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般的气味,软玉般的身体,完美的女人,也许,曾经完美。’默林的脑中胡思乱想着,任阿丽沙的纤手在自己的身体上灵蛇般游走。
突然,阿丽沙的手碰到了他身体上最敏感的部位。默林的眼前白光一闪,优米,小优米,赛儿,一个个的浮现在他眼前。猛地推开了阿丽沙,默林一步跨出了房间,压着门板喘着粗气,良久,才对里面说道:“我知道你不是想跟我这样,说吧,你为什么而来?”。
阿丽沙并没答话,酒馆二楼的房间上,一个不畏严寒打开半边窗户的老吟游诗人皱起了眉,他紧张地抓住了自己手中的笔,‘千万不要说,再来找我,再找我,我一定有办法让默林上当。孩子,坚持,他已经动心了。’。
“我只是想借你的刀一用,默林哥哥,琼森的家族需要这把刀。我知道,你的力量来源于刀,你需要它,但即使用我的命来换,我也愿意。让他用刀光复家族吧,这样我们才能在一起。”阿丽沙本就不是演戏之人,被默林一问之下,立即说出了实情。
“诅咒那该死的吸血鬼!你知道吗?他们根本没有人性,他是一个紫眼吸血鬼,我敢说,他至少有上百个新娘,血族的要求很高,每一个新娘都不会比你的相貌差!他只是玩玩你,你还不明白吗?”得知真相后,默林发怒了,他拉开了门正面对着全身赤衤果的阿丽沙,再也没有一星斗点儿的欲望。
“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明白,你得不到我,所以嫉妒。如果有来世,我会报答你的,默林哥哥,我爱他,既然你不肯借刀,那我只能跟他一起去做吸血鬼,至少我可以跟他长相厮守。”阿丽沙的眼泪真是不要钱的货,着着脸流着,如下雨般滴哒不停。
“这是把宝刀,但它是认主的。但它还没到可以扭转一个家族命运的地步。拿去吧,不久你就会看到真相,我但愿你快点儿醒来。”默林一伸手,利索地将刀鞘解离腰带,一把扔到了阿丽沙的面前。
阿丽沙停上了抽咽,先捡起那把刀,确认了一下,之后才拿起毛巾遮住自己的身体。为了所谓的爱情,她甚至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自尊自爱。一个刚刚失贞的少女,竟然就变得这样,这让默林感到很难接受,但他是懂爱的人,懂得那些不成熟的爱情会让人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来,所以,他最后还是决定,将弑神交出,换来那吸血鬼的真面目。
阁楼上,萨伯威的心一上一下,反复了几次。但最后,他还是满意地将这个故事记录在了自己的本子上。反复修改词句后,他笑着睡了起来,今夜,他会睡得很香。
第二天一早,阿丽沙用布包裹着弑神向城外走去,在与琼森约好的地方交了刀。琼森自然是甜言蜜语,山盟海誓,之后,是热情的吻别。阿丽沙也带着甜美的梦,开始了自己的等待,等待着吸血鬼兑现自己的诺言,回来迎娶自己。‘金山银山,送到爸爸面前时,他一定会明白他未来的女婿是多么的真诚。’,阿丽沙又陷入了美好的幻想。
黑公羊酒馆,阿丽沙恢复了以往的热情,甚至比之前更加开朗。她总是逢人就讲,自己快要结婚了。惹得无数人开始猜疑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能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姑娘。有些人甚至私下里意淫着,说自己将会成为那个幸运的新郎。
一天过去了,阿丽沙坐在院子里望着月亮。默林从她身边走过,她连看都没看一眼,只顾自己傻笑着。默林开始担心起她如果一旦得不到那梦想中的婚姻,会不会受不了打击而做出傻事来。
第二天,同样的欢快,同样的等待。直到第十天的时候,阿丽沙一天没出后院,热水,新衣,哼着小曲,她开始沐浴打扮,做好了一切准备。因为这是最后一天,琼森说过,他只要十天就能安排好一切。
“怎么还没来?”在第十一天的早晨,阿丽沙就穿得像一个新娘一样,站在酒馆的门前向街道的两旁张望着,目力所及任何一个人出现,她都会兴奋一下。她并不指望会有一条长龙的马车队,也不企盼会有什么鼓乐宣天的场面,她仅仅希望快些看到分别了十天的情人,自己朝思暮想的英俊的琼森。
太阳落山了,风越来越冷,可怜的阿丽沙小脸通红,已经快要冻僵了。
默林走出了酒馆,他到贝娜尔以来第一次不顾酒馆生意在上班时间出小差。而为的,正是那可怜的阿丽沙。他将手中的皮披风围在了阿丽沙的身上,温和地劝着,“别等了,进屋吧。”。
可阿丽沙很倔强,她一甩披风回身愤怒地向默林吼着,“你不能这样!你希望我错过琼森来迎娶我的第一时间吗?你这个只会嫉妒的小人!刀拿回来后,我们一定会用重金酬谢你的,但你这辈子也别妄想能得到我!”。
伤人的话像一把尖刀,直刺默林的心房。他怒了,惊了,无法想像,这个无比善良的小女孩儿到现在还一直以为自己是出于对她的占有欲而色迷心窍。默林愤怒地转身,门发出了巨大的响声,震得阿丽沙也颤了一下。
阿丽沙像着了魔一样,对任何事都不闻不问,一直守在门口直到天亮。
“喝点粥吧,即使要等,也要保证有体力不是吗?”默林消了气后,又一次走了出来,他为自己的厚颜感到脸红。
“我不喝!你一定在里面下了毒,万一琼森来了,看不到我,你们说我死了,他会伤心死的。”阿丽沙几乎疯狂,充满了血丝的眼睛让她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正常人。
默林看着被打翻在地的粥碗,摇了摇头,开始蹲着收拾起来。但他的手还没碰到那碗,就看到一只漂亮的红皮靴飞了过来,一脚将碎了的碗都踢得老远。那靴子的主人正是漂亮的阿丽沙,变得蛮横的阿丽沙,快要崩溃的阿丽沙。
“滚!滚!!不要让我看到你,我恨你,都是你让我的琼森消失了,他回不来了,回不来了!!”阿丽沙狠狠地揪着默林的头发,用力地摇着他的脑袋,边摇边骂,最后,哭了起来。
默林站起身来,将泪人一样的阿丽沙环在怀里,拥着她走回了后院。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她们总是很敏感,很容易发疯。但只要让她们哭,哭够以后,又会是一个旁观者一样冷静的人。
阿丽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默林怕她想不开,蹲在了门外,仔细聆听着每一个细小的声音。接着,门开了,阿丽沙换回了平时的衣服,她笑着搂住了默林,“默林哥哥,如果我现在反悔了,你还要我吗?”。
愣了,默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阿丽沙也许疯了,也许是认真的,但从始至终她都没弄明白一点,自己根本就没想过要占有她。
几秒钟后,阿丽沙猛地亲了默林一口,“我知道,像我这种残羹剩饭是不配让你来亲的。我自有分寸。”,莫明其妙地说完,她跑了,跑出了后院,跑出了酒馆。
第二天,琼森仍然没来,但阿丽沙回来了,带着另一个男人。看他们亲密的动作,就明白发生了什么。默林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劝住这个傻姑娘。但转念一想,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娶她?跟她生活?不可能的事。那倒不如让她找一个普通男人结婚生子,一直到死。
那个男人大家都很熟,是这里的老酒客,曾经,他一直叫着要娶阿丽沙,现在,他做到了。一整车的聘礼,堆满了整个酒馆门前的路。围观的人比酒馆生意最好时还要多很多。
阿丽沙笑着,笑得跟花儿一样美丽。她向四周的人问好,并宣布了自己要结婚的消息。直到她到了脸如铁板的查尔斯面前,才忍不住委屈地扑到了父亲的怀中,痛哭失声,好久都没有起来。
“你真的决定了?”查尔斯扶起自己心爱的女儿,女大不中留,他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嗯,至少,我还能作些对自己家里有益的事不是吗?以后,我们的酒馆进酒价格将是最低的,酒厂的收入,我也有支配的权利了。”阿丽沙说出了她选择嫁给洛克来的原因,一个用来当饭票的有钱人。直到梦醒时分,她才想起了要孝顺自己的父亲,而方式,又如此的特别。让人无法接受。
查尔斯再也忍不住,老泪纵横地跑回了后院,他不想让人看到他哭的样子,在贝娜尔的数十年里,他都不曾哭过。
慢步到默林面前,阿丽沙的眼神有些异样。她搂住了默林的脖子。不顾众人的眼光,热烈地亲吻着他。默林双手扬起,但避无可避,最后他只能回应,并拉开阿丽沙,看着她未来的丈夫火辣的眼光,默林大声道:“你永远是我的好妹妹,谁要是敢对你不好,回到家里来,我一定要他生不如死!”。
一句话,将立场摆明,亲兄妹般的感情,让人感动,当然,更让人害怕,尤其是洛克莱,他明白默林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好了!我的婚礼将在明天举行,欢迎大家到黑公羊来做客!”阿丽沙很聪明,自己宣布后,躲在了洛克莱身后,给足了他面子。
当夜,酒馆里只剩下了三个人,查尔斯,默林和唯一一个住宿的客人,老吟游诗人萨伯威男爵。默林坐在院子里阿丽沙曾经坐过的地方,为了不想起那些烦心事,他开始冥想,并惊喜地发现,自己的魔力又恢复了一点,虽然并不很多,但比前一阵那种空无的感觉好上了几倍。
查尔斯喝得咛叮大醉,房间里不时传来呼声和梦呓声。而唯一一个开心的人,就是萨伯威了,他写完了故事后,开始感叹:“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最真实,最美好的故事了。接下来,他必须进入高潮,一个英雄,一个美女,一个强敌,这并不完整,我要让它变得更加完美!可是……”,萨伯威收起了手稿,他那比狐狸还狐狸的头脑一闪就想到了新的主意,深夜,走了了酒馆,向着城主府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