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叔叔,您还是请回吧。天这么冷,小心闪了腰啊!”没想到,福尔德却突然跳过这个话题,嬉皮笑脸地半弯下腰给爱德华让出了一条路。他的手指,指向南方的极寒土地——那片不死族以及爱德华家族的领地,冰封之地。
在福尔德心中,那片土地是十分无趣的,同时,又是十分有趣的。因为那里的领主自称伯爵,住并不很大的宅子,并且还可以戴很有趣的帽子。居民们头顶上还会顶着一只丰乳肥臀的鸭子——据说是为了保暖。
好吧,鸭子什么的,有点夸张了,大多数居民,头顶都戴着一顶毛皮制成的大帽子。拜其所赐,他们的眼睛几乎都被挡得严严实实。当你走在路上被什么碰到时,就会听到一声“哎哟!”,然而不会有道歉。因为太冷了,人们不愿摘掉帽子,或张开口多说哪怕一句话。
听起来,似乎十分有趣的国度。但德古拉斯在内的几乎所有中部地区人,都不愿去那个地方。
那里太穷了,百分之八十的经济来源来自于毛皮生意,而且那里的动物,可以说是少得可怜。有不少南方居民专程跑到中部来,狩猎那些长有毛皮的各种动物,可是兔子的皮毛太薄了。对于那种寒冷到极点的地方,一年四季冰冻不化,只有熊、狼皮能够包裹住仅存的一点儿温度。可看看吧,这个世界的熊、狼都是一些什么生物?
——魔兽!不仅是野兽还是魔兽!风之苍狼成群结队,而独居的蓝色魔熊不仅是在荆棘山之上,而且万分危险!
这,让那些心生贪念的商人们望而却步。这也就造成了——即使能够来到中部,他们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学习人族的习俗,也就是参加名为“赶集”的集体活动——即使人族血液的味道令他们口水直流。
所幸在人族的集市中,毛皮贸易还是相当普及的,这些毛皮商贩,通过那些往往是饭也吃不饱的佣兵之手,能够采集到源源不断的毛皮货源。至于佣兵?他们往往在任务途中都不得不宰杀掉几头几十头不等的魔兽,毛皮就是在那个时候剥下的。既然有人愿意买,又何乐而不为?对他们来说,身上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些臭烘烘,又不能拿来吃的毛皮了。
不论是血族,还是不死族,在极寒之地都是必须穿戴毛皮的。纵使抗寒能力较强,可也只是较强而已,如果把一个人类丢到那个极寒之地,恐怕顿时就会血液凝固而死去吧。
所以在人族之中,血族和不死族的恶名就此留下。——这些家伙,不仅不劳动生产,还富裕得让人羡慕啊!更加可恨的是,他们的财富几乎全部来自于掠夺,掠夺的对象呢?毫无疑问是人族。
在这片大地,人族可以说几乎是最孱弱的一个种族了。刮破点皮就会流血,流点儿血还会虚弱、疼痛乃至昏迷,隔几个小时要吃东西,走一会儿路还要喝水,这在血族眼中,简直就是极度的奢侈!
“他们就是这么浪费大地恩赐的吗?”有血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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