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烈士,怎么能忘了这些人呢?可是往往说到烈士,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些人的存在。
大人物,翻云覆雨,无论功过,终能在世界的宏图中留下一笔,而小人物,则只能烟消云散。论古今多少英雄人物,只是有的留了名,有的甚至连生存过的证据都不曾留下罢了。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实则并非如此。
兵来了,挡的还是兵,而水来了,往往将之阻拦的不是土,而是石块。
问兵之言、石之名?
就连上帝,也只能摇摇头了。何况人之帝王,人之至尊?就连世外至尊,五行之外血族之王,也未尝敢点头说出个所以然。
在德古拉斯心中,能够道出姓名的士兵,只有一个。
他拥有着十分普通的名字。
——汤米。当年德古拉斯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兵,时至今日,还是一个小兵。不同的是,当年他叫德古拉斯一声弟弟,今天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这么叫了。
这是一个十分迂腐的家伙,据说碰到长得漂亮点儿的姑娘,都能吓得不敢正脸看人家。而且恪守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准则——不打女人。
不打女人——说起来的确是足够绅士,可现在是什么时候?战争年代,你要是碰上个女兵或女杀手啥的,就抹干净脖子让人家杀吗?
德古拉斯自认足够绅士了。可就算如他般绅士,也从不敢妄言说什么不打女人之类的——事实上,从小到大,他见过、杀过的女杀手也不在少数了。
曾经,在他杀死一个女杀手之后,汤米甚至还责怪他下手太狠。当时德古拉斯不屑地回答:
“我不杀她,你去废了她四肢十指,我就放她一条生路。”
迂腐的汤米当然不敢。当时德古拉斯亲手将女人的心脏用小刀生生剜出,鲜红的心脏还在跳动。德古拉斯玩味地看了看女人妖艳的脸蛋,将之一把捏爆!半晌,女人才彻底断了气。
“这女人想杀我,不能随便让她死了。”当时,年幼的他这么说。然后他用一把小刀,不厌其烦地在女人身上一刀一刀不停地划拉着,直到女人最后身上没有一寸完肉,才终于使点力气,将其心脏剜出来——这个时候女人还有点气。
他玩味地看着女人生不如死的恐惧目光,将之一把捏爆!
女人断气之后,这还不算完,他说:
“这种女人,死不足惜。”
于是他不厌其烦地将女人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一节节骨头分开盛在不同颜色的精致小盒里,分别埋在宅邸周遭不同方向的不同地方。
光挖坑就用了几年!
“我还真是喜欢她啊!”办完这一切之后,他还不忘颇具成就感地感慨一句。
至于头骨么……
“这玩意儿拆不开啊,而且又不好装,不如用它做成个什么摆件之类的吧。”
于是,那皑皑白骨,那已完全褪去血色的头骨,现在就留在他的书桌上,成为了一盏烛台!至今他还会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来到他书桌前的人介绍:
“这是我的初恋情人!不要看现在这个样子,她曾是个大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