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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不死魂珠(上)

奥兰多抓起一个个人往后扔,一股劲地向丹尼尔冲去。

“拦住他,不要让他突破。”一些距离奥兰多较近的人手挽着手围成一堵人墙,拦住奥兰多的去路。

“找死。”奥兰多大喊一声,竟然动手对付那些人。

“我看你才是找死。”不知伊恩从哪走了出来,一手捉住奥兰多的拳头,怒道:“我说过,你再对谁动手,我就废了你。”

说着,把奥兰多举起往空中一扔,补加一脚。奥兰多在空中足足飞了几米,“彭”的掉在地上,草地上凹了一个大坑,他吐出一口口鲜血,连爬起来都没力。

“伊恩叔,奥兰多怎么了?”丹尼尔走到伊恩身旁问道,见他没有说话,跑到奥兰多身边,把他扶起,奥兰多忍不住吐了几口血在丹尼尔身上。

“伊恩叔,他好像很严重。”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生道。

“还死不了。”伊恩冷冷地说:“我把力度控制得很好,只是把他踢成重伤,死不了。”

“谁,谁带奥兰多去看医生?”丹尼尔把奥兰多抱起,慌忙地跑到伊恩身旁问道。“算了,还是我去吧。”说着,抱着奥兰多朝医院跑去。

“丹尼尔,慢着。”伊恩走到丹尼尔身旁,对欧文道:“欧文,你把奥兰多带去医院。丹尼尔,我有任务交给你,你要好好地修炼,把身体练好。”

“伊恩叔,你要给丹尼尔什么任务?”维果好奇地跑到丹尼尔身边仰头望着伊恩问道。“辛不辛苦?不辛苦,我也一起去。”

“去,去,你还是向往史密斯的未来吧。”伊恩把维果赶到一旁,对丹尼尔道:“你回家换一套衣服吧,全身血迹,干了之后会很难闻。然后拿把斧头,到山上去砍一棵大树,砍完就抱着大树跑回家,再抱一棵较小的树跑上山,这样五十个来回。每天增加一棵,不用多久,你的体格就比现在壮大一倍。这样坚持两年,恐怕你的实力要比我厉害几倍呢。”

丹尼尔低头看了看还没凝固的血迹,一副恶心的样子把血块甩到地上,“嗯”了一声向贝克汉姆宅跑去。

那些小孩不信地望着伊恩,指着远处一棵大树问道:“你是说,像那些一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树?还要抱着大树从山上跑回贝克汉姆宅?你是不是说错了?就算是你也不可能做到啊!”

就算是伊恩的几个手下也不相信丹尼尔可以抱着大树跑回贝克汉姆宅,何况一天还要来回五十次。疑惑地问道:“大哥,这是不是不太可能实现?”

“丹尼尔的潜质要比史密斯好很多倍。半年多的时间已经赶超奥兰多,两年时间,体格已经比欧文还好。再练下去,不用多久就赶超我了啊。”伊恩笑了笑,看着丹尼尔远去的身影,道:“丹尼尔抱着一棵树跑回贝克汉姆家还是可以的,不过让他来回五十次,的确不太可能实现。不过,他该不会真蠢到来回五十次吧?就算做到明天也完成不了啊。算了,我想不会的。”

“要是我们几个从小就接受这么严格的训练,可能现在就是四级斗气师了。”亚当感叹道。

“你们大哥我不就晋升成三级斗气师了吗?要是想晋升,大哥我不介意让你们尝试一下那晋升的方法,哈哈。”伊恩笑了笑,拍着手掌大喊:“好啦好啦,全部起来训练。想要到国都那繁华的城市发展,必须好好地锻炼身体。有谁想要更好得提升体能,拿着斧头到山上砍大树,抱着砍下的大树来回跑上路。谁要坚持的下来,不用几年时间,光是拳头的力度,就能把腰粗的巨石打成两半。谁想要试?”

把腰粗的巨石打成两半,这么强的能力很吸引。可抱着大树来回跑山路,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他们还是选择扎马,做单手俯卧撑等等体能训练。

“砍倒大树然后抱着跑山路,那该有多辛苦?”丹尼尔走在回家的路上自问。

回到贝克汉姆宅,管家见丹尼尔以上的血迹,紧张地跑到他面前问道:“二少爷,您怎么了?要叫医生来吗?”

“没事,这是奥兰多的血,他被伊恩叔打伤了。”丹尼尔低头看了看已经干掉的血迹,道:“哥带着大嫂到国都,奥兰多因此很不开心。看见我过去,好像要杀了我一样向我冲过来……”

“二少爷,你有没有伤到哪里?”管家听到丹尼尔说奥兰多想要杀他,生怕他被打伤,不停地检查丹尼尔有无受伤。

“没事,我还没说完。”史密斯抓着管家的两个肩膀,不让他乱动,道:“他向我冲过来,维果他们很仗义,自动围起人墙,挡住奥兰多。可是他想动手打维果,被伊恩叔抓住,再踢了一脚,飞了差不多十米远,地上还凹了一个大坑。他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鲜血吐到了我的衣服而已。”

管家松了一口气一样“哦”了一声,道:“快去换件衣服吧。”

丹尼尔回房换了件衣服,问下人拿了把斧头,朝山上走去。

×××××××××××××××

时间过了几个小时,一路上,史密斯都很兴奋,而珍妮却望着俄斯镇。

“那是什么?”史密斯拍了拍珍妮的肩膀,指着前方向自己冲来的黑影,惊讶地大叫:“那好像是个人。”

“人而已,有什么好惊讶的?”珍妮转身一看,一个人形的黑影以高速正面冲来。“那是什么?真的是人吗?人哪有可能能跑这么快。”

说话间,几里的路程已经飞速通过,黑影已经跑到火火的身后,两人快速转身看着黑影,火火也把头转向后面,因此差点撞到大树上。

“那真的是人吗?”史密斯稳住身子,疑惑地向火火的尾巴走去,似乎追踪黑影的存在成了他最大的兴趣。道:“如果那真是人,该有多厉害?莫非是无上高手?绝对是无上高手!否则速度哪可能比火火还要快上几倍。安东尼说,你爸爸偷师的时候,被那斗气师用散发蓝色光晕的大手一拳就打飞几里远。这个黑影人,该不会一拳就能把你爹打个几百里远吧?”

只见史密斯一步一步向前迈进,可他没看前面有无路可走,再迈前一步便掉到地上。珍妮即时抓住他,冷声道:“不管那是不是什么无上高手,也不管那人究竟有多厉害,这都与你无关。你再向前走一步,就成了地狱高手。”

“好险,差点就成了地狱高手了。”史密斯低头一看,差一个脚步就掉到地面。他拍着胸膛,自夸道:“不过,怎么会有无上高手路过这里?我出生十四年,都还没听过说有六级战士经过俄斯镇,更别说是无上高手。该不会,我们刚离开,就给俄斯镇带来好运吧?”

“是,是。”珍妮没好气地说道:“整个世界都庆祝你离开俄斯镇,不然他们再受你的气。让你到国都,被那里的贵族公子哥教你尝尝什么叫受气。”

火火继续向前方赶路。

似乎又跑了几个小时,不时有阳光透过茂密的绿叶照耀在火火的背上,突然天色一黑,似乎瞬间变成黑夜一般。两人抬头一看,越过无数片遮挡着视线的树叶隐约看到天上有几个庞然大物。

两人注视着那黑影,火火似乎很惧怕这几天庞然大物,虽然没抬头望见它们的相貌,却一股劲向前跑。遮挡视线的叶子逐渐减少,他们见到的竟然是五头在高空中煽动翅膀飞行的巨龙。龙与地面相隔少说有近千米,遥遥望去,还是庞然大物。

巨龙不时侧身飞行,几个站在它们头上的人影引入史密斯和珍妮的眼帘。

“看见没有?”史密斯既兴奋又惊讶:“那就是龙吗?每头都不一样,好巨大,他们背上竟然还有人。”

“真的有人站在龙的背上吗?”阳光刺地珍妮睁不开眼睛,只手遮住光线,凝视着在龙的背上那几乎只有花生米大的身影,问道:“好小,那真的是人吗?”

史密斯也不太敢肯定,疑惑自言道:“应该是吧?五头龙的头上各站着一个人。那究竟是什么?无上斗气师吗?难道五个都是无上大魔导?不会吧?魔法师已经是万中无一,无上大魔导可是魔法师里面的万中无一。一个无上斗气师亲临过俄斯镇,那已经是天大的荣幸了,更何况是一个无上大魔导亲临俄斯镇。该不会是西边有什么宝物能把六个无上高手吸引过去吧?”

珍妮不喜欢打打杀杀,自然对无上斗气师没那么向往。不过,魔法师对她而言,却是一个比任何东西都要吸引的。她不敢奢望能成为魔法师,要是能看一眼魔法师是长什么样子的,对她而言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无上大魔导?”珍妮已经忘了对俄斯镇的想念,一脸向往得望着已经远去得五头龙和它们背上得五个人。感慨道:“如果可以亲眼看看魔法师是什么样子的,那该有多少?”

珍妮和史密斯还在向往,突然感觉到火火停顿了一下,似乎又撞到什么东西,然后继续跑。

珍妮转过身一看,一只被许多黑斑印在密短的白色毛发上的小动物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那小动物在苟延残喘,一只肢体被火火踩断,鲜血把它白色斑驳黑斑的皮毛都染成血红,它低声咆哮着,怒视着已经远去的火火和它背上的史密斯还有珍妮。

“那是什么?让火火停下,火火好像把它撞死了。”珍妮使劲摇晃史密斯的手,焦急地叫道。似乎想立刻跳下去,看看那动物的伤势如何。

史密斯顺着珍妮的指着那小动物的手,看见那半身雪白带有少许黑斑,半身血红的身体。又感概自己连一只小动物都不如,道:“它应该死了,让它节哀顺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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