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公羊酒馆里,热闹非常。越来越多的客人开始厌倦了被人控制,在服务和价钱方面都胜出孔雀之舞一大块的黑公羊里消费,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他们爱这种享受。
“阿丽沙,拜托你也摸摸我的脸吧,我来到这全都是为了你呀!”一个看起来是熟客的人举着酒杯喊着,引来了周围人的一阵哄笑。
三角形头巾扎在金色卷曲的漂亮头发上,一张微圆的娃娃脸上,长长的睫毛向上翻起,显得那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更加迷人。粉白的肌肤,傲人的身材,一点也看不出这是一个酒馆老板的女儿,如果她的衣着再光鲜些,一定会有王子或贵族来向她求婚。至少,整个贝娜尔的男人都这么认为。
此刻,默林正独自搬着一个及胸的大酒桶。看着他相对瘦弱的身材,加上查尔斯讲到的他对自己家里的帮助,她怀着感激的心友好地上前为默林擦了一把汗。被酒客们一笑,她倒不好意思起来,好像自己真的是去摸了默林的脸。
她羞怒着指向那个多嘴的酒客,“洛克莱!你这个混蛋,以后我永远也不理你了。亏我每次都给你加到满杯,没良心的家伙。”。
此话一出,洛克莱大笑着向身后的人群喊了起来,“哈哈,听到了吧?她每次都特别照顾我呢!大家说她是不是发春了?对我有意思?”。
“哈哈哈,是呀,小阿丽沙到了嫁人的年龄了,不如嫁给洛克莱吧,他家的葡萄园跟正好可以做酒给你们家,一举两得呀!”周围有人开始起哄。
阿丽沙用中根的皮靴狠狠地跺了两下地,将别在腰上的抹布摘了下来,一把扔向了那个多嘴的人。
“左达!看,她拋手绢给你了,虽然有些脏,但代表了她的爱意浓得有味儿,我看你们才般配,哈哈哈!”这次,轮到洛克莱拿阿丽沙寻开心了。
“你们,你们欺负人!都自己倒酒吧,哼!”阿丽沙撅着嘴一扭一扭地向后院跑去。
“小心,胸前装了两袋子水,别跌倒了!”洛克莱继续开着玩笑,他很享受这样做。
在城主夫人盯上这里之前,这种玩笑经常发生,大家也都乐在其中,有一阵子没来玩儿的几个老酒客都乐得肚皮直疼了。每次不管开多么过份的玩笑,善良的阿丽沙都会在第二天忘得一干二净。这也是他们喜欢跟她开玩笑的原因之一。
几人乐罢,默林——这里的新伙计,已经将三桶重达一百公斤的酒搬到了吧台的石台上,拔掉木塞,生意开始了。
“各位!大伙儿!听我说两句!”查尔斯走出了吧台,手中拿着一杯酒。
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目光看向查尔斯,这个精明的老头儿,一直以低价出售酒水食物,却能挣不少的钱,这都归功于他的人品和他从不酿酒的好习惯,他几乎没算错过一次帐单。今天,是这里的人第一次看到他拿着酒杯,至于喝不喝,倒成了一个悬念。
“感谢自由神的恩赐,我得到了一位天使般的助手,为了感谢默林的帮助,为了庆祝黑公羊酒馆重获新生,今天!所有的酒水免单!我请客!大家尽情地喝吧!”查尔斯大喊着,已经到了号叫的地步。
几乎所有的人都发现了查尔斯的异常,心痛连着肉痛他的老脸上两块肉不停地跳着。
“查尔斯,光喝酒吗?肉排和烤饼呢?是不是也免单?”洛克莱发现了问题所在,他立即问了起来。
“绝不!”查尔斯斩钉截铁地回答着,并心疼地将那杯还没动过的酒放回了吧台,他可不想多浪费一杯。
“大家可劲儿的喝呀,酒不要钱喽。”洛克莱开始煽动。
酒客们也很给洛克莱面子,这场狂欢一直进行到零晨一点多。当最后一名酒客被还没喝醉的同伴抬出酒馆后,默林开始收拾起脏乱的桌子和地面。扫地,洗地,擦桌子,倒垃圾。重复而无聊的工作,但默林从没觉得自己过得这么充实过。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平静生活,正常人的生活,没有杀戮,没有纷争,在这里不会有人需要他带队出征,不会有人想给他下毒,更不会看到自己的朋友一个个倒在血泊中。
一切都很好,只是,少了优米。两个小时后,手脚奇快的默林把整个一二楼全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战事连连冒险者和赏金猎人几乎都去了前线,他可能是这里唯一一个远到而来的旅人,至少黑公羊酒馆中没有人住宿。
‘啪’,一张木桌几乎被拍翻。默林不解地向那里看去,发现了灯光下胸口剧烈起伏的查尔斯——自己的老板。他想了想,端了一杯清水走了过去,放在桌上后笑道:“喝点水吧,有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不如跟我说说,也许我帮得上忙。”。
虽然默林厌恶战争和战斗,但他已经习惯了用武力去解决朋友和自己的困难,这样却最快速,也最有效。
查尔斯低着头,脑袋轻摇了几下,“唉,你管不了,收拾一下睡吧,明天早上我们还要开门做生意呢。”。
“有什么是我管不了的呢?”默林打了个响指,示意着自己的强大。
“这些天杀的小气鬼,连一份食物也没买,整晚都只有人喝酒。这些酒钱我大概要赚两个月,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只能分文不挣。”查尔斯说出了自己气愤的原因,差点没把默林逗笑了。
“原来如此,那我是管不了了。我去睡了,明早记得叫我。”默林转身准备离开,做为伙计,他的房间在二楼,远离了后院的老板和他女儿。再帮忙,默林也外人,他对这种待遇并不感到奇怪。
‘咔’的一声,挡门的木条断了,足有大姆指厚的木板重十几斤,即使是最大的暴风雪来临也不可能将它弄断。默林感觉到一股杀气跟外面的寒风一起吹进了屋子,像是要把一切都冰冻,撕碎。
他看向门口,却只看到了一个没有头的身子,直到那个高个子弯着腰走进了酒馆。这个人真高,高到一伸手就能直接摸到二楼的地板。如果不是见识过特雷西亚,默林一定会为这个人的出现感到惊讶。
“请问?”做为伙计,默林迎了上去,很客气地向他问话。
“问什么?这里不是酒馆吗?我饿坏了,还有些冷,拿最好的酒和肉来!”来人正是美狄亚的新贴身保镖,之前她也有过一个,不过‘不小心失踪’了。
脱掉了身上的棕熊皮斗蓬,露出了像钢铁一样结实的肌肉,在这么冷的冬天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布衣和一条不知道用什么皮做成的光滑表面的皮长裤。系在腰间的双头枪代表着他的特殊武技。
两腮和后脑的头发都剃得很干净,用特殊的油涂在了上面,看起来应该不会再长出来了。为数不多的黑发被竖着扎在了他的头顶,一个小吊辫子在他脑后一颤颤的。大个子坐了下来,发现默林仍然站在他身边。
“你在干什么?没听到我的话吗?下贱的侍者。”承达西摩很无礼地大叫着,他习惯了这种说话的方式,除了对自己‘心爱’的城主夫人。
“先生,你弄坏了我们的门,在你吃到食物之前,我要确定你有足够的钱来赔偿。”默林指着掉在地上的门栓,对坐着也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巨人交涉着。
“混帐!你在对伟大的圣战士宣战!你侮辱了我的人格!”承达西摩并不善于挑衅,但他会抓住每一个机会。终于,默林的话让他挑到了刺儿。
“这位客人,他是新来的。您大人有大量,这门栓不太好,我早就想换了。今天是我们店庆,所有酒水免费,请随便点。”查尔斯老道地发现这个大个子并不好惹,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亲自端着一瓶酒跑了过来。
可默林却伸出胳膊挡住了他,“现在过了零晨了,老板,店庆结束了。而且,这位大人也不是来喝酒的,你注意到他的斗蓬了吗?里面印着本城的标志,那朵金色的大花。”。
查尔斯用力地搬了搬默林的胳膊,硬是纹丝不动。他明白一场战斗再所难免了,便快速跑到了后院准备避难。
“城主夫人是怎么说的?让你把我们这些可怜的小市民全都赶尽杀绝?还是别的什么?”默林的话有些嘲笑的意味,故意让大个子听起来很不爽。
‘呼’的一声,大个子站起身的同时一阵风吹向了默林。指着默林的头他大声道:“拿出你的武器,我要跟你决斗。无耻的贱民,你侮辱我已经是死罪,现在,你将为你的态度承受最严重的后果。”承达西摩说话间右手已经握住了那个两尖的长矛。
突然,他发现自己的手被按在了自己的大腿上,使了点儿劲,竟然没挣动。承达西摩收起了轻视之心,“好样的,我就喜欢跟有点实力的人打。”,他开始有些兴奋,做为因为斗殴被赶出雪山的野蛮人,在大陆上,他很少能找到对手。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面前的对手竟然是一个看起来有些干瘦的小个子。
“请到门外等我,这里的财产属于查尔斯家,如果你要针对我,那么我们到外面打。如果你要针对的是查尔斯家,那我们仍然要去外面打,到空旷的地方使出你的全力,我会让你满意的。”默林像一个在卖弄自己技巧的女支女,说完,慢慢松开了自己的手。
看到默要转身向里走,承达西摩用鼻子哼了一声。他向外走去,他才不担心这个人会逃跑,如果他们走了,他就拆了这酒馆,那也算是完成了城主夫人的一个心愿。
淡云慢慢地飘着,月光时有时无,在外面等了一会儿,承达西摩开始胡思乱想。他开始担心默林真的逃跑了,那他就又少了一次不错的锻炼机会,他已经有一阵子没像样地打上一架了。这里的战士们,对于他来说,都太弱。
“让你久等了。”默林嘴里嚼着烤饼,手中拿着吃剩的部份,也没换衣服,仍然是那身单薄的打扮走了出来。
“你……”承达西摩不解地问着,他不明白,默林耽误的时间难道就是为了拿张饼吃?
“我忙了一天,刚吃饭,你是个大家伙,打倒你可能要花些力气,不吃饭可不行。”默林慢条斯理地说着,仍然一口口地吃着饼。
“混蛋!拔出你的刀,下贱的种族,竟然如此渺视我。我改变主意了,我一定要将你打成肉泥,将你的肉分成十八块分给不同地方的野兽吃,让你的灵魂永远也无法安息!”承达西摩解开了矛头上的套,棱形的枪尖边缘上,全是些像牙齿般的锯印,特殊的武器,将隐藏着可怕的招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