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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登高

登高而望远,尽目极舒,此乃大风大雅之事,古人不似后世,无法窥视天地全貌,登高之时一览众山小,心中自然开阔浩荡。

圣火塔虽然并不算太高,但对于久困囹圄的苏牧而言,却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一个去处。

只是他并没有想象之中那么的激荡兴奋,人都说登高一长望,信美非吾乡,作为一个阶下之囚,实在没太多心情欣赏这高处的美景。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

苏牧不禁想起这样一首诗,轻叹一声,不觉着便低声吟了出来。

雅绾儿虽然面无表情,但仍旧被这首诗震得心头一紧,人们但凡提到苏牧,总要提一提杭州第一才子这几个字,但雅绾儿跟着苏牧这么久,却从没见过苏牧做了什么跟文人有关的事情。

而今日,她终于是听到了苏牧的诗,讲登高,却寄离愁,苏牧自比离人楚客,并非因为他是游子,而是因为他的家乡已经易主,成了贼人的都城。

雅绾儿有感而发却是因为她开始怀念那座山水之间的小山村了。

她看不到苏牧眼前的壮阔景象,她只是被一首诗,勾起了儿时的回忆。

她的亲生父母是落魄的苦命人儿,直到一岁多的时候才发现她这个女儿是天生眼盲,便打算把她丢掉,最后却被一名路过的穷书生买了下来。

书生很有耐性地抚养和教导她,从一路跌跌撞撞,到只需竖耳倾听便能行走自如,再到哪怕耳朵封闭,仍旧能够凭借嗅觉而自由自在的生活。

与其说这一切是老天爷的馈赠,是对她天盲的补偿,不如说是那书生,赋予了她第二次生命。

那书生就是她的义父,如今南国永乐朝的大军师方七佛。

她不明白义父为何要做这种杀头的买卖,但她的命是义父的,如果义父说这个世界错了,那便是这个世界错了,让她与整个世界为敌,她也不会迟疑半步。

只是如今大业成功了一小半,她却开始想念,想念那座小山村,想念那个夜半读书的义父。

“走吧。”

“嗯。”

在圣火塔上待了小半个时辰,苏牧终于通过不断的对比和推敲,找到了最先的起火点。

或许是因为雅绾儿还沉浸在过往的回忆之中,流露出了与表面冰冷截然不同的温婉,下意识应了苏牧一声。

苏牧有些讶异地看着这位盲女,突然觉得简单的一个嗯字,仿佛给一座极美的冰雕,注入了一位美人的灵魂那样。

雅绾儿能够感觉到苏牧的惊诧,因为她一直能够感受到他的呼吸和心跳声,能够通过细微的变化来判断他的情绪。

她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神,便没有再说什么,跟着苏牧走了下去。

许多人都在质疑方七佛的独断,包括让雅绾儿监视苏牧,他们认为雅绾儿目不视物,监视苏牧会很吃亏,但方七佛却不作此想。

因为他觉得苏牧诡计多端,必定会制造很多假象,而雅绾儿看不到这些东西,她的本事是直抵人心的,苏牧或许能够骗过绝大部分人,却绝对骗不了雅绾儿。

所以他才让雅绾儿协助苏牧破案,不是因为雅绾儿破案手段高明,而是因为她是最适合监视苏牧的人,而破案这种事,相信对于苏牧来说,并非难事,雅绾儿要做的,只是分辨苏牧的言行,到底是真是假,仅此而已。

虽然登高之后能够看到赤眉营的全貌,但大半个营区被烧成一片焦土,浓烟又未散去,想要找到起火点还是费了苏牧很大的精力。

因为昨夜的北风,火势蔓延的方向被大风引导,想要发现火源就变得更加困难,苏牧一时半会儿也只能看出两个可能性比较大的地点。

下了圣火塔,出了越王府,正准备赶往起火点,却发现一辆马车停在了王府门前,那马夫见苏牧与雅绾儿出来,连忙拉起车帘。

下车的是一名二十啷当岁的年轻人,一身锦缎袍子中规中矩,细微之处却又别具分格,虽然是冬装,穿起来却又贴合身材,衬得年轻人高挑挺拔,极为出彩。

此人肤白如雪,唇红齿白,下巴尖削,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双眸子清澈中带几分妩媚,是双眼皮极重的桃花眸。

古诗上写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不可辨雌雄,正应在了眼前这少年郎身上,若非他还有喉结,乍看之下,还真无法分辩他是女扮男装,亦或是男扮女装。

苏牧饶有兴趣地打量此人之时,这人已经走到了雅绾儿的面前,笑着行礼道。

“绾儿姐姐,好久不见了呢…”

且不说雅绾儿是出了名的冰山美人,但说她乃方七佛义女,受封金花郡主,便少有人敢对她有任何旖旎的想法。

这少年郎一副作死的样子,苏牧不由暗自摇头,脑子里已经浮现这小子被打飞出去的场景。

然而让人惊愕的事情发生了,咱们的冰山美人居然露出了浅笑,难得温柔地回应道。

“朝歌你不在处州好生经营,回来讨打不成?”

真真是一笑倾城冰消雪化,见得雅绾儿展露笑容,饶是苏牧这样的老成家伙,居然都看得痴了!

那名唤朝歌的少年嘻嘻一笑,亲热热地过来挽雅绾儿的臂弯,眯着要人命的双眼皮桃花眸,柔声道:“人家也不想回来,不过嘉兴那边…”

朝歌说到一半,朝苏牧瞥了一眼,也就闭了嘴,倒是雅绾儿敲了敲他的头,笑骂道:“都多大的人了,拉拉扯扯成什么样子,让太子看到了又要到义父那里告状…”

话是这样说,但并没有甩开朝歌的意思,真真是羡煞了旁人。

不知为何,听到太子二字,朝歌反而放开了雅绾儿的手,收敛了笑容道。

“姐姐就别误会太子殿下了,今日还是殿下着我过来,陪姐姐走走,看谁敢欺负到姐姐头上!”

先前柴进已经将方腊阵营的底细都交代清楚,所以苏牧也就心中了然。

太子方天定是方腊的儿子,但因为方腊四处闯荡打拼,方天定是跟着在乡下教书的叔叔方七佛长大的,自然会支持自家叔父,而非父亲的那些狐朋狗友。

雅绾儿虽是义女,去被没有女儿的方七佛视为己出,眼下纵火案牵扯甚广,甚至危及方七佛的事业和前程,朝歌作为太子的亲信,过来照看一下雅绾儿,也就不足为奇了。

感受到朝歌的好意,雅绾儿也是心头一暖,轻笑着道:“那咱们就走吧,还等着弟弟给我出头呢。”

两人完全将苏牧视为无物,就要往马车上走,那朝歌走到苏牧身边时,竟然掏出一块馨香的帕子,递给苏牧,促狭地眨眼道:“擦擦口水,省省心吧,别打咱家姐姐的注意,不然我阉了你!”

说到最后,这位雌雄莫辩的少年郎双眸之中已经露出浓重的杀气,苏牧毫不怀疑他真的会说到做到。

苏牧心性沉稳,若换以往也不至于失态若此,但雅绾儿实在太过冷漠,少有温柔之时,还有什么比冰山美人的展颜一笑更让人心动?

他本不想理会朝歌,对那块满是脂粉味的帕子也不感兴趣,但只是扫了一眼,苏牧便接过了手帕,在嘴角擦了擦。

这帕子已经擦过口水,还给人家也不是,丢了也不是,苏牧只能随手塞入了袖筒之中。

雅绾儿和朝歌坐进马车,车厢内时不时传出低低的说笑声,而苏牧只能跟马夫一道坐在车辕上吃北风。

车子不多时便来到了赤眉营的东北角,那里正是苏牧推测出的起火点之一。

可当他们来到营门之时,却发现大批黑甲军早已戒严起来,那扎着红巾的标长是如何都不肯放他们进去。

若说先前方七佛对纵火只是怀疑,那么眼下却可以确定无疑了。

若非如此,这极有可能是起火点的地方,又怎么可能被黑甲军镇守起来?

朝歌本来就是过来为雅绾儿保驾护航的,见得如此,跳起来便给了那标长一个耳刮子!

莫看这朝歌娇娇柔柔,那标长身着沉重黑甲,又昂藏九尺,他这一耳光竟然将那标长打得满嘴是血,翻滚着跌倒在地!

诸多兵士可不管你是太子的什么人,他们都是圣公身边出生入死的弟兄,见标长被打,便围拢了上来!

无论是雅绾儿,还是朝歌,亦或是方杰,都算是圣公军中的官二代,到哪里都是横着走,又有谁不认得?

苏牧虽然只是个朝廷的败军之将,但锦鲤营的火器也是杀人无数,凶名赫赫,如今又顶着个国师的头衔,谁敢拦他?

只是新任大元帅方杰下过死命令,慢说是人,苍蝇老鼠都不准放进去半个,眼下又是方杰新官上任想放三把火的时候,这些军士又岂敢违抗军令。

“好胆!谁给你们这些贼腌臜的狗胆,连郡主都敢阻拦!”朝歌耍起横来便像少不更事的街头痞子,指着这些人的鼻头便骂,雅绾儿却是皱了眉头。

她之所以不计嫌疑协助苏牧破案,除了她一直监视着苏牧之外,另一个原因便是怀疑有人对义父方七佛不利,如今看来,这种担忧显然已经成了真。

见朝歌耍泼,这些军士也不敢放肆,连忙让人去请示大元帅,过得许久,那方杰才施施然走了出来。

他盯了苏牧一会儿,这才朝雅绾儿说道。

“绾儿妹子,不是哥哥不给你面子,军师的工坊设在我赤眉营也便罢了,这工坊爆炸,毁了我大半营区,熟睡中的军士也不知烧死烧伤了多少,军师既然没个交待,那咱们只能自己调查清楚。”

方杰看似鲁莽,实则外粗内细,一番话夹枪带棒,立马占据了道理,气势上便赢了一截。

“大元帅好大威风!军师派了郡主前来,就是为了调查清楚真相,还大家一个公道,你不然进营,是几个意思?难道你做贼心虚不成!”

朝歌的身份敏感,大家都不敢提,但人家确确实实是太子身边的红人,连圣公都默许了他的身份地位,而大家都很清楚,身为圣公的侄儿,方杰武艺超群,战功赫赫,太子却柔柔弱弱没半分男子汉气概,两人的争锋由来已久,朝歌没道理不帮着太子。

方杰脸色顿时阴沉下来,直勾勾盯着朝歌便骂道:“你算个甚么东西!也敢在本座面前跳来跳去!”

雅绾儿见方杰辱骂朝歌,眉头一皱,杀气便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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