袋明明就长在脖子上,这两个人就是看不见。

东京城最近被一首妓女之间传唱的《摸鱼儿》洗礼的很厉害。

如果作为才子,如果连天涯芳草无归路都不会唱,被人会活活笑死的。

古时候的诗词大部分都是依靠妓子传播才得以流传下来,所以逛青楼绝对是一个青史留名的好机会。

周邦彦这根老淫棍绝对不是为了留名才上了李师师的床,他要留名有很多种办法,唯独这一种差点要了他的老命。

“美成兄,你看这首《摸鱼儿》有几分功底,据说一个小娃娃写的,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文采,前途必然不可限量啊,美成兄就没有收个关门弟子的意思吗?”

李师师极尽温柔的靠在周邦彦的肩头,紧紧的依偎在一起,望着天上清冷的月亮,温柔的说道。

“老夫敢打赌,这首词绝对不会出自一个少年人的口中,首先阅历就是一个问题,一个常年在山里面放羊的小子,偶然间做了一首词,就红遍了大江南北,这不科学啊!”

周邦彦分析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但是在普遍大众都相信打雷是雷公电母的时代,科学能值几个钱?

“不要把事情想的很复杂,有些现象,你嘴里的科学是解释不了的,众人口口相传的煞有介事,想必是有这么回事,回头我给你问问陛下,看最近朝堂上是不是出了这么一个妖孽。”

说到皇帝,周邦彦就头疼的厉害,明明两情相悦,却被顶头上司霸占着不可撒手,又不能明着抢,这叫什么事啊。

周邦彦确实该头疼,因为他已经听见密法司惯有的脚步从房顶上悉悉索索的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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