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扬民风剽悍,习武成风。袁术招幕当地百姓,组成了一支战斗力极強的军队,号称丹扬兵。
袁术靠这支丹扬兵转战淮河南北,击败了许多军阀,占领了最富饶的江淮地区,当上了皇帝。
丹扬兵不但是袁术军中最精锐的军队,而且与袁绍的大戟士,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兵,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陷阵营并成六大王牌军队。战力显见一斑。
丹扬兵是袁术起兵的老底,精华所在。所以并不与其它军队驻防在一起。
丹扬兵的驻地在城南五里的一处大宅中,待遇远超其它军队。
三更半夜,除了打更人和巡逻的士兵外,丹扬兵大都进入了梦乡。
曹紫樱取得兵符令箭之后,与李丰等四将会合,向丹扬兵驻地奔去。
“来者通名!军中不得纵马!”一名巡夜士兵望着疾驶而来的曹紫樱五人大声道。
“小子狂妄!我等奉皇上之命,特来调动丹扬兵,前往徐州,若是耽误了军机,你吃罪得地么?”李丰纵马上前,厉声喝道。
巡逻兵吃了一惊,认得是虎咸将军李丰,连忙大开营门,让过五人进去。
校场上,曹紫樱一身戎装,立于高台之上,俏脸不怒自威,小小年纪,便拥有大将之风,颇为难得。
李丰、雷薄、陈兰、陈纪四将分站四角,手中各拿着两根檑木,将四面牛皮大鼓擂得咚咚作响,鼓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将睡梦中的丹扬兵惊醒。
丹扬兵们纷纷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军中有紧急军情时,方才会半夜擂鼓,若是一顿饭的功夫未赶到校场,就要受军法从事。
虽然万分不情愿,但丹扬兵们还是顶盔贯甲,拿好兵器,向校场赶去。
一顿饭的功夫,十万丹扬兵已到齐大半,校场上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十分壮观。
曹紫樱干咳了一声,提气高声道:“陛下有令,命我为行军大都督,率领尔等前住徐州,救援吕布!众军听令,立即开拔,前往徐州!”
曹紫樱的声音在内力的推动下,每个字都清晰地传入每个士兵耳中。此言一出,十万丹扬兵炸开了窝,一片哗然,冲着高台上发号施令的曹紫樱七嘴八舌地嚷道:
“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命令我们?”
“曹军势大难敌,你这是让我们去送死呀!”
“我不信,你多半是徐州吕布派来的奸细,不怀好意!”
“虎符令剑在此!不从者斩!”曹紫樱左手执剑,右手握符,猛地提了一口真气,说得斩钉截铁。
满含内家真气的话语,震得众兵卒的耳膜嗡嗡作响,胸口如同被千斤巨锤砸中,烦闷难当。更有内力稍弱的士卒,脸色煞白,一口鲜血喷出,萎靡倒地。
丹扬兵们见曹紫樱功力深厚,又有虎符令剑在手,一时间乱了阵脚,不知所措。
李丰、雷薄、陈兰、陈纪四人相视一眼,会心一笑,同时拜倒在地,大声道:“大都督威武!我等愿跟随大都督,鞍前马后,万死不辞!”
众兵卒见李丰等四大将军都归顺了曹紫樱,无可奈何,只得随众下拜,表示臣服。
曹紫樱立于高台之上,见丹扬兵已经臣服,嘴角掀起一抺得意的弧度,正欲出声。
倏然,东北角两名士兵突然快步奔岀,向外逃去。边跑边喊道:“什么大都督?我只信大将军纪灵,你们反叛朝廷,等着千刀万剐吧!”
曹紫樱俏脸一沉,美眸中杀意涌动,厉声道:“杀了他们!”
陈兰、陈纪两兄弟纵众而出,施展轻功奔到两名逃兵身后,被内力包裹的拳头,重重得落在两逃兵背后。
“呯呯”两声闷响,两名逃兵同时中拳,肝胆破碎,口中鲜血狂涌,哼也没哼一声,倒地而死。
在丹扬兵们震惊恐惧的目光中,陈家兄弟缓步走到众人面前,沉声道:“无视军规,不听军令,擅自逃跑者,杀!”
曹紫樱满意地点了点头,高声道:“众军听令,立即拔营,前往徐州!”
丹扬兵被曹紫樱的血腥手段震慑住了,再也无人敢违抗她的命令。众人默默无语,在曹紫樱的带领下,出了北门,浩浩荡荡地向徐州奔去。
曹紫樱令陈兰、陈纪二人为先锋,率军先行。李丰、雷薄为后军督粮使,押运粮草。自已自领中军,巡视四方。
大军在路上行了三日,渡过了淮河,进入了山东境内,距徐州不过一百余里。
此时是深冬,大雪漫天,十分寒冷,丹扬军将士都穿上了厚厚的棉衣,裹得严严实实,在雪地中坚难前行。
曹紫樱端坐在骕骦马下,心中七上八下,为义父吕布担忧。她离开徐州已经一个月了,徐州城粮草不足,只怕是早吃完了。忍饥挨饿的徐州士兵如何抵挡得住如狼似虎的曹军呢?
曹紫樱正忧心之时,陈兰,陈纪两兄弟满身血污,撞撞跌跌地奔了过来。
曹紫樱心中一紧,连忙问道:“两位这是怎么了?莫非前面有大股强盗拦路?”
“大都督,前面并无大股强盗,只有一个衣衫破烂的傻大个儿。他要抢我的马,说烤着吃。末将便与他打了起来。说来惭愧,我兄弟二人联手,竟然被一个傻子打得大败而归,给您丢人了!”陈兰说起原由,十分尴尬,吐吐吞吞地讲了一遍。
“欧!有这等奇事,你们二人带路,我去瞧瞧!”曹紫樱少女性情,颇为好奇道。
二人翻身上马,领着曹紫樱向前奔去。
三人纵马疾驶了三四里山路,来到一座大山前。一名身高一丈,膀阔腰圆,满脸肥肉,二十七八岁的痴傻青年男子赤脚站在雪地中,一阵寒风吹来,掀起了他破烂的衣衫,男子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寒冷。
那男子左手中握着一把银尖戟,他身旁倒下了数十名丹扬兵,鲜血染红了雪地,分外妖异。倒下士兵虽多,却没有一人丧命。
男子右手握拳,钵盂大小的拳头落在一匹战马脑门之上,战马一声嘶鸣,倒地死去。
那男子抓起战马的四个蹄子,背到背上,转身就要离去。
“喂!傻大个,你背着马儿要去哪儿?”曹紫樱问道。
“呃,你是跟我说话吗?”男子挠了挠头,“抓来吃呀!”
“陈兰,你去火头营抬一头烤全羊来!”曹紫樱吩咐道。
“喏!”陈兰虽然心中极为疑惑,但军令难违,他还是带了两个士兵,去了一趟火头营,抬了一头烤全羊,放到曹紫樱马前。
烤全羊热气腾腾,油而不腻,色泽金黄,香气扑鼻,令人食指大动。
男子目不转睛盯着烤全羊,重重地咽了一口口水,迈动大步,向烤全羊扑羊。
曹紫樱微微一笑,横戟架在烤全羊上,说道:“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饿了?想吃吗?”
男子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他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想吃!”
望着男子木讷呆傻的模样,曹紫樱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笑道:“你回答姐姐几个问题,如果表现得好,就让你吃。”
男子重重地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人呢?为什么要抓马儿?”曹紫樱问题如同连珠炮一般发岀。
那男子脑筋不太灵光,显然不够用。挠了半头天,方才傻里傻气地道:“俺叫鄂焕,俺妈叫俺大傻。俺和俺妈住在大山里,每天抓老虎、狮子、大象、狗熊吃。有一天,俺妈病了,说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到天上去。俺一觉醒来,俺妈就没了。冬天到了,狗熊、大象们都藏起来过冬了。俺找不吃得,吃了半个月雪,雪真不好吃啊,不顶饿。俺就想抓个马儿,烤着吃,多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