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着在地上起来,背后那是火辣辣的痛。
秦牧此刻真的很讨厌现在这个身体,比起记忆里面那健硕的体格,如今的身材真的是废柴。如今他都开始怀疑,这个身体到底是怎么活了十年之久?
都说森林是大自然的药箱,对于已经生活在这样环境里面十年的秦牧来说,自然是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后院一般。只需要简单找找,他很快就找到了止血的药材,这玩意其实很常见,不过就是艾草。
秦牧倒是吃过奶奶制作过的艾糕,却是不知道这玩意可以止血。不过十年的生存经历,他若是还不知道那就白活了。
脱下外套和内衣,因为破皮的关系,内衣和皮肤组织连接在了一起,突然分开那感觉……总之是难以言喻的痛苦,让人不堪回首的痛苦。
清洗伤口,眼前就有一条河流,这并不困难。
然后把艾草放在嘴巴里面嚼碎,小心翼翼的摸索着敷在后背伤口上。值得庆幸的是,伤口至少可以用手够得着。
不过整个过程,也是火辣辣的痛,但秦牧只是在那里休息三十分钟,就感觉到背后已经没有流血的情况,伤口在迅速的愈合。
在这里的药物,因为是自然生长,而且这里充满了灵气,所以药物的药效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提高,三十分钟的时间,不仅止血成功,只怕还让伤口以非常诡异的速度结痂了。
很难想象,这就是那种野外很常见的一种,几乎和杂草没什么区别的植物。
这三十分钟里面,秦牧也不是瞎坐着,他在试着运转十年后基地普遍提供的修炼法门,当然这不是修真法门,而是类似内功的基础法门。只要有点天分,可以修炼到后天巅峰境界,资质不错的可以进入先天境界。
和真正的修真者比不了,但是正因为大部分人都是后天境界强者,所以才能够在这样的环境里面生存。让原本对人类具有威胁性的G、F和E级野兽,从捕食者变成了猎物。
上辈子,自己也就是修炼到了后天中期巅峰,还没有进入后期就死了。
只是自己开始接触到这玩意,是四年后的事情,那个时候浑浑噩噩的活了四年,好不容易找到人类基地并加入之后,才得到了这本功法。那个时候都三十岁了,经脉已经固化,自然不可能有多大的成就。
而今自己才二十六岁,还是有希望冲击先天的,至少也可以有自保能力。
三十分钟的时间,仅仅足够他找到气感,但只要找到气感,就意味着他进入了修炼世界,从此与凡人不同!领先十年的记忆,为他带来了一份新手礼物,一份丰厚的新手礼物!
起来,穿好衣服,秦牧没有继续修炼的意思。
一则天气就要黑下来,这里的夜晚最低可以达到零下五度,一个不好就会直接冻死在野外。但若是生火的话,却有被野兽袭击的可能性。在这里的野兽,可不一定怕火,G级以上的野兽都不会畏惧火焰,火焰只会让它们的攻击更加的疯狂。
不过没关系,御寒的办法还是可以找到的,记忆里面就有足够的线索。而他自己需要的是,把今晚御寒的东西,甚至今晚的食物给弄到手。凭着手头上现有的条件,现有的资源,把东西弄到手!
进入森林,就意味着踏入了危险区域,在这里不仅仅有着有毒的动物,有毒的植物,还有有毒的昆虫。还好这个时节没有蚊子,否则只怕会有更多人会早早死去。同时要感谢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细菌病毒,就算被叮咬,也不会得疟疾什么的。
但是叮咬过其他人类的昆虫,在一段时间后的未来,那片区域也会出现这种病毒,这就是现代人来到这片原始世界,所带来的第一个污染。让人无语的是,这些细菌和病毒,却没办法杀死这里的土著和动物。
避开了一条巨大的蜈蚣,那至少是正常蜈蚣的五倍大,有自己手臂那么大。这玩意大了许多,但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小了一些,所以它还是很怕人类的。只要不主动招惹,它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饶是这样危险的动物,却根本不入流,可见这个世界对凶兽的定义,是多么的严格了。对于秦牧而言,这样的蜈蚣,若是以前他可以直接抓来烤了,但现在的身体素质却有点危险,他不希望在这里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只能放弃。
再说,若是继续耽搁下去,原本记忆里面在眼皮底下走过去的那玩意,说的不定就不会出现在那个地方了。
跟着记忆走,其实是初期幸存下来的最佳手段。
半个小时后,凭借着最优秀的丛林穿越技术,以及记忆的路线,秦牧还是走到了预定地点。远远的,他看到了一群动物在朝着这边走来。
是的,那是一群绵羊,天知道为什么绵羊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这是一般人的看法,也是非常正常的看法。
秦牧到底是有十多年记忆的,以前他不清楚,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家畜。
是的,这些是某个凶兽养的家畜。来源不清楚,但却是凶兽养的,一般会那么做的,只能是F级别以上的凶兽。
唯有这样,它们才懂得通过圈养的方式,来确保它们的领地能够有足够的食物。同时也意味着,这只凶兽在守护着什么。
上辈子,也就是记忆里的那十年里,自己是受了重伤才好不容易逃走。
这辈子,是否可以取了凶兽的首级。
伏杀,就是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高的回报。
操作得当,就算是自己这样的人,也可以战胜E级的凶兽。当然,能够有这份信心,还是因为自己手头上的那管钢丝。
在羊群身后某个固定地点,设下陷阱。五十米的距离可以设置三道,而且高度是刚刚与自己的身高齐平的程度,这是考虑到记忆里面那只凶兽的高度设置的,并非胡乱设置。
设置完毕,秦牧绕到了羊群的后面,拿起了数块羊粪,涂抹在身上。
味道不算难闻,但感觉很恶心,至少以前秦牧从来没做过。但这样做也有好处,那就是可以适当的掩盖住自己的味道,让自己和羊群混在一起。否则凶兽出现后,第一时间会以自己为目标。
用通俗的的说法,就是家养的吃多了,偶尔也该吃吃野生的。
默默的跟着羊群走了十多米,秦牧的心都沉了下来。此刻的他,多么希望记忆里面的场景可以完美的再现出来。
老天爷是公平的,宅男也有强运的时候。
在祈祷之中,远处一只凶兽正在朝着这边飞奔而来,目标就是那群羊。它一只都是用这样的方法,来迫使羊群不断运动,同时在运动中捕获猎物。
“来吧,宝贝!”秦牧却是猛地挑了出来,朝着凶兽挥手。
之前要隐藏,是为了让凶兽不至于走别的路,否则伏击就没有任何效果。如今既然路线已经固定了下来,秦牧需要的,就是让他加速。
是的,当凶兽看到了秦牧,它加速了。
这是一只疾风豹,肩高约1.7米,躯干长度为3-4米左右,擅长爬树,擅长在林间飞奔,擅长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扑倒敌人然后咬断对方的咽喉。
是的,它是一只魔兽,内含风元素魔核的魔兽。此刻,它正饿着,正需要进食,刚好一个从未看见过的猎物,出现在了它的视线范围内。
加速,那是必然的,它直接朝着钢丝陷阱的方向冲了过去。
然后,身首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