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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锋芒在背

魔界的日出有些晚,他站在空中一夜无眠,此时更加精彩奕奕。他展开四翼飞上了天空,在空中随意地开始练习起武技!

心情如同刚刚升起的太阳,那是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激发!手中的枪越来越快,一个个飞扬的白色大花在空中随意绽放,渐渐已经成为漫天飘雪。

七十二种武技融会贯通,越来越快的速度,让天地之间仿佛一个黑芯白茸的黎明蒲英(魔界物种)在空中飘来飘去。

当一声嘹亮的鸟叫声从林边传入胡蒙林耳朵里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惊悚。是的,一种恐怖的压力仿佛忽然间浸入了灵魂,连刚刚还在沸腾的精神之海都瞬间凝固了起来,锋芒在背!

有敌人!胡蒙林回身一扭,手中的“破魔枪”拧腕翻扫,而整个身体却反向一个三百六十五度空转,急速坠向地面。

一招之内,五个余里克宗的“七十二武技”相融合。“魔影无踪”“燕回转”“灵犀回望”“石陨术”“柔身术”。

“小子,别动啊,说,你是从什么地方偷学了这么好的武技的?”一个明显老迈的声音从胡蒙林身后传来。到现在为止,胡蒙林已经连贯做了好几个动作,仍然没有看到这个像影子一样尾随在身后的老人。

“你是谁,要干什么?我们可不认识!”胡蒙林听声音判断应该不是魔族发现了自己的破绽,不过这个老者绝对不是自己可以匹敌的!

“小子,偷学了我们余里家族的武技,还居然理直气壮,不说也罢,我就带你回“对脚岛”吧!”说着,胡蒙林感觉自己仿佛被绳子捆住了一样,居然身体再次漂了起来。

胡蒙林可不愿意束手待毙!他长枪尖倒转,在身上轻轻一划,“破元刀法”将身体周围的元气搅乱,然后长枪舞动,全面开始防御起来。

对面的老者轻咦了了一声,“好,我就看看,你到底偷学到了什么程度?”

一条长棍忽然出现在他脚下,“地影棍”猛然转折,“燕回转”结合了“灵犀回望”竟然直捣胡蒙林的小腹!

胡蒙林惊讶间,长枪抖动,二人很快就缠斗在一起。胡蒙林越战越心惊,到目前为止,他竟然一次照面都没和老者打过,只是从声音上判断应该是老者!

那老者随意至极,每一下都是几种武技的融合。棍法中没有任何元力波动,单凭武技就完全压制了胡蒙林。要知道,胡蒙林的枪法中可是有着黑暗、木系两种元素力量,甚至还有着一点法则的威力,却在老者的“轻描淡写”中完全被化解了!

“慢,老人家,我可是刚刚回家,就算你要把我带到什么脚岛治罪,也得让我和家里说一声吧,不然他们得多着急啊!对了,老人家你想想,如果你的孩子忽然不告而别,你会什么心情?”胡蒙林早就听出对方是余里家族的人,心情逐渐放松了。

看看自己明显不是对手,他不得不考虑退路了!

怕什么呀!自己的灵魂之中可有余里克宗的精神力,自己部落之中还有余里柳真、余里柳华,就不信余里克强不顾兄弟之情,不顾后代联姻之意,最多就是把自己遣返回蛮荒而已。

想到这里,他说话又异常顺利了,“老人家,我还有事情呢,能不能过几天再去?”

那个老者静静地站了好一会儿,空气仿佛凝滞了一样,胡蒙林现在完全不由自主地漂浮在空中了。

“好,小伙子,我给你一天时间,明天中午,我来找你,我想你不会愚蠢到逃跑吧!”

胡蒙林忽然感觉身体一松,他猛回头,满天的晨光,无论是空中,地面还是远方,那个老者已经人踪皆无,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到目前为止,他可一个照面都没和对方碰过!对方长什么样一点也没印象!

胡蒙林愣愣地想着,难道这个就是余里克强前辈?不,应该不是,听说那个余里克强已经是八翼巅峰魔瞳武者,在蛮荒世界来看,这是十五阶以上的强者了,对于普通兽人来说,已经算是神的范畴了!

村子里,荷里霜花跑了出来。“哥,你这么早就跑出来练武?真勤奋,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早起晚睡。对了,你一会儿和我们进城吗?”

“当然要去看看!还有,你手中拿着的是什么东西?”胡蒙林扮演着好哥哥的角色,当然要和言悦色。其实,他还真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聪明伶俐,也不多嘴多舌,又亲近又善良,怎么会不喜欢呢?

“哥,你不是傻了吧,还是练武时间长了什么都忘记了?这是藜明花的种子啊!”胡蒙林乐了,昨天在路上他看到过这些藜明花的种子了,是一颗颗像红豆一样的红粒子!

可“妹妹”手上这个,竟是一个蓝色的如碗大小的薯类啊?

看到胡蒙林还是疑惑的样子,小女孩只好把刚刚扔了的藜明花藤找了回来。看到这株藤时,胡蒙林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这是另一个品种。叶子宽大肥厚,藤茎粗壮,而这个种子居然是长在地下。藤根处还有着十几颗小一些的,也有土豆大小。

“哥,这东西和那种红色的不一样。它的花很小,蓝色的,却结果实很大,一般我们都把它挖来当菜吃!那种红色的小果实,都送给那些穴蛛人和蛛魔人,不然他们身上的味道还不熏死人!”

胡蒙林听了小姑娘的话,一下子发现了一个商机。难道红豆一样的果实还能当香囊一样用吗?走到另一侧的树下,从一颗正盛开的红色藜明红上找到一颗种子,闻了闻,不香,没什么用啊!

忽然,他感觉到了不对,自己手上应该有汗水的味道,那种自己熟悉的略带生命气息的味道,可是,手上现在却什么味道没有。如果光靠鼻子去闻,根本不可能发现这里有一只手。

“哥,看来你真忘记了!这种红豆,一颗就能完全中和一个魔人一天的体味!村东的食人魔刘大叔那个体格,一天也不过一颗而已!不过第二天早上就得换,不然就失效了!还有,这种藜明红的花瓣可以做这个!”说着,小姑娘伸出了手,那指甲上红艳艳的颜色,让胡蒙林一下明白了,这花居然是油性的涂料。

一身是宝啊!想不到啊,在这个小山村里,发现了一样没人注意的宝物。

“小妹,我如果要收这种花的果实、花朵还有这种小红豆,能收到多少,贵不贵?”胡蒙林问道。

“收购,哥,还用收吗?你只要站在村子里喊一声,全村上下一起上山,半天时间就能弄几百袋子!”小姑娘看来还是很淳朴,一下子没弄明白胡蒙林的意思。

“不,我是说收上来后,我要把它们卖出去!我们从乡亲们手里收上来,然后卖给南方的食人魔,还有冥界那些冥人冥怪,一定会发大财!”胡蒙林给小姑娘画着充饥的饼。

“哥,食人魔哪我知道,以前也有人收过,一个晶币一袋子,不过后来就不来了,听说那红豆子对于食人魔效果不太好,一天得一小把才行,食人魔懒,根本不愿意拿着反复换,所以就不行了!哥,我们能挣钱吗?”

胡蒙林忽然明白了,不是没人发现这种东西价值,实在是因为观念太落后了。不愿意一会儿换一下,难道不能把几十颗或上百颗缝成香囊吗?一个月换一次,这样不就能吸引那些食人魔族吗?

想到这儿,胡蒙林开始部署自己的小妹,雇佣周围村子的乡亲们大量收购各种果实、花朵!反正这里也不是蛮荒,这种藜明花即使绝迹了,胡蒙林也不会心疼的!相反他还正希望如此,这样就成了独家买卖。

“哥,我们这附近的山上,这种东西老多了,你能收得过来吗?一个晶币一袋子,也得好几千紫晶币吧!不过,也就我们这小城附近山上有这种藜明花!”

“小妹,不用怕,我的那些货今天就到,卖一些就够了!何况,哥还有几十万紫晶币呢?”胡蒙林的话让这个小姑娘一下子陷入了数钱都数不清的程度了!

毕竟,几十万紫晶币对于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村小姑娘来说,绝对是个大数目。

当整个村庄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管老人孩子还是残疾人,反正能动的,都开始上山采摘了。这种东西,随处都有,不用爬到很高的树上,就能很快弄满一小袋子。然后再收集下一袋子。一天一个女蛛魔人,完全可以挣到几十银币。

渐渐地,消息传到了周围乡村,大抢收开始了。胡蒙林猜得没错,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当中午时,小妹带着全村的老少,把一个个半人高的小袋子堆满了院子。

胡蒙林看到如小山一样的果实,心里高兴极了,仅半天就支出一千三百多紫晶币。

胡蒙林手中没有这么多现金,他让人到城里,从刚刚到达的货物中,直接出售了一些当地热销的低价值产品,然后带回现金继续收购。

“哥,行了,咱们先进城吧,那些货也得找地方存下呀!还有,盖仓库得好几天呢!现在就得确定地方啊!”

胡蒙林和自己的“弟弟”荷里代弟二人迅速飞向城内。一路上,他飞飞停停,才一对羽翼的弟弟修炼不成,实力极低!胡蒙林恨不得背着他飞,但他不敢如此,毕竟是亲兄弟,挨得近了,难保看出破绽!胡蒙林开始试着和他聊起一些当地的各方势力。

本来感觉与哥哥很生疏的荷里代弟渐渐熟悉了,开始吹嘘起来。很快胡蒙林就得知了蓝宇小城内一些势力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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