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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家有神童

姜魁告别了刘邦,和姜靖等人惬意的奔驰在辽阔的大地上,姜靖张开双臂,迎着呼啸的风儿开怀大笑,“老姜,这身铠甲还真不错,穿着又不嫌累赘,又够威风!那些匈奴兵看见咱们吓得嗷嗷跑!”

姜魁笑了笑,没有说话。

后面的崔雪松大声说道,“那是,这可都是昆仑派收藏的宝甲啊,绝非凡品!没看当初咱们下山的时候,那无忧子看着咱们都哭了吗?”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话说当初姜魁等人抢了蜀山的一堆兵器,觉得光有兵器没有铠甲还不行,于是便冲到昆仑山上,将昆仑派收藏的几件上好的宝甲给抢了去。

姜魁拿了一套墨麒麟甲,整套铠甲泛着一种黑中带着墨绿的颜色,右肩的护肩呈月牙形,上面的一头高高翘起,左肩的护肩尤为巧夺天工,是一个麒麟头的形象,雕琢的异常逼真。

姜靖拿了一套鬼魅战甲,最为醒目的就是腹部上雕着一个女人的面部,那女人的五官极为完美标致,完美的几乎达到诡异的程度,不仅如此,全身其它的浮雕和纹线都透露着一股魅惑的感觉。

付甲拿了一套魔象宝甲,左侧的护肩是一个大象头,长长的鼻子向上卷曲着。胸口部分更是不同于其它的铠甲,是由一整块的铁板锻造而成,腰腹的地方还略微隆起,非常适合付甲的体形,当初付甲面对众多形形**的铠甲一眼就选中了它。

韩闯拿了一套万魔噬魂甲,这铠甲样式相当霸气,两肩做成魔头的形状,呲牙咧嘴的面向左右两侧,上面各有两根恶魔角扭曲着指向天空。腹部更为惊人,是一个张开的血盆大口,上颚伸出的獠牙直触到腰带部位,魔嘴里面幽幽的一团漆黑,就算是大白天也难有阳光能照射到里面。

千虎男拿了一套兽神甲,护肩是两个根本不知名的兽头,狰狞恐怖的露出两根长长的獠牙。两侧的肋骨部位各有一只利爪从后背向前抓在肋部,爪子上的五根长长的指甲正好包裹在胸骨的部位,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而且看起来极有视觉效果。

崔雪松拿了一套恶鬼修罗甲,胸口正中央是一个大大的恶鬼脸,看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全身都雕琢着大大小小的鬼脸,面部表情各异,有哭有笑,有悲伤也有狰狞,而且都极为逼真,仿佛耳边都能听到它们阵阵凄惨的哀号声。

曲正刚拿了一套铁面罗刹甲,这套铠甲有一副挡脸,拉下挡脸后,就只露出眼睛,其它全部地方都在铠甲的保护之中,护肩是两层椭圆形的铁片叠加而成,上面雕刻着吞甲神兽。下摆的正中央是一轮金色的太阳,道道金色的火焰缠绕在太阳四周和大腿两侧的护腿上。

马钢拿了一套鹰魄战甲,这套战甲下摆极有个性,长长的下摆的底部镶嵌着一根根极像羽毛的甲片,而且尖部还颇为锋利,足以致人于死地。护肩有三层,一层叠在一层上面,很有立体的层次感,就像鹰展开的翅膀,护臂靠近肘部的地方铸接着三根长长的倒刺,看起来就像鹰的利爪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姜魁等人能轻松的救出刘邦,这身上的铠甲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姜魁八人为了突出团体效果,全部选的是黑色战甲,骑的战马也全是黑色的,战马身上的护甲也是黑色的,匈奴人一看之下,还以为是从修罗冥界跑出的妖魔鬼怪,再加上匈奴人的刀箭砍射到战甲上面,连痕迹都不留一点,更是让愚昧迷信的匈奴人惊恐不已,杀到后来,只要姜魁等人吼上两声,匈奴人就纷纷四散而逃。

“老姜,接下来咱们去哪啊?”一脸痛快的崔雪松大声问道。

“咱们先在北疆转一转,杀杀匈奴人的气焰,让他们知道汉人不是可以随意杀掠的,然后我们去拜访一下告诉我们白登之围消息的那个小灵童,最后把佳宁接到北疆来,以后咱就在北疆长住了!”

“哇!好哎!我感觉我有点喜欢上这里了,这里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该呆的地方!”付甲顿时怪叫道。

“哈哈哈,没错!这一片广袤的草原和大漠才是男子汉真正该住的地方!我们走!”姜魁长笑一声,气派恢宏的挥手吼道。

八人八骑哈哈大笑着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雪原上,天地间似乎只有那一声声豪爽的笑声和阵阵战马的奔驰声在回荡不息。

悄然间,八骑的名头开始在大漠上响亮起来了。

白登之战,本来是匈奴人必赢之局,却因为这八个人的出现而从大胜变成了胜而不胜的尴尬局面,最后一场伏击战,匈奴军队虽然损失不是很大,但是军队的将军和部落的头领死的那叫一个惨,只王庭就损失了右骨都侯兰勐,右贤王栾提涅达,左大将丘林山,其余的小骨都侯、当户和部落头人死了无数。

这还不算,这八人八骑似乎赖在草原上不走了,时不时的会路过某处,留下一地匈奴人的尸体。

随着北疆八骑的出现,汉人纷纷拍手称庆,然而匈奴人却叫苦不迭,只要是北疆八骑出现的地方,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血腥的杀戮,壮年男子统统死光,只有老人和妇孺能活下来,对于匈奴人来说,一个部落没有了壮年男子就等于灭族了。

于是北疆靠近汉国边界的小部落纷纷被灭,只有大部落才能勉强支撑,但就算是大的部落,也不敢再随意屠杀汉人了,因为他们杀了一个汉人,就会有十个百个的匈奴人被北疆八骑杀掉,头颅**上木棍立在部落前方,以警告匈奴人。

长此以往,北疆的汉人逐渐挺起了腰板,不再视匈奴人如虎狼,因为他们知道有北疆八骑在给所有的汉人撑腰。

而匈奴人却把北疆八骑视为比暴风雪还要恐怖的天灾,要知道匈奴人最怕的就是暴风雪,往往一场暴风雪会冻死大批大批地牲畜,匈奴人赖以活命的食物来源一断绝,就面临着整个部落的灭亡。

而北疆八骑对于匈奴人来说甚至比暴风雪还要可怕,暴风雪还可以想办法抵挡,但北疆八骑根本没法抵挡,他们来无影去无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在大草原上,一旦被他们盯上,没有谁能侥幸活命,哪怕是一个大部落的大王,只要你犯了北疆八骑的禁忌,那你就死定了。

于是北疆八骑有了众多不同的响亮的外号,有人称之为北疆悍鬼,也有称之为北疆八灾的,但北疆八骑却是公认的一个绰号,一提北疆八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汉人听了无不竖大拇指,匈奴人听了则无不胆战心惊,甚至可治小儿夜啼。

从此,匈奴人最恶毒的诅咒就出现了,“让你今天碰到北疆八骑!”

话说刘邦从白登山逃进平城后没敢多呆,又一口气跑到了广武。

到了广武,刘邦首先把刘敬放了出来。刘邦很客气的对刘敬说,“朕没听你的话,弄得在白登被匈奴围了起来,差点儿就不能和你见面了,我已把前面派出的十个瞎眼特使全部处斩!”

而刘敬听到汉军在白登山折损大半,连连唏嘘不已。

刘邦亲自上前拍其背以示抚慰,并封刘敬二千户,擢升关内侯,号建信侯(关内侯,是准侯爵,没有封号,也没有采邑)。

经过这次白登之围,刘邦知道大汉国现在还没有力量去征服匈奴,只好退兵回到长安。虽然有姜魁的承诺,但刘邦还是不大放心,就算你再猛,就凭你那几个人能杀得了多少匈奴人呢?于是刘邦找来刘敬,问他该怎么办。

刘敬说,“陛下,天下刚刚安定,无论人民和战士都筋疲力尽,所以必须放弃用武力对付匈奴人的念头。栾提冒顿杀死老爹,把一群庶母当做妻子,这种人,用仁义说服他也不可能。我们唯一的方法,就是把眼光放到未来,使栾提冒顿的子孙向我们中国屈服,可是,我怕陛下办不到。”

刘邦顿时起了好奇心,暗想有什么是我办不到的?于是自信满满的道,“说出来听听。”

刘敬说,“假使陛下能把鲁元公主嫁给栾提冒顿当老婆,并送上一份豪华的嫁妆,栾提冒顿这家伙眼皮薄,嫡长公主既是中国皇帝之女,有一个大富大贵的娘家,保证一定立她当皇后,好啦,她生的儿子,当然就是太子,陛下每年过节,把中国过剩而匈奴所缺少的东西派使节送去,馈赠问安,趁机命一些能言善道有教养的人,常去教导或暗示冒顿一些女婿对岳父应有的礼节。

栾提冒顿活着的时候,他是女婿,一旦死去,陛下的外孙继任单于,谁听说过外孙敢跟外祖父对抗的?这样做,可以不必经过战争,就使匈奴汗国顺服,可是,臣必须警告的是,要嫁就得嫁嫡长公主,假如胡乱找一位普通的皇族女子,或者在皇宫里随便物色一个女子冒充,栾提冒顿一旦发觉,就会认为和中国的关系仍不密切,那可没有什么用处。”

刘邦当即拍了一下大腿说道,“好计谋!”

刘邦暗道,这刘敬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么恶毒的计策也能想出来!一想到冒顿贼胚得叫自己一声岳父,刘邦就乐的快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于是刘邦马上下令送鲁元公主去匈奴和亲。

谁想皇后吕雉得到消息,肝肠寸断,日夜哭泣,对刘邦说道,“我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儿,你却狠心要把她扔到匈奴的蛮荒之地!你也太狠心肠了!”

刘邦被吕雉缠得没法,又想起当初彭城之战时,自己为了活命把女儿鲁元公主和儿子刘盈踢下马车的事情,心中顿时良心发现,于是悄悄物色了一位民间的女子,宣称她就是嫡长公主,隆重地送到匈奴汗国的王庭(今蒙古哈尔和林市),做单于栾提冒顿的妻子,并派刘敬一路护送,前往缔结和亲盟约。

冒顿在白登山下亲眼瞧见过北疆八骑的厉害,那样的绝境居然还能被刘邦突出重围,不禁大为感叹大汉国人才济济,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打败的,况且白登一战,冒顿也损失很大,便接受了大汉国的和亲政策,把大汉送来的“嫡长公主”立为阏氏。

于是,在大汉和亲的政策和北疆八骑的威胁下,北部边疆的匈奴人和汉人的关系缓和了许多,战事几乎没有了。

大汉朝终于获得了宝贵的修养时间,开始逐步的恢复元气,这也注定了匈奴人将在几十年后,匈奴最为最强大的时候却被汉人一举击败!中国这条巨龙将腾飞于世,无人可挡!

寒冷的冬天终于过去了。汝阳县又迎来了一个春天。

一个长相俊俏、六七岁的小男孩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晃荡着,手中还摇着一把纸扇。

纸扇?没错,这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只能出现在一个人的手中,那就是自称灵通转世,忽悠了无数人的小田遨。

这小田遨现在在汝阳县那可以说是大有名头,不仅是汝阳县,连旧齐国的首都临淄城中,都大为流传着田家神童的几样大作。

什么大作?这纸扇是一样,有纸扇当然就要有纸了,于是田遨将这项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提前了三百多年问世!

光这造纸术一项就让田遨大名名动天下,世人皆知,尤其是被读书人推崇不已,就连身居皇宫的刘邦也为这造纸术赞叹不绝,于是将他老爹的食邑增加到了三万户,还封了田遨一个有名无实的关内侯。

其实田遨倒不是非要剽窃蔡大人的技术,实在是拿木板刮腚让田遨忍无可忍,所以田遨不辞辛苦,在无数次失败的试验之后,历时半载,终于造出了足够柔软擦屁股不疼的纸,这也让田遨不禁感叹,虽然自己中学的时候曾详细看过造纸术的介绍,但实践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但不管怎么说,这一项足以改变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发明,还是被田遨一手带到汉朝来了,田遨自然骄傲不已。

于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世界文明史上里程碑式的一大发明创造,就是为了满足田遨这么个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而诞生了。

为了传颂田遨的伟大功绩,这种新纸被称为田遨纸,又称汝阳纸,让田遨名利双收。

为了热烈祝贺田遨解决了穿越后的第一大难题,小田遨居然诗兴大发,做了一首原创的《手纸颂》,诗为:

区区薄纸一两张,难阻水来火难当,解得君急弃茅厕,甘苦自知又何妨?

此诗一公布,众人皆惊,丝毫不亚于初唐时期,骆宾王童年做“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时的效果,初汉一代神童悄然诞生了。

另外,好歹穿越了一回,不剽窃点东西怎么行?再说,为了今后光荣地泡妞大业,这诗词还真的非抄不可,虽然田遨现在还小,但却已经开始为今后纵游花丛做准备工作了。

在田遨看来,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就是要让他们搞对象的,虽然田遨不信上帝,但对象还是要搞滴,尤其是穿越了一把,更要大搞特搞。而更为主要的原因是,除了泡妞,田遨也找不到其他什么人生目标比这个更具有吸引力了,毕竟现在刘邦已经坐稳了天下,田遨不认为自己有逆天改命的本事,凭借着造纸术一项带来的收益,就足够田遨逍遥一生了,当个土财主似乎也不错。

于是,田遨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穿越的惯例,开始抄袭一部分后世的诗词歌赋,自然是名声更进一步。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田遨剽窃了一首李煜的浪淘沙,全词如下: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独自莫凭阑!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这首词一经田敖的公布就轰动一时,虽然当时并不流行宋词这种格式的文体,但就像真正的艺术是没有国界的一样,真正的艺术也是没有时代的,田遨抄袭了几首李煜和苏轼的词,立时让当时的文人眼前一亮,原来文字还有这样的组合方法,于是做词热逐渐开始兴盛,整整比宋朝提前了好几百年,而田遨则隐隐有成为新一代文学领袖的趋势。

但这首田遨抄袭李煜的词,却让刘邦产生了一丝怀疑。

李煜是什么人?是南唐后主,是个亡国之君,他做的词,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对故国的怀念和对失去皇帝宝座的怅惋。

看这句,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什么意思?在刘邦看来就是田遨地抱怨,说他现在都穿不暖,比以前当齐国王子的时候生活条件差远了,他现在还常常梦见以前自己在临淄城的生活,在梦中贪恋无比,这明显是对刘邦剥夺田遨的老爹田荣齐王的封号而降为汝阳侯心怀不满。

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这句更有问题,这不是明摆着说田遨怀念本来属于自己的齐国江山吗?而且还惦念着想要拿回来,词里说失去了容易再得到就难,但谁知道田遨会不会为之努力呢?只要田遨心里有这个念想,那就是刘邦的潜在威胁。

刘邦拿不准这词是田遨所作,还是田荣假借儿子的名号所作,所以刘邦曾一度想过派出天诛杀掉田遨满门。

但刘邦知道眼前要着手对付的并不是无兵无势的田荣父子,而是势力庞大的诸路异姓王,其中韩信和彭越是刘邦首要解决的两个人!

正当刘邦对田遨一家还有些犹疑之时,意气风发的田遨正春风得意的准备将剽窃大业进行到底。

但田遨还不屑于过多的剽窃一些后世妇孺皆知的诗词,于是田遨胆大包天的又剽窃了一首清诗,据说是纪晓岚所著,田遨将其稍作更改便公诸于世,全文如下:

昔者我曾论项羽,缘何颈血轻洒斯乌江?吞吐意气既尚念父老,父老焉忍弃此重瞳王?漠视滔天浪,慢饮龙泉,且趁扁舟回故乡,收拾旧家新儿郎。以此奇耻心、百战身,三户可倚,哀兵必祥。只耐性沉吟,静观可待汉宫惊风起萧墙。

今日我亦思项羽,方知此心侠骨亦柔肠。果如刘郎之虎毒亦食子,安见虞姬美人舞军帐?楚歌声里,拔剑仰天叹苍茫。七进七出真英雄,然后丈夫横尸卧沙场!死则等耳,等一死耳,袅袅悲风千载下,孰令后世豪杰扼腕,墓道昏鸦空惆怅!

此诗一问世当即震撼全国,如果说李煜的浪淘沙只是一场掀开新文化运动的飓风,那么这首清诗就相当于落在广岛和长崎的***!

这首词毫不留情的讽刺了刘邦为了自己保命,而将子女踢下马车的恶劣行径,更对项羽进行了毫不掩饰的推崇和同情,这不是反汉复楚是什么?

其实在田遨看来,项羽玩不过刘邦再正常不过了。

刘邦之前就是个小流氓,而项羽却是名将之后,楚国贵胄,身上承载的东西太多了,刘邦可以赌,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输光了再来,而项羽顾虑的东西就比刘邦多得多,如果鸿门宴换作刘邦请项羽,那刘邦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将项羽做掉。用田遨这个后世人的说法,那就是刘邦脸厚心又黑,而项羽是既不脸厚也不心黑,不败何为?

所以,反汉复楚的这种蠢事田遨是绝对不会做的,哪怕项羽复生他也绝对还是大汉的忠实拥泵。写那首诗的目的,田遨只是想炒作自己而已。

然而田遨没想到的是,正是这首诗彻底打消了刘邦心中的疑虑。

在刘邦看来,一个真正的敌人应该像躲藏在暗处的毒蛇,在猎物最疏忽大意的时候发动致命的一击,最令人担心的永远是潜伏于暗中,永远令人难以捉摸的敌人,一旦敌人从暗处转到明处,也就不再值得恐惧了。

像田遨这样生怕全世界不知道自己推崇项羽的人,顶多算是一介狂生,根本掀不起什么大浪来,如果自己因此便杀了田遨满门,那就等于在全国百姓面前承认自己心胸狭窄,竟容不下一个轻狂的少年,这种百害无一益的事情刘邦是绝对不会做的。

这正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田遨的无心之举竟然救了自己满门的性命。

于是,刘邦便把所有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其他势大力强的诸侯身上,从此,刘邦的下半生就致力于剪除所有异姓王,直到身亡,而田遨一家却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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