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诛圣》
作者:浅忆重殇
简介:少年善良本性
命里邪恶之体
举世皆敌
弑杀万千
红粉骷髅
忠义埋骨
谈笑间
干戈刀剑
四方寂灭
世事是非无常
世人尔虞我诈
世态炎凉
变迁沧桑
红尘若梦
梦转浮屠
一挥间
了无宿牵
身陨道存
大家好,我呢,是浅忆,在这本书的开头陪大家聊聊天,说一说《诛圣》的相关故事。
《诛圣》创作于作者高一上学期段考过后的第二个星期,那时候浅忆成绩出来了,考得很差,一时间迷惘惆怅,心烦意乱,于是开始写了这个故事来当做消遣。《诛圣》的创作纯属偶然,一天下午,心血来潮地跑到文具店,也不知道怎么了,就买了一本笔记本,写了起来,等到了第二天时候,那本厚而大的笔记本上,就留了约有一万两千多字,这是开始,之后就渐渐步入正轨了。
《诛圣》刚开始我也没想太远,就感觉写到哪算哪,但后面完全就是任务式的了。我数过了,这本笔记本共有四十二张,八十四页,当时每天写三页左右,没分段,为了多凑一些字数。三页加起来就有三千多字,除去开头的一张和末尾的一张用来写别的东西外,我共写了二十四章,一章三页,
我还是学生,每天都要上课,每天都有作业,难得有时间继续写下去,为了完成任务,我的作业只能敷衍完成,变成了本末倒置,算起来,这是我最大的一个失败吧!
这本笔记本用了接近三周的时间才勉强完成,质量不算多好,数量也没有太多,因为后来每日的更新变成了任务而不是乐趣,所以难免会有消极情绪出现,比如在第十二章的时候,写到一半,脑子短路了,再也想不出下文,因而这一章的更新拖到了明天,
有时候写的越多越感觉脑子不够用,脑细胞繁殖的速度都没有死的速度快,写着写着就想扔下笔,再也不写了,需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不仅要与前面的有所照应,还要考虑后面的衔接,总之,写作长篇对我来说,是件很有挑战性的工作。
坦诚地说,我不是专职的写手,我也没有大神他们那种日更万字,做到每一章都有上万人追的能力,这部小说不好看,不好看也就算了,还更新慢,但我依然没有放弃它,是因为什么呢?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吧,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梦想而去努力吧?我不知道我的梦想是不是就是这个,但我还是要坚持下去,并且希望有一天,它能够实现。
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始终逃不过一个“钱”字,我写作的初衷也是为了钱,以前是,现在是,可能将来也是,不是说我家有多穷,反而是我有多穷,穷智商,穷情商,穷能力,像这样的人,要是官二代,富二代还好,如果不是,那对不起,只能请你饿死街头了。
我很早就知道了这一点,不是别人告诉我,不是书上写着,而是亲身体验到的,我曾经在广州做过暑期工,仅不到一个星期,就被辞了,拿的到不过几十元钱。几十元钱,能够做什么呢?一个星期的伙食费都不够,我懂了,至少钱很难找,很难找。
所以我才想写作,写自己的文字,不管是否有人厌恶,有人讥讽;写自己的感触,不管是否有人阅读,只要是我想做的,我就一定去做,
言归正传,《诛圣》的更新已由蜗速升级到了龟速,所以,在此我想还是喊一喊那个老掉牙了的口号:求月票!!!
按理说,话到如此该结束了,不过我不介意多写一些废话凑字数,《诛圣》是我自我感觉良好的一本书,它很有章法逻辑,读下去你不会感觉到狗血,反而是恍然大悟,因为有些东西在前面做好了铺垫,当然,有些地方可能会看得云里雾里,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
《诛圣》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虾米XL也就是许尹大大的小说,受他的文章的影响很大,虽然我没同他说过什么,他也不知道我,但我还是在此帮推荐一下,虾米XL著的《诸天万界》,极好的!
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十六岁,写完时,我希望只是十八岁。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