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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为了活而活

月升日暮,步惊风随手抓起一把桃泥放在最终轻轻咀嚼,莫名的感受到就连着桃泥也因为自己变得充斥着血腥味。天色逐渐昏暗,桃山后山处一双明亮的双眼一闪而过,毒蛇,出洞。

春水草堂没有因为前几日死去的人而陷入戒备和惊慌,反而依旧颂唱和享受着风花雪月的故事,前人的逝去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而步惊风这几日因为养伤,呆在后山独自舔伤口又让他们起了几分轻视的心思,所以,这里繁华依旧。

庙堂高远,难以咏唱自己远大的志向;江湖深沉,不诉胸怀的激荡;所以,饱暖思淫欲,春水草堂的门下弟子闲暇时光,唯有在青楼中夸耀着有关风花雪月的相思。

青楼隔间,不少穿着春水草堂制式衣衫的年轻弟子正拥抱着软香温玉,嘴饮瑶池佳酿。而步惊风此刻躲在一处隔间的房梁纱帐之上,他已经看中了今天的猎物。

举杯相邀,对饮成三人,多的不过是美酒,佳肴,以及璧人。一杯琼浆入朱唇,三声软语面贴心。风花雪月是说不尽的慵懒的肆意。但,人与人之间,注定有着争斗。

“听说刘玉书那个家伙又给执事长老送了不少珍藏孤本,还装作一副好好学生的样子,沐浴更衣后在长老那里刻书修行。做作,真是做作的慌。”

“做作?怎么说,好学之事也能看做是做作?莫不成你这篇章学术都入你口中,到她腹中不成?哈哈。”

“俗,庸俗,真是俗不可耐啊你,宋城宋兄,三句不离苟且之事,你啊,真是俗不可耐。不过我喜欢。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被步惊风看上的两名猎物同时脸上泛着莫名的笑意笑了,就连一旁陪酒的女子,也极为配合的娇颤起来,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娇羞与红晕,引得两名步惊风的猎物一人在各自的女伴身上抓了一把,整个隔间充满了春光。

“宋兄,你可知为何我说刘玉书那厮做作的慌?”

“不知,愿闻其详。”

“还记得几天前苟讯之苟师兄死于非命吧。”

“嗯。”只见那名宋城宋兄笑着点点头,一副极为迷茫的样子回答道,“这和你说刘玉书做作有什么关系,全项师弟。”

“到这你都还不懂啊。”全项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样子说道,“宁轻宁师姐虽然是剑首,但是就因为她是剑首,所以就不能染指书魁的位置。你想啊,宁师姐不能成为书魁,那么顺位下来就只能是苟师兄。”

“但是,现在苟师兄不在了,这个位置可就悬空了。这几天你看谁不是在几个长老面前变了个人似得,纷纷好学起来;而且你看哪个长老院子内摆放的珍藏孤本不累成山?”

“那你为何只说刘玉书做作?照你这样说,那应该这几天变了个样子的人都应该在你的做作范围之内啊。”

“唉,宋师兄啊,这不一样啊。那些都是什么人,他刘玉书又是什么人?他也配染指书魁的位置?这就好似山中无老虎,你说豹子狮子什么的想要着兽王的位置就算了,他一个猴子也想上?这不是做作是什么。”

“有道理!”宋城带着浅笑说出这三个字,后面的话题没有继续下去,因为春水草堂晚上有着禁令,青楼中的春水草堂弟子逐渐散去,全项和宋城也不例外。

走出青楼后,两人分道扬镳,这样步惊风稍微觉得有些棘手,但也只是棘手而已,草原上的狼群最会的就是根据气味寻找猎物。

全项先死去,走过一个拐角后,只感觉心口一凉,就倒了下去。谁都没有将前几日的那张通缉令当回事,因为大家都认为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但当这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又全是懊悔和恼怒。

全项死的极快,快的他甚至没能听清楚那似有似无的问话,那轻飘飘的话音简直比他的脚步还要轻柔,摇摇晃晃的传进耳朵内,然后他就死了。

“你听过…没有?什么东西?我要听过什么东西。”

步惊风熟练的用全项的春水草堂制服擦掉自己手中长剑的血渍。此刻他手中的长剑已经不是在西凉群雄会的那般长方形铁块模样,连剑胚的样子都不算。此刻已经有了剑刃的略微样子,只不过不像是长剑,剑尖略微歪斜,仿佛是为了勾断心脉而存在的歪斜。剑宗佩剑有两种磨练方式,一则是在剑池内日积月累的磨练,长剑剑刃显现的时候,携剑下山;二则就是如步惊风这般,用血肉磨练自己的剑刃,自己的剑心。

告别全项后,宋城一个人走在会寝宿的路上,一改在青楼时候轻佻模样,脸上满是不屑,就连走路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嘴唇不停地蠕动着,仿佛在说些什么只能天上明月地下自己听的话。

“切,一个纨绔子弟说什么别人做作,庸俗不堪!你自己就清高了?要知道清高只能是位置高才能清高;你一个居于谷底的人凭什么看不清别人努力向上爬的人!废物一条,要不是有些家世,鬼才陪你吃喝玩乐!”

宋城自以为这些话没人听到,周围只有空中的明月和参差的树影,以及那个他看不到注意不到,藏在树影中的步惊风。

“此子必成大器!”步惊风脑海里莫名的响起一个声音,这是拓跋锋在剑宗每看到一个师弟就会说的一句话,明明是一句私语,但他偏偏会让当事人听到。

如果他听到这番话,一定会说这句话吧,如果这个人是剑宗的人。

再这样的想法中,步惊风手中的无鞘长剑坚定无比的刺出,没有一丝颤抖,直直的插进宋城的胸口,剑刃微颤,勾断宋城的心脉,步惊风立刻远去。

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刘玉书吧。步惊风走在黑暗中,决定了自己猎杀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晚上只给自己规定一个猎物的话,时间是不够用的,春水草堂好像是号称万千弟子的。

步惊风满目平静,右手坚定无比的把在长剑的剑柄上,经过两个人鲜血的洗礼,这把长剑好像又锋利的几分,也越来越顺手了。没有给自己的佩剑取名,步惊风对此没有兴致,就好似那次他看到拓跋锋为自己佩剑取名听雪的时候,十分不明白为何他会这么高兴一样。佩剑,死物而已,既然是死物,那么就没有喜怒哀乐;那么为什么要为一个死物而喜怒哀乐?

步惊风脑海中夹杂着复杂的心思,向着一个放心前去。他不知道那个刘玉书的位置,但是他却知道所谓执事长老的院落位置,那股夹杂着和宋城全项有些类似的气息。

刘玉书出生在一个小城的贵族家庭,本以为会是浑浑噩噩的在春水草堂过下去,但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大的契机出现在自己面前。书魁,如果有了书魁这个位置,他以后的仕途将会一马平川,连带着他的家族,那个已经陷入风雨飘摇的家族。

用光了家族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能在执事长老名下学习的机会,再加上自己平时故意潜龙在渊的学识,刘玉书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再这次机会中飞龙在天。

就像那些高门贵族的弟子看不清自己一样,刘玉书在心中更加看不起他们;但也只能是在心中而已。在他的心中,那些混吃等死的高门贵族子弟,不过是一群只懂得压榨父亲家族金钱和门路的垃圾而已。自己则是不同,表现的平庸,得到这个机会之后,才能一鸣惊人。

很可惜,刘玉书的想法是好的,梦也做的很美满,但是他注定等不到一鸣惊人的时候了,因为一把黝黑的长剑贯穿了他的胸口,血液滴落在桌案上他刚刚写好的一首诗赋上,这是他准备明日呈给执事长老的东西,是他一鸣惊人的垫脚之作。

步惊风冷眼撇过这篇诗赋,脑海里响起了那六个字,“此子必成大器!”

轻轻地从窗沿飘过,踩在混合着桃花泥土的的尘埃上,步惊风身体一滞,后颈窝内寒毛炸立,一片桃花轻轻巧巧的落在他的肩头,好似一片雪花飘落。

然后步惊风的肩头血花炸裂,步惊风连闷哼都没有一身,立刻倒退回房间内,这片院落恢复寂静,只在窗沿上留下几点血迹。

“终于抓住这个狼崽子了,怎么处理。”没有人影,只听到淡漠的声音响起在这片院落。

“杀了。”

“剑宗那里怎么交代?”

“那你说怎么处理!”

“废了武功,押送到剑宗,换取利益。”

“赞同!”“赞同!”“赞同!”

短短几句话,就把步惊风的下场安排好。

漫天的桃花在这片院落汇聚,打在紧闭上的窗户上,却仿佛是在一个活人胸膛上击打,一丝丝鲜血,终于,窗户被击碎,但屋内只剩下一具“刘玉书”的尸体,尸体胸口的血窟窿清晰可见,步惊风的踪影全无。

沉默许久后,来了两人各将刘玉书的尸体搬走,春水草堂桃山的气氛更加的压抑了。

半日后,刘玉书的坟冢从内部被挖开,尸体从坟冢里爬出来,步惊风扯掉覆盖在脸上的刘玉书的人皮,嘴里干呕出刘玉书的血肉,消失掉了。

原来,还没有被除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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