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到一边去,还要动手是不是?”伊恩训斥完想对丹尼尔动手的奥兰多,揉了揉后脑上那肿起的包,对着丹尼尔问道:“你们所谓的比斗,就是生死相拼?”
丹尼尔点点头,道:“我以前的主人就是这么教我的,在斗兽台上决一生死。”
“教一个孩子做战斗工具,怎么会有这些人,他们都丧心病狂吗?”不仅是伊恩惊讶,他身后的几个和他差不多的士兵,还有那些小孩都惊讶不已的问道。
“可怜的孩子,你以后跟我们一起练吧,既可以强身健体,又可以增强实力,甚至可以炼成斗气术。”伊恩道“练武是为了增进双方的友谊,并不是仇恨。你要改,知道吗?”
奥兰多被打了,自然不服气。听着伊恩要把丹尼尔加入这个大家庭,立马站出来怒声说道“我不喜欢他进来,除非他能真正打赢我。”
“闭嘴,你的脾气再不改,迟早要收拾你。”伊恩训斥道。
丹尼尔不知道什么是斗气什么是魔法。他只知道以前的世界识字就能到财主家当管家,或者有很好的体力,只要不是奴隶就可以到财主家里当下人。因为下人和奴隶的身份不同,虽然或多或少会被财主克扣工钱,相比奴隶而言,却是天壤之别。稍稍考虑之后,道“只要不影响我读书,我会来跟你们学习。”
“你……如果你还跟他们学习这些无谓的东西,谁陪我玩?”史密斯瞪着丹尼尔问道。“我是你的什么人?你是什么身份?你记得是什么原因才能读书识字吗?”
闻言,所有人已经跑到一里外的地方,似乎觉得这点距离还不够远,想要再跑远一点。毕竟他们和史密斯也不是一两天的认识,这番话的意思是自己又要倒霉,难道在这里任史密斯鱼肉?
丹尼尔看着史密斯,回想起之前在后院,为了把剩余百多个单词全部写完,大言不惭地说“等一会儿,好吗?等会儿你让火火烧我,我也不叫一声。”吸了一口气,一双惧怕的眼神紧盯着史密斯,声音变得几分颤抖,道:“您是少主人,我是您的玩伴,我的任务是陪着您玩。您现在该不会想要烧我了吧?”
“你是我的玩伴,自然没那么快对你下手。”史密斯一副阴险的嘴脸笑道。转过头看着远处的近千名害怕自己的人,又把头转了过来,装作一副沉思苦想的样子。过了片刻,道:“你去和奥兰多打,你赢了,我烧他,你输了,我烧你。”
丹尼尔一副难堪的样子向前走了两步,回过头看了看史密斯,见他并无取消这个决定的样子,便继续向前走。
奥兰多被丹尼尔打了两拳,早想报这个仇,但没机会。现在他自己主动让自己打,怎么不报仇?大步向丹尼尔跑去,跑到距离丹尼尔几米的地方,一副必胜的样子看着他。
后面近千名小孩不敢上前,站在原地为奥兰多高声欢呼。一来可以看奥兰多教训别人的样子,二来又多一个光头。管他是谁胜谁败,只要有人倒霉,他们就开心。
“开始。”史密斯高声叫起,丹尼尔和奥兰多卯足全力向对方冲去。
两人大喊一声,四拳相击,同时倒退两步,甩了甩两个生生作痛的拳头。
两人不敢再贸然出手,小心翼翼地绕着圆圈移动,生怕自己又被打中。
“怎么还不打?”史密斯一脚跺在火火的头上叫道。
火火微微生气,一道火焰喷出,直追两人,差点把丹尼尔的屁股烧着。
奥兰多趁着丹尼尔分心,上去就是一脚,踹中他的腹部。紧追着两拳过去,把丹尼尔打到在地,架在丹尼尔身上,如同当时丹尼尔架在鲁伯特的身上一样,一拳一拳地打在他脸上。
“你敢打我的玩伴?”史密斯怒道,“火火,烧他。”
火火喷出一道火焰,奥兰多及时往一边滚去才躲过一劫。可火火没打算就这么放过他,一道又一道的火焰紧追奥兰多而去,使他无处可逃。那群孩子正哈哈大笑,眼见火火过来,哪还有心情嘲笑奥兰多?现在逃都来不及,一个个你争我抢地向后逃去。
丹尼尔站起,摸了摸两边原本白皙却被自己的鲜血染红的脸庞,往地上吐了口带血的口水。道“少爷,让我和他打,我不能白白被他打。”
史密斯转过头,朝着丹尼尔笑了笑,乘着火火走回去。
没有火火,奥兰多自然不怕丹尼尔。望了望远处的火火,昂头挺胸,大步走到丹尼尔面前,鄙视地嘲笑道:“需要让你休息一下吗?”
“不用,现在就来。”丹尼尔双眼自信且有神地看着奥兰多。
两人相视许久,没有动手。
史密斯急了,又一脚跺在火火的头上,比先前一脚要用力得多。
对火火而言,这脚不是很痛,但它知道主人心情不好,全身魔力聚集,“吼”的一声,火焰喷得足有近十米远,火焰从丹尼尔和奥兰多的头上烧过,长长的头发散发出焦臭味。
“救火,救火。”两人一边用手拍打着头上的火焰,一边无序地乱跑乱叫。远处围观得数百人又是抱腹大笑,那些光头笑道“又有光头同胞加入了。”
史密斯只是想找乐子,没想到这次火火擅自把所有发力聚集,喷出不能控制的火焰,把两人的头发又烧着起来,急叫道:“救火救火,还看什么?救火呀,烧死人怎么办?”
一个光头像唱山歌一般叫道“急什么急,我们还不是这么过来?刚刚下过雨,死不了,把头埋在湿润的土地上就是。”其他小孩又是一笑。
而丹尼尔在那光头说话之前已经一头砖进土地上,火焰与润土发出“哧”的声音,熄灭了。留了八年得长发瞬时变成几毫米大的焦粒,甚是难看。奥兰多听见那光头的话,也学着丹尼尔把头埋进土地。这才没有把头给烧着。
孩子们大着胆子走上来,一个胆子较大的女孩垫着脚摸着丹尼尔那焦发,嘿嘿地笑了起来。
史密斯意识到自己玩得过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丢给丹尼尔,道“把你那焦粒给剃了吧。”
丹尼尔这才意识到为什么整个小镇有那么多男男女女的光头。用小刀把头上那和“如来”一样的焦粒给剃地一粒不剩。在阳光的照射下,光秃秃的头把太阳光反射到史密斯的眼睛,让他不能直视自己。
看着史密斯不能睁眼,望向天空,太阳差不了多少便到头顶。
“现在什么时候了?我想回去读书,可以吗?少爷,我可以回去吗?”丹尼尔不敢生史密斯的气,生怕他不让自己回去读书,于是用乞求的眼神看着他,语气中还有三分焦急。
史密斯现在也没有心情玩,看着新增的两个光头,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奥兰多,我家丹尼尔明天还会来,如果你输了,就烧你屁股。丹尼尔,我们走。”
贝克汉姆宅。
老师激动地说:“知道吗?你家的那个小童,拥有传说中过目不忘的能力,半小时内把百多个单词全部记住。你一定要好好的教导他,他一定会成为奇才。”
“你说得是真的?他真的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格雷不信地问道。他激动的情绪并不比老师少,甚至比老师还激动。“那,我要怎样?他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我是不是要和他攀什么关系?”
“当然是收他当义子,这些还用想吗?你把他养大,我们能教什么便教什么,能给他什么就给什么,他成名了,全镇都会沾到他的光啊。”
“对,对。”格雷哈哈地笑着,一手拍着大腿。“我应该收他做义子,以后他出名了,我这个做爹的也会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