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刻,青墨低下了头,自愧不如。
不管是穿越前亦或是穿越后,青墨都身无长技,虽说从小练字能写得一手令人称赞的漂亮字,可这似乎也无用,与这漠城数百奇女子一比,当真是渺小到了尘埃里。
这两人只要碰面,必定会有聊不完的话题,你一言我一句中,恨不得将自己所知所想全数道出,一点不留。
聊得尽兴,青墨却未曾忘了自己今日的大事,见时间差不多,便起身告辞,推说自己找一个旧友有事相商,便出了门。
她的目的地,是东林山,从林家往那走,距离并不算远,步伐稍快一些,也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
就在青墨赶往高邑住所时,那里也正是热闹非凡。
贾锋带着手下全来了。
高邑开门看那站在眼前的数个彪形大汉,瞬间傻了眼,“你这是作何?”
贾锋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挡在大汉前,道:“高大侠,可否进屋说话,我有要事相商。”
他直接从安府过来的,太过心急,也顾不上去别地歇息,急切着想从高邑这里得到某些提示。
高邑瞟了贾锋一眼,在他面前,高邑总是保持高高在上的态度,从不放松,“说吧,何事。”
高邑四下看了一眼,眼轱辘直转,鬼鬼祟祟道:“高大侠,我刚从安府归来,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说到这一句,他余存几分神秘,眨眨眼接着道:“那安府啊,竟然举家搬离了!”
高邑精神一震,“什么?搬离了?”
“是,整个安府都已经空了。”贾锋说着,面部表情像是添油加醋一般,挤眉弄眼很是夸张。
高邑满腹疑虑,搬走了,为何搬走,难道是听说了戚子风扬的秘密,为了不让他得到那副地图,特地逃走的吗?
不应该啊,戚子风扬办事从来严谨,绝不可能露出丝毫破绽。
想到这,高邑浑身一阵冷汗,浸透整个后背。
关于地图这个秘密,除了戚子风扬外,高邑是唯一一个知情人,若真是此事泄露,那必定与他相关,戚子风扬若拿不到地图,定会让高邑死无葬身之地。
不能!一定不能!
高邑吓得双腿不停颤抖,即便是坐着,也几乎要从椅子上跌落下去。
贾锋察觉到他的异样,愣愣问了句:“高大侠,你……是否有何计划?”
计划?此事还能有何计划,保命才是最要紧之事。
“去做你想做的事,不用再告诉我。”高邑拼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出这句话。
他早明白贾锋的心,知晓贾锋是想让安府家破人亡,包括青墨。
之前的制止是因为顾虑到戚子风扬可能会找上门来,但如今事已至此,不如就闹他个人仰马翻,彻底毁掉安府,把所有祸事都嫁祸到贾锋身上,高邑自己坐享渔翁之利,那到那副地图,顺利交差,到那时,所有一切困境便都引刃而解。
何乐而不为呢。
想到此,高邑脸上重新泛起傲然,嘴角一弯,把世间万物似乎都想得太过美好,就像是你让太阳从西升起,它也定会乖乖听话一般。
不管如何,贾锋也算是得到一个不错的消息,能够大展拳脚,对他来讲,简直就是看到钱财从天而降。
“是,高大侠放心,我一定小心行事,决不拖累你!”贾锋信誓旦旦,有了计划。
青墨迎着日光而来,影子被拉长,与树影重叠,分割成不完整的条状。
来过这东林山数次,任凭它再多荒凉,青墨也早已习惯,再无害怕之感,反而莫名的生出几分亲切来。
若是今日也能如上次那般,在这里便遇上戚子风扬,那该多好。
可是世间万事,从不可能如此顺遂。
青墨抬手敲门,用力了好一会儿,里头除了回声外,并无半点动静。
她抬头望天,太阳还在东南方向高高挂着,刺眼的金光像是镶上了一圈金边。
明明时间还早,高邑为何不在?
绕着屋子走了一圈,青墨在后门栅栏一角发现一片泡开了的茶叶,早已被风吹干,蜷成一团。
看来果然没人,而且高邑也出门有一段时间了吧。
今日来得真不是时候。
青墨恼的心中很乱,如果这个朝代也能有个手机多好,那样甚至用不着来找高邑,完全可以直接联系戚子风扬,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
真是令人着急。
虽说目前在林家住着算是安全,暂时受不到威胁,可毕竟妻离子散不是一件好事,青墨仍旧想着早日让安府团圆。
她也惦记着百里,本就在分别时答应过他,用不了几日便能再度相见,若是分开的时日长了,百里心里定也会悲伤的。
胡乱想着,青墨返回林家。
也许是心中有事,仅凭感觉往回走,也不去看路,不知不觉的,竟走到一片陌生之地。
算不得荒凉,甚至人来人往有几分热闹,虽不是集市,却也像是富饶之地,行人的衣着服饰皆华丽至极。
这是哪?
青墨顿住脚步四下张望,半天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似乎自从到这漠城后,便总是会遇到这般鬼打墙的场景,浑然不觉的便走到一片陌生的地盘内,像是二度穿越般,难道自己身上带着这异样的磁场吗?
正恍惚着,突然眼前闪过一条光影,连成一线,贴着青墨头皮飞过,那呼啸声不算大,可就在耳边,也略有几分吓人。
眼前更是投下一撮倒影,呼啦啦扇着翅膀。
青墨还未反应过来,那光影又朝她袭来,将空气中的尘埃卷起,全数聚集到青墨跟前,晃得她睁不开眼。
紧跟这光影尘土的是一声嘹亮的哨声,尖锐响亮。
说来也奇怪,这哨声刚响过一秒,那阵光影便快速从青墨头上离开,飞向另一片去。
视线终于恢复清明,青墨眨眨眼,这才看清,原来方才那扰乱视线之物,是一群信鸽。
得到主人的命令后,它们乖乖回笼,不再吵闹。
眼前是一座小楼,没有匾额,不知名字,整座楼别有一番韵味,所有外墙均是红漆刷制,在这光照下夺目刺眼。
那群信鸽刚回笼,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子便走了出来,与她身后这座小楼一致,这女子也是通身红裙,唇上那烈焰般的火红更是将其的明艳妩媚展现的淋漓尽致。
这是一个多么个性的女人啊。
青墨突然一阵灵光闪过,觉得眼前这人有几分眼熟,像是……梦里见过?
这女人倒是热情,先走上来,朝青墨大方一笑,同时将耳前一缕头发潇洒朝后一拨,道:“这位姑娘,实在不好意思,那群信鸽是我所养,刚执行完任务回来,有几分兴奋,许是与姑娘有缘吧,它们便和你开了个玩笑,若有惊扰,我便代它们像你赔不是了。”
替一群鸽子赔不是,这女人倒真是有趣。
青墨好奇心突生,问:“这信鸽真是听话,这位姐姐想必花了大心思去驯养吧。”
这女人朝后看了一眼,眼神中确是满满的骄傲,“从小养到大,早已成为一家人,除了是赚钱工具外,也是一种陪伴啊。”
她最后这句说的是什么,青墨早已不知,她的心思,全在这红得似火的女人身上,越看越是觉得熟悉,忍不住问了一句,“我与你……是否曾经见过面?为何我觉得你如此眼熟?”
不仅是这女人,就连她身上这座小楼,也眼熟的仿佛梦境中走过一遭。
难道当真有梦境成真这种事吗?
那女人哈哈大笑,笑到极致还弯了腰,那玲珑有致的身材尽数展现在青墨眼前。
即便都是女人,青墨也不禁红了脸。
这女人,真是大方到不拘小节啊。
“我在这条街上生活近三十年,我有多大,这客栈便有多老,这条街谁不知我姝姐,想必是妹妹你多日经过,对我也有些眼熟罢。”
她说着拢了拢衣襟,像是突然想把自己藏起来一般。
姝姐?
青墨认真回忆一番,确实不认识这女人,这条街也确是第一次经过,究竟哪里不对劲?
她想不明白,脑子里轰轰一阵疼痛,不敢多想。
这姝姐倒是热情,直接上前搂过她的肩膀,“这位妹妹既然觉得姐姐眼熟,就代表咱俩有缘,走,进去坐坐,姐姐给你尝尝我自酿的美酒。”
说起酒这个字眼,青墨的头更晕了,她想拒绝,偏头时恰好看到那数十只信鸽,她灵光一闪,突然有了主意。
像是喷发的焰火撞上黑夜,炸出一片片光彩来。
青墨很是激动,抓住姝姐的手臂,语气甚至有几分颤抖,“姝姐,你方才说,你这信鸽很厉害,定能完成每一个带信的任务是不是。”
“是呀,我的信鸽,全漠城第一。”
“那……价格如何呢?”
姝姐一愣,重新打量青墨一番,“你要找人?还是传事?”
“都是。”青墨说的笃定,眼神中闪烁出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得到宝藏的光,让人不忍拒绝。
姝姐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好好好,既然咱们姐俩有缘,就别谈什么金钱,俗气,这信鸽,妹妹你尽管拿去用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