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狼居胥山到马邑差不多两千里,苏任那个天王名号虽然有名无实,但是在匈奴还是很有市场的。这一路上无惊无险,所过之处只要将王旗打出来,无论是牧民还是路过的匈奴兵马,全都急忙闪开。没人知道这队人马到底是谁,但大幕上那个凶狠的狼头是匈奴人的标志,没有人赶在匈奴的地面上冒充大王。
没有马车,苏任只能骑马。漠北之所以叫漠北,那是因为这里不仅仅只有丰美的草原,还有戈壁滩还有小片的沙漠。漠北的戈壁滩和以前苏任在罗布泊见到的戈壁滩不同。这里的戈壁滩没有胡杨林,也没有乱石嶙峋的石头山。一簇簇荒草丛下,常年流动的沙子就是戈壁滩的全部。
风很大,走着走着忽然铺天盖地之下头顶上的天瞬间就变成灰色。大风中夹杂这沙尘和枯草漫天飞舞,即便你再怎么注意鼻孔和嘴巴里都会被这些沙尘填满,这就是沙尘暴,这也才叫沙尘暴。在后世城市中每年春秋季出现的沙尘暴和这里相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苏任做的防风口罩很有市场,虽然不能杜绝所有的沙尘,至少可以让嘴巴和鼻孔里少钻一些。只可惜没有眼睛,要不然就能在沙尘中继续前行。不知道匈奴人怎么在这样的天气中生存,苏任的白马是受不了。看着白马口鼻处厚厚的尘土,苏任撕下自己的衣服将白马的口鼻捂住。
没有什么避风港,就算是勉强搭起帐篷,也会在你松手的那一刻被大风卷走,这时候就看出了荒草的好处。找一处荒草厚实的地方,连人带马窝进去,静静的躲在里面等着沙尘暴过去。
霍金不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事情,应该在去狼居胥山的时候跟着于单走过,所以在沙尘暴出现的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最为稳妥的法子。当苏任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这群人中除了自己,其他人都有这种本事。
在这样的天气下吃饭喝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无论是弄得多干净,只要放进嘴里总有一股子尘土的味道。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一辈子没吃过十几斤沙子才是怪事。
好在沙尘暴来的快去的也快。大漠不比城市,没有那么多建筑物阻挡,四周连高一些的山都没有。大风一起呼啦啦从这边一直吹到那边,中间没有任何阻挡,自然也不会久久盘旋在你的脑袋上。
当所有人灰头土脸的从草丛中钻出来,再看身后,他们刚刚经过的地方变了样。留下的足记不见了,就连刚刚还作为标记的几簇荒草也改变了自己的形状,甚至连天地间的颜色都发生了变化。苏任从来没有迷过路。无论多么陌生的地方,只要有地图他就能准确的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但是现在他怀疑他们走的方向是否正确。
霍金没有要单于给他们的向导,所以一切都得凭自己的本事。当霍金喊出上路两个字的时候,苏任很想问问他是靠什么确定方向的正确性,但碍于面子,话已经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除了戈壁最危险的就是沙漠。沙漠虽然不大,也是一眼看不到头。根据霍金说这里的沙漠一般一天都能走出去,期间还有几处淡水湖泊组成的沙洲,所以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但苏任知道,沙漠的可怕不在于能不能走出去,而在于能不能找到那些沙洲。
在大自然面前,人的能力再大也不能与之抗衡。整个队伍除了苏任之外,每个人都对霍金信心满满,就连赢广济和墨雨都没有表示任何异议。或许真如霍金说的那样,他是个天生的野外生存专家,只要是他走过的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果然在天黑之前他们抵达了沙洲。
若按照苏任的想法,打死他都不会进入这里,哪怕沿着沙漠边沿绕一圈,最多也就是多走几天,比死在沙漠里要划算的多。
沙洲不大,一块足球场大小的湖泊成了整个沙漠中最繁华的地方。牧民们的牛羊群,赶路的兵卒,甚至还有匈奴商人全都在这里集中。小小的沙洲周围两里范围内到处是各种各样的帐篷。有些聪明的匈奴人将这里当成了发财的地方,无论是湖泊周围的绿色水草还是湖中的水都是他们挣钱的工具。
一壶水清水需要一块银子,一片供牛羊吃的青草需要一块金子。匈奴人对这些服务没有任何异议,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服务费。就算是羊群啃食的草地也会仔细检查,将那些被翻出来的草根重新埋进湿润的沙子里。因为没有了这些绿色湖泊就会慢慢干涸,湖泊干涸沙洲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赢广济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手里面多了几只精美的银器,在苏任面前显摆了两下:“怎么样?漂亮吧?这可是此地的特产,去的时候没带钱,回来的时候就买了几个,准备拿回去做自己御用的东西!”
苏任鄙夷的看着赢广济:“你知道什么叫上行下效吗?据我所知,高原上的产银可不多!”
在沙洲休息一夜的费用是很贵的,哪怕你住的离湖泊很远的地方,第二天早上都会有拿着鞭子的税吏来收钱。这样的收钱方式完全按照税吏的心情办事,心情好了少收几个,心情不好就会很多。所以这里的税吏比单于说话还敢用。至于这些税吏是谁的人,没人知道,自从匈奴人发现了这个沙洲,税吏就一直存在,而且一代代的延续到现在,没有人提出过自己的意见。
苏任摆出天王的头衔并没有多大用处,反而税吏收的比别人还多,说话也更粗暴,就是为了维持沙洲,保护这块沙漠中唯一的净土,不交都不行。
没办法,只能掏钱走人。一切尚算顺利,没有再遇见沙尘暴,也没有遇见流沙之类的陷阱,沿着霍金带的路,当天中午便走出了沙洲。重新看见草原的时候,所有人都欢呼起来,就好像他们打了一次漂亮的胜仗一样。
据说这段路是前往狼居胥最难走的一段路,过了这里剩下的路程没有任何难度,哪怕你没有找准方向,也能走出草原。没了危险,年轻人好动的性格就展现了出来,一路走一路打猎,无论是碰见兔子、野鸡或者是觅食的大雁全都是他们的目标。每天晚上篝火旁边竖起一根根穿着形形色色动物尸体的棍子,不大一会就会让香气弥散在空气中。
能与动物沟通的阿三总是不喜欢霍金他们的做法,每当看见被杀的动物,阿三会虔诚的跪在正在宰杀动物人的旁边诵经。赢广济说阿三念的是超度经,可苏任听上去太过悲切,更像是哭丧。
两千里不短,就算有马也不是短时间就能走到的。这一次长途旅行让苏任的骑术精进不少,走出沙漠的时候他也可以站在马背上撒尿,偶尔还能趴在马脖子上睡一觉。两股中间的疼痛早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厚厚的老茧。
正抱着白马脖子睡觉的苏任被黄十三弄醒:“先生,快到了,小金子问要不要在这里休息一晚,明日咱们神清气爽的进马邑?”
苏任摸了摸粗糙的脸庞,两腮的胡须有一寸长,毛茸茸的格外不舒服。但是他又不敢当着众人的面修剪,最主要的是没人帮他,他可不敢自己动手,要是没把胡子刮干净却让自己破了相,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任何人都不会对自己这般残忍,要是被旁人看见骂他数典忘祖他都得忍着。
抬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马邑城的影子,天色也暗了下来,苏任点点头:“好,让小金子扎营,咱们今日就在这里休息。”
终于要到了,那一夜苏任睡的很实在。就算有人把他从榻上扔下来,估计他都不会有任何感觉。警惕了大半个月,眼看着就要到家,谁都会放松下来。后半夜苏任起身上茅厕的时候,发现蛮牛正靠在自己的帐篷边上睡的正香。苏任笑了笑,将自己的披风盖在蛮牛身上。
蛮牛都睡着了,那些哨岗自然也好不到那里去,于是苏任回到帐篷,穿上自己的衣服绕着营地走了一圈。没发现异常,便坐在篝火旁当起了守卫。夜很静,天上的星星格外明亮,各种昆虫的鸣叫就和催眠曲一样将所有人送进了梦乡。这样的日子不多,所以苏任格外珍惜。
马蹄声忽然从远处传来,在寂静的夜中听的格外清楚。苏任精神一阵,连忙将手里的短剑抽出来,霍金、赢广济、墨雨全都从自己的帐篷中奔了出来,看见苏任站在火堆旁先是愣了一下,立刻聚拢到苏任身边。
“怎么回事?”赢广济问了一声,阿三立刻趴在地上,静静的听着地面上的动静。
一脸凝重的阿三对赢广济叽里呱啦的说了几句,赢广济道:“来人大约五十,人人骑马,正朝咱们这边过来!”
霍金立刻大吼,让所有护卫整队应敌。第一个出现的人确是他们派去和马邑联络的护卫,那家伙一边纵马一边喊:“先生,先生!韩先生和桑先生亲自来迎接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