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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求收留(二)

夕瑶偶尔会想起了亚炽。亚炽将夕瑶带离西岚殿,在殿外的时候,亚炽说过,如果他还活着,他会去找她,如今过去这么多天,没有亚炽的消失,他是不是已经死了?西岚殿的那场杀戮和血的洗礼,是如何平息的?

夕瑶虽然不爱亚炽,但对夕瑶来说,亚炽也不是无关紧要之人,至少他曾带给夕瑶安慰、陪伴和温柔。夕瑶此刻回忆起亚炽,也是心中有愧,在西岚殿遇到灾难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开。

夕瑶心道:不行!不可以这样想!如果汎尘知道,他一定会巴不得马上赶我走,亚炽,我只能对不起你了……

夕瑶的房间破了以后,顺利搬进了汎尘的房间,却也多了一张床,她盘腿坐在自己床上,抱着枕头,望着汎尘的方向,憋了半天,放下枕头,爬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到汎尘床边。

夕瑶趴在床边,双手肘在床沿,托着下巴,凝视着熟睡的汎尘。

“要是我也可以看到你的梦境,那该多好,你的梦里,会有我吗?是不是也会想我呢?”夕瑶小声问道,她当然知道,他不会回答她,但是这样的距离,她已经觉得很满足,有他在的地方,就是最甜美的地方吧。

夕瑶撑起身,凑上前,低头吻在汎尘唇上,然后满意地走开,乖乖地爬上自己的床。

这一夜,夕瑶睡得十分踏实,还做了一个奇妙的梦:一只红毛的小狼崽,在雪地里奔跑,夕瑶发现了它,跟着它一路跑。雪山上有一片凹地,风雪吹不进,形成天然的屏障,凹地中央有一汪泉水,呈深蓝色,和汎尘的眼眸一样好看,令人着迷。

夕瑶醒来,对梦境里的那一汪泉水仍恋恋不忘,如果昆仑山上真有那一块凹地,那泉水一定甘甜如蜜。

夕瑶下了床,行走在雪山之中,别说小狼崽了,这冰天雪地里,根本没有任何动物。

当夕瑶准备往回走的时候,遇到两名白衣男子,夕瑶看着男子的水桶问道:“请问,这水是从哪里打来的?”

男子指了指远处,说道:“哪里有个水源,是昆仑山唯一的泉眼。”

每日白衣弟子都会翻过四座山,打两桶泉水,为无息长老所饮用。

“哇,这么远!早知道我也拿个水桶来了。”夕瑶看了看手里的水壶,就算打到了,也只够煮三杯。

夕瑶已翻过两座山,先回去再来,就要多翻四次山,她轻叹一口气,说道:“算了,一壶就一壶吧。”

夕瑶来到白衣弟子所指的方向,翻过两座山,果然看到一汪泉水,虽然和梦里的不同,景色却更加美妙,泉水清澈如蓝色的宝石,仿佛多看一眼,人心的污秽就会被瞬间洗净,只留下一颗赤子之心。

夕瑶蹲下身,舀了一瓢水,喝了一口,感慨道:“哇!好甜!难怪白宫里的老爷爷能活这么久!如果我也天天喝,一定也会长命百岁吧!”

夕瑶打了一壶水,心满意足地往回走去。

夕瑶见到汎尘,见他眼眸里快速地闪过一丝焦虑,见到她以后才随即烟消云散,她得意地问道:“是不是一天不见我,想我了?还以为我走了?现在知道舍不得我了吧!看你平时装酷,那么嫌弃我……”

不过,夕瑶很快就知道了,是自己想多了,因为她发现,汎尘房里的那张床不见了,她的床不翼而飞了!

“汎尘!你有多希望我走?!就这么迫不及待?”夕瑶气呼呼地跑到汎尘跟前,抓起他的手,一口啃在他的手腕上,血液从夕瑶嘴角滑落,滴在地板上。

夕瑶愤愤地想,亏我翻山越岭地去给你打泉水,竟然这么没良心!咬死算了!

“我讨厌你!”夕瑶甩开汎尘手,一肚子气,“可恶!人讨厌,血都臭了!难喝!”

汎尘没说话,只是抬起自己手腕,舔了舔手腕上残留的血,真是浪费,不知道滴滴皆辛苦吗?

“竟然搬走我的床?仗着我喜欢你,就可以赶尽杀绝吗?不让我好过,你也别安稳睡觉了!没良心的家伙……”夕瑶内心燃起破坏的欲望,血红色的瘴气开始酝酿,她忽而瞪大眼睛,愣在原地,虽然她的床不见了,可她的枕头还在——在汎尘床上。

“那个……”夕瑶的脸,“唰”的一下红了个遍。

夕瑶跑出了房门,不见长廊上的汎尘,她又跑出了屋子,望见雪地里的白亭,汎尘坐在亭子里,他依然一脸平静,一山一亭,一人一壶,煮酒天涯,不问尘世浮云。

他本不喜欢这里的生活,他只是不爱说话,才看上去十分自在和惬意,唯独那双蓝色眼眸里,总是藏着无尽的思绪和随时要拂袖离开的干脆。

夕瑶提着翻山越岭打来的一壶泉水,走向亭子。

“我……”夕瑶咬着唇,看着汎尘手腕上两个深深的獠牙印,有些自责。

“有事?”汎尘并没有抬头看夕瑶。

“那个……我给你煮杯茶吧。”夕瑶转移话题。

“我不喝茶。”

“别这样防备我。”

“怕你下毒。”

“下毒?怎么可能……”夕瑶的声音却越来越轻,她的确没干什么好事,不是把床毁了,就是把房子拆了,还咬了他两口,他不是吸血鬼,也不是恶魔,伤口在他身上总要多留些日子才能愈合。

夕瑶低头看着手里捧着的水壶,低声说道,“可是,我走了很多路,才找到的,好歹尝一口。”说不定,汎尘四年后就不会死,反而和昆仑白宫的无息长老一样,延年益寿。

汎尘揭开酒壶的盖子,热气袅袅,酒香醇厚,扑鼻而来。汎尘接过夕瑶手里的水壶,将泉水倒入正在煮的酒壶中,香醇中多了一丝甘甜的气味。

夕瑶抿嘴惬笑,坐下身,托着脑袋,直直地望着汎尘的脸,这样坐一天,两天,一百天,夕瑶都觉得很有意义,觉得空气都变得香甜。

汎尘倒了一杯掺着泉水的酒,抿了一口。

“很好喝,对不对?”夕瑶期待地问道。

“不对。”汎尘不喜欢甜味,掺了水的酒,能好喝吗?

“怎么可能?”夕瑶不信,伸手拿过汎尘手里的酒杯,灌了一大口,来不及后悔,喉咙烧得火辣辣的疼。

“好辣!好辣!好……好酒!”夕瑶红着脸,冲汎尘露齿一笑。

这样的场景,汎尘隐约觉得似曾相识,但这种感觉却很不友善。

夕瑶替自己续杯,闭着眼睛,又灌了一口,毫不吝啬地夸口道,“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酒!”

汎尘的手还未放下,夕瑶已经把酒壶里的酒全部占为己有,一滴不剩。

“服务员,再来一瓶!来一瓶老干妈!不对!来一瓶老白干!要十年陈的!不对,越沉越好,不是,陈!”夕瑶转过头对着茫茫雪山喊道,一副“我有钱我怕谁”的模样。

夕瑶心虚地想道,大老粗也是偶尔装一装的,其实我没钱,趁服务员赶人之前,得赶紧看一看,身上还剩多少钱!夕瑶的手不自己地摸口袋,摸了半天,口袋不翼而飞了,忧伤道,“咦?我的衣袋怎么不见了?我的钱包呢?”

一阵呼啸的北风卷起鹅毛大雪,飘进亭子,沾到亭内之人的身上。

夕瑶伸手摸了摸脸颊上的雪花,冰冰的,凉凉的,她和了一口气,满意地看着手上的雪花融化。

“冷冰冰的,很了不起吗?还不一样会融化!”夕瑶转过头,看到坐在对面的汎尘,恍然大悟,仿佛才发现他的存在,她“啊”了一声,指着汎尘说道,“我就是在说你!冷冰冰的,了不起吗?!多说句话会死吗?”

“快说,女侠饶你一命!”夕瑶瞬间变脸,笑的很甜,开始卖萌,“快说,夕瑶人美心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这就是汎尘不详的预感,夕瑶不擅长喝酒,却擅长发酒疯。

“快说,说你喜欢我,我就放你一马。”夕瑶的脸红,分不清因为羞涩还是酒精的缘故。

“……臭小子!”夕瑶突然呵斥道。

汎尘一愣。

“姐姐跟你说话呢!臭小子,耳朵被狼叼走了吗?信不信我发神功击毙你?!”

“嘭”的一声,夕瑶垂下头,脑门砸在石桌上。

汎尘无奈地轻叹一口气,每次默默善后的人都是他,抱起夕瑶返回。

汎尘放下夕瑶,一手护着她,一手替她整理床铺。

夕瑶睁开眼,看见自己眼眸里朦胧的少年,她晃了晃脑袋,视线变得稍微清晰了些,她的手臂挂在他脖子上,认真地问道,“这么喜欢你的我,你看不见吗?为什么不喜欢我?”

汎尘低下头,解开套在他脖子上的手臂。

“为什么不喜欢我?”夕瑶重复了一遍,固执地望着汎尘,委屈而决绝,仿佛汎尘说错一个字,她下一秒就要去英勇就义。

汎尘不愿直视夕瑶,解开她的手指,转身离开。

“明明变心了,还说永生永世不背叛,骗子!我就知道,长得好看的人都是妖孽,说话不算数,不可信,只会骗人!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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