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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章 金虎银虎以及宗主

金虎和银虎是一对孪生兄弟,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脸膛黝黑,身子壮实,最爱插科打诨,平素里在军营里胡闹,怂恿弟兄们偷了指挥的钱银,出去赌钱喝酒,被营指挥吊在辕门上示众,那也是常有的事情。

但每次被吊起来,到了后半夜,营指挥都会偷偷带吃食给他们,执刑的弟兄也会故意绑松一些,对这俩兄弟是疼爱得紧的。

他们的父亲曾经是少林寺罗汉堂的武僧,耍得一手达摩棍,在江湖武林也有三两分薄名,兄弟二人不爱读书,打小就跟着父亲练棍,也混出了一些名堂来。

义军攻打颍州之时,他们正在府城里头密谋大事,本想将欺辱民女的县尉给打杀了的,结果碰上了义军的细作。

金虎和银虎早就听说过双鱼山宗的名号,对义军也是极具好感,心中时常向往。

这等天赐良机,他们也并没有放过,便带着细作们,摸清楚了府城的路线,又帮着联络了不少武林人士,漏液偷开了城门,将义军迎接入城,可谓是颍州之战的大功臣!

入营之后,于成见得二人机灵,想让他们加入神行飞符营,可兄弟俩却如何都不干。

他们说自己的家传棍法大开大合,很是霸道,极其适合在战场上施展,见得宗云将太极功都传给义军,自己也不能藏私,便将达摩棍献给了义军。

宗云将达摩棍稍微改良了一番,挑选了十五个招式,糅合成一部军中棍法,让指挥和教习们传授了下去。

虽说这是家传棍法,但毕竟出自于少林寺,少林寺的武功素来不外传,宗云这么做,也给少林寺保全了武功奥秘,得了少林寺很大的好感,后来许多少林僧人加入义军,也都顾念过这份情谊。

而达摩棍法太过深奥,又需要十数年如一日的勤学苦练,是一门水磨工夫,寻常军士即便得了招式,也无法领悟精髓,画虎类犬,反而不好。

宗云改进之后,可谓去芜存菁,简化了招式,却变得更加容易上手,给义军提升了极大的战力。

有了这份功劳,兄弟俩在军营之中也小有威望,加上他们年纪小,性子又随和讨喜,谁能不喜欢他们?

虽然平日里多有胡闹的举动,反倒调剂了枯燥的军营生活,二人虽是童心未泯,但在战场上却从未当过软蛋,试问又有谁不喜欢?

此时十几门弗朗机刚刚打了几轮炮,洛阳城头已然是哀鸿遍地,滚烫的热油被轰开,烫伤了不少守军,火箭又点燃了热油,城头一片大火,义军架起云梯,飞爪等纷纷搭上城头,弟兄们开始蚁附登城!

金虎和银虎眼睁睁看着厌胜军麾下那些蒙古奴,一个个攀上城头,如同有恶鬼在身后追赶驱逐,宁愿死在城头,也不愿再回到厌胜军主人身边一般,心中也是异常凝重。

他们口中叼着利刃,一手顶着盾牌,护住头脸和身子,一手攀扯绳梯,冒着箭矢和滚石,往城头冲击!

身边的云梯上,满满当当都是蒙古奴,可城头的守军拼死架起滚木,那滚木从云梯上落下来,便如撸串儿一般,将云梯上的蒙古奴全都撸了下来!

这些滚木都是经过改造的,上头都是突出的狼牙刃,从上头滚将下来,能将人绞烂!

见得此情此景,许多义军兄弟心里也在发憷,很多人也都不愿意再攀上云梯或者绳梯,但平日里的训练,每日都大声呼吼的军中宗旨,仿佛在他们的脑中形成了本能。

这种本能无法消除他们心中的恐惧,却让他们顶着恐惧,也要登上城头!

金虎和银虎家境是不错的,虽然不是世家子弟,却也是风流逍遥的武林游侠儿。

若说天下大乱,战火纷飞,最不受影响的,便该是这些身怀绝技的武林人,因为他们比常人更加强大,也更容易逃脱。

但事实却正好相反,每次有战争,懂武艺的其实比不懂武艺的更容易死去,或许也正应了善水者溺的道理吧。

按说金虎和银虎完全没有必要参加义军,天下归属也不是他们能够左右的,他们又不是朝廷的兵将,更不是朝堂上的王公大宦,论地位,他们比升斗小民都要低贱一些。

即便蒙古人占领了整个南宋,他们也能够隐匿于江湖,躲过这些战争灾难,仍旧当他们的游侠儿。

但他们却义无反顾地参加了义军,而义军之中,有不少人,甚至绝大多数的人,都跟他们一样。

或许他们是种田的汉子,无论谁当皇帝,官都一样的贪,他们的日子也不会更好过一些,但他们却抛下妻子儿女,选择加入了义军。

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或许会战死,义军或许会失败,但只要有那么一点希望,能够让他们的妻女过得更好,活在更美好的世道,那也是值得的,这个江山,毕竟需要有人来守护,而这个人,往往不是皇帝陛下,更不是朝堂上那些夸夸其谈的贪官,归根结底,还是他们这些百姓用性命来捍卫!

皇帝陛下往往认为江山是他们家的,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家奴,家奴就要替主人保护好家产。

可在很多百姓心中,虽然他们并没有想过,没有认真思考过,但他们的心里,潜意识里,却认同一个观点,这个江山,不是皇帝陛下的,而是所有百姓的!

若没有了百姓,皇帝又怎么能算是皇帝?

沧海桑田,朝代更迭,皇帝会死,会被赶下台,王朝会被灭亡,但百姓一直是百姓!

这种质朴又卑微的观念,看似不足以让人舍弃生命来捍卫国家,但却偏偏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让很多人赴汤蹈火,前赴后继!

金虎和银虎甚至说不清楚,自己为何要参加义军,为何要到城头来送死,他们只知道,大家都说义军好,大家都愿意加入义军,大家都愿意这样去死,那么他们也就没什么好舍不得的了。

人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们兄弟俩因为在江湖武林打滚胡闹,也惹了不少仇家,生怕妻儿受到报复,所以一直没敢娶妻生子,只想等着过几年,玩够了,想安定下来了,再考虑传宗接代的事情。

所以直到他们加入义军,仍旧没能为他们家留下一儿半女的后裔。

但他们清楚地记得,当他们向父亲请示,要加入义军之时,父亲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肯定和认可且赞赏的目光。

父亲一直是个严厉的人,为了让他们练功,动辄打骂,甚至从小到大,没有同桌吃过饭。

他们在武林上闯出了不小的名堂,但父亲从未引以为傲,更没有只言片语的首肯。

只有这一次,父亲那欣慰的眸光,仿佛在说,兄弟俩终于长大了。

许多人长大,是因为娶妻生子,不仅仅踏入人生新阶段,更明白了什么才是男人该承担起来的义务和责任。

可这两兄弟,长大却是因为承担了一分需要整个天下百姓,才能承担起来的责任,那就是保家卫国!

看着像是父亲巴不得他们送死,但他们记得父亲的笑容,他们或许不懂什么民族大义,不懂什么家国天下,但为了这份笑容,为了身边成百上千一道咆哮,一道赴死的弟兄们,他们愿意死在这绳梯之上!

“噗!”

身边的义军弟兄被一颗砲石砸烂了脑袋,红的白的黏糊糊溅了他一脸,弟弟银虎身上同样血肉模糊,金虎却没有空闲的手去抹掉脸上的污物,而是朝弟弟银虎道。

“今晚还去偷宗主和穆小娘子么?”

银虎扭过头来,一块砲石正好擦着砸下来,木盾碎裂,肩膀和手臂都被拉开了,银虎却呲牙笑道:“那是不必说的!”

于是金虎咬紧牙关,咆哮一声,便用力往上攀爬,而弟弟的身影,渐渐落后,也渐渐消失了。

这一战,洛阳没能攻下,义军三番四次攻上城头,又被蒙古守军打退,知道夜幕降临,才鸣金收兵。

宗云的脸色并不好看,也没有升帐夜议,只是在营房之中,对着桌上的城防图,默默地发着呆,穆小英则在一旁静静地举着灯烛。

过得一会儿,宗云听到帐外传来隐隐的哭声,与穆小英相视一眼,便走了出去。

但见得一个满脸血迹的军士,抱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木桩一般站在营房外头。

金虎抬起头来,见得宗云和穆小英,嘴唇翕动了好几次,才终于朝宗云道。

“宗主,银虎说了,咱哥俩偷看了几个月了,宗主还没亲过穆小娘的嘴呢,咱们宗主这么老实,只怕等咱们...等咱们死了,都见不着这一幕了...”

宗云走近来,认出了这俩兄弟,一生一死,天人永隔,脑海之中全是银虎那露着白牙的干净笑容。

这世道本不该让义军来拯救,这重担也不该金虎银虎这样的人来承担,这世道造出了无数个金虎银虎,无数个金虎银虎,又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企图重塑这个世道。

宗云抹干净银虎脸上的血迹,他的眸子已经灰白黯淡,表情很是狰狞,脸上还有一些小雀斑,而金虎却低垂着头,浑身颤抖着。

“银虎...你看好了,宗主何时让你们失望过...”

宗云心中低低唤了一声,便将穆小英搂过来,轻轻在她嘴角上吻了一下,尝到的却是穆小英温热又咸涩的泪水。

金虎抬起头来,看着这一幕,泣不成声。

他的身后,义军们从夜色之中走出来,围成一层又一层,他们或许没有银虎这样的孪生亲兄弟,但他们何尝不是一个又一个金虎和银虎?

他们不是短命鬼,他们不是脑子坏了,他们只是,只是不想让自己深爱的南宋,交给他们鄙视的不靠谱的朝廷来守护,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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