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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感概

一晃几日过去了,常乐的身体基本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这几天他有两个事情,一是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毕竟以后自己要在这里生活。

另外一个,他也曾思考过自己为何会穿越,可思来想去,除了放在自己枕头边的充电器,他实在不知道该怀疑什么了,所以这件事也只好不了了之了。

这几日姬轩辕每日都会来看望自己,倒是让常乐心中有了一丝莫名的感动,毕竟对于这方时空,这个地方,他其实是一个陌生人,因而来自于别人的关怀,让他觉得十分温暖。

关于黄帝,常乐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国语·晋语》载:“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

作为少典之子,五帝之首,据说此人生下来就能说话,十五岁已经无所不知了。

当然这些多少都带有一些神话色彩,无法考证了。

不过,黄帝对于中华民族的贡献,即便距离常乐生活的年代已经有了将近五千年之久,却依然被世人传颂。

作为华夏一族的人文初祖,无论是生产技术方面的穿井、作杵臼、作弓矢、服牛乘马、作驾、作舟;还是生活方面的制衣裳、旃冕;乃至于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甲子、占日月、算数、调历、造律吕、笙竽、医药、文字等,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让人无法不对他心怀敬意。

古剑奇谭三中,缙云曾有一言:“有他在,山河可定!”

常乐当时玩游戏的时候,就曾特别喜欢这一句话。

想到这些,常乐心中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若是自己能够在公元前2700年亲眼目睹华夏一族的统一,倒也不枉来此一遭。

况且,如今自己“杜康”这个身份,让一切都变得十分顺理成章了,或许冥冥之中,这就是自己穿越而来的使命吧。

毕竟,谁有能够想到原本这一支不起眼的人类文明,竟然可以传承4700年之久,而4700年后华夏子孙更会遍布全球,占据全球人口五分之一之众!

悠悠岁月,这份传承,属实太过难得,常乐心中莫名涌起了一份身为炎黄子孙的自豪感,让他更加想要留在这里,见证火种的诞生与延续。

既然如此,那就作为杜康来活吧!

黄帝他们生活的部族,叫做有熊,大概位于如今的河南新郑附近,这里地处黄河流域,气候适宜,比较适合人类居住,不过4000多年前的中国大地,毕竟还是有所不同,此时人口稀少,林木茂盛,野兽横行,食物十分匮乏,各部族之间的争斗常有发生,危险可谓无处不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未知的神秘力量,虽然常乐还未曾见过,可直觉告诉他,有关上古的一些传说,未必都是空穴来风。

至少,此刻他头顶的天空,就与他原本生活时代的天空有所不同,此时的天,似乎看起来要低得多。

这几日里,常乐已经基本熟悉了周围的环境,也多少了解了目前的生活方式,对于自己“杜康”的身份,也熟知了不少。

父亲死于一次狩猎活动,母亲死于一场疫病,此后被族中长老抚养至13岁,开始独立生活,到如今已经两年有余了。

常乐不禁苦笑,这还真是穿越的标配!

不过也好,倒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万一被家人问起一些陈年往事,自己如何答得上来?

当然坏处也是有的,每天夜里,难以避免的,十分冷清。

当下虽然已经是晚春时节,不过晚上天气还是有些冷,虽然家中有兽皮可以御寒,可是常乐还是十分想念自己的蚕丝被,都说真皮十分珍贵,可常乐被这些毛绒绒还带着血迹的皮毛弄得浑身瘙痒,十分不适应。

除此之外,就不得不说这日常的吃食了。

一言难尽!

总之,好像什么都可以吃。

各种野菜、块根,鱼类、野兽,胡乱搭配,常乐最初一度不愿去吃这些东西。

可是也就两天,他就妥协了。

哎,顶不住饿啊,还是得吃。

他算是想明白了,什么厌食症、挑食,全是因为有的吃,饿三天,保准立马这些毛病都治好了。

以前他不懂,不过这几天他慢慢体会到了,原来以前的人,活着都十分不易。

有熊部族的人数并不算很多,甚至不如常乐生活时代一个大的村庄,姬轩辕的父亲少典是这个部族的族长,他的母亲叫做附宝,常乐这几日都已经见过了。

作为族长,少典在族中威望很高,主要负责带领族中的男丁狩猎和保护族中妇幼,而附宝则主要带领族中的女子进行采摘和照顾孩童。

附宝美容丽质,十分动人,即便是常乐看来,也丝毫不输他所见过的一众女明星,是少典的第二个妻子,据常乐所知,少典还有一个妻子,叫女登,也就是炎帝的母亲,不过常乐在族中并没有见过炎帝,他也不清楚到底为什么。

有熊一族,生活的相对还是比较安稳的,目前正处于蒸蒸日上的一个阶段。

对于自己“杜康”这个身份,常乐也还是比较满意的,除了缙云之外,族中之人对自己似乎都还不错,而且常乐也曾在水中端详过自己现在的这副相貌。

身形高挑,相貌堂堂!

比之真实的自己,帅了两个档次,若是回到现在,算得上一个清秀的帅哥。

只不过,在杜康这个年代,显得太过单薄。

与自己有明显对比的就是姬轩辕和缙云两人,虽是同龄,另外两人却十分健壮,满身的腱子肉,一看就是威武有力,而自己活脱脱一根火柴。

不止如此,姬轩辕和缙云,一个擅于用弓箭,一个擅长用刀剑。

如此种种,让常乐感到有一丝自卑,也无怪乎缙云会瞧不起自己,试想谁会愿意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去猎杀野兽呢?那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吗?

想到这些,常乐开始有些能够理解缙云了,对于缙云废物的评价,反倒有些释怀了。

又过了两日,午后的常乐正在家中躺着无所事事,忽然有人进了住所。

缙云!!

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常乐立马坐了起来,可缙云还是看到了自己刚才懒散的翘着二郎腿的模样,不由得眉头微皱。

“不好!估计又得挨骂!”常乐心中一阵心虚,不知为何,总觉得自己有些害怕这家伙,只得讪讪地说了句:“啊,缙云,你来了?”

缙云看着满脸堆笑的常乐,并没有报之以微笑,沉默片刻后,从身后拿出了一物,递了过来。

一把看起来崭新的青铜铸剑!

常乐愣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缙云又把那把剑往前递了一些。

“给我的?”常乐不敢相信,心中有些激动。

缙云没有说话,微微点了点头。

常乐连忙接过了剑。

啊!随着一声惊呼,拿剑的手瞬间垂落了下去。

这么沉!常乐看缙云一只手轻松拿着,却没有料到这把剑居然这么有分量,实在是太过丢人了。

这一幕被缙云看在眼里,眉头又皱了几分,常乐不敢看他的眼睛,实在是怕他再吐槽自己,不过出乎意料的是,缙云并没有说话,而是转身离开了。

走到门口位置的时候,他忽然停住了脚步,生生地说了句:“有空跟我一起练剑!”说完,便出门离开了。

常乐忽然心中一热,两眼有些酸,他想大声回答一句好,可终究没有勇气喊出来,只能用力握了握手中的那把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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