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九儿已与那员猛将战至了酣处,两人此时早已弃了马,就在平地上激战了起来。
那个大汉的功夫很奇特,虽然也只有地阶中级的程度,但是他的力气奇大,身法却也很有些古怪,凶猛凌厉但又极其得轻灵,看他的动作,倒很有些像是九天翱翔的巨鹰在捕食猎物的架势。时不时的就想要跃起在高处给对方以迎头的痛击。
而他所使出的那些招式就更是有些奇怪,让人感觉摸不着头脑。
粗粗看起来似乎是有些杂乱无章,但一旦与他交上了手,却会立时便感到那种绵绵无尽的劲气和那诡谲莫测的刁钻角度,总给人以出其不意之感。
而九儿的功夫本身就占了一个“快”字,一个“巧”字和一个“变”字。虽然她看起来人小力娇,但一旦真和她动上了手,就会被她那疯狂的速度和层出不穷的手段搞得人手忙脚乱,一丝心神也不敢错漏,完全被她的节奏压着打。以至于最后脱身不得,眼睁睁的被她活活拖死累死,就像当日的苏兰一样。
而今天的这两个人,恰恰是这大汉的巨力和诡异轻灵的身法却刚刚好压制住了九儿的速度,而九儿的多变和风一样的速度也让那汉子不得不小心应付,从而也最大程度的限制了他的发力。
这让两个人在对战之时都不约而同的有了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越是打下去就越是感到非常得过瘾,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简直是让俩人都觉得痛快之极。
这两个人是越打越兴奋,身上的动作也是越来越快,变幻莫测。看得人是眼花缭乱。直从白日斗至了黄昏还是打得难解难分。
逐渐的,周围变得肃静了起来。不知何时,大批的火把被点燃之后高高地举了起来。四周都是聚精会神,大气也不敢喘的观众。
他们惊异于这场惊天动地的较量,更加惊艳于能够看到这样两位惊才绝艳的高手所表现出来的神乎其技。
经过了一个白日的厮杀,两人的招式不但没有一丝颓势和疲倦,却是不约而同的争相加快了进攻的节奏。如今,在他们的脑海之中,已经没有了什么防御或是规避动作,完全就是两个字:“进攻——!”。
周围的一切在他们的眼中皆化为了道道流动着的光影,空气也仿佛放慢了流动的速度。
四野俱静,林培盛一部与杨煜所部的将官们汇合在一处,在两个打斗的人周围自发的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除了打扫战场的士兵之外,众人皆静悄悄的仔细观摩着,还有些人竟然手指挥动,似有所悟。
也不知自今日之后,又有多少人因此次旷世之战中而悟得了缘法。
杨煜紧张地望着那已快化为虚影的女子,强忍住想要冲上前去的冲动。
他明白,这是九儿自己的机缘,与自己和阿史那一战相似,他必须让九儿自己在这场残酷的战斗中悟出自己的机缘。
林培盛已经得知了那圈中酣战之人竟然就是那个久仰大名,万分神秘的安王妃与蒙古的第一勇士布日固德。
听说这蒙古人武艺高强,曾经无师自通的从落日峰的山鹰身上悟出了一套战技。后来在蒙古王举办的比武大会上一举夺魁,从而因此成为了蒙古王的乘龙快婿。
这一见之下果然是不同凡响。
可这个安王妃……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倒果然是个奇女子。
九儿如今则已经完全陷入了对战的极致巅峰之中。
这是一种十分玄妙的状态,所有的动作似乎都已经不是她自己的手脚在做。
对战之时已经是完全凭借着直觉和下意识的反应在打,而且,不只是她,看起来两方皆是如此。
因为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即使你想要自己掌控自己的节奏也是做不到了。
九儿自从炼化了火源精髓意外得到了锻体改造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跟一个武力值如此强大的男人面对面的硬抗对攻。
从前她每次与杨煜对打,男人总是会怜惜九儿身为女子,肉身又脆弱,便说什么也不与他这样强力的对轰,总是让她有种不过瘾的感觉。
而这次碰到的这个对手,不但身手了得,与自己棋逢对手,而且彼此对战,他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想怎么痛快就怎么痛快,这不由得让九儿生出了一丝惺惺相惜之感。
那从未有过的尽情发泄,那大开大合的狂妄打法,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激烈碰撞都让九儿有种错觉,
她现在感觉自己就像是在演奏着一首旷世的名曲,享受在那酣畅淋漓的对战过程之中。
同样的,布日固德此时也已经沉入了这种玄妙的状态之中,这在他此前的生命中也是从未出现过的。
从小,阿爸就说他是个练武的奇才,只是因为出身不好,才得不到一点有用的资源。
这个无奈的父亲每每只能用一种悲哀的,怜悯的,却又是无可奈何的目光在旁边默默地望着他在这世上唯一的骄傲,却又是最最可怜无辜的孩子。
他们的祖先只不过是黄金家族里最卑贱的奴隶,虽说如今已经脱了奴籍,可那曾经背上的耻辱仍然影响着他们一族的族人。
从记事起,布日固德便只能远远地羡慕地看着那些贵族的孩子练武。
哪怕只是天天就这么远远地望着,他也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可是就连这样也是挑战了贵族的尊严。被人发现以后,他被狠狠地鞭打,并被丢弃在了荒凉的落日峰草场。
和他一起被丢在那里的还有十只孱弱的病羊。他要一个人看守着他们,直到冬日来临。否则,他便只能重新做回奴隶。
这就是那个贵族孩子对胆敢偷看他练武之人的惩罚。
十只羊,并不多,这任务看似十分得简单。但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完了,其中也包括他的父亲。
对所有的草原人来说,荒凉孤僻的落日峰草场就是野狼和山鹰的乐园,是死神的天堂。从没有一个人敢于尝试着独自在那里度过哪怕是一个晚上。何况只是一个年纪只有七岁的孩子。
就连布日固德自己也觉得这次是死定了。
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管那十只可怜的只不过是用来给那个贵族孩子一个杀他的理由的羊群。
他到了草场的第一天就烤了一只最肥的羊。
反正是要死,干嘛不让自己舒服些再死。
吃饱喝足的布日固德坐在高高的落日峰下,看着那些瘦弱不堪的羊群,听着头顶山鹰的啸叫。大声地痛哭了一场。
之后,他便鬼使神差的又杀了一只羊,背上了它的肉,在夜晚来临之前,开始了对落日峰漫长的征服之路。
就是凭借着那股子绝望和不甘,他最终花费了将近十天,居然就真的让他爬上了那座高得像是插上了天一样的山峰。
他其实是真的没有想过,自己是能够爬上这座山的。他只是不敢面对自己被野狼群撕碎的恐怖而不得已才踏出了第一步。
而就在他登上了峰顶的那一刻,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万物都像是被镀上了一层神圣的金光。他是真的被草原这壮美的景象惊呆了。
他在草原生活了七年,除了穷困和屈辱,他从来都不知道,这里竟然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地方。
他大张着嘴巴,发不出一丝的声音。在极度的震撼之中,他的泪竟缓缓地落了下来。
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这个在贫苦的生活,在凶猛的皮鞭,在得知自己即将面临死亡的消息,在与亲人生离死别的时刻都没有掉过一滴泪的孩子,此刻却想要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
突然间,他就不想死了。
这么美的景象,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只是因为站在了不一样的位置上吗?
那么,如果他能够让自己爬得更高,肯定还会有更美丽的风景在等着他吧。
他就这样摇摇欲坠地站在峰顶肆虐的劲风里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
不得不赞叹,我们人类的潜能是无比巨大的。
之后,布日固德便真的在野狼成群,鹰鹫泛滥的落日峰活了下来。
直到后来,在他无意之间看到了山鹰捕捉黄羊的一幕时,他却发现自己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
从他那父亲偷学来的一点点不全的功法修炼中,竟然也让他凝出了气旋来看,他绝对是无愧于天才这个名字的。
从此以后,他便正式定居在了落日峰上,整整的十年时间,当这个曾经最卑贱的奴隶家的孩子再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真正的玄阶高手了。
他那独特的战技和古怪诡异的身法,让每一个胆敢挑战他的人都吃尽了苦头。
家人在这十年之中,死的死,散的散。他是真正变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遇到纳兰图鲁之后,那人的睿智强悍,以及平易近人,毫无贵族架子的性格一下就征服了这个单纯粗狂的汉子。
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直做到了纳兰图鲁军中一名骁勇善战,声名赫赫的将军。
后来又在比武大会上夺冠,继而得到了蒙古王的赏识,招为了驸马,这全都是他一路凭着自己的铁锤打出来的,
可即便是这样,在这一路走来大大小小的比武征战之中,他也是几乎从未用尽全力的去打过一场这么痛快淋漓的战斗。
慢慢的,有些疲乏的九儿便逐渐警惕了起来。自己毕竟是个女人,长时间的作战,自己的体力肯定不如这个男子,可自己又不愿对着这人使用异能,那样就好像是自己占了这人的便宜一般。
“哼!好在自己还有些了不得的秘密”。想到此,她故意卖了个破绽,被布日固德毫不客气的单手抓在了肩胛骨上,登时,那娇嫩的肌肤就被巨力抓出了五个血窟窿,竟连护身的古甲也被巨力穿透了过去。
围观的众人顿时惊呼出声。杨煜更是目呲欲裂,急跃向前。
可是,紧接着九儿一声碎玉落银盘般的娇喝便响了起来:“嗨!男人,你输了!”
这时,众人才发现,此时九儿的软鞭已经紧紧锁在了男子的脖颈之上,只需稍稍一用力,那男子定会搅颈而亡。
杨煜上前一把拍开了男子的大手,从怀中摸出一粒药丸便塞入了女子的口中。
布日固德遗憾一笑:“姑娘厉害,在下甘拜下风。能与姑娘一战,实乃此生之幸事!请教姑娘大名,也好叫布日固德死个明白。”
九儿嫣然一笑,美丽精致的面庞在火光的映照下,竟如暗夜里开出的优昙花一般明艳又魅惑,“我叫陈九儿,是安王世子之妻。”
布日固德一瞬间便像是被冬日里的暖阳照耀着,竟有些痴了,说不出话来。
杨煜赶忙命人将这男子关押,并着人送夫人回府医治,又请林培盛入城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