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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又见七夜家

从第二天开始的三天里,我几乎每一分钟都泡在了学校的自习室,晚上自习室关门,我又泡在咖啡吧里。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聚精会神地学习过,尽管如此,我也并不觉得疲累,我仿佛忘记了累是什么感觉,厌倦又是什么感觉,我只是不能停下来。

这样持续三天之后,我终于累了,我走路都可以陷入半睡眠状态,坐在桌前对着笔记本,眼前就如做梦般闪过种种熟悉的画面,却又完全捕捉不住。回过神来时,只觉得若有所失的怅然。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察觉我有什么不对,尽管我在半睡眠状态下和别人对话,可是看起来,我并没有变得反应迟钝,也并未语无伦次,我的大脑只是在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方式运转着。

但是这终究是不行的。第五天时我这样想,因为一点儿事情就被压垮是不对的,我得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林书南不在,我就像从未认识过他一样生活……哦,不!我自从第一次来到这里就认识他了!

我翻看日历,想重新梳理一下近期的事件。得参加个学生活动什么的。对了!鹿鸣诗社的晚会呢?好像,好像就是今天啊!

晚上我非常准时地坐在了小剧场,然而我忘记了玄晓之向来以不准时而闻名。我在那儿以半梦半醒的状态坐了整整有半个小时,她才终于出现,当然,一出现,又是满场的尖叫和欢呼。我身边的男孩甚至激动得从椅子上跌了下来。我毫无同情心地睨着他,小声嘀咕道:“无聊的人类。”我在一群激动的人里不动如山,看上去像个异类。

她只是微笑,对这所有人点头,露出“对不起我又迟到了”的抱歉表情,旋即退到了一边。有人拎着话筒,大喇喇地从幕后走上来,我吃惊地发现,那个人竟然是苗嘉木!

“他是谁?”观众中有人小声地交流,有人回答:“是主持人吧?”

“鹿鸣诗社的首脑级人物我都认识,没记得有这么个人啊?”

“是新来的?”有人小声嘀咕。

我惊讶地望着台上,虽然窃窃私语的声音十分明显,但苗嘉木好像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淡淡地清了清嗓子,说道:“承蒙大家厚爱,以及,对晚会的延迟表示诚挚的歉意……”

剧场内安静了一些,灯光暗了下来,只留下打在舞台上的灯。这个开场似乎普通一般,不过,还是有激烈的欢呼声爆发出来。

但很快,我认识到苗嘉木是有这方面才能的,虽然刚上台时多少有些拘谨,但是他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进入了状态,回到了他平日里活泼顽皮的样子,那使得剧场的气氛变得分外活跃了起来。玄晓之果然是够聪明的,她知道如果自己做主角,恐怕会让剧场的气氛变得如同朝圣一般,又或者同粉丝见面会一般,然而这是个晚会。

我坐直了身子。

之前一直浑浑噩噩的脑袋此刻总算是清醒了一些,也许这一场晚会能够让我的生活有所改观。我这么想着,集中精神看着台上。诗社所举办的活动,当然主题是诗歌,但是也加入了和诗歌文化相关的舞蹈、音乐等。我发现这学校虽然默默无闻,却也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我没有白来。

玄晓之说话的时候,还有苗嘉木说话的时候,我有时会感觉他们的目光从我身上扫过,只是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

倒数第二个节目,是吉他弹唱,台上站着三个我不认识的男孩,弹着吉他,似乎自己也沉醉其中。玄晓之从台上走下来,将事先准备好的小礼物分发给大家,于是台下乱作一团。我淡定地坐在原地,望着那些争抢礼物的人们,过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我旁边的人也没动。

我一回头,发现最开始坐在我边上的人已不见了,而现在坐在那儿的人,是肖恩!

“你也来了?”我说。

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哎呀,我刚刚来晚了,急着坐下,都没发现边上是你。”

“我也是刚刚才发觉你坐到边上来了。”我说,“怎么,你不去抢礼物吗?”

他看了看那些疯狂的人群,说道:“算了,我抢不过他们,而且抢到了也没什么用。”

“留个纪念也好啊。”

他摇头:“如果想要的话,直接去问晓之要就可以。那些礼物是分给粉丝的,而我应该不能称作‘粉丝’吧。”这么说着,他挠着头笑起来:“哎哟,我该怎么说呢?我是她的追求者?”

“晓之的追求者可多了去了。”我说。

“嗯,所以我现在也不想强求了。”肖恩说,“想想自己那时候……真傻。”

“啊,对了。”我说,“你知不知道学校附近有没有什么便宜的宾馆?”

“怎么?”他说,“你要和谁去开房?”

“不,只是因为一些事,近期不能住在自己家里。”我说,“刚刚正好想起来,就问问你。”

他摸着下巴:“唔……我倒是知道有一家新开的,就在拐角的地方,貌似还不错,虽然我也没去住过。”

“谢谢。”我说,“在学校的哪一边?”

“东南角。”

我去了那家宾馆,仔细一寻思,我发现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去住宾馆。走进去的时候,前台围着几对情侣,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跟服务员说话。我觉得我或许应该嫉妒一下,但是,奇怪了,我平静得很。

“一间……”轮到我的时候,我把证件递过去,“唔,大床房。”

前台小妹抬眼看了我一下,迅速扫描证件,然后把房卡递给我。

“等会还会有人来?”她说。

“没有了。”我说,“我一个人住。”

于是她看我的目光带上了一丝同情。

房间很干净,我把自己扔到床上,想着即将到来的考试周,明明这些天已经拼尽全力复习了,可现在却想不起任何一个知识点,不过没关系,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天亮,我想我会有力量去面对的。

我终于提起精神,准备把自己拉回正轨来了。

第二天我在一阵凉意中醒来,意识到降了温。最近一段时间,斯佩德镇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而我却总是忘了看天气预报。然而我因为嫌麻烦,厚衣服不是搁在所罗门的屋子,就是扔在了林书南家。

算了不管它了,这一点儿冷也不至于冻出病来,我还是先考虑房子的事情吧。反正已经快要期末,如果学校附近没有合适的住所,不如住到远一些的地方去。我这么盘算着,顺手拿起宾馆提供的地图,斯佩的镇的东边是山,难免也是山,北边一片荒芜,那么看来只有西面和西北能去。我抱着一种碰碰运气的心情,向宾馆门口的公交车站走去。

运气不错,开往小镇西北的公交车很快就来了,且车上空无一人,我踏上车,坐在门边的老太太冲我点了点头,脸上却挂着一种冷若冰霜的表情,大概是把我当成了生活不检点,跑出来开房的女学生。

到达终点站的时候,车上只剩了我一个乘客,我下车,冷空气像是来得更烈了,寒意扑面而来。我搓了搓手,缩起脖子朝前走去。

镇子的西北角和镇中心的画风大不相同,这里人少车少,显得更加干净整洁,路边一排排的居民楼,有不少都写着“出租”字样,看样子我是来对了地方。

我朝前走了一会儿,忽然想起这地方我是来过的,去年圣诞假期,我来七夜家打工的时候,就曾经经过这个地方,当时我还感叹这是个好地方。不知不觉中已经一年过去,而我也几乎忘了这个地方。

我走近一幢房子,那上面写着“出租”,我看了看牌子上的价格,房屋总价多少有些高,如果没有人合租,恐怕不太划算,

这么想着,我继续朝前走去。随后,我便看见了那个并不算熟悉的地方——七夜雄治的房子。

它看上去和上次所见并无多少区别,只不过墙外的花盆似乎有些变化,不过我已不记得以前是什么样子了。我在思考自己要不要走过去,那房子看上去安静祥和,似乎没有绕道而行的理由,于是我朝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然而,正当我要淡定地从窗前路过时,窗子突然打开了,金安蓝的声音传来:“姑娘?”

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去。

“哎哟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她说,“正好看见你从门口经过,就叫你了。你是史兰姑娘是吧?”

记性真好,连名字都记得这么清楚!

“啊,我正好路过。”我说,“找房子来着?”

“找房子?”

“嗯,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住在原来的地方了。”我说,“得找个新的住所。”

她笑起来了:“这片地方我熟悉,你可以找我帮忙呀!来吧,进来坐坐,我正好认识几个准备把房子租出去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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