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八百里秦川都是最好的牧马之处,那里养出来的马匹个个精壮,每一匹都是上好的良驹。
如果当年秦朝不是仗着精良的战马,还能够同一中原吗?
能在那里有一处马厩,这是历代江湖人的渴望。
香车,
宝马,
美人,
名剑。
这四样东西已经成为了人生巅峰的代名词,谁只要拥有其中一样,就已经是人们羡慕的对象了。
千秋万代以来,为了这四样东西而死的人有多少?
已经数不清了。
古今中外以来,为了这四样东西而堆积的骨骸又有多少?
看看你的脚下。
脚下怎么了?
方寸大小的地方,就已是千千万万!
吴荻龙又恢复了那一身朴素的装扮,原来的锦衣华服不过是参加宴会偶尔穿戴的而已。
至于他的马车,一向是最简单的,只有非常重大的场合他才会让袁瑞换车。
所以在别人眼里看来,他是一个最平凡的少年。
所以在别人眼里看来,他不会做下罪恶滔天的事情。
有些事,非要披上霓虹的外衣,饰以翡翠的外表,人们才会相信,然而在人们眼中所见的一切之外,却会产生更荒诞,更离奇的事情。
吴荻龙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有最奢华的马车,却从来也不坐。
他包下了全京城最美的花魁,却没有人知道。
他藏着古籍上记载的所有宝剑,却一直秘纳在石室当中。
他有全世界最名贵的大宛骐骥,却一直藏在秦川之中,直到今天才有人得到这个消息。
有人给仁义无双的吴大少送了一匹马,还在秦川选了一块上好的场地。
宝马这本就是一个男人的追求,想象一下,一个人,骑着一匹骏马奔驰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没有任何阻碍,没有任何阴郁,只有阳光,还有阳光下的草地,绿油油的,叶片肥腻的紧,闪闪放着光泽。
而你就躺在这样的草地上,你的骏马就在你身边闲逛。
一时兴起骑上马,继续走,不需要目标,没有枷锁,只有眼前偏斜的草地,弯曲的天空,还有时而掠过的雄鹰。
有人送与这种深情厚爱,吴荻龙能够不去答谢吗?
要去秦川,那就要一路向北,在路上还要经过巴蜀。
这本来就是最正常的路线,无论谁走都不会有人怀疑。
作为一个仁义的人物,如果在路上遇见了不平的事情,是不是要管一下呢?
如果这件事情还是发生在令狐家族这样一个大家族,是不是更应该管一管?
令狐知微嫉贤妒能,对令狐家族的未来毫不放在心上,至今不立接班人,令狐瑞为了家族兴旺下去,不得已与之争辩,产生冲突。
作为仁义的吴大少,当然是要帮助大公无私的令狐瑞,至于令狐知微,他已经老了,并不适合再坐在那个位置上了。
即使有人想要替令狐知微喊冤,恐怕令狐知微自己都撑不下去了。
优胜劣汰,胜者为王,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就在眼皮下面悄悄发生。
流血、牺牲,这本来就是江湖的常态,人们已经麻木了,偶尔死个人,并不是很稀奇的事情。
偶尔死一群人,或许能让他们抬一下眼睑。
死人已经是死人了,只有活人才有价值,到时候该怎么做出选择,这已经是不用说的。
事情好像就这样定下来了,可是吴荻龙算露了一点,他没有把朱离算进来。
为了不让人发现,令狐擎汉和司空千易走的是不为人知小路。
为了能尽快回到令狐家族,芸儿走的是最快捷的近路。
为了能打听到消息,九歌走的是回头路。
为了不被别人怀疑,朱离和马辛走的是最平常的大路。
朱离有时候都觉得很好笑,有的人为了消除别人的疑惑总是喜欢做出一些让人感到疑惑的事情。
其实朱离走哪条路都是一样的,大路走的烦了,偶尔去别处走走有什么大不了?
如果不是因为有事,朱离并不想再走这条路。
九歌带他们去的藏身之所,是一处风景绝佳的地方,能在那里结一间茅庐,然后卧在山石上,晓看晨霞满天,暮仰宿鸟翩跹,这样的路无论走多久也不会累,也不会厌烦。
即使是一片树叶,也有不一样的美感,这种美感,是眼前沙尘弥漫,两侧树苗颤立所不具备的。
树木本身就生长在深山幽谷,或者肥沃鲜腥的土地上,那里的树木高耸入云,直达苍天,坐在树枝上面都有一种“不敢高声语”的意境。
即使有些树木不高,也都是枝繁叶茂,蓊郁苍翠,遮蔽了整个天空。
可是眼前这几棵种植在官道旁,用来标识地方的小树苗,却孤零零的可怜。
几根瘦小的枝叶在风中摇摆,仿佛一不小心就会尽数折断,再也立不起来。
朱离叹了一口气,他实在想不到,树木有时候也会这样凄凉,也会这样萧索,难道这都是因为冬天的缘故吗?
以前他度过了二十余年的秋冬,怎么就没有发现这种凄凉、哀伤呢?
到底是风在动,还是叶在动?
风未动,叶未动,是心在动。
朱离的心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的痛苦,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的凄苦。
今年真的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多到不忍回顾。
风沙更加猖狂了,谁也没有想到,这里竟然会刮那么大的风!这对于朱离而言是不好的消息,对于吴荻龙而言是个更加不好的消息。
可对于一间八百年没有人来过,破旧不堪的客栈而言,这是个好消息。
说是客栈,其实只是一间比较宽敞的民房,用木板隔出了三个房间,然后外面又搭了个棚子,摆了五个桌子,有个桌子当中已经烂了个大洞,至于长凳是不齐的,有的已经断了三条腿,所以想要坐下来,还需要从别处搬过来几块石头。
即使是这种长凳和桌子,也不能让风刮跑。
所以夫妻两个抓紧收棚子、桌子、凳子回到屋里,准备关好房门,等风止息。
“不能再走了。”
袁瑞感觉到今天这风有点奇怪,害怕越发大了,所以停了下来,对吴荻龙这样说道。
吴荻龙知道他的本事,他一旦说不能再走下去了,那就是不能再走了。
“找一间客栈住下吧。”吴荻龙道:“行程也不急于一时。”
袁瑞驾着马车,到了客栈门口,敲了敲门。
那夫妻两口正在床上睡得正好,听见敲门声,嘀咕道:“不知道是谁,这种天气还出门。”
丈夫唤妻子道:“你去开门,看看是不是刘大妈来了。”
“刘大妈每次来都大嗓子吆喝,这个肯定不是。”妻子推了丈夫一把道:“你去开,看是不是什么贩卖东西的客商。”
丈夫披上衣服,不情愿地道:“这大冷的天,谁没事出来,我看现在还在外面的,不是疯子就是白痴。”
嘟嘟囔囔地骂着,开了门,看见一个压低帽沿的壮汉,板着面孔,用着双白多黑少的眼睛注视着他,他才闭上嘴,向后缩了缩身体,胆怯地道:“请问客官,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袁瑞掏出一袋银子,说了两个字:“住店。”
吴荻龙此时已经从车上下来了,与袁瑞不同,他是带着三分笑意走过来的。
作了一个揖,及其恭敬地道:“在下路过此地,偶遇风沙,请求暂避一时。”
“好说好说。”见了银子,男子心情瞬间变得大好,闪身让他们进来道:“二位客官里面请,正好我们这里有两间客房。”
吴荻龙走了进来,比袁瑞领先了一步,袁瑞才开始进来。
这两间客房是挨着的,每一间都一样大小,一样的狭窄,就只能容下一张床而已。
风在外面不停地呼啸,客房的四周就不停地摆动,都这样了还不倒塌,也算是一件奇事。
吴荻龙并不在乎,连连称善道:“很不错的床,躺下一定很舒服。”
“是是。”男子赔笑道:“虽然有点简陋,不过一些应有的东西,都还齐全。”
吴荻龙进去,坐在了床上道:“袁瑞,将银子给老板吧。”
袁瑞把银子递给男子,男子欢喜的拿去了,袁瑞刚想去房间里休息,一个人的声音就从门外传了进来。
“这间客店怎么还大开着门?”马辛探头向里面看去,只见窄窄的地方站着两个大男人,最宽敞的地方就是吴荻龙的那间客房,至少还能活动的开。
“竟然是吴大少!”他乡遇故知,马辛很是欣喜,大步走了上来道:“没想到咱们在此也能见面,真是缘分!”
朱离站在外面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因为现在过道里很难再容下一个男人的体型。
男子问道:“你们几位是旧相识?”
“是的。”吴荻龙笑道:“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只不过在这里又相聚了。”
“这场大风刮的真是时候。”马辛搓着手道:“本来只想着要找个地方躲风而已,竟然还能因此见到吴大少,太巧了!”
朱离见马辛可能还要说上一会,于是去别处看看,偶然间瞥见吴荻龙的马车,朱离顿时起了好奇之心。
别人看不出来什么,朱离这个当了几年的捕头眼睛可非常凌厉,一眼就知道这马车非同一般。
虽然表面上和普通马车一样,不过其中的做工和材料却很精良,即使是几千两银子也买不来。
走到马车的一侧,仅仅是轮縠就远超其他马车,不过轮縠里好像进了其他东西,是片树叶。
朱离立即警觉起来,凑近看了看,然后失落的走了回去。
马辛还在和吴荻龙聊天,说到了万家兄弟的死时,朱离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咱们四个人,两间屋子,该怎么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