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关外飞马牧场,七月初七,傍晚,她。
“悍马”董枭又喝的酩酊大醉,这已是第五次喝成这样。
五年前,自从他的娇妻,意外从马上摔下离世后。他便变成这个样子,沉沦。
月色凄寒,草原的夜,悄然的流淌在记忆的深处。
董枭的帐篷内,光影闪烁,许是灯花大抵瘦了,他坐在太师椅上,紧抓了一瓶烈酒,直往嘴里灌。他犹如喝凉水一般,猛灌着酒,持续不停,很快,仿佛那酒很淡,没有任何味道似的。
事实上那是草原独有的烧刀子,酒劲刚烈,辛辣异常。
孤桐曾经尝过一次,那滋味不堪承受,以至于他宁愿收刀伤剑伤,也不愿在体味一下那烈酒的辛辣。那种烧刀子,倒入喉咙中,犹如一团火苗点燃在汽油中,熊熊的引燃与胃中,不是一般人能享受来的。
董枭喝的大醉,醉眼朦胧,只有在这种醉意怏然的状况下,才能麻痹坚韧的神经。每年的今天,是娇妻的祭日。白天他依旧是威风赫赫的飞马牧场副场主;夜晚,他总要买上几十瓶酒,喝的大醉。酒醉中,他的娇妻,才能复活,依偎在身边,轻轻的说着那句让他感动的话:“别人都看你是一个粗犷的汉子,我却看到你心底的温柔。”
仅此一句,从那时起,他心中只属一人。让她幸福,是他毕生所愿。
他们曾经在草原夕阳的余晖中,相互约定,等待有朝一日,一路笙歌,游遍中原秀丽山川。
可是,她却食言,一场意外,此后杳无音信。
杳无音讯,只是董枭的一厢情愿,在心底,总不愿承认娇妻的离世。在每年的七月七,他总是错节她能够归来,与他重温夫妻间的温柔。
孤桐端着洗脸热水,挑来门帘,走近董枭的帐篷。三个月前他刚被董枭提拔为近身侍从,但是细致算来,孤桐已然来到这飞马牧场有半年之久了。
这半年以来,他细致观察董枭的为人处事、生活习惯、个性动作等等,却恍然发现这外表粗狂的副场主,竟然是一个心细如丝的江湖老手。他被提拔为紧身侍从后,依旧没有找到好的刺杀时机。
董枭生活,井然有序。平时外出,都是有四个一定一的高手,时刻站在他前后左右四个位置。孤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自信能够在不惊动飞马牧场其他人的情况下,将董枭刺杀,唯一能做的,便是继续隐藏自己,等待时机。
夜缓缓地淡了。孤桐站在帐篷中,匕首被他藏在短靴内。董枭醉酒,就是一个机会。
错过今天,他心中清楚,只能再等一年。
孤桐将热水,端到迷糊的董枭面前,看着目标就在眼前,心跳微微加速,被他强力抑制,用恭敬的话说道:“董爷,热水到了,您洗把脸。”
董枭模糊的嘟囔一句,孤桐也没听清说的什么,他扔到手中的酒瓶,同时放下的,还有紧握在右手里的马头狼牙棒,这是董枭的成名兵刃,就算是睡觉也会握在手中。
也就是只有在这五年的这个晚上,他才会放开这珍若姓名的兵刃。
这马头狼牙棒,与孤桐藏在短靴中的匕首一比,顿时就是大棒与牙签的差距,这也是孤桐一直没有机会动手的原因。机会很重要,信心也很重要,没有信心的机会不是最好的机会。
董枭虽谈深情,但他绝不算的上是好认。在他还未做到飞马牧场副场主的位置之前,作为草原匪首的他,杀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其中又有多少老弱病?
孤桐曾了解过,董枭最惨绝人寰的一条战绩,是一人一骑,将一个小村落三百口人,屠戮干净,无一活口,而原因,只是他的娇妻在哪小村落中吃了一顿饭,消化不良,闹肚子了。
孤桐是正义的,他所要杀的必须是为恶之人。孤桐亦是疼痛的,没杀的人都是鲜活的生命,只需一剑,他就枯了别人的华年。只是已然踏上这条道路,他就不曾想过退却,就算被风云突变的世道裹挟着,颤巍巍地撞进杀道,往哪里走,他不知道。
蒙头,只管前行。
只要不打翻他的原则底线,他原意化身阎罗,杀尽世上可杀之人。
董枭算一个。
于是,孤桐来了。
七月初七。
董枭的手松开了一直握紧的马头狼牙棒,双手捧起热水,清洗脸庞。正如泡温泉的人,体味最舒服的感觉,也是神经最放松的时刻。有松必有紧,松的是董枭的神经,紧的却是,孤桐如履薄冰的心。
越是关键时刻,越要谨慎。否则一错,就是生死逆转。
就在孤桐想要拔出藏在短靴中的匕首,抹断董枭咽喉的时候,帐篷外传来人声:“董副场主,场主送了一份礼物给您。”
董枭坐回太师椅,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醉眼惺忪,朝孤桐挥一挥手。
错失良机,孤桐心中暗叹一声,便朝外喊道:“送进来……”
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两个强壮的汉子,抬着一个银缕丝绸布袋走了进来,里面鼓鼓囊囊,有一人大小,应是装了一个活物,在里面不断挣扎。
布袋被放在帐篷内厚厚的羊毛地毯上,两个汉子见董枭已然醉了,自觉的放下礼物后,便告退。
董枭眼中似乎对任何事务也提不起感情,对孤桐骂骂咧咧道:“臭小子,这么不长眼,还不快棒爷打开布袋看看是什么活物?”
孤桐颤巍的应了一声,走向前去,将银缕丝绸布袋打开,耳后还听到董枭嘀咕的声音:“场主难道送了一头珍兽给我?”
布袋被打开后,孤桐和后面的董枭,都呆住了。
里面竟然是一个女人,被缚住了手脚,嘴中也被布条堵着,呜呜咽咽的说不出话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美丽,是那双眼睛。孤桐从未见过这样美丽的女子,更未曾见到如此美丽纯净的眼睛。
她脸庞俊秀,胸在薄薄的衣物下很挺,腰很细,小腹很平坦,就连一双腿,也是修长丝滑,最为美丽的还是那双眼睛,纤巧,秀气,盈盈中如水波荡漾,水底却一模黯然,像藏了许多故事。
董枭看到这个女子后,竟然浑身一震,从太师椅上踉跄的走了过来,但是他酒醉,腿脚一软,竟然一个趔趄,趴在地上。一向爱干净的他,毫不在乎粘在身上的灰尘,匆忙爬到女子面前,一把推开孤桐,双手捧起那美丽的脸庞。
他蒙上一层酒气的眼睛,突然一阵锋芒闪现,又瞬间变得更加失神,嘴中频频说道:“太像了,太像了,怎么这么像,怎么会?”
他将女子嘴中的布条取掉,那女子却没有叫喊,似乎也知道在飞马牧场叫喊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只是用一双犹若天上星星的美目,冷冷的盯着酒气喷天的董枭。
董枭此刻眼中却流出从未有的温柔神色,口中更是轻声呼唤道:“宝贝,你回来了?”
孤桐浑身一震,原来这女子竟然跟董枭的娇妻,长得一模一样,也难怪飞马牧场的场主会送这样一份礼物给董枭了,对于他而说,绝没有一件礼物能超过这间礼物的价值。
也只有这件礼物,才能唤醒董枭的斗志,重新坐回一个杀伐果敢的匪首。
孤桐一时之间变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已经知道董枭为何对他的娇妻念念不忘,就连五年的时间,都未曾抹去一条痕迹,因为这个女人,有着孤桐从来没想想到凡人身上会有这样一双眼睛,也从未见过。
他看到这双眼睛时,竟然忘了要刺杀董枭,似乎整个事件中,只有那一双眼睛的存在。
一见,倾心;一眼,钟情。她,出现在了孤桐的面前,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