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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狗眼看人低

中央行宫里舒适无比的生活条件,没有让叶云扬产生任何的懈怠,除了给小郡主上课之外,他不肯浪费一秒钟的时间,将重点放在武技修炼上。

其实不是因为他多么的勤奋,主要是清楚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住在别人家里,再舒服、再惬意也是人家的,跟自己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小郡主的进步很快,到第三天的时候已经可以控制水神戟变成画笔大小,只是距离凌空画符还远着呢,她用画笔都只能画出最简单的解禁符,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跨越这项基础,更不可能直接掌握凌空画符。

但是叶云扬鼓励她,说只要勤加练习一定能成功,小郡主对此深信不疑。

练功场,叶云扬挥舞方天画戟,对着黑色人形金属练习《震天戟法》,到现在他已经掌握了前四式,外加隐藏的第九式龙域沧海。

当……

戟尖刺进黑色金属一寸有余,随着旋转的动作一块金属脱离主体飞出,落在十几米开外的地方,继续朝前滚动,直至停在谷正祥的脚下。

谷正祥伸出手拍了三下,赞道:“年轻人很不错嘛,刚才的几招看起来普通,但杀伤力方面还是可以的,对付同等级的武者绰绰有余。”

叶云扬撇撇嘴:“老头儿,你确定是在夸我?我怎么听着话音不对呢,什么叫看起来普通,难不成你有更精妙的戟法,不要光嘴上说,耍两招看看。”

老头儿耸耸肩,说:“不好意思,我对仪仗类的兵器不感兴趣,从没有研究过它……不过呢,我也的确有更精妙的戟法,这是我从行宫藏书库里找到的,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就送给你吧。”

说完,他把一本线装书扔过去。

叶云扬伸手接住,真本书的破旧程度不亚于那本《震天戟法》,书页发黄不说,还有很严重的虫蛀现象,书名曰《霸王戟》,一个霸气十足的名字。

他一边翻看一边说:“只有孤陋寡闻的人,才会觉得方天画戟是仪仗类兵器。”

老头儿眼睛一瞪:“你敢说本座孤陋寡闻?实话告诉你吧,本座阅人无数,认识的将领更是不计其数,就没谁用方天画戟当武器的,只是出现在仪仗队里。”

叶云扬举起书本笑着说:“那这又算什么,如此古老的书,没有一千年的历史,也得有七八百年吧,既然有秘笈的存在,说明古人对方天画戟还是很重视的,如果只是一件仪仗类的兵器,有必要为它编写戟法吗?”

老头儿哑口无言,哼道:“懒得跟你多说,小郡主说你可以走了,她不想耽误你参加比赛。”

叶云扬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好了,赶紧送我……不对啊,你给我这本书,不会是想要当做酬劳把我打发了吧?”

老头儿气呼呼的说:“怎么,你还嫌不够吗?”

他也眼睛一瞪:“当然不够,我被你们抓回来整整三天的时间,随便给一本破书就完了?我是真没想到啊,你们这么的抠门儿。”

老头儿脸一红:“那你想要什么?”

“大的我就不想了,你马马虎虎送我一架中型飞翼吧。”他笑嘻嘻的说。

“做梦。”老头儿嘴里挤出两个字。

叶云扬嘿嘿一笑:“中型的不可以,单兵的也行啊。”

老头儿哼道:“你还想去参加比赛吗,那就别在这儿废话了,否则我会告诉小郡主,说你不想走了,想要继续教她画符。”

“喂,你太过分了……再商量商量呗。”

“没得商量,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皇帝陛下的,我没资格做主送给你,有能耐你找皇帝要去。”

“抠门儿,小气鬼!”

两刻钟后,叶云扬登上中型飞翼,负责驾驶的是两名宫廷侍卫,谷正祥明确交代不许他接触飞翼,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在上面。

眼看真的占不到其他便宜,他反倒释然了,对着小郡主嘿嘿一笑:“丫头,咱们后会有期喽。”

“丫……丫头?”刘雨莳没想到自己会落这么个称呼,苦笑说:“叶云扬,回去之后好好比赛,万不可吊以轻心,要是拿不到好成绩的话,本郡主会笑话你的。”

他把拳头一握:“放心吧,我肯定会拿到好成绩的,你要是想我了就去城阳国看我,不过我得先声明,不许再让老头儿用绑架的方式!”

小郡主笑了:“不会,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肯定不会再让师傅绑架你。”

谷正祥有些不耐烦的说:“小子你还走不走,怎么这会儿又不着急了,不如在住几天吧,比赛开始前一刻到城阳国也不晚啊。”

叶云扬转头对着两名宫廷侍卫说:“快起飞,用最快的速度送我去城阳国,我怎么就那么不喜欢听某个人说话,快走快走。”

老头儿气的吹胡子瞪眼,小郡主娇笑个不停。

看着飞翼成为天上的一个小黑点儿,她突然说:“师傅,我们去城阳国看比赛吧。”

“啊?”老头儿吃惊的说:“你不是答应陛下要尽快回皇城吗的?”

她笑着说:“是啊,我们先回皇城,等比赛开始的当天再去城阳国啊。师傅,这可是观看凌空画符用于实战的机会呢,绝对不能错过,您说呢?”

老头儿思考了半天,艰难的做出决定:“好吧,到时候为师陪你去城阳国,不过我们最好是秘密前往,不要大张旗鼓。”

他担心的不是暴露身份,而是生怕叶云扬得知这件事之后出幺蛾子,那家伙实在是太鸡贼了,总是会做出一些让人防不胜防的事情,所以不得不防。

小郡主沉浸在喜悦中,未曾多想其他的东西。

城阳国都城,南城门外三里处的河滩上,中型飞翼缓缓降落。

叶云扬喋喋不休的说:“二位大哥,你们就辛苦一下把我送进城呗,也没几步路了,俗话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把我搁在城外算怎么回事儿?”

其中一名侍卫回答说:“谷国师有过明确交代,把您送到距离城阳国都最近的地方,但不许进城。”

“为什么呀?”他不明白的反问。

侍卫很不给面子的说:“国师的原话是,免得那小子得瑟,决不能降落在城中,一定要选择城外,人烟越少的地方越好。”

叶云扬一脸黑线,你妹的谷正祥,就让小爷得瑟一下不行吗?真是抠门儿到家了,浪费了本人那么多的时间,大张旗鼓的送回去总是应该的吧。

很显然这两个侍卫是有原则的人,就算是磨破嘴皮子也休想让他们改主意,他只好灰溜溜的跳下飞翼,说:“你俩回去吧,转告谷国师,就说我很感激他的安排,日后定当后报。”

侍卫挤出一个笑容:“国师料到您会这么说,交代我俩回去之后不需向他复命,直接回归本职即可。”

“我擦,老狐狸。”他对着中央行宫方向竖起中指。

目送飞翼离开,他耸耸肩,弯腰掐一根草茎放在嘴里,迈步走向城门。

国力评比大赛每五年举办一次,七个国家轮流承办,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盛事,承办国会十分重视,以最热情的姿态迎接八方来客,除了参赛国的官方使团之外,别国的商人、士族也会结伴而来,比赛期间热闹非凡。

还没走到城门,叶云扬就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热闹,城门口全是人,而且是进城的多出城的少,还夹杂着运载着各种物资的马车。

顺利进城,他向路边的小贩打听礼宾馆的方向,却得知城里不是一座礼宾馆,而是足足六座,六个国家的使团住在不同的地方。

当他说出自己要去东平国礼宾馆的时候,小贩露出鄙夷的神色,一改之前恭敬的表情,随手朝着东边一指:“东平国在那边,自己找去吧。”

什么意思,看不起东平国?又或者是使团进城之后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才引起了人家的反感吗?

很有可能,他能想象的出国君乘坐太子仪仗招摇过市的情景,对于主办国的百姓来说,绝对是拉仇恨。

他朝着东边走去,首先经过的是二号礼宾馆,大门气势巍峨,透过门缝往里看,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虽然算不上奢华,但凸显出儒雅的品味,还是很不错的。

再往前走是五号礼宾馆,门口的两只石狮子甚为威武,里面假山花木交相辉映,档次甚至要比二号高一些。

继续往前走,很快看到写着“六”字的黄色旌旗,他不由自主加快速度,好几天不见,也不知道大家都怎么样了,特别是美女教谕东方伊雪,有没有因为自己被绑架而担心的哭鼻子呢。

我擦,什么情况?

他站在六号礼宾馆门前,确定没搞错?为什么跟前面两座的差距那么大,门楼不过一丈来高,大门的宽度不足六尺,门上新刷的红色油漆还露着黑色的底子呢,这说明原本大门是黑色的。

在大汉帝国有着严格的礼法制度,只有达到一定品级的官员和贵族才能使用红色大门,除此之外你就是再有钱,也只能用黑色大门。

很显然,这座所谓的六号礼宾馆是从民间临时征集而来,里面共有五进院子,跟普通老百姓比算得上豪门大院,但是跟贵族府邸是没有任何可比性的,光秃秃的院子里连棵花树都没有,几株盆栽全都耷-拉着脑袋,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再者,之前两座礼宾馆门口站着数十名身材壮硕的侍卫,身穿整洁的盔甲手持明晃晃的兵器,再看这里,站岗的人也有几十个之多,不过他们穿的盔甲也太破了吧,看起来随时都会散架。

还有,你们手里拿着的叫兵器吗,都生锈了,也不找块儿砖磨一磨。

最过分的是这些人的表情,吊儿郎当不说,一个个却还都傲气十足,恨不得用鼻孔对着大街上来回走的人。

叶云扬上前问:“请问,这里是……”

“是什么是,这里是重地,闲人免进的地方知道吗?”一名侍卫没等他把话说完,就很不耐烦的说:“快滚快滚,这儿可不是你这种小娃子能来的地方,要挨揍的知道吗?”

叶云扬的火气腾的一声就上来,冷声道:“我要是非进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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