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是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方略。即根据对国际形势和敌对双方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地理等诸因素的分析判断,科学预测战争的发生与发展,制定战略方针、战略原则和战略计划,筹划战争准备,指导战争实施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战略产生于战争实践,长期使用于军事领域,本义即军事战略。战略可按不同的标准划分类型。按社会历史时期划分,可分为古代战略、近代战略、现代战略;按作战性质划分,有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按使用武器的类型划分,有常规战争战略和核战争战略(见核战略);按军种划分,有陆军战略、海军战略和空军战略;按作战持续时间划分,有速决战略和持久战略,等等。
凡属有关战争准备与实施,军事力量的建设和使用的全局性的内容,都是战略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为制止和推迟战争而进行的斗争;为对付战争而进行的长远准备和临战准备;战争爆发后的战略领导与指挥;结束战争的战略决策与处置等。
日本《世界大百科全书》为战略所下的定义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运用力量的科学与策略。”《苏联军事百科全书》为战略所下的定义是:“军事学术的组成部分和最高领域,它包括国家和武装力量准备战争、计划与进行战争和战略性战役的理论与实践。”古今中外对战略的称谓繁多,性质不同,定义各异,但有其相同之处;即都是指在一定时期,建设和使用以军队为主体的军事力量,筹划和指导战争全局的准备与实施,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为一定的阶级、国家、民族和政治集团的利益服务的方略。随着战略理论的发展,西方有的国家出现了更高层次的大战略、国家战略、国防战略及有关的发展战略。战略这一概念,已扩大延伸到军事领域以外,为其他许多领域所借用,泛指对全局性重大的、高层次决策的谋略。
战略的基本类型是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许多国家把正确确定战争目的和作战目标,及主动权、灵活性、统一指挥、集中兵力和节约兵力以及机动、突然和快速反应等问题,当作战略的一般原则。这些都反映了战略思想的某种共同性。但是由于战争的性质不同,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以及民族、宗教、军事传统等条件的不同,以至统帅个人素质的差异,又使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战略,具有不同的特色。研究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和民族、不同性质的战争的战略,应该着眼其特点和着眼其发展。
战略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家根本性的军事政策,是军事活动的主要依据,是运用军事力量支持和配合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外交斗争的重要保障。它既指导战时,也指导平时;既指导军事力量的使用,也指导军事力量的建设;既指导准备与实行战争,赢得战争的胜利,也指导遏制战争,维护和平。战略正确与否,决定战争的胜负,事关国家和民族的荣辱兴衰。战略对战役法和战术具有指导作用,同时战役法和战术对战略也有着重要影响。
战略的构成要素主要有:
战略目的战略目的是战略行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制定和实施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战略目的是根据战略形势和国家利益的需要确定的。不同性质的国家和军队,其战略的目的不同。对于奉行防御战略的国家来说,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完整和统一是战略的基本目的。确定战略目的,强调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国家的总体目标和国力相适应,满足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维护自身利益的基本要求。
战略方针战略方针是指导战争全局的方针,是指导军事行动的纲领和制定战略计划的基本依据。它是在分析国际战略形势和敌对双方战争诸因素基础上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不同的作战对象,不同条件下的战争,应采取不同内容的战略方针。每个时期或每次战争除了总的战略方针外,还需制定具体的战略方针,以确定战略任务、战略重点、主要的战略方向、力量的部署与使用等问题。
战略力量战略力量是战略的物质基础和支柱。它以国家综合国力为后盾,军事力量为核心,在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战略目的和战略方针的要求,确定其建设的规模、发展方向和重点,并与国家的总体力量协调发展。
战略措施战略措施是为准备和进行战争而实行的具有全局意义的实行战略的保障,是战略决策机构根据战争的需要,在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学技术和战略领导与指挥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全局性的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步骤。
战略的特性主要表现在:
全局性凡属需高层次谋划和决策,有要照顾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性质的重大的、相对独立的领域,都是战略的全局。全局性表现在空间上,整个世界、一个国家、一个战区、一个独立的战略方向,都可以是战略的全局。全局性还表现在时间上,贯穿于指导战争准备与实施的各个阶段和全过程。战略的领导者和指挥者要把注意力摆在关照全局上面,胸怀全局,通观全局,把握全局,处理好全局中的各种关系,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同时注意了解局部,关心局部,特别是注意解决好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局部问题。
阶级性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具有很强的政治目的。任何战略都反映一定的阶级、民族、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根本利益,体现它们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为其政治目的服务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对抗性制定和实施战略都要针对一定对象。通过对其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适当的战略目的,有针对性地建设和使用好进行斗争的力量,掌握斗争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多种斗争形式和方法,对敌抑长击短,对己扬长避短,以取得预期的斗争效果,是战略谋划的基本内容。
预见性预见性是谋划的前提,决策的基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正确判断、科学预测国际国内战略环境和敌友关系以及敌对双方战争诸因素等可能的发展变化,把握时代的特征,明确现实的和潜在的斗争对象,判明面临威胁的性质、方向和程度,科学预测未来战争可能爆发的时机、样式、方向、规模、进程和结局,揭示未来战争的特点和规律,是制定、调整和实施战略的客观依据。
谋略性战略是基于客观情况而提出的克敌制胜的斗争策略。它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以少胜多,以弱制强,乃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重要方法。运用谋略,重在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制定战略强调深谋远虑,尊重战争的特点和规律,多谋善断,料敌定谋,灵活多变,高敌一筹,以智谋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