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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良驹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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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深山后,已是午牌十分,金乌当空,天气颇热,秦乞与朗还珠沿着吴越道走着,秦乞满心烦恼,朗还珠却走得很开心。

无论是水路还是旱路,要去滇牧州必须先到越牧州。如今越牧州沿海一带已经被宗朝余党所控制,先要自珠海江进入滇牧州是绝没可能的,至少对于秦乞是如此。

走旱路则是由两域之间最有名的胜境关进入滇牧州。而秦乞便准备走这条“入滇第一关”。

“当日进山的时候,我记得马车应该过了十四所。”朗还珠见秦乞一路走来沉默寡言,显得心事重重。朗还珠虽然心中忧虑,但一路却说说笑笑使得气氛不至于太沉闷。

“赶在天黑之前应该能到十三所吧。”秦乞抬头望了望被浮云遮掩了半边的金乌,忽的叹了口气道:“这里是官道,若没有马牌别说借马,就是留宿都不可能。”

此去越牧州至少也要四百多里路,想想便令人却步不前。

“都护府家眷都会有一枚玉牌,我想这玉牌总比那马牌有用些吧?”朗还珠将挂在脖颈里的红线玉牌掏了出来。

秦乞托在手中一瞧,这小小玉牌上竟然刻有都护府的文印,秦乞不知其他牧州的都护府家眷是否也有如此玉牌,但这玉牌无疑是一种特权,至少在本牧州除了调动兵马之外,绝对可以为所欲为。

感受着玉牌上残留的温香,秦乞叹息一声,将玉牌还给朗还珠。

“无良哥哥你怎么了?”朗还珠见秦乞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不想骗你,今晨我们去扫墓时有两个人找到了我,说我处境十分危险,至少有两方势力要杀我。”

“为何我不知?”

“因为那那时你昏厥了。”

“有人预言当世会出现五位元道术者,而我就是其中之一,我的出现会对某些人不利,所以这次去滇牧州我不能带你去,这一路上定是艰险重重,我能感觉到危险在逼近。所以,所以我希望你能回闽牧州,至少那里现在是安全的。”秦乞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所以你打算到了十三所,然后扔下我一人,独自去滇牧州吗?”朗还珠不怒反笑。

“是的。”秦乞点头。

“本小姐喜欢去哪就去哪,想和谁去就和谁去,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互不相干岂好?”朗还珠将肩上的包裹丢在秦乞脚下,轻哼一声,向前走去。

秦乞摇了摇头,对着朗还珠窈窕的背影张了张嘴,终究没再说什么,捡起地上的包裹向朗还珠追去。等到了十三所再说吧,现在就算说通了也还是要在十三所分手。

“本小姐口渴了。”朗还珠心中愈想愈气,索性胡搅蛮缠起来。

秦乞从包裹取了竹筒,摇了摇却是一滴水也没有了,便穿进驰道旁林子中的小溪盛了水。

“你先喝吧。”朗还珠坐在包裹上,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你不是口渴了吗?还是你先喝吧。”秦乞错愕,但心中却如吃了蜜一般甜。

朗还珠从衣袖中抽出丝帕,轻轻擦拭着秦乞额头的汗水,柔声道:“快喝吧。”

秦乞心中一软,登时有些后悔,自己定是伤了还珠的心,不该将话说的那般强硬,“对不起,还珠,我——”

“我知道你有苦衷,但你曾经告诉我,你会娶我,我是不会离开你的。”朗还珠幽幽道:“母亲去世后,父亲便搬到了罗城府邸,我独自一人住在叶煌城偏院,整整住了十年,这十年来父亲从没来看过我。”

秦乞听的一怔,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故以至于如此两不相见,但秦乞知道现在还不能去问,因为他能感觉到朗还珠还没有准备好。

“十年前的我们还是懵懂的孩童,但我一直记得那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十年前,城隍庙。

家婢带着小朗还珠去城隍庙祈福,谁知那天信客众多,使得两人失散。

这一切对于很少能出来玩的小朗还珠来说是新奇的,也正是那天小朗还珠遇到了秦乞。

是时秦乞的父亲已经去世,还没有遇到白若兰,是个鬼灵精的小乞丐。而沈怀仁父母双亡不久,寄宿在叔嫂家,嫂嫂对怀仁也是百般刁难。

所以一有时间怀仁便会来找秦乞玩耍,两人不打不相识,成为莫逆之交。

叶煌城的城隍庙修建的十分宏伟,不知是因为修建的宏伟所以信客众多,还是因为信客众多所以才改建的气势恢宏。

怀仁守在正殿回廊处把风,而秦乞则手脚利落的爬到中院的木棉树上,树下是一个水池,这个池子叫放生池,里面放养有龟鳖。

秦乞挑着竹竿,垂着钩线趁往来信客不注意偷钓着池中的龟鳖。

才钓了两只,便被坐在池边的朗还珠发现了,秦乞见那女孩穿着华贵,知道是富贵人家小姐,便咒骂了一声,匆匆爬下树来,与沈怀仁溜了出去。

这两人搞到野味总会回到坐落在郊外的石屋中大快朵颐一顿,但没想到他们秘密据点却被一直尾随在后的朗还珠发现了。

秦乞与沈怀仁面面相觑,最后不得不将烹好的龟鳖分给朗还珠一半,这才令郎还珠忘了他们去城隍庙偷鳖的事情。

三人就此建立了初步的友谊,第二次相见的时候已经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了,长了一岁的朗还珠故意撇开家婢跟着秦乞和沈怀仁在城里到处乱逛,但朗还珠最喜欢的还是石屋后面那片桂林。

但最终还是被家婢发现了,朗还珠被带了回去,秦乞也遇到了白爷走出了闽牧州到处搜寻八骏的下落。

一晃已是十年后,曾经的小姑娘已经亭亭玉立,曾经小乞丐已成元道术者。

但所幸他们又走在了一起,但却没有想到是如此的短暂。

“那是我喝过的最美味的汤。”朗还珠依偎在秦乞怀里,甜美的笑着。

秦乞轻呼一声,猛地站了起来,“刚才我在林子中的小溪打水,似乎看到水中有龟鳖潜游,现在天色尚早,不如我们便造一锅龟鳖汤如何?”

“同意。”

秦乞自小喜欢喝龟汤,所以对捕龟也颇在行。

“小溪中的乌龟一般很难看到,它们总能隐蔽的很好,所以首先是要将它们引出来。”

“我知道了,抓些小鱼虾当做诱饵,将它们引上岸边。”朗还珠笑道。

“虽然我对捕龟有经验,但却对抓小鱼虾却是不知,敢问女侠如何才能抓些小鱼虾呢?”秦乞嬉笑道。

“女侠不敢当,但我有一法保证可以抓到。”朗还珠神秘道。

“不会是钓吧?”秦乞打趣道。

“是漏。”

只见朗还珠从包裹中翻出一个颇大的竹筒,然后叫秦乞将竹筒打通。朗还珠从袖中取出丝帕,然后松松绑缚在竹筒上,然后将丝帕压入竹筒中。

此时秦乞也看明白了,大赞朗还珠聪明,没想到一个大家小姐竟然懂得野生之法。

但秦乞不知道的是,在他昏迷的那十多天,几乎天天都能喝上龟鳖汤,这可是朗还珠试过无数次后才总结的宝贵经验啊。

不一会儿便漏出了一些小鱼虾,然后秦乞将小鱼虾堆放在岸边不断对着小溪扇气,让小鱼虾的腥味飘进乌龟的鼻子中。

两人躲在岸边的林子里,不一会儿果然有三两只手掌大小的乌龟被小鱼虾吸引,蹒跚的向岸边走来。

正待它们大快朵颐之际,却不知已被秦乞提在了手中。

包裹中只有三两个用来盛水的竹筒,此时这些竹筒便用来充当锅碗。

篝火燃起,竹筒中香味四溢,不多时龟汤便做好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加了一点盐丁,但汤肉绝对鲜美。

两人用竹筒分盛了鲜汤,正待入口却听到不远处传来嘶叫之声,接着“踏踏踏踏”声由远及近。

还不待二人反应过来,直觉劲风扑面,一下子将篝火吹灭了。

秦乞一惊,忙回身看去却是两匹高头骏马喷着响鼻,围着他们转着圈。

“小红,小黑?怎么是你们两个家伙?”秦乞将竹筒放在地上,猛地站了起来。

朗还珠见这两马都没有上鞍,知道这两马逃窜至此,无人跟来。

浑身通红,鬃尾乌黑,这是一匹上好的赤骝马,这马就是数月前刘云清自越牧州赶至闽牧州时的骑乘,说起来这赤骝马也不是刘云清的,而是与刘云清一起干事的曹元明的坐骑。

赤骝马性情温顺,记性也极佳,朝着秦乞嗅了嗅便想起了秦乞,登时嘶叫两声在秦乞身侧停了下来。

另一匹是浑身土黄,马嘴乌黑的黒骊马,这家伙明显要比赤骝马神骏不少,但也显得倨傲许多。

它将放在地上的竹筒用马蹄踩倒,然后伸出舌头舔舐着流淌出来的龟汤,赤骝马嘶叫一声,也俯下身子舔舐了起来。

这两个家伙绝对是被肉汤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怎么无良哥哥认识着两头骏马?”朗还珠见这两马神骏不凡,心生喜爱,不住轻抚着赤骝马的背鬃。

“这两匹骏马是刘大哥的。”想起刘云清,秦乞神色黯淡,简略将自己在马市中遇到刘云清之事说了一遍。

这两马也算是患难兄弟了,在驿所时,突遭蛇怪袭击,马棚被毁,两马死里逃生。再是闽牧州中,三方乱战,虽然没有殃及叶煌城,但这两马本应该关在白若兰府邸的马棚中,又如何出现在这里?

但不管怎么说,它们能平安无事就好。

两人两马分了龟汤,如今正嫌路远,却平添了脚力,秦乞将包裹垫在马背上与朗还珠共乘着赤骝马。

朗还珠平日出门都是骑乘马车,绝少骑马,如今这马有没有上鞍自然不能独骑,所以便与秦乞共骑了一匹。

赤骝马显得很兴奋,抡起四蹄一路狂飙起来,似乎是在和即将坠落的金乌比赛。

身侧黒骊马脚力更是了得,稍微加速便将赤骝马甩开老远,所以一路上总是黒骊马跑前跑后不断催促着。

这黒骊马乃八骏之翻羽的后裔,拥有这份脚力也是必须的。赤骝马虽然不是八骏之后,但也算万中挑一的良驹了,驮了两人也不见丝毫疲惫。

终于在余晖晚映中,两人两马拖着长长的影子赶到了吴越道十三所,曾经遭受蛇怪侵袭的驿所,但他们却并不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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