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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有恃无恐

夜幕降临,马家庄园人声鼎沸。

如今马家两位大爷一个在县中任职一个在牧场做队正,马家主事便落到老二马宗身上,马宗当家之后一直带领庄客进山寻猎,年仅十二的马超也跟在队伍里,尽管多数都需要庄客保护但已经成长许多,直到大雪封山。不过大雪封山之后马超还是隔三差五独自进山,执拗劲儿上来谁都劝不住他。

小马超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马家庄园,快要十三岁的他已经六尺有余,肩膀上扛着两只白狐,尾巴几乎要拖到地下。在这雪天林中寻找白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尽管身心疲惫他却非常开心地板着指头儿嘴里嘟囔数着什么。

“今天两只,前日一只,上旬三只,一共是……五只!不对,是六只!”

眼见庄园就在眼前,马超憋足劲一路小跑入庄直奔内室。地上四块白狐皮整齐地放在地上,马越拿来割皮刀不一会便是两张完好的狐皮。小马超抱起六张狐皮跑到生母李氏屋里,满面笑容地对李氏说道:“阿母阿母,帮我织一件狐裘吧。我猎来六张狐皮,应该够做狐裘了。”

屋里的李氏看着地上完好的狐皮满面狐疑,“咦,超儿你觉得冷了吗,这些狐裘足够给你和小休一人一件狐裘了。”

马超一听就急了起来,“不是阿娘,我不要给我和休弟做狐裘,小叔整日呆在军营……我怕他冷。”

“你们几个兄弟里,小叔见你最是亲近,超儿可是长大了。”李氏摸了摸马超的小脑袋,感受到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马越回到家中收拾行装之后便睡了过去,第二天早醒来披上红色军服便向外走,跨上战马才反应过来这几日都不用去军营了。拉上马超马休两个小家伙,马越的一天照旧以习武开始。

武艺是他安身立命之本,这些年来他从来不敢放松,无论烈日暴晒还是大雪满城他始终如一,也正是这股坚持让他在未来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有时很难,人的惰性来了多么希望停一天,哪怕就一天。但总是能够克服的。

他才不过十六岁,身骨并未长成,巨力也没有达到极限,这几个月他好像又长高了一点,身体素质也又上了一个台阶,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便是有了统御一队人马的练兵经验。

他一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希望身边的人们能够因为他的存在生活的更好,在他看来救千万人是大善,救下一人也是大善。何况如今的他根本没有救下千万人的实力,所接触当世顶尖不过董卓梁鹄,而这两个人他都只能望其项背,人脉势力毫无根基的他与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马前卒就要有马前卒的觉悟。

这个时代的生存没有那么容易,马家不过刚刚摆脱了衣食忧患,在平民眼中仆从数十也许算是这陇县外的小豪族,事实上他明白这什么都不是。若是太平年月,这样的生活对于马越来说已经足够了。饿殍遍地人竞而食,哪个傻瓜会觉得这像个太平盛世。如今马家的实力他如果不努力只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一丝波澜。恐怕何时再有天灾出现数百流民就能将他家园摧毁,亲人屠戮。

前往金城一行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意外,他也不是什么计谋高绝之士,更何况没有任何情报,他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并州与西域一行,熟悉的也就方圆百里之地,他需要有万全准备。

午后穿着一身常服的马越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数卷他练字用的竹简还有一些木棍铜环贴片马笼头等杂物。院子里是马休与马超正在修习祖传矛法。

竹简连上铜环与马笼头外覆一层兽皮便是简易当胸,传统马甲均是皮质,能起到阻挡砍伤的作用却不能防刺击。如今马越的坐骑已经不是曾经那匹黄鬃驽马,而是刺史梁鹄拨给他的十匹下等良马中的一匹白身黑蹄马,为战马穿上自制加强当胸之后他又担心战马的保暖与身体防护,便从家中寻来一张牦牛皮切割后覆于马身,既不沉重又可以保暖。马头用不着他担心,战马的覆面甲是标准配备,梁鹄给他这匹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白身黑蹄起名墨云,自从梁鹄送给马越之后马越对它很是喜爱,毕竟这是他第一匹真正意义上的战马。说来这匹战马的冲刺能力甚至比不上梁鹄送来的其他战马,但耐力绝对是马中一流,连续奔驰几个时辰都不会疲惫,这也是他尤爱这匹墨云的原因。

马匹的耐力对他来说才是重中之重,两年来他的身体飞速成长,如今七尺六寸的身长加上一身鼓囊囊的肌肉已经有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再加行囊与投矛长刀,已经非常沉重,没有耐力的马跑不快。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的军甲很有意思,普通军卒军服基本上只有个御寒作用,只是一层厚一些的布衣,胸口皮质护胸而已。几乎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而马越这个队正也只是有一层铁质扎甲护住胸口与腹部,其他位置也是几乎没有防御的。

因为没有防御,所以并不沉重。

整理好自己和马匹的甲胃已经是下午了,同候选交流一下武艺招式梁鹄便派人送来了四卷六韬,同时问他对于看护马场的人有什么推荐,马越便将住在马场的彭脱推荐上去,至于梁鹄是否征用就是不是他能考虑的事情了。

因为马腾马越明日便要远行,夜晚的马家非常热闹,一向勤俭持家的裴氏特意牵出两只肥羊,马家直系马腾马宗马越,马超马岱马休六人,关羽彭脱候选程银都在,家中秦胡走卒等二十七家还有新来的十余户汉儿难民集体送别,场面有些令人伤感。

古代交通闭塞,十里八乡走动已是远门,何况马腾马越这次直至金城千里之遥。

北地烈酒杯杯入喉,这一晚马越醉了,梦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柏油路飞驰着金属汽车,那一切对于习惯于弓马刀剑的他来说是那么的无所适从。

真是一个光怪离奇的梦。

这十六年来的生活已经改变了他,从前的一切都遗忘在最深的脑海许久不曾想起,昨夜的梦让他胸中烦闷,尽管他早已接受自己成为自己祖先,一个汉家儿郎的现实。这种烦恼的情绪直到他五更天的雪地里跑出一个时辰才逐渐远离了他的身体他的脑海。

发泄一番的马越回到家中便整理自己的行礼。

内里双层白衬外套厚袍穿上扎甲,脚踩皮靴头扎白巾。十炼缳首长刀与氐人匕首系在腰间,三支纯铁短矛置于腰后。武装完毕的马越走出屋内将六尺狼牙棒挂在马上,就见马腾牵着马走到屋前正见他出来递给他一顶貂裘帽,面目含笑。

马腾身着厚袍皮甲,腰挎长刀携弓带箭,一丈长矛斜挂马上闪烁寒光。

可见兄弟所见略同,他们两人都没有小看这远行。

“这几个月三郎长高了,快要与我一般。”

马越嘿嘿一笑,如今他已经长到马腾发际位置,一米八左右,兄弟二人都是雄壮如虎,眉眼间方正都大致相同几乎一个模子刻出,细小差别便是马越侧脸与头上两道疤痕显得凶悍之色更胜一筹。

“三郎,此次我等随董校尉金城一行,不失为马家晋身之资,你我兄弟好好表现一番也可加官进爵。”

马越点头称善,心中明白马腾并不愿久居刺史梁鹄之下,一介求盗并非他所求。

如今的董卓在凉并两州势力强大,多少豪杰都以投身董卓麾下为荣,自家大兄这么想倒也不奇怪,在他看来能做到贫贱不能移最好,但这并非衡量是否大丈夫的唯一标准,因为自身存在而令身边亲人过得更好一点又何尝不是大丈夫之举,只是对于董卓他更愿意做个朋友却不是君主,至于为何他说不清楚。

马越在北地见惯了刀尖上讨生活的亡命之徒,一行之中唯独对董卓身旁那个将全身罩在狐裘中的青年男子感到好奇,那人不似边地男儿的粗俗,言语中带着意味深长。

北地文士何其少。

只是他与马腾一路都落在队伍最末尾,一行凶悍之辈都是董家直系,不被排挤已是不错更笨没有必要往前凑自找没趣。

董卓对二人有好感,并不意味他麾下这些猛士对他二人也有好感,否则一路上就不会只有李傕郭汜同他二人交谈了。

几天下来李傕已经将队伍中董家部将为他介绍的门清,腰间两把短斧的胖子叫牛辅,是董卓女婿,众人地位他排第二。地位最高的是二女婿李儒,就是一直跟在董卓身边的文士,算是众人的脑子。

此外还有诸如架马车的樊稠,休息时带着侄子入林打猎的张济,负责伙食的胡赤儿等等,这下马越几乎要将董卓来自凉州的老班底认识个遍。

同行几日,马越越发摸不清此次前往金城的目的,这一行队伍成分混杂,不算之前的那些人,还有诸如董卓儿子董威、侄子董磺,李傕侄子李利这些在马越看来的小家伙。

当然,他也比上面那几位大不了几岁。

像是探亲访友。

众人一路轻车快马,出陇县过略阳,不过短短几日便出了汉阳郡,之后过氐道入了陇西郡。

出了汉阳郡马越才明白为何凉州州治安在陇县,汉阳郡已够荒凉,可进入陇西郡马越才深刻了解了什么是百里无人烟。

一路的入眼皆是长到丈高的蓬草,废弃村庄的残垣断壁,野狼叼着人手臂乱跑。

陇西郡的一切都比不上汉阳郡,途径的县城年久失修,再此居住的百姓也是面黄肌瘦,况且一路并不太平。

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难民会想要截杀他们,即便是久经搏杀的盗匪也是一样,董卓一行人数不多,甚至还有几个孩子,可这三十几个西北汉子都是雄武之辈,何况全副武装,精良的兵器一看就不是善男信女。

路上不是没有碰到那些贼人,只是贼人都绕道走了。

横行于官道上的劫匪多是小股散户,组织也就三五十人多则百人,百姓的生活条件不好,这些劫匪也富不起来,多是青铜刀剑,哪里敌得过这三十多个兵强马壮的凶徒。

尽管财帛动人心。

可这帮人太有恃无恐了,携弓带箭不说,还有精铁打制的长兵器挂在马上,几乎就是在告诉一路上的盗匪,不要脑袋的就来抢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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