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第十四血族
作者:佛说要虔诚
连接:http://520yd.com/html/520yd.com?bid=10741
内容简介:一个因打架斗殴而入狱的胖子,在无意间得到一个血族和狼族流传的神秘至宝,匹夫无责,怀壁有罪。胖子因此掉入了一个氏族纷争的泥潭。在于人性、感情以及命运的纠缠中,胖子如何在中西异能结合之上,衍生出一个新的种族,第十四血氏族。
黑暗的深渊,我舔舐折翼,泣血双眼仰望着红色的天空。
是天空红色让我感知罪恶,还是我让红色天空染上了罪恶。
作者在选择题目和内容的时候应该花了一点心思,吸血鬼,这个题材不算烂也不算的上
是跟风,而且还为书名起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名字《第十四血族》很多人都知道吸血鬼有十三
个族,那么第十四血族是什么呢?这样就可以把读者胃口吊起,另外就是借用了一个“起源”
来挑起全文的主线,“起源”是主角身上的一件物品,从现在的字面来说,所有的事情都是
围着它来发展,从而主角也因为它而卷入吸血鬼和狼人的斗争中,主角从一出狱就开始不知
不觉的走进吸血鬼和狼人的纷争里。
“起源”全名是叫“血月起源”原是镇压着十三个血族的宝物,究竟是什么那么厉害
的宝物,惊动着吸血鬼和狼人互相出世来争夺呢?此物不知道怎么落到主角的师傅手上,
这点直到主角的师傅挂了都没有说明。
主角自从出狱后,因为落脚的问题,租住一个夜总会的小姐的房子,因为主角一时的仗
义相救,祸端开始向他找来,在公园的看不惯二打一,愤而出手相救,这点主角的想法和行
动有待商榷。作者并没有因为这点而让主角在今后的行动和思维有所改变,然而此事并没有
完结。从那开始他就被人盯上了。情节就开始慢慢铺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看到开章的时候,让人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主角开始出场的是
从出狱开始,和别的书相对来说,这样的开篇并不落俗,不会说是一个老套的开端。主角,一
个胖胖的大个子,让人有一种亲切感,特别说的是,作者似乎不太喜欢把主角的名字挂在嘴上
而是喜欢叫他“胖子”
作者从胖子出狱开始,第一章带有一种倒叙的说法,试图告诉读者,胖子在监狱是过
什么样的日子,或者说借倒叙的说法来说明主角在监狱有奇遇,至于奇遇作者就一笔带过,
寥寥几百字,就把主角的所有遇到的奇遇以及学到什么写了出来。
至于主角出来后,换做平常人也一定会先找自己的亲朋好友,所以作者就顺着平常人
的心态去做,把主角安排去找当年的朋友,然后离开再去找房子找事情做,一切都是那么
的顺其自然,没有一点的突兀。
但是,看了那么多章后,作者还是没有把主角为什么打架会进监狱,一直到十八章,
都没有看到作者为这点事花点笔墨,这个是不是伏笔还是作者已经忘记了呢?如果不是的
话,为什么作者会在他出狱后找朋友时候问了那些话?
潘渔看着胖子,轻声道“三哥,那件事情,我妈心中还存着你和张江
海的疙瘩。你再进去,只能让她更难受。”胖子苦笑,问道“江海有什么消息吗?”潘渔
狠狠地将手中烟抽到了烟蒂,然后冷冷回答“自从那事发生后,他就搬家了,好像是移民
国外,走时都没通知我一声。”胖子狠狠地骂了一句。
个人建议,如果他们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是一个伏笔的话,可否为他们多写一
点笔墨?如果是的话,作者就不应该在后面还花一点笔墨给潘渔,直接把潘渔当做是个路
人甲,用完就丢。当然,也可以无视我的话,呵呵。
“起源”是主角的师傅在去世前留给他的,“起源”这件东西很奇怪,样子如果像作者
说的那个样子“御用玉玺”,那么它最少有一个手巴掌那样的长宽,很好奇主角是怎么样
带在身上而不给人发现呢?而且他还是随身挂在脖子上去,还不会给人发现,要知道这个
东西可是十三个血族和狼人相争的宝物,不可能说这么大的破绽作者都没有文字 发现的
啊!!!当看到主角挂在脖子上,心里的疑问就越来越大了。
一个黑沉沉的东西,倒挺像古时候御用玉玺,只不过这东西的托盘是一个圆形状,隐
隐透着古怪的墨绿色花纹,镶在上面是两个缠绕着的生物,一个透着青白,双耳长长,后
背上两只巨大的翅翼活生生地欲展而出。另外一个青灰色,狼型的长脸,双瞳呈莹绿幽光
似闪,两只獠牙凶恶地翘起,身体上虬起的肌肉十分分明,双爪搭在那青白生物身上,似
乎正做着惨烈搏斗。而在那圆形托盘四周,一圈似血槽的刻痕,凹在里面,槽道向上,成
螺旋三周。
这对于佩带在脖子上可以用庞然大物来形容了,难道它还会自动伸缩?如果不是的话,
我就想问一下作者,难道书中的人物是不是瞎了眼,主角身上佩带着这么大的东西,江堂
山身为一个吸血鬼,上班长期和主角相处,一点都没有发现的吗?居然还叫主角再次进监
狱帮他寻找“起源”,还有很多和他相处过的人都没有发觉,这让我有点惨笑,为书中的
反角人物凄凉的惨笑,身为反角的人、异物,头脑一般都会比较聪明,为什么这次那么苯?
作者在描写“起源”的时候,特别是主角受伤后,“起源”吸血的动作显得很冗长罗嗦
兼重复。相信作者认为这是很满意的写作,但是不知道作者有没有考虑到这样的动作,会严
重的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感,这些动作太复杂了,窃认为复杂的会让人大脑当机。
如果没有实在的需要,尽量减少描写“起源”里面的动作,或者可以主角伤愈后简单的描
写“起源”发生后的样子。那样的话,会更让读者有了更深的印象,这样一来,读者会更想知
道下一次主角受伤后“起源”又会变成什么样?作者认为怎么样呢?
胖子,也就是主角,一个高一米八五,体重300斤的胖子,(这个汗一下),一个随意的
人,做事似乎都是随便作者捏,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灵魂。只要剧情的需要,主角都
会是扑上去,在初见异物打斗不会想着逃跑,在能力悬殊的时候,心里不会有挣扎,不会用计
谋,横冲直撞,一个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的人总会有点常识吧。但是有点必须要说的是,也很
奇怪,主角二次进监狱的那段时间,作者把主角心理活动、行动都写的入木三分,超赞。很想
不明白,为什么在对人和对吸血鬼狼人的态度和心里变化就如那天渊之别。
俞章,一个夜总会的小姐。因为租房子给胖子住,认识了他,但是她的样子一直给不了我
的想象空间,也是作者在短短6W多字除了胖子以外笔墨最多的,作者给她的笔墨是够华丽,但
是华丽的有点苍白,不,是简直太苍白了。从字面上来看,她虽然是个小姐,但是作者把她说的
好像有点不可侵犯,带点清高,特别是对待主角的时候,这不是我心中所想到的一种靠这样为
生的人物,难道说她只是为了在她的孩子面前维护着一个做妈妈的样子?至于她和主角发生关
系,这来的太突然了,事先作者一点都没有说,重新看了几次主角和她的言行举止,一点也看
不出主角对她有什么情愫,或者是她对主角有什么好感,难道主角就因为他救了她一次,就让
两个人行走在一起?干柴烈火,一碰即燃?而且在处理她死去的情节里,作者就这样莫名其妙
的让她挂了,。哦,我明白了,又是为剧情服务。笑。。
情节太跳跃,不知道作者有没有看到,第一章的时候就出现了一点小问题,当然这些都可
以忽略掉,但是还有更大的情节跳跃那就是作者的疏忽,也许作者想到的借用另一端的人物语
气来表现当事人,也就是主角的当时身处险境的状况。
墨镜男根本就未听到他在说什么,他定了定神,恶狠狠的叫道“都给我进来,做了他!!”
“亲爱的,今天所有人都选咱家楼上自杀?”那女人和男人停止了运动,女人惊奇地问道。
“傻婆娘,五楼,加上楼下停的那些车,除非那些自杀的比你还傻。妈的,肯定是黑帮内讧。
咱家的门锁紧了吗?”那男人骂道。女人点点头,已经意兴索然。
屋内现在只剩下了四个人。
正当主角和黑社会以及吸血鬼、狼人在打斗的时候,正是激烈的时候,突然。。。竟然
。。。作者把镜头转向另外一处来说明这事情有多么的激烈,实在是太可恶。最不可原谅的
是,作者为什么要在每次主角在自己的住处发生一些小事或者是那个的时候要把那镜头转到
另外一端,等他们办完事后又把镜头转向主角身上去。镜头转换次数过多,很容易造成视觉
混乱,其他的我就不一一举例了。(呵呵,语气可能有点冲,但是这些问题确实比较严重,
希望作者不要怪:)笑)
个人建议,如果没有什么很大的必要,作者尽量不要这样写法,虽然电影上有这样的,
但是因为象这样的情节,实在是没有什么必要去描写。
词语,这个不得不说的问题。
他边走着边从怀中拿出两样事物,仔细端详着。
将“起源”取了下来,胖子将桌上唯一的台灯拧开,在灯光下仔细端详了起来。
“端详”这个词语,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很喜欢描写这个词语,无论是看什么,只要是
靠近来仔细看的,作者都喜欢把它往身上套,而且有些词语都是乱用或者说打错的,这不
得不让我认真的去猜测,甚至可以说,影响了我看书的阅读感和理解,其它的就不一举例了。
“风雷在火,急急如律令。”在空中,那攻击符阵刹那间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直接打在了那狼人的身体之上。”
胖子远见着那中了火球的家伙慢慢爬了起来,身体被击中的能量已经释放,火焰慢慢地消失。
他哪敢怠慢,又祭起一个符咒,“北电在水,急急如律令。”在瞬间生成了一个冰刃尖刺,
还未发出,就见那狼人猛地扑了过来,将他扑倒在地,这时那狼人发出一声惨烈的嗥叫,
冰刃闪着蓝色光芒自他后背穿了出来,鲜血涌动,胖子被压在下面,却一丝不敢怠慢,
口中急念,使出一个防御阵符,就看见一道白色的光墙突然生出,挡在了胖子身前。
看到这里,我的心一阵抽搐,要知道这可是大杂烩啊,可惜炒的不好吃,吃到胃里不舒
服啊,不知道后来作者是不是也发现了这样的描写无法驾驭,所以选择性的放弃一些不必要
的道具等等。
总结一下,作者文笔其实还算的上是中等,故事也说的比较吸引,不失为消遣的一本书,
准备追看中(不是吹捧啊),就是有些地方作者照顾不到位,其实作者只要认真的观察一下,
这些都不是问题,当然这些都是一点小毛病,只要作者细心一点,这些也不会出现。(一家之
言,作者可当我在放屁)
如果有什么得罪或者说的不到位的话,请原谅!
华山论坛http://520yd.com/bbs/520yd.com
华山论书实习书童跟班:笑破人生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