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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贵族 (一、二)

酒徒:封推了,感谢大家支持。再发一个魔幻短篇。故事接《草莽英雄》。

强盗贵族

一 骑士的义务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老鼹鼠用手杖重重地敲了一下挂在树上的石版,苍老浑厚的嗓音在月夜中激昂的回荡“这是八种骑士必备的美德。作为武士,他们忠诚;作为贵族,他们谦卑,他们是公主最英勇的保护者……”。

神啊,让夜晚快点过去吧!讨厌的月圆之夜!我一边打盹一边祈祷。要不是因为今天老鼹鼠带来了重要的地图,我早就装肚子疼去出恭了。

席德·梅耶神色肃穆的看者对面两个哈欠连天的小伙子,挥手发出两道闪电,“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公主, 却不会对她产生任何不纯洁的感情……”

头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我本能的跳起来,睡意全无。

“老头,干什么拿闪电劈我?”听到哈姆莱特愤怒的嚎叫,我知道怎么回事情了,对老鼹鼠怒目而视。

席德·梅耶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他声情并茂的演说:“骑士效忠于公主,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乃至生命。却不可以对她有不纯洁的感情。他们的感情纯洁、浪漫,他们是正义和力量的化身,荣耀和浪漫的象征…….”

“哈,哈哈哈”我和哈姆莱特都忍不住狂笑起来,这么虚伪的东西还能说的和真的一样,老头的表演才能足以到舞台上去唱歌剧了。

“要是对女人没了感觉,还是男人么?”我又打了个哈欠,“大师,说过多少遍了,我们不是贵族,也没有兴趣当什么骑士”。

“还要纯洁?当浪漫的象征?”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哈姆莱特拍着大腿说“除非脑袋让驴踢了”。

“或者是让哈奥森踢了”我‘严肃’的补充了一句。然后我和哈姆莱特互相看了一眼,非常默契的跳起来,玩命的向相反的方向跑。

珍妮都已经说过无数次,以后再没有嘉摩缕钵的女继承人,席德·梅耶还是一直做着辅佐公主复国的白日梦。每次月圆之夜从地底下出来,他都像苍蝇一样追着我们讲什么狗屁骑士精神。要是不听他的,他就仗着自己法力高强,欺凌弱小。

我们不是怕了他,我们是看他年纪大,不愿意跟他动手。打咱不能打,跑还跑不过么。反正他一个月只能来一次,下次想和我们拼命,也是下一个月圆之夜的事情了。

人老了以后想法都很古怪,席德·梅耶也不例外。

老鼹鼠用御风术靠近了我,从身后急速的咒语吟唱声我就能判断出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我等的就是这一刻,双手大剑一挥,用斗气倒卷起林间的枯枝败叶。

旋风般的树叶在斗气的带动下滚向半空,将老鼹鼠席德·梅耶包裹在里边。火光四散,林子间烟雾迷漫。一会儿,老鼹鼠从地面上爬了起来,法袍被他自己的魔法烧出了几个破洞,白胡子也烧卷了,冒着烟,贴在他的下巴上。

不是我干的,我发誓。这是他自己的火系魔法,我那一剑,只是干扰了魔法的运行罢了。我躲在树后,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其实老鼹鼠挺可怜的,他心里一直不能放弃那个已经不存在了的嘉摩缕钵。而暗夜精灵的身份又限制着他,让他不能卷入地面上的争端。

“老鼹鼠,我在这呢!”哈姆莱特远远地喊。他怕席德·梅耶真的恼羞成怒,毕竟一个大魔导师,动起真来,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对付的。

每次,我和哈姆莱特都是用这手对付他。分头跑,等他追到了,把我们都制服了。天也差不多亮了。他的骑士课也不得不结束了。

不过这次老鼹鼠没上我们的当,他只是把哈奥森召唤出来了,说我们不想保护珍妮,她的死活我们觉得无所谓。

头脑简单的老人马立刻上了席德·梅耶的当,自从得知珍妮的生死与他的寿命息息相关后,他最怕的就是珍妮出意外。席德·梅耶拿这招对付他,屡试屡中。

对付一个老鼹鼠,我和哈姆莱特已经吃力。再加上一匹疯人马。结果可想而知。暴怒的色人马帮老鼹鼠捉住了我们,一顿狂踢猛揍。说我们两个不成气的东西,害死了伊沙贝儿不说,还要害死珍妮,害死他们。

他们都是珍妮的契约兽,珍妮死的时候他们也就死了。

我不喜欢席德·梅耶,也不喜欢老人马,但我不愿意他们死。于是,在月色下,鼻青脸肿地我和哈姆莱特再次坐到石头凳子上,心不在焉地听老鼹鼠的训导。“骑士是公主的守护者,精神的传承者,力量与正义的完美结合……”,天哪,编这本骑士守则的人,一定是个疯子,或者,他天生犯贱。

其实老鼹鼠不罗嗦,我也一直会保护珍妮的。理由我一时也说不清,可能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伊沙贝儿的妹妹看了,也可能是出于习惯,但肯定不是他们说的 ‘忠诚’,与‘英勇’也扯不上边儿。

我可以把珍妮当妹妹,但不会向她效忠。她的嘉摩缕钵没给过我一点好处,我对那个已经灭亡的帝国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

“席德·梅耶大师老了,固执的我也劝不动,你们别理他说的那些东西”珍妮很无奈的对我们说。温暖的圣光源源不断的从她纤细的掌心涌出,包围了我和哈姆莱特。我们脸上的淤青慢慢消退,身上的痛楚也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我和哈姆来特舒服地享受着珍妮发出的圣光,设计着自己的美梦,“等给伊沙贝尔报了仇,我们就找个海岛去隐居。老鼹鼠找不到我们,即使找得到,他也不能从海底钻出来!”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给姐姐报仇!”珍妮拽着我的衣角小声的说“我的圣光,能对付那些魔族”。

泪水顺着她长长的睫毛,一滴滴的落在我手臂上。这个小公主就是麻烦,一提到伊沙贝尔,她的眼泪来得比泉水还快。

“不行”,哈姆莱特皱起了眉头,拒绝了伊沙贝尔。他的理由简单无比“我老婆已经没了,要是你老婆也出事了,将来谁叫我舅舅?”

正当面红耳赤的珍妮和我不知说什么好时,哈姆莱特拍拍我的肩膀,“我拣她回来是给你当老婆的,可不是当盗贼的。”

然后,哈姆莱特溜了,我愤怒地追了上去。等到珍妮反应过来时,我们已经在去德尔菲的路上。她想追,已经来不及。

二 特权

我,哈姆莱特还有佣兵麦可和米勒,我们四人扮作卖西瓜的老农夫,拉着两车瓜来到德尔菲。城门的卫兵收了两个银币的进城税后放我们进城。在城边找了个客栈放下货物,我们按着地图到城主府附近踩点。

劳伦斯的家在城西的贵族区,那里的街道比我以前住的地方宽得多,也没有果核和马粪。每个贵族家都围着高高的栅栏,大草坪上有喷泉和花坛,宽大的房子前有各种雕塑,有时还停着金灿灿的四轮马车。

按老头给的地图看,那个栏杆雕刻着石像鬼,草坪上有巨大的黑色兽人雕像的房子就是劳伦斯的家。就是他那色狼侄子,想得到伊沙贝尔的初夜。

就是那该死的初夜权,毁了我的米店和肉店,毁了我所有的梦。

夜,深了。城主劳伦斯大人家的灯火也渐渐黯淡下来。“动手吧。”我低声回头对趴在房顶的麦可说。

麦可点点头,放下背上那捆暗黑色的绳索。他和米勒在人马山谷之战后,加入了我们。作为佣兵中的哨探,使用绳索和钢抓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米勒小心的把绳索用钢爪固定在烟囱壁上,我们沿着烟囱的内壁滑下来,进入劳伦斯的家。通常最大的壁炉都设置在客厅里,劳伦斯家也不例外。客厅的烛台已经燃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在昏暗的烛光中悄悄进入天井,顺着台阶往顶楼走。

劳伦斯家很有钱,每个楼梯转弯处都立着真人大小的神像雕塑,正好方便我们躲藏。按老头给的地图,顶楼左边第二个房间就是他的卧室。这家伙据说还有两下子,所以我们带了两个老鼹鼠做的迟滞魔法卷轴,哈姆莱特一推开门,我就向里面抛出了一个卷轴。淡兰的光芒充满了房间,然后我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

房间里只有一个瘫倒地上的女精灵,看样子没有什么武技,而且被我们吓坏了。我把长剑架在她的脖颈上,低声问道:“劳伦斯呢?”

“主人…主人今天去…列农大人家的酒会,不会回来了”。我能听到她牙齿颤抖的声音。

“想骗我是吧”我手里稍稍加劲,剑峰一紧,在她粉嫩的脖颈划出一道血口。

那个精灵筛糠一样的颤抖着“主人真的,真的不在家。不信,您去问他的侄子默克老爷,他就住在二楼。楼梯右边镶黄金天使像的房间”。

我想是伊莎贝儿的灵魂在指引我们,让我们可以碰到小劳伦斯这个败类。一拳打昏这个精灵,我们悄悄的向楼下溜去。

快到二楼的时候,我们听到一阵匆匆的脚步。躲在雕像后面,我看到两个彪悍的卫士抬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少女向二楼走去。除了绳子,那个女孩身上什么都没有。

我们冲进默克·劳伦斯的房间时,他正半躺着品味果酒,饶有兴致的欣赏横卧在地毯上的少女。女孩徒劳的挣扎着,试图挣脱绳索,像网里不甘心被打捞上来的鱼。她越挣扎,劳伦斯越开心。这个混蛋,坏得彻头彻尾。

坏蛋通常不会是硬骨头,才给了他三拳两脚,默克就满含鼻涕眼泪,抱着我们的大腿叫爷爷了。劳伦斯确实不在家,默克为了保命主动交代了劳伦斯的藏宝室,亲自给我们开了密室的门。最后我们四个人每人背着一个大口袋从原路撤退。两个口袋是两口袋珠宝金币,另外两个是默克和那个被抓来的女孩。早晨城门一开,我们就推着西瓜车出了城。那女孩也是被抓来交付初夜权的,我们给她一些金币让她走了。

我们在人马山谷住的那个石洞和当时一模一样,我甚至有种幻觉伊莎贝儿会和当年一样,披着新娘的嫁衣走出来。默克这个混蛋茫然的看着伊莎贝儿的墓碑,他根本想不起来伊沙贝尔是谁。

知道我们是因为这个人要杀他,默克·劳伦斯登时被吓尿了裤子。这个垃圾抱着伊沙贝尔的墓碑,死活不肯松手,边哭,边哀求道:“爷爷,我不是要她死啊!我也没有非要她初夜啊,你们饶了我吧”。

哈姆莱特一脚把默克踢飞,他不愿意让这个垃圾打扰伊沙贝尔的安宁。

默克爬过来开始吻我的靴子。我直想吐,把他踹了出去。

“爷爷,我是个贵族,这是多少代传下来的权利,每个贵族都这样啊!”默克顽强的爬起来,继续去吻哈姆莱特的脚“我也不知道会害的爷爷娶不了她啊!”

“呜…呜…爷爷你放了我,多少金币我都给你。我以畜牧之神的名义发誓,我不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啊”。他抹了一把血和鼻涕的混合物,继续道:“都是我的奴仆害死她的!都是他们告诉我哪个女孩好看,该要谁的初夜啊!”

“爷爷,我回去就把那些害人的奴才全杀掉,您饶我的命啊,呜呜…”

“败类,你知道你毁了多少人的婚姻”哈姆莱特咬牙切齿的抓起一把长剑,狠狠插在默克的大腿根上。

默克哭嚎的更加厉害“我没别的出息,就喜欢女的。那些女孩子我一般只留她们一夜,然后就放她们嫁人去了,从来不杀的。要是她们伺候的我好,我还赏她们两个银币呢。”

我们鄙夷的看着地上的脓包。这些贵族眼里,我们这些贱民没有感情,没有尊严,和牲口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软骨头世世代代像寄生虫一样活着,不干活,也不动脑子,只会像畜生一样凭着本能吃喝,交配。杀这种东西,会脏了我的剑。可不杀他,又太便宜了他。我们所有的梦,就因为这个家伙全毁了,米铺没了,肉铺也没了,伊莎贝儿死了,我们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盗贼生活。

我看看哈姆莱特,他似乎也在犹豫怎么处置默克。那个垃圾说得有几分道理,初夜权是法律赐给他的,即使他不行使,其他贵族也会行使。

因为这是贵族们的权力,没有人会主动放弃。

“我有个主意,你们等我一下”哈奥森眨眨大眼睛,一脸的不怀好意。那是老色马一生中最聪明的点子,很多年后,提起那个鬼点子,珍妮还会笑出眼泪。

老色马走出石洞,很快又抱着一块布满苔藓的石板回来了。“杀这个家伙也不解气。他不是就喜欢女的么?那就让珍妮来处置吧”。然后很严肃把石板交给珍妮,解释说那是他以前收集的德鲁伊魔法,终极变形术,德鲁依用这种魔法来把自己变身为动物。

这个魔法很耗费魔力,要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用。

珍妮扫了一眼石板,脸庞立刻红的像要滴出血来。

劳伦斯的侄子默克永远的失踪了。我们没有杀他。老人马说的对,杀这种脓包,会脏了我们的剑。我们也没有折磨他,还让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他唯一的嗜好。

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从此多了一头种猪。主人每天都牵着它去配种赚钱。要是哪天它不肯干活或者不好好干活,不但没有猪食吃,还会被主人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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