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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马贼帮里的火枪手

尼玛尔夫人和伊莎贝拉姐妹并不知道外面正在发生着什么,她们正坐在去国都的马车上,好奇地伊莎贝拉姐妹叽叽喳喳地向尼玛尔夫人询问一些有关帝国国都的事情,她们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去帝国国都,在她们的印象里,国都是个大城市,比罗贝尔大城大得多的大城市,她们就像刚出林子的小鸟一样,兴奋地不知所以。

尼玛尔夫人也陷入了对帝国国都深深的回忆之中,她也已经也许多年没回过国都了,她对帝国国都的记忆模糊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她生长的地方,她怎么会不记得呢?她突然发现在她大脑深处埋藏着一段记忆,而现在她就要打开那段记忆,那是一段既幸福又悲惨的记忆,她甚至不敢相信记忆里的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但一想到布鲁斯克,她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她的脑子里全是布鲁斯克带着邪气的笑脸,此刻她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女人,一个幸福的人怎么会被悲伤的记忆所纠缠呢,但她又有点担心,她已经有好几天没听到布鲁斯克的消息了。可该死的马库大人说她的身份特殊不宜抛头露面,知道她回都城的人越少越好,于是她们只能走小路。

当马库大人出现在她们的马车前时,艾丽丝就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她和丽贝卡都化妆成仆人的模样,混在马车里,马库大人对她们的身份,并未多问,可这让艾丽丝越发的担忧。

丽贝卡用手握着艾丽丝冰冷的双手安慰道:

“放心吧,他不会有事的,真神阿拉会保佑他的!”

可艾丽丝并不是希洛里斯人,她根本就不信奉真神阿拉,她甚至不信奉任何神灵,这是布鲁斯克对她的潜移默化的结果。

艾丽丝苦笑道:

“也许吧。”

伊利菲斯居然在听从马库大人的命令,这不仅出乎了艾丽丝的预料,也超出了布鲁斯克的估计,他以为有伊利法斯和三十位皇家侍卫的保护,她们能安全到达国都,但现在马库大人控制了卫队和伊利法斯,他带着她们绕道去了北边的柯西里城。

艾丽丝清楚地知道她们已经成了别人手里的人质,天真的尼玛尔夫人还以为马库大人是来保护她们的,她甚至差点把艾丽丝的身份告诉给了马库大人。

艾丽丝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才探头在丽贝卡的耳边耳语了一番,听完之后,丽贝卡惊讶得连嘴巴都合不上了。

“怎么会这样?”

“马修他们并不知道大人现在的处境,你必须要让他们知道,如果我们在马库大人的手里,大人就危险了!”

丽贝卡坚定地点了点,在她的心里布鲁斯克已经上升到了第二位,除了珍妮特,没有人能比他更重要。

贾菲尔男爵失踪了,他在逃出城之后就失踪了,布鲁斯克已经顾上抓他了。贾库里知道他去投奔马其顿人了,他觉得这似乎是一种解脱,如果不这样,他迟早有一天会被他给毁了。他就像大义灭亲的忠臣一样把贾菲尔叛变帝国的事上报了,对于他这样大义灭亲的壮举,帝国当然要大宣特宣,尤其是眼下,帝国战局不利,人心慌乱,迫切需要一个英雄人物来驱散他们心中的恐慌,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时势造英雄吧。

如果你仅认为贾库里大人只有这一点本事,那你就错了,他竟能请动国都里的言官为他说话,由此可见此人的能力可见一斑!

在这场阴谋当中有人获利,就要有人失利,那帮被绑架儿女的亲王,大将军们愤怒了,他们派出了自己最精英的私人卫队,去罗贝尔草原追击该的布鲁斯克,可罗贝尔草原实在太大了,更何况还有马其顿人在里面搅和,他们那点私人卫队显然是不够的,他们需要派出更多更精英的私兵去解救他们的儿女!

帝国西边的战局几乎出乎国都所有人的预料,从马其顿人突然出现在帝国西部的大后方,再到罗贝尔大城的失守,这中间只不过20多天的时间,他们相信翻越密西比山脉的马其顿人是很少的,所以当国王陛下要派彩虹军团去剿灭这支马其顿人的骑兵时,他们觉得这是立功受爵的好时机,他们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儿女送上了战场。此后一段时间,他们就失去了帝国西边战事的消息,紧接着就传来罗贝尔大城失守,伊利菲亚,巴尔德斯等五名年轻将领失踪的战报,他们惊愕了。惊愕之余,他们纷纷动用自己的情报网去查探西边战况,但罗梅城的情况也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罗丹村是罗梅城最靠近罗贝尔草原的一个小村庄,这里西北面是草原,南面是一片密林子,林子那边是蓝色的大海,没人关心林子那边是什么,因为在这片密林子里有大大小小几十窝土匪,他们就像野兽一样,白天躲在林子里睡觉,只有晚上他们才敢出来活动。

最近,土匪们听说草原被马其顿人占领了,他们只能把手伸向离梅罗城更近的地方,他们可不想跟马其顿人的骑兵作战!

可是这几天林子里又多了一窝土匪,虽然他们从来不说自己是土匪,但人们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土匪,因为他们长得太像土匪了!

这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他们既不出去抢劫,也不杀人越货,但他们吃最好的酒菜,睡最舒服的软床。他们跟其他土匪一样,也有帮号,他们叫马贼帮,领头的叫马大愣子,满脸胡须的叫马二愣子,一脸横肉的叫马三愣子....,他们觉得这群人就是一群愣子,因为他们取的名字就很愣!

可这群愣子似乎个个都富得流油!

这几十窝土匪躲在林子里,要吃要喝,还要消遣,这可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艾米妮是所有土匪的衣食父母!无论他们是要吃罗梅城里最出名的酱卤肘子,还是要喝陈年的梅子酒,又或者要叫小姐,找压寨夫人,只要你们出得起钱,她就一定能办到,因为她是这方圆百里最出名的女人。

有人说她是个寡妇,那是因为她****,一点也不像少女的样子;

也有人说她是谁谁谁的禁脔,因为她在这里横行无阻,官府不敢动她,土匪更不敢得罪她,否则她就能把他们饿死在林子里!

艾米妮从来都是单身闯江湖,既没有伺候她的丫鬟婢女,也没有保驾护航的高手,但在她手下做事,靠她吃饭的人没有八万,也有十万!

她是个胆大的女人,别人不敢干的事,她干,别人不敢做的生意,她做,曾经有位土匪头子问她:

“你是不是什么生意都做?”

艾米妮睁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中尽是无辜的神色。

“哎哟!这位大哥,奴家吃的就是这碗饭,只要你出得起钱,我就能满足你的愿望!”

这位土匪头子看着艾米妮****的好身材,口水流了一地,耷拉着脑袋说:

“那我要买你!”

艾米妮掩嘴轻笑道:

“要买我也不难啊,只要你能用金币把东边的大海填满,在西边的草原上铺一层金币,那我就把我自己卖给你!”

于是土匪头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解了腰带就想霸王硬上弓,结果他到现在都还在林子外面的那根桅杆上挂着,他的老窝也被人抄了,抄他窝的,既有官军,也有土匪,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齐心协力清除匪患!

布鲁斯克没见过艾米妮,有什么事情一般都是情报头子福尔法特出面,每次他见过艾米妮之后,他就像布鲁斯克以前说书一样,跟他们讲那个女人的身材如何如何的****,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就像两颗夜明珠,她的脸蛋就像天上的半玄月一样白净,她的声音更是让人授予销魂。

这些天,布鲁斯克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小木房里,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但他们都能感受得到,布鲁斯克正陷入深深地自责之中,如果他再聪明一些,理智一点,也许他们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也许上次尼玛尔夫人说要离开罗贝尔大城的时候,他就应该答应她,当然,这仅仅是如果而已,这世上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就是买不到后悔药!

布鲁斯克只让福尔法特替他买了一次东西,木炭,硫磺,砒霜,还有大小相同的铁珠子。

艾米妮对这窝土匪很是好奇,因为他们是新起的土匪窝,什么都不干,就天天大鱼大肉,隔三差五要找小姐来发泄一下,要知道从她手里买东西要比外面贵好几倍,于是她就猜想,难道他们是梅罗城里的顽主,闲着没事干,跑这来当土匪玩?

在这里有个铁打的规矩,各做各的买卖,各吃各的饭,互不干涉,互不打听。

做土匪的最忌讳别人刨根问底,艾米妮不好意思问,但还是问了。

“你买那么多砒霜干吗?吃着好玩吗?”

如果换另外一个人问这样的问题,福尔法特一定大嘴巴扇他,可一看到艾米妮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他什么怒气火气都没了,毕恭毕敬地回道:

“这是我们老大要的,我也不知道他是用来干什么的,反正不是用来吃的!”

艾米妮忍不住在心底暗骂几句笨蛋,如果是买来吃的,那一袋子砒霜可以毒死这周边几十窝土匪了,难道他们准备要把周围的这些土匪都毒死?

好奇心强岂非是所有女人的通病?

可她并不知道福尔法特以前是干什么的,如果她再多问一句,福尔法特就要把雪亮的匕首顶在她雪白的脖子上!

艾米妮似乎也注意到了福尔法特的防备,咯咯地笑了笑说:

“我只是好奇而已,没别的什么意思,下次如果还有什么需要直接来找我,我可以给你打个折!”

艾米妮露出一副纯洁天真的笑脸,这与她的年龄和外表极不相符!

不止艾米妮对这窝新兴的土匪感到好奇,就连周围的几十窝土匪也对他们垂涎不已,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是黑风寨的法蒂奇,人们给他取了个有趣的外号叫包大胆,意思就是夸他胆子大。干他们这一行的,靠得就是胆子,通常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里每天都有火拼发生,每天都有人死去,同时每天都有人入伙。

自从法蒂奇在林子里远远见过伊利菲亚一面之后,他就起了歹心,钱他不缺,女人也不少,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相信在罗梅城都找不出几个来。男人下决心要干一件事,通常需要动力,女人岂非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动力?

法蒂奇并不是个傻子,否则他的窝早就被别人占了,他手里有两张王牌。

也许是伟大的真神阿拉眷顾他,让他在罗梅城遇到一位疯子,一位放着正常日子不过,却偏喜欢来当土匪的剑客,他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打败了周围几十个土匪窝里的高手,可他并不去占别人的匪窝,所以他们都叫他疯子。

就像布鲁斯克常说的那样,人长得太帅了也是一种麻烦,武功太高了也不好,容易寂寞!这位疯子剑客正愁找不到对手呢!

法蒂奇的另一张王牌是他手里有一个百人弓箭队,全都装备帝国最先进的长弓,这是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本钱,也是他在这片林子里立足的法宝。土匪们使用的武器通常都是五花八门,很少会有这么制式武器,尤其是弓弩,你有见过拿着长弓劲弩去打劫的土匪吗?

法蒂奇毕恭毕敬道:

“大剑师先生,虎啸林那边突然来了一窝土匪,听说里面还有几个带剑的剑客。”

披头散发的疯剑客闭目沉思道:

“是吗?你有派人去试探过吗?”

法蒂奇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道:

“我派出去十几个好手,没一个能活着回来的,想必已经遭了他们的毒手!”

别人都不知道法蒂奇除了胆子大,演技也好,一哭二闹三上吊,终于把我们伟大的疯子剑客给说动了。

可他遇到的不是剑客,而是一位刀客,刀客的刀又长又宽,锋利沉重,刀客的刀法平凡无奇,但却招招致命。

乌里奇也不知道从哪来了个疯子,既不报名号,也不说话,上来就开打,而且剑法精湛,剑术高明,显然是受过名家大师的指点。乌里奇越打越吃力,因为要舞动他手中的长刀,需要花费不小的气力,而他的刀法又刚烈霸道,有一股死而不回的气势。剑客的剑法剑走偏锋,咄咄逼人,精湛的内力与出神入化的招式相配合,刚柔相济,吞吐自如。看起来就好像一个是下乡匹夫,一个是城里的剑客,他们的风格截然不同,却又实力相当。

布鲁斯克正和伊利菲亚躲在树丛里亲亲喔喔,叽叽歪歪,该死的疯剑客舞起了满天的风沙,眯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该死的乌里奇!你在跟谁干架呢?”

乌里奇喘着粗气道:

“大人,这人是个疯子,上来就动手,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太他妈不文明了!”

布鲁斯克跟伊利法斯学过几天剑术,当然知道这疯子的剑法了得,急得忙向乌里奇喊道:

“乌里奇!这小子起码是八级剑师!”

疯子剑客突然睁眼怒视着布鲁斯克,正好这小子腰里挂着宝剑,他就像见了裸女的色狼一样,直奔布鲁斯克而去!

布鲁斯克虽然跟伊利法斯学过几天剑术,可该死的伊利法斯说他的资质只相当于帝国十岁儿童,这明显是对他极大的侮辱,所以他才要急着造两把火枪来玩玩!

一枪在手,谁敢不服?谁敢不服,一枪撂倒!

布鲁斯克就地一个驴打滚,躲过激射过来的剑气,炙热的剑气灼烧着地上的杂草和黄土,布鲁斯克反手从屁股后面摸出两把模样古怪的东西,只听两声清脆的爆响,布鲁斯克手中那玩意喷出了黄色的火焰,可怜的疯剑客还以为他也是个八级剑客,大叫一声:

“来得好!看剑!”

剑字刚落音,疯子剑客的身子从半空里摔了下来,躺在地上不动了,这一幕把乌里奇和伊利菲亚看得目瞪口呆,布鲁斯克一脸淫笑得吹了吹枪口的烟火。

“乌里奇!去看看他死了没有,敢在我面前装B,打不死你?”

可笑的是,两枪都打歪了,一枪打在大腿上,一枪打在胳膊上,乌里奇怎么看都觉得纳闷,这两个伤口怎么相差这么远呢?

布鲁斯克颇为尴尬地笑了笑。

“死了没有?没死就把他拖回去,这可是我的战利品!”

伊利菲亚盯着他手中那玩意,执意要拿过来玩弄一番,布鲁斯克推脱道:

“这两把枪不适合你玩!”

惹得伊利菲亚一阵乱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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