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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牧歌(三)

“军械士?”缨雪摇摇头,猜测着说道:“是,是军队里的一种职位?”

“是的。”晋凌说道,“具体来说,是专为军人修理破损的武器,或者帮他们通过改造来提升武器装备的性能的一种军士。好的军械士,甚至可以根据战场形势所需,迅速制造出适应战场使用的装备。”

“我的第一支部队,是一个名为华夏国的大国正规军的特种部队,名字叫鹰魂小队。你可知道什么是特种部队?”晋凌问。

“很特别的军队?”缨雪歪着脑袋,猜测着。

“意义上差不多。那是一支人数不多,专门执行最危险,最困难任务的部队,他们可以深入到敌人的后方,直接对敌人的指挥官实施斩首行动,也可以炸毁敌人最重要的军事设施,还可以窃取到最机密核心的情报。”

梦中世界的生活,一直憋在他的心里。他曾经试着向杨力宣等人提及,但根本不被理解。现在,见缨雪对这个话题挺有兴趣,他的话匣一敞开,便再也收不住。

那个世界,在他心里憋了太久太久,他迫切地需要有人和他一起,来分享着那里的一切。

“那个世界的你们可真厉害。”缨雪佩服地说道,就好像她真的,完全把晋凌的话当真一般。

“是的,非常厉害。我们这支鹰魂小队,可是由不同部队中精英中的精英,由兵王组成的。”晋凌仿佛回到了那个世界的那支部队,想着完成过的那些光荣而艰难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笑了,笑容中又隐有泪光。

缨雪本以为他是在给自己说一个故事,看到这样的表情,又觉得这少年人,不像是在玩笑。

“后来,在一次行动中,我的膝盖不慎被流弹击穿。膝盖那处地方,是很重要的部位,伤了之后就很难恢复。没多久之后,我离开了鹰魂部队,去看守军械仓库,没错,就是看守仓库。再到后来,连仓库都没得看,就索性退了伍。”说到这段历程的时候,少年人很低落。

如果那时,他没有受伤,现在的自己,只怕还在为国征战着吧。

“退伍之后就很自在了,可以出国,到国外去接受更先进的手术。我的腿伤,也终于勉强恢复,也为此欠下了巨额债务。所以,我就去做了雇佣兵,在海外为人卖命。”他自嘲地笑笑。

“为了钱给别人卖命?那岂不就是跟这里仙村仙乡的仙士们一样?”缨雪说。

“没错。就是为了钱。因为当雇佣兵来钱多,来钱快,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摸枪!”

“枪?”缨雪问道,“长枪?”

“不,是这种。”晋凌将火弩取了出来,“这是那个世界里最原始的枪类的一种,在那个世界里,它叫做枪,也叫短铳。在这里,我把它称为火弩。”

缨雪把玩着这件奇形怪状的东西,“是一种袖箭?暗器机关?”

“呃,算是吧。”晋凌将之收了回去,又取出了一枚火雷,“这叫火雷,威力奇大,我曾用之在黑岩仙村开炸矿洞,效果相当不错。后来,也用它来杀了几个人。”

“这我记得,在灵山之上,曾产生过几声巨响。听叶枭说,仿佛是有人使了一种威力巨大的暗器机关,把地面上都炸了好几个大坑,魔狼,还有仙士,都抵挡不住那样的威力。”

“就是它。”晋凌也收了回去,“这些都是极其危险之物,你就别试用了,以免误伤。”

“嗯。”缨雪顺从地点头,“这两件东西,就我而言,也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现在,我有些真的相信,你做过那种奇怪的梦,也记得梦中的世界。”

“有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这个望仙大陆是真实的,那个梦中世界,只是一个记得清楚的长梦。也有的时候,恍然间觉得,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而现在的我,不过是那个世界中的我,在做的一个梦而已。谁知道呢。”晋凌在她的认可的语气下,说出了一段他以前从未敢说的话。

“好高深啊。”缨雪终于笑了,到这个时候,晋凌的话,最终超出了她理解的范围。

她仰面倒在草地上,感受着草间的风,看着蓝天上的白云苍狗,安静得也像一片云,落在草地上的云。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这是一个问题,很复杂的问题。”晋凌摇摇脑袋,同样与她比肩,仰面躺倒在草地上,嘴里咬起一枝青草,“不说这些枯燥的话了,我给你唱个歌吧。”

“你会唱歌?”缨雪侧过脸来,忽闪着美丽的眼睛。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面马儿跑。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齐飞翔。

要是有人来问我,

这是什么地方?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晋凌慢慢唱了起来,他唱得很慢,比起原唱还有些拖音,优美的曲调将缨雪完全给吸引住了。

她万万想不到,这个少年人,嘴里竟然会唱出这样,如同天簌的歌曲来。曲子不长,他只唱了几句,她已经完全沉浸在其中。

到最后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仍不甘心地问:“没了?怎么就这么几句?”

“这也是从那个梦中世界里学来的,也就记得这几句。”晋凌笑笑。

“可我还想听。”缨雪突然翻过身来,抱着他的胳膊,声音里略带了些撒娇的意味。

缨雪的这个动作,也让少年人很是意外。少女的这样的动作,一般都是对着非常亲昵的人才会做出来的。这时候,他的胳膊被少女抱在怀中,时而还能触碰一下温柔之地,他的小心脏,又不争气地怦怦剧跳起来。

落在附近草野上的远方嗄叫一声,用翅膀捂住了眼睛。

“好吧,那我再唱一首。”晋凌想了一下,便唱了一首“牧歌”。

“蓝蓝的天空上

飘着白云

白云的下面

跑着雪白的羊群

羊群好像

是斑斑的白银

洒在草原上

多么爱煞人呦”

同样简单而优美的歌词,同样简单而又悠远的曲调。蓝天白云之下,草野之中,慢慢哼唱起来,入情入景。

上一首歌,缨雪只是发呆。

而听了这首,已近成痴。

一曲完了,两人躺在草野上,久久的,久久的,不说一字。

直到时过正午,远方的肚子里不争气地滚过一阵咕隆隆的声音,才把他们的这份安静给打破。

“我们......吃饭去?”晋凌试着问道。

“好啊。”缨雪点点头,“哪里吃?”

草原村还真没有吃饭的地方。要么就去杨大娘家,也只是乡间普通的农家菜,晋凌又怕她对着缨雪问长问短。

“回草园居吧,我们骑马回去。”刚说出这句话来,少年人的脸倏地一下子红了。他是很想再体验一次刚才与她共骑时那旖旎美妙的感觉,可这也太直白了吧,对方明明还有一头五彩灵鹇在旁,可以骑乘。

原以为缨雪会直接相拒,后者微笑点头:“好啊。我正要再练习一下骑马。”去看了看白星,看它身上确实没伤,只是擦着一块绿油油的草汁,更放下了心,率先上了马,又向晋凌挥手,“上来啊。”

少年人笑了,也上了马,半揽着她在怀,拉动疆绳,一夹马腹,催动着白星往双石仙村的方向而去。

“我还要听刚才的歌......”马背上,缨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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