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从昏迷中醒来,还真的是很倒霉啊,来江湖第一天就昏倒两次,他再也不好意思提什么过去的事迹了,那简直是对他最大的讽刺,他决定忘记。
打量着周围的摆设,发现和上一次昏迷时见到的一模一样,他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场梦,身上那隐隐的酸痛又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看了一圈他才发现,是有一些不同的,房间里缺了一个人,一个很重要的人---蕊儿不见了。
她走了吗?就这么抛弃我了?不会吧,一时间他有一种绝望的感觉,555555555她走了谁付房钱啊。他的心里想道:“不能坐以待毙,不如早点起身看能不能混出去,这不是赖账,是去拿钱付账!”想到这里,他就爬了起来,一边穿鞋一边计算着一会该怎么应付老板,又或者….他来到窗边看了看-----有点难度,还是想一套说辞容易。
他对着窗户练习着:“老板早啊,今天的天气不错对不对,你看啊我正要出门做一趟买卖,还要在这里呆几天,房钱等过几天一起算好不好?”想想又觉得不对,自己这么说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直接告诉老板自己此刻没银子。还是直接走出去,老板问就说,不问拉倒。
假如老板问的话我又该怎么说哪?他拖着腮仔细地想着,外面的阵阵吆喝声传了过来,大街上已经出了很多摊子,大家都开始一天的忙碌了,呵呵有了。“老板,你知道这里最好的绸布店是哪家吗?我想去买些布料带回家。”老板肯定会告诉自己的,自己既然有钱买布料肯定就是还有银子了,不会欠他房钱的,既脱了身又打消了他的怀疑,我真是太聪明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笑的好奸诈哦。”
易风转过头就看到一个俏丽的身影站在他的背后,不是蕊儿是谁?“我靠,你什么时候来的?”蕊儿一本正经地说:“老板早啊,今天的天气不错对不对。”还没说完就笑得花枝乱颤。易风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进门前要敲门你不懂吗?”蕊儿好不容易直起身子:“可是这里是我租的房间啊。”易风默然,她说的是事实。不过,他还是有理由生气:“既然是你租的,那你跑什么地方去了,害我为房租担心。”蕊儿无辜地说:“人家只是出去吃早饭了啊。”她的理由很充分,此刻确实是吃早饭的时间,易风摸摸肚子,也有些饿了,“算了,原谅你了,饭哪?”她一脸不懂的样子:“什么饭啊?”突然易风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你该不会忘记给我带早饭了吧。”蕊儿摇摇头:“我没有忘记啊。”易风想:“晕倒,原来是和我开玩笑啊。”他重新在脸上挤出笑容:“那么早饭在哪里?”蕊儿不耐烦地说:“都说了没有了,你好烦啊。”易风真想上去揍她一顿,“说没忘记的是你吧,说没有的又是你,你到底是忘记还是没忘记?”蕊儿也生气了:“你这人真烦啊,我当然没忘记了,我根本就没想过给你带早饭。想吃早饭不会自己下楼吃吗?”易风愕然,这丫头也太不会关心人了吧,他想:“这种人会有朋友吗?估计是没有的,谁能忍受她这种脾气,一个不会关心别人的人是没有人会关心她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她很可怜,只是我早已经没有了拯救她的念头。”
“算了,你陪我去躺钱庄吧。”原本以为找了个不错的伙伴,没想到竟然如此独,看来是指望不上了,真怀念以前那些兄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两个人向老板打听清楚钱庄的位置就走了,老板果然没有阻拦他们,经过昨天的事易风已经不再认为是他的个人形象多么好,老板没要钱应该是看在他身边的女孩份上。唉,虎落平阳被犬欺。
到了钱庄,易风仔细地看了一下,他还有一亿三千五百二十四万两,以及上百件极品装备,都是当年他搜集的,经过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他们的价值跌了多少,估计在江湖中也只能算是普通了吧。从中随意的挑出几件漂亮的,穿在身上,形象立刻就改变了,从一个穷人变成了一个暴发户。他身上的装备很值钱,即使过多久都不会贬值,因为它们并不是战斗装,就说他腰间的那把剑吧,剑鄂上镶嵌着翠绿的宝石,剑鞘上按北斗七星的样子排列着七颗红宝石,内里的那柄剑却只不过是柄普通的青蜂剑,五两银子一把,当得上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
蕊儿看着眼前的男人突然换了一身行头,虽然她对物价的认识很模糊,但是也能看出来这一身装备的价值绝对不低,她从来没有看过有人穿着这么豪华的装备,特别是那柄剑,上面镶嵌的宝石那么大,她忍不住想要挖下来。看着她的样子,易风得意地笑了,怎么样知道我的不平凡了吧,看你的样子就是没见过大钱的人,“喂,很喜欢这柄剑吗?”
蕊儿拼命地点点头,易风继续问:“想要吗?”她又摇摇头。“为什么?”蕊儿晃晃小拳头:“我不用剑啊。”呵呵,易风笑了,真是个单纯的小姑娘,蕊儿接着说:“不过我想要那上面的宝石。”易风的笑容僵硬,心里想:“绝对不能再把她当成小姑娘了,这把剑没了宝石就是一废铁。”
“算了,你不是要去矿场吗?我们走吧。”易风可不想把宝石给她,这么完美的艺术品破坏了多可惜。两个人出了钱庄,就奔矿场而去。一路上引得行人纷纷侧目,目光中充满了贪婪的欲望,只是当他们将眼光放到蕊儿身上的时候,欲望的火焰才消灭,易风很得意,行人那种看的到又得不到的痛苦给了他莫大的成就感,有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大家羡慕,还不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所以钱这个东西是人人都喜欢,它和贪不贪没关系。
矿场准确地说是一个山洞,叫矿洞来的更加合适。矿洞的墙壁上都挂着灯,两人跟着其他人就走了进去,一路上见到很多人在旁边挖矿,他们偶尔会停下来看看他们,在他们的想法里,如此有钱的人怎么会来这个地方?这也只是一会的想法而已,或者有空闲的时间他们还会以此为谈资,但是他们并没有上前打扰,能穿这种衣服的人和他们并不是一个阶级的,没必要上去讨没趣。
蕊儿看了一会问道:“挖矿好像需要锄头?”易风点点头:“是啊,装备了锄头才能挖矿啊,不但是挖矿,种田也需要锄头,采集需要镰刀,伐木需要斧子,钓鱼需要鱼竿,不同的生活技能都需要工具。”蕊儿小声说:“可是我没有锄头啊?”易风晕倒,“你不早说,我们来的时候可以顺便买一把。”蕊儿的声音更小,像蚊子一样在咚咚的挖矿声中若隐若现:“我不知道啊。”易风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她回城买锄头,看来这个女孩一进江湖就有人带了,没有经历过这些生活,作为最早进入江湖的一批人,那时候他们都是从做技能人开始的,江湖上一切都需要钱,想做一个潇洒的侠客,一身漂亮的行头是不能少的,行头怎么来的?大侠自然不能去抢了,只能买!可是那时候的任务少的可怜,报酬低的可怜,没办法一群侠客侠女就做起了技能人。
后来的人很幸福,有老人带着,不需要在去吃苦了,眼前的少女更是幸福的孩子,连生活技能需要工具都不知道,看来是没接触过下层的人,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这种生活很幸福。
杂货店内,易风向老板买了一根锄头,生活工具都很便宜,一个一文钱,耐久度100,对新手来说挖三个时辰都足够了,在他的眼里,蕊儿只是觉得好玩想去尝试一下而已,没必要买太多根,可能一点耐久度好没用掉她就不挖了,当年他也是练的挖矿,在众多生活技能里最苦的恐怕就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