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会有各种相遇。
有些不经意间忘记,
有些一转眼间想起;
那就尚且自以为是的认为,
这种相遇就叫做注定缘分。
……
……
临近中午了,齐建远又吵着出去吃一顿,食堂的饭菜他实在是吃不惯,刚打完球回来的南山也跟着起哄,甫旭东看着林逸风,似笑非笑地问到,
“林学霸,你怎么看?”
“你以为呢……”说着抬了抬手中的一摞书,“还要去图书馆还书,你们先去吃吧!”
齐建远表现出一副痛苦样,“就知道是这样,不过下次你能不能换一个理由,还书这个你已经用了不下于十次了!”说着就搭着于筱的肩膀,以手辅头。接着甫旭东也笑着问到,
“你不会是在图书馆看上哪个姑娘了吧,每天去多制造一些见面的机会!”
于筱也装模作样地点头作分析状:“此事蹊跷,极有可能。”然后几个人便同时笑出声来。
林逸风无奈地抬头叹了一下就径直走开了,他对室友的玩笑和时常黑他已经见怪不怪了。齐建远是本市一家大企业老总的儿子,就是俗话说的富二代,出手阔绰,不过为人不错,仗义。于筱也是本市人,家里什么情况没听他说,性格和林逸风差不多,也曾往图书馆跑,不过被其他那几个货一带,也有了二货的潜质。
南山来自一个正常家庭,说正常是相对其他几个而言,但他貌似是一个运动狂,经常拉着他们去打球,不过也挺有本事,一开学就参加选拔进了校队。甫旭东来自隔壁K市,一开始似乎也想在大学做出一番‘事业’,来宿舍的第一天晚上就跟他们说了他的宏伟计划,不过才进大学没多久就迷失了,天天想着谈恋爱,于是宏伟计划就变成了烂漫爱情。
此时的林逸风正朝着图书馆走去,他一贯就是走这条路,可能是因为人迹罕至,或是单纯地喜欢走这里。走过平整的橡树大道,人群就渐渐稀少了,接着便是布如棋局的一个个小花坛,围以鹅卵石小道,走到小道尽头,就会看到一座拱桥矗立在那里。它就像就该在那里一样,静静地躺卧着,下面是一条小河,河水异常的清澈,完完整整地倒映出拱桥的倩影。岸边应该是刚种的垂柳,纤细的身姿阻挡不住两岸的风景,安静地摇摆着翠绿的长发。
林逸风正想着这次去还书的话应该再借哪些书,漫不经心地走上了拱桥,还在低头沉思之际,忽然看到一双脚,穿着蓝色的帆布鞋。这时他才意识到好像有人,正准备停下脚步、抬头的一刹那就撞到了对方,然后就是淅淅哗哗书本落地的声音。林逸风知道应该是闯祸了,索性蹲下来帮人家捡书,对方也一起蹲下来捡。直到只剩下最后一本,两个人特有默契的同时伸出手,林逸风只看到一只芊芊玉手先是拿到了书,但他还没反应过来,也抓住了书,不过好像是抓住了别人的的手。
林逸风感觉触电般拂过心头,然后两个人同时抬起头,一时间四目相对。这是怎样一张精致的脸庞啊!此时此刻,仿佛一切景物都向远处散去,而且倏忽间变得安静下来,天地都似乎旋转起来,只剩下这两个人了。一见钟情吗?不是。应该说一见倾心更合适吧!
倒是对面那女孩先反应过来,缩回了手,林逸风才回过神来,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那女孩带着点羞涩把书抱着,然后又大方地回答到:“没事,刚才我在看风景,也没注意。”说着她又看了一下林逸风,有点疑惑的问到:“你是开学时帮我拎东西的那位好心人吗?”
林逸风听了又是一愣,再仔细一看,好像是开学时遇到的那对父女,那女孩好像就是她。这就是缘分吗?这也算缘分!
女孩见林逸风点了头,更是高兴地说到:“那天走得急,也没好好谢谢你,你好,我叫洛可欣,经管系的。”说完又伸出那只凝脂玉手,林逸风也不矫情,出手轻握住,“举手之劳而已,林逸风,文学系。”
洛可欣好像是有事,“为了感谢你,下次请你吃饭,我就先走了,再见。”
林逸风本想推辞,可一想人家这可能是客气话,再次能不能见面还不一定呢!便没有多说什么。洛可欣从身边走过,微风吹起她的秀发,愈发的有一种吸引力。
林逸风转身望去,她已经下了拱桥,渐渐消失在小道尽头了。转回身来,林逸风又自嘲地苦笑一声,“《The Catcher in the Rye》,经管系的,似乎也很优秀。”
这是他从那最后一本书的封面上看到的,而且他也曾喜欢看这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不过她的那本应该是原版,未翻译的。
再见也不是容易的事,这么大的校园,不同的院系,各自不同的生活……林逸风甩了甩头,“我这是在想什么,还是快去还书吧。”接着便走下拱桥继续朝着图书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